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利申请权纠纷案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日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应当在收到专利局的通知后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
这一条款规定了不能重复授予专利权的原则。任何人认为一项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这一规定的,可以向专利复审委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同样的发明创造”是指要求保护的发明创造相同。在判断时,应当对两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申请或者专利的权利要求书的内容进行比较,说明书及其附图可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两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相同,是指它们的技术领域和目的实质上相同,所采用的技术解决手段实质上相同,并且能够产生实质上相同的客观效果。
在判断时,应对两份申请或者专利的各项权利要求分别进行比较。如果发现其中一份申请或专利的一项权利要求与另一份申请或专利的某一项权利要求内容相同,应当认为要求保护的是同样的发明创造。
对外观设计是否构成“同样的发明创造”,应以表示在两份外观设计申请或专利的图片或照片中的外观设计产品为准。不同申请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先、后分别提出申请的,当这两份申请符合授予专利权的其他条件时,应向在后申请的申请人发出审查通知书,指出其申请不符合的规定。申请人期满不答复的,其申请被视为撤回;经申请人陈述意见之后仍认为不符合规定的,应驳回其申请。
对两项专利权的处理。任何人认为属于同一专利权人的两项专利权不符合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其中一项专利权无效。
在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过程中,当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两项专利权保护的是同样的发明创造时,应发出中间通知书,指出该项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的规定。专利权人期满不答复的,或者经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后仍认为不符合规定的,应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
任何人认为属于不同专利权人的两项具有不同申请日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不符合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申请日在后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在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过程中,当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两项专利权保护的是同样的外观设计时,应发出中间通知书,指出该项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的规定。专利权人期满不答复的,或者经陈述意见后仍认为不符合规定的,应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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