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行政垄断形成原因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市场竞争也在逐步成熟。但是,由于长期的历史原因,原有体制中的行政化、官本位权力机制,也在变异中开始寻求新的环境土壤。加之由于中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探索时期,相关的法律规制还很不完善。于是,原有的行政权力依托不健全的市场机制,寻找到了新的生存机会和条件。综合起来,造成行政垄断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政企分离还不够彻底。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政府与企业长期联系在一起,政府管企业、企业同时依赖政府这种落后的模式是我国过去长期实行计划经济的产物。进入市场经济以来,推行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其主要内容之一便是实行政企分离制度。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时期,我国的政企分离是不够彻底的。企业经营机制及经营观念尚未彻底改变,部分企业热衷于对政府的依赖,习惯于听从政府的指挥和安排,遇到问题不是按市场经济的要求自己处理,而是找政府,这无疑给政府滥用权力找到了适当的借口。而且,在改革中,虽然政府开始转变职能,但政府职权的重新界定和政府部门间的权限分工一时还难以让人准确把握,这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相互脱节或相互冲突,也给行政权力的滥用造成了可乘之机。
(2)财政政策造成了地区、部门利益的强化。任何扭曲的社会现象都是和经济利益相关联的。改革开放后,我国地区、部门利益日趋突出,尤其在实行财政分灶吃饭后,本地、本部门企业的经营好坏,直接影响到财政收入的高低,而本地区财政收支的状况,直接与本地管理者的经济收入相关。这种企业效益与财政收入高低的关联性,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成为政府必须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在实践中,当企业在竞争中缺乏竞争力、经济效益受到威胁时,政府部门往往不是帮助企业通过正确的市场决策增强竞争能力,尽快适应市场,而是直接用行政命令的方式限制、排斥或阻碍外地同类企业或外部门企业参与竞争。为了达到较好的地方财政状况而追求地方、部门利益的欲望,是行政垄断产生的内在动力,是行政垄断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如今,地区、部门利益的强化更是出现了分散化的趋势。这种状况不改变,将会导致更为复杂的行政混乱和垄断态势。
(3)产业结构不合理。原有的高度集中统一领导的计划经济体制带来的不合理的产业结构所造成的影响依然存在,加之改革开放后曾经出现经济过热现象,国家宏观调控一时又无法跟上,从而导致重复布局、重复生产,使各地的产业结构呈现出较为严重的趋同现象。在此过程中,为了保护地方、部门利益,政府或政府部门通过行政命令或制定地方政策等手段,保护本地的原材料、产成品,保护本地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经济利益,最终形成地方封锁或部门封锁。所以,这也是造成行政垄断的一个重要原因。
(4)法律制度不够完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个方面的法律制度趋于健全和完善。但是,不应忽视的是,我国现行的法律对政府的约束力是非常有限的。在诸多已颁布的法律中,政府都不是行为的主体。现行法律对政府的行为模式、法律责任的规范严重不足,对于政府滥用职权、发布垄断命令等行为缺乏必要的监督和惩治措施。一些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往往要求别人严格守法,而自己却不能起到守法的模范作用。民主法制化程度不高、现行法律规范的不足为政府部门凌驾于法律之上,实施行政垄断提供了客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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