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灭火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的预案,是对执勤战斗有关问题预先安排的消防作战文书,也是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中实施计划指挥的重要依据。制定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预案是消防队伍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业务工作,是战备工作的主要内容。它是针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保卫单位或部门可能发生的火灾,根据灭火战斗的指导思想和战术原则以及现有的器材装备而拟定的战斗行动预案。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以辖区灾害事故风险和危害调查评估结果为依据,按照最大、最难、最危险、最复杂情况下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的需要,制定执勤战斗预案,包括:跨区域灭火与应急救援预案、灭火作战和应急救援类型预案、重点单位灭火作战预案和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预案。
一、制定灭火救援预案的意义
通过制定火灾扑救、应急救援预案,有助于消防人员掌握责任区保卫目标(对象)的情况,预测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提高战术、技术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一旦发生火灾,指挥员可以按照预案实施组织指挥,从而赢得战机,争取灭火战斗的主动。
通过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并进行实地演练,可以促进消防人员平战结合,训练与实战结合,达到练为战的目的。
通过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可以促进消防人员学习和掌握消防知识,在调查研究的过程中,按照消防法规对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既做到了火灾的预防,又为一旦发生火灾有效实施扑救,做了必要的准备,有助于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通过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可以使灭火指挥由经验型向科学型转变,为计算机储存、反馈提供大量的基础资料,为实现灭火指挥现代化创造必要的条件。
因此,在《消防法》中,有多处规定了有关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预案的内容,要求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在《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中更是全面详细地规定了消防部队各级领导机关和作战单位,对于执勤战斗预案的制定与演练方面的职责。
按照规定,总队、支队应当制定跨区域灭火与应急救援预案、灭火作战和应急救援类型预案、重点单位灭火作战预案;大队、中队应当制定灭火作战和应急救援类型预案、重点单位灭火作战预案;还应当根据重大活动消防保卫任务的需要制定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预案。
二、灭火救援预案的内容
灭火救援预案的内容通常包括:基本情况、火情预想、灭火力量部署等3部分。
(一)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是指消防指挥员和战斗员必须了解掌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即制定灭火救援预案的单位)的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重点单位建筑设施情况,如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层数、使用情况及容纳人数等。
2.重点单位地理位置及毗邻情况。
3.重点单位主要设备特点,生产工艺流程,火灾特点。如生产和储存物资的名称,类别,可能起火的物品及蔓延条件、蔓延方向、造成的后果等。
4.水源,包括内部水源和外部水源。要摸清消火栓、消防水池的数量和供水能力。
5.消防队到重点单位的距离和行车路线。
6.重点单位所在地区的气候、气象情况及对灭火战斗行动的影响等。
(二)火情预想
火情预想就是对重点单位可能发生火灾作出的有根据、符合实际的设想,是反映火势情况,定下战斗决心,实施战斗组织指挥的重要依据。其内容如下:
1.重点部位,主要起火点。为了使火情预想复杂一些,有时可多确定几个起火点。
2.起火物品及蔓延条件,燃烧面积(范围)和主要蔓延的方向。
3.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如可燃液体的燃烧、压力容器的爆炸,结构的倒塌,人员伤亡、被困情况等),以及火情发展变化趋势,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等。
火情预想,绝不是主观臆测,而是要在调查研究、科学计划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根据火灾特点,参考以往类似战例,使火情预想更切合实际,有较强的针对性。预想火情还要通盘考虑,各种情况要互相联系,使之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三)灭火力量部署
1.灭火战斗决心。灭火战斗决心是指挥员通过对火情的正确分析判断,所形成的战术目的和战术手段的总构思,是灭火救援预案的核心内容,包括:
(1)对火情的分析判断结论;
(2)作战任务和使用灭火力量(车辆、灭火剂、人员等);
(3)兵力部署和任务区分;
(4)各种战斗协同、保障等。
灭火战斗决心部分,应根据灭火作战原则、作战特点、战斗能力、着火对象及地形、气候条件来编写。表叙次序是:对火情的判断结论;决心、任务,进攻的目标、方向、部位,欲达到的目的;采取的战术手段和扑救措施,如使用车辆、技术装备、救人、控制火势、疏散物资的方法等。
确定战术手段,应根据决心和具体目标,灵活多样,注重实用。在灭火力量的使用上,要从火场实际和现有灭火力量考虑,既要集中兵力,又要量“敌”用兵,应重视公安消防队、企业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的协同作战。在装备的使用上,应做到常用装备和固定灭火设施、特种装备相结合。
表述决心用语要简单明了,部署战术手段要详细具体。叙述任务要按照先主要,后次要;先公安消防队,后企业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先任务,后协同保障的顺序进行。
2.标绘灭火救援预案图。
灭火救援预案图是灭火救援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挥员战斗决心的直观反映。灭火救援预案图是根据基本情况、预想火情和战斗决心来标绘的。
三、灭火救援预案的演练
为了使灭火救援预案在实践中得到正确运用,要定期开展灭火救援预案演练,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一)演练的要求
熟悉消防作战预案。演练之前,参战人员必须按照各自任务要求进行熟悉灭火救援预案,熟悉的内容是:
1.熟悉重点保卫单位(部位)的名称、数量和位置。
2.熟悉重点单位的建筑状况。主要包括:重点单位的建筑总平面布局,主要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与方位;重点部位的建筑特点、结构、高度、层数及面积;重点部位的出入口(门、窗、天棚口、老虎窗等),室内外楼梯和安全疏散梯、防火分隔物以及防排烟设施;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消火栓、消防泵房及自动灭火装置等)。
3.熟悉重点单位的道路、水源。主要包括:到达重点单位(部位)的最近行车路线和距离;通向消防水源的道路;给水管网的形式、管径和消火栓位置、水压、流量以及可供灭火使用的其他各种水源的数量、位置和供水能力。
4.熟悉重点单位的火情。主要包括:主要产品、半成品和原材料的种类、数量、性质、生产工艺流程及其火灾危险特性;重要设备和贵重仪器的位置、数量;储存或销售物资的种类、数量、性质及存入方法;贵重档案资料,重点保护文物及其他珍贵物品的位置、数量;易燃、易爆、腐蚀、有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位置、数量;商场、影剧院、体育馆、医院、旅馆、托儿所等人员集中场所及其他可能造成大量人员伤亡或形成大面积火灾的情况。
5.熟悉重点单位的灭火措施。主要包括:可能出现的起火和燃烧范围,火势可能蔓延的方向和途径,以及可能使用的固定式、半固定式灭火设备和其他消防器材;出动消防车的种类、数量和到场停车的位置;火情侦察特点,进攻路线、水(管)枪阵地、数量和型号,可能需要破拆的部位和方法;可资利用的水源、灭火剂、防护器材和可能采用的供水方法;救人、灭火、保护和疏散重要物资的具体措施和注意事项;企业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的人数和装备情况;社会其他有关方面灭火力量情况。
(二)演练的数量和时间
消防队实地演练的次数应根据单位的性质和生产任务而定,对一般重点单位或部位每年不少于两次;对有扑救重大火灾的灭火预案的单位或部位,每年除完成两次外,逢重大节日前还要进行熟悉演练。至于开展演练的时间,可根据季节变化,队伍人员更新和火灾发生规律等情况来确定,通常可安排在冬、夏两个季节到来之前。
(三)演练的形式
1.模拟操场演练。即消防车到达重点单位或部位后,以停靠水源、铺设水带、水枪到位为主要内容,同时结合熟悉地形、通道、水源、建筑、生产等情况。
2.实兵实装实战演练和模拟实战演练。即消防车按火灾出动要求,到达现场后,按照要求出水、出泡沫或进行抢救疏散人员和物资的训练。
四、灭火救援预案的修订
灭火救援预案经支队、总队审定投入使用后,由于单位(部位)情况的变化或者队伍战术技术水平的提高、装备的更新、调整等原因,要及时进行修订,以适应新情况下实战的需要。灭火救援预案在演练和使用中,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予以修订:
(一)重点单位(部位)的生产储存、使用性质、生产工艺已经改变;
(二)重点单位(部位)主要建筑改扩建、设备有了大的更新;
(三)道路、水源及单位内部的灭火设施有所调整;
(四)单位(部位)整体布局发生重大变化;
(五)消防队伍新配备的技术装备需要利用。
在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和进行演练时,如果发现该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通知该单位,并报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以利及时整改。
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发生火灾时,如火场情况与已制定的灭火救援预案基本一致,火灾扑救工作应按预案进行;如果火场实际情况与灭火救援预案不一致,甚至差异很大,应根据火场的具体情况,对预定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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