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国际贸易的概念与种类
一、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
(一)国际贸易
国际贸易是指世界各国或地区之间的商品和劳务交换活动。从一个国家来看,它同其他国家或地区之间的商品或劳务交换活动,是对外贸易。一些海岛国家如英国、日本等,也常用海外贸易来表示对外贸易。总之,国家之间的商品交换活动,从一国看是对外贸易,从国际范围或世界范围看,就是国际贸易或世界贸易,国际贸易由世界各国的对外贸易所构成。
国际贸易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商品的进口和出口。商品进口是指一国向他国购进商品,用于国内生产和非生产消费的全部贸易性业务。广义上的进口还包括无形进口,即一国从其他国家获得的劳务。商品出口是指一国向他国出售的生产和加工产品的全部贸易性业务。广义上说,出口还包括无形出口,即向其他国家提供的劳务。本书无特殊说明,其中的贸易均指国际贸易。
(二)国际贸易差额
国际贸易差额是一国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出口值与进口值之间的差额。国际贸易顺差表明一国在对外贸易收支上出现盈余;国际贸易逆差则表明一国在对外贸易收支上出现赤字。各国通常用对外贸易平衡表来反映在一定时期内出口与进口间的收支状况与比例关系。
国际贸易差额是衡量一国对外贸易状况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影响国际收支的重要因素。在一般情况下,贸易顺差表明一国在国际交换与国际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贸易逆差则表明一国在国际交换与国际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但贸易顺差也并非越多越好,因为太多的贸易顺差也会带来很多不利的影响,如收支不平衡、国际贸易纠纷等。因此从经济发展的长期趋势来看,一国的进出口贸易差额应在略有盈余的基础上保持基本平衡。
(三)国际贸易商品结构
国际贸易商品结构从一国来看是指该国在一定时期内的进出口贸易由哪些商品组成,从整个世界来看是指各种贸易商品在世界贸易中的组成情况。无论是一国的国际贸易商品结构还是世界的国际贸易商品结构的变化,都可以很好地反映出世界贸易水平的变化及各国在世界贸易中的地位变化。
在国际贸易中,通常把商品分为初级产品和工业制成品两大类。初级产品是指没有经过加工或经过简单加工的农林牧渔和矿产品等,工业制成品是指经过机器完全加工的产品。根据商品生产过程中所需要的资源密集度,商品又可以分为劳动密集型产品、土地密集型产品、资本密集型产品和技术密集型产品等。在1974年《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修订本中,国际商品分为10大类、63章、233组、786分组和1924个基本项目。其中,1~5类商品为初级产品,包括食品及主要供食用的活动物,饮料及酒类,燃料及以外的非食用粗原料,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原料,动植物油脂及蜡。6~9类商品为制成品,包括未列名化学品及有关产品,主要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机械及运输设备,杂项商品。第10类为没有分类的其他商品。在国际贸易标准分类中,目录编号采用五位数,第一位数表示类,第二位数表示章,第三位数表示组,第四位数表示分组,第五位数表示项目。
(四)国际贸易地理方向与贸易集中度
国际贸易地理方向从一国来看是指对外贸易值的地区分布和国别分布情况,从整个世界来看是指国际贸易值的国别或洲别的组成情况。分析一国对外贸易值的地理分布,可以了解该国的出口商品是流向哪些国家或地区市场,进口商品是从哪些国家或地区流入的,从而表明其主要贸易伙伴是哪些国家或地区。
贸易集中度分为出口集中度和进口集中度,出口集中度是指一国向其主要进口商品的国家出口的商品额占该国出口商品总额的比重;进口集中度是指一国向其主要出口商品的国家进口的商品额占该国进口商品总额的比重。贸易集中度不但能反映一国进出口的主要贸易伙伴国,而且可以反映该国的进出口市场集中程度,从而确定其进出口存在的潜在风险。
贸易地理方向和贸易集中度共同表明了一国同世界各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贸易交往的广度、深度和集中度,因而可为一国制定外贸政策、规避外贸风险、保证重点市场、开拓新市场、发展对外贸易提供重要的决策依据。
(五)对外贸易依存度
对外贸易依存度也叫外贸系数,是指一国在一定时期内进出口商品总额在该国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它可细分为出口贸易依存度和进口贸易依存度两个分指标。外贸依存度越大,即进出口商品总额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越大,表明该国经济发展对外贸的依赖程度越大,同时也表明对外贸易在该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高,外贸增长对经济增长的作用越大。不同经济类型的国家,其外贸依存度有很大差异。一般来讲,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国家外贸依存度大一些,小国型、岛国型经济的国家外贸依存度也大一些。
二、国际贸易的种类
(一)按货物移动方向划分
1.出口贸易
出口贸易是指将本国生产和加工的货物因外销而运出国境,作为出口贸易或输出贸易。不属于外销的货物则不算,例如运出国境给驻外使领馆使用的货物、旅客个人使用带出国境的货物均不列入出口贸易。
2.进口贸易
进口贸易是指将外国生产和加工的货物外购后,因内销而运进国境,列入进口贸易或输入贸易。同样,不属于内销的货物则不算,如外国使领馆运进供自用的货物、旅客带入供自用的货物均不列入进口贸易。
3.过境贸易
过境贸易是指从甲国经过丙国向乙国运送的货物,而货物所有权不属于丙国居民,对丙国来说,就是过境贸易。有些内陆国家同非邻国的贸易,其货物必须通过第三国国境。
(二)按交易对象划分
1.直接贸易
直接贸易是指货物生产国与货物消费国直接买卖货物的行为,货物从生产国直接卖给消费国,对生产国而言,是直接出口贸易;对消费国而言,是直接进口贸易。
2.间接贸易
间接贸易是指货物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经由第三国商人进行贸易的行为,对生产国来说,是间接出口贸易;对消费国来说,是间接进口贸易。
3.转口贸易
转口贸易是指货物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或货物供给国与需求国之间,经由第三国贸易商分别签订进口合同和出口合同所进行的贸易。从第三国角度来看,即转口贸易或中转贸易。即使货物直接从生产国、供给国运往消费国、需求国,由于它们之间未直接发生交易关系,仍属于转口贸易的范畴。
(三)按国境和关境划分
1.总贸易
在以国境为标准划分进出口的国家,把凡进入国境的商品一律列为进口,把凡离开国境的商品一律列为出口。前者叫做总进口,后者叫做总出口。两者总额相加就是总贸易额。采用这种划分办法的国家有日本、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苏联和东欧各国等。
2.专门贸易
在以关境为标准划分进出口的国家,当外国商品进入国境后,暂时存在保税仓库,不进入关境,一律不列为进口。只有从外国进入关境的商品以及从保税仓库提出进入关境的商品,才列为进口,称为专门进口;对于从国内运出关境的本国产品以及进口后未经加工又运出关境的商品,则列为出口,称为专门出口。专门进口额加专门出口额叫专门贸易额。采用这种划分办法的国家有美国、法国、德国、意大利、瑞士等。
(四)按参与贸易的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划分
1.水平贸易(horizontal trade)
水平贸易是指经济发展水平比较接近的国家之间开展的贸易活动。例如,发达国家之间开展的贸易以及发展中国家之间所开展的贸易活动。
2.垂直贸易(vertical trade)
垂直贸易是指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国家间开展的贸易活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进行的贸易大多属于这种类型。特定产品的生产过程分割为不同的生产阶段,散布于多个国家(地区)进行,并以跨国界的垂直贸易链相互连接。国际垂直贸易分工与建立在此基础上的贸易快速发展,被认为是20世纪后半期兴起的第二次经济全球化高潮,是区别于19世纪晚期的第一次经济全球化高潮的明显特征。
(五)按贸易的行业进行划分
1.产业间贸易(inter-industry trade)
产业间贸易是产业间国际贸易的简称,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段时间内,同一产业部门产品只出口或只进口的现象。产业间贸易中,同一产业产品基本上是单向流动的。包括发达国家第二产业和发展中国家第一产业之间的贸易以及工业国之间不同工业部门之间的贸易,其形成基础是产业之间的分工。由于各国在各种产品的生产上有自己的成本优势,从而形成价格优势,这就构成了各国产业间分工与贸易的基础,而这种优势来源于自然禀赋或技术的差异。
2.产业内贸易(intra-industry trade)
产业内贸易是产业内国际贸易的简称,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段时间内,同一产业部门产品既进口又出口的现象。比如日本向美国出口轿车,同时又从美国进口轿车的现象;中国向韩国出口某种品牌的衬衣,同时又从韩国进口某种T恤衫的这种贸易活动。产业内贸易还包括中间产品的贸易,即某项产品的半制成品、零部件在两国间的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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