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对机动车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
14.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要求有哪些?
所谓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是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由专门从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承担,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管理实行行政管理与技术服务相分离的一种管理模式。长期以来,我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的,它的弊端是混淆了技术性事物与行政管理工作的性质,不仅占用了公安机关的大量警力,还容易使技术检验流于形式,从而产生某些特权交易。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其具体要求有以下几点:
(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
(3)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5条还规定了以下内容:
(1)机动车安检的主体。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对机动车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2)机动车安检的监督。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
(3)机动车安检的项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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