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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使用他人作品才不算违法

时间:2023-10-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通过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或者著作权转让合同取得使用权,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他人的作品不算违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十二种情形,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的其他权利。所谓法定许可是指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但须向其支付报酬且使用著作权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0.怎样使用他人作品才不算违法?

在通过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或者著作权转让合同取得使用权,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他人的作品不算违法。

(1)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或者著作权转让合同。

(2)合理使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十二种情形,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的其他权利。

(3)法定许可。所谓法定许可是指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但须向其支付报酬且使用著作权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法定许可的情况主要有:

①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

②作品在报刊上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③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允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④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⑤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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