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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的关系

时间:2023-10-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随着国际经济法日益被接受为一个独立的法律学科和法律部门,关于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的关系问题引起了国际私法学界和国际经济法学界的共同关注。还有学者认为,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是一般法与特殊法的关系,但国际经济法主要通过国际统一实体法规范进行直接调整,而国际私法则主要通过冲突规范间接调整。我们认为,应该从国际经济关系的实际出发,深入研究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的关系,要避免停留在繁琐的概念之争上。

四、关于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的关系

随着国际经济法日益被接受为一个独立的法律学科和法律部门,(18)关于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的关系问题引起了国际私法学界和国际经济法学界的共同关注。在1985年贵阳召开的首届全国国际私法学术讨论会和1987年武汉大学召开的全国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教学研究会上,与会代表就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的关系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特别是在后一个会议上,两个学科间的直接对话促进了各种不同观点的接近,并使学者们达成了以下共识: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之间是联姻关系、结盟关系,它们是我国贯彻对外开放政策时两种不可或缺的法律手段和法律部门,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两者应携手合作,共同发展。当然,学者们在这个问题上的分歧仍然存在。有的学者从国际私法就是冲突法的“小”国际私法观点出发,认为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的主要区别在于:国际经济法的主体不仅包括国家、国际组织,也包括个人、法人及其他团体,国际经济法规范既有国际法,又有国内法,既有公法,又有私法,既有实体法,又有程序法;而国际私法仅间接地调整国际民事关系,主要解决民事法律冲突或法律适用问题。另一些学者则从“大”国际私法的观点出发,认为国际经济法就是“经济国际法”,它调整主权者之间的“国际经济关系”,是国际公法的一个分支;而国际私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主要调整不同国家的自然人或法人相互间的民事关系。(19)还有学者认为,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是一般法与特殊法的关系,但国际经济法主要通过国际统一实体法规范进行直接调整,而国际私法则主要通过冲突规范间接调整。(20)我们认为,应该从国际经济关系的实际出发,深入研究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的关系,要避免停留在繁琐的概念之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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