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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争议行政调解的原则

时间:2023-10-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果一方申请调解而另一方拒绝调解,则卫生行政部门不能进行调解。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是:合法性原则要求在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的调解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而不能进行违法的调解,损害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调解书就是医疗事故赔偿争议双方当事人在卫生行政部门的主持下就医疗事故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后达成意思表示一致而签署的书面协议。

三、医疗事故争议行政调解的原则

卫生行政部门在进行行政调解的时候,要本着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行政调解同人民法院调解和人民调解一样,均应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说服当事人互谅互让,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让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解决争端。因此,自愿和合法是调解必须遵守的原则。

自愿性原则的具体要求是:卫生行政部门在进行医疗事故调解的过程中应当始终尊重医患双方当事人的意愿,使他们在自觉、自愿的前提下参加调解,在互相理解的基础上达成共识、解纷息诉。卫生行政部门在调解中以组织者和调解人的身份出现,它的行为不具有强制性质,只表现为一种外在力量的疏导、教育、劝解、协调,而最终决定的作出应基于当事人不受欺诈、胁迫而为的真实意思表示。自愿的原则体现在:首先,医患双方当事人是否选择由卫生行政部门来主持调解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而非施加的义务,因此,是否行使此项权利完全是由权利人的自由意志决定,包括卫生行政部门在内的任何其他人不得强迫当事人进行调解或者不进行调解。其次,申请调解可以由医患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提出或者双方共同提出,但是由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必须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因为调解本身就是建立在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如果一方申请调解而另一方拒绝调解,则卫生行政部门不能进行调解。再次,在调解过程中,如果出现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愿意继续进行调解的情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不再进行调解,而必须即刻终止调解。

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是:合法性原则要求在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的调解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而不能进行违法的调解,损害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原则具体表现在:首先,调解必须针对已确定为医疗事故时医患双方之间的赔偿数额争议,即仅就医疗事故赔偿问题进行调解,如果没有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医患之间的争议不能进行调解。其次,调解时确定的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依据必须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规定的赔偿项目以及计算标准,不能超出该赔偿项目或不按照该计算标准进行调解。再次,经卫生行政部门主持的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就是医疗事故赔偿争议双方当事人在卫生行政部门的主持下就医疗事故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后达成意思表示一致而签署的书面协议。合法性原则最重要的是调解内容要符合法律规定,凡是行政机关的强制调解、压迫调解,均属于违法的调解,为此,《条例》第35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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