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Incoterms®2010》对主要国际贸易术语的解释
在《Incoterms®2010》中所包含的11种贸易术语中,以装运港交货的三种术语FOB、CFR和CIF在实际业务中最为常用。但随着集装箱包装方式、国际多式联运运输方式的不断普及,FCA、CPT和CIP术语也越来越多地为贸易双方所使用。本节着重介绍《Incoterms®2010》中对这6主要种贸易术语的解释及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FOB Free On Board ( …named port of shipment) Incoterms®2010,即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一)FOB术语的含义
“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是指卖方要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装到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担货物装船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按这一术语成交时,当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装到船上,卖方即完成交货。这意味着买方必须从该点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FOB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若货物在装船前便已交给承运人,例如在集装箱运输方式下,货物通常在集装箱码头交货,则FOB术语不适用,买卖双方应使用FCA术语。
根据《Incoterms®2010》对FOB的解释,买卖双方在该术语下各自承担的基本义务如下:
A 卖方义务
A1 卖方一般义务
卖方必须提供符合买卖合同约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其他与合同相符的证据。
A1-A10中所指的任何单证在双方约定或符合惯例的情况下,可以是同等作用的电子记录或程序。
A2 许可证、授权、安检通关和其他手续
如适用时,卖方必须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所有的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授权,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A3 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
a) 运输合同
卖方对买方无订立运输合同的义务。但若买方要求,或是依商业实践,且买方未适时做出相反指示,卖方可以按照通常条件签订运输合同,由买方负担风险和费用。在以上两种情形下,卖方都可拒绝签订运输合同,如予拒绝,卖方应立即通知买方。
b) 保险合同
卖方对买方无订立保险合同的义务。但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如有的话),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后者取得保险所需的信息。
A4 交货
卖方必须在指定的装运港内的装船点(如有的话),以将货物置于买方指定的船舶之上的方式,或以取得已在船上交付的货物的方式交货。在其中任何情形下,卖方都必须在约定日期或期限内,按照该港的习惯方式交货。
如果买方没有指定特定的装船点,卖方则可在指定装运港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装货点。
A5 风险转移
除按照B5的灭失或损坏情况外,卖方承担按照A4完成交货前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A6 费用划分
卖方必须支付
a) 按照A4完成交货前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但按照B6应由买方支付的费用除外;及
b) 如适用时,货物出口所需海关手续费用,以及出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A7 通知买方
由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就其已经按照A4交货或船舶未在约定时间内收取货物给予买方充分的通知。
A8 交货凭证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向买方提供已按照A4交货的通常证据。
除非上述证据是运输凭证,否则,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协助买方取得运输凭证。
A9 查对-包装-标记
卖方必须支付为了按照A4进行交货,所需要进行的查对费用(如查对质量、丈量、过磅、点数的费用),以及出口国有关机构强制进行的装运前检验所发生的费用。
除非在特定贸易中,某类货物的销售通常不需包装,卖方必须自付费用包装货物。除非买方在签订合同前已通知卖方特殊包装要求,卖方可以适合该货物运输的方式对货物进行包装。包装应作适当标记。
A10 协助提供信息及相关费用
如适用时,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担当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及时向买方提供或协助其取得相关货物进口和/或将货物运输到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任何文件和信息,包括安排相关信息。
卖方必须偿付买方按照B10提供或协助取得文件和信息时所发生的所有花销和费用。
B 买方义务
B1 买方一般义务
买方必须按照买卖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B1-B10中所指的任何单证在双方约定或符合惯例的情况下,可以是同等作用的电子记录或程序。
B2 许可证、授权、安检通关和其他手续
如适用时,应由买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所有进口许可或其他官方授权,办理货物进口和从他国过境运输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B3 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
a) 运输合同
除了卖方和A3a)签订运输合同情形外,买方必须自付费用签订自指定的装运港起运货物的运输合同。
b) 保险合同
买方对卖方无订立保险合同的义务。
B4 收取货物
当货物按照A4交付时,买方必须收取。
B5 风险转移
买方承担按照A4交货时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如果
a) 买方未按照B7通知指定的船舶名称;或
b) 买方指定的船舶未准时到达导致卖方未能按A4履行义务,或该船舶不能够装载该货物,或早于B7通知的时间停止装货;
买方则按下列情况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i) 自约定之日起,或如没有约定日期的,
(ii) 自卖方在约定期限内按照A7通知的日期起,或如没有通知日期的,
(iii) 自任何约定交货期届满之日起。
但以该货物已清楚地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者为限。
B6 费用划分
买方必须支付:
a) 自按照A4交货之时起与货物相关的一切费用,如适用时,按照A6b)出口所需海关手续的费用,及出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除外;
b) 由于以下原因之一发生的任何额外费用:
(i) 买方未能按照B7给予卖方相应的通知,或
(ii) 买方指定的船舶未准时到达,不能装载货物或早于B7通知的时间停止装货,但以该货物已清楚地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者为限;及
c) 如适用时,货物进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及办理进口海关手续的费用和从他国过境运输费用。
B7 通知卖方
买方必须就船舶名称、装船点和其在约定期间内选择的交货时间(如需要时),向卖方发出充分的通知。
B8 交货证据
买方必须接受按照A8提供的交货凭证。
B9 货物检验
买方必须支付任何强制性装船前检验费用,但出口国有关机构强制进行的检验除外。
B10 协助提供信息及相关费用
买方必须及时告知卖方任何安排信息要求,以便卖方遵守A10的规定。
买方必须偿付卖方按照A10向买方提供或协助其取得文件和信息时所发生的所有花销和费用。
如适用时,应卖方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买方必须及时向卖方提供或协助其取得货物运输和出口及从他国过境运输所需要的任何文件和信息,包括安全相关信息。
(二)使用FOB术语应注意的问题
1.风险界线问题。根据FOB的含义,卖方承担合同规定的货物装上船以前的一切风险,而买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以后的一切风险,风险的划分以货物被装载到船上为界。
2.船货衔接问题。按FOB条件成交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并将船名和船期及时通知卖方,而卖方应负责将合同规定的货物在规定的装运港和装运期限内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根据有关法律和惯例,如果买方未能按时派船,这包括未经对方同意提前将船派到或延迟派到装运港,卖方都有权拒绝交货,而由此产生的空舱费(Dead Freight)、滞期费(Demurrage)以及卖方增加的存储费等各种损失均由买方负担。反之,如果买方指派的船只按时到达装运港,而卖方却未能备妥货物,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卖方承担。在按FOB条件成交时,如果买方事前委托卖方代为租船订舱,卖方对此可以接受,但需向买方声明:“卖方如到时租不到船或订不到舱位,与卖方无关,买方无权撤销合同,也无权向卖方索赔”,而且租船订舱的风险和费用仍由买方来承担。总之,按FOB成交,对装运港和装运期要慎重规定,应加强买卖双方之间的联系,保证船货衔接。
应该注意的是,北美洲国家在业务中较多采用《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对FOB的解释。《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对FOB有6种解释,其中的前三种是在出口国内指定地点的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第四种是在出口地点的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第六种是在进口国指定的内陆地点交货,只有第五种“FOB Vessel(…named port of shipment)”同“INCOTERMS 2010”的解释比较相似,但关于风险划分界线和一些其他方面的规定也不完全一样。按照《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的解释,买卖双方风险划分的界限不是船舷,而在船上;同时卖方只是在买方请求并由其负担费用的情况下,协助买方办理货物的出口手续。
二、CFR Cost and Freight ( …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Incoterms®2010,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一)CFR术语的含义
CFR术语又称运费在内价,是指卖方在船上交货或以取得这样交付的货物方式交货。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在货物交到船上时转移。卖方必须签订合同,并支付必要的成本和运费,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这里所指的成本相当于FOB价,因此从卖方的角度看,CFR在FOB的基础上增加了办理租船订舱和支付装运港至目的港的运费的责任。CFR术语要求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但它可能不适合于货物在上船前已经交给承运人的情况,例如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通常是在集装箱码头交货。在此类情况下,应当使用CPT术语。
按照《Incoterms®2010》对CFR的解释,买卖双方的基本义务如下:
A 卖方义务
A1 卖方一般义务
卖方必须提供符合买卖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其他与合同相符的证据。
A1-A10中所指的任何单证在双方约定或符合惯例的情况下,可以是同等作用的电子记录或程序。
A2 许可证、授权、安检通关和其他手续
如适用时,卖方必须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所有的出口许可或其他官方授权,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A3 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
a) 运输合同
卖方必须签订或取得运输合同,将货物自交货地内的约定交货点(如有的话)运送至指定目的港或该目的港的交付点(如有约定)。必须按照通常条件订立合同,由卖方支付费用,经由通常航线,由通常用来运输该类商品的船舶运输。
b) 保险合同
卖方对买方无订立保险合同的义务。但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如有的话),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后者取得保险所需信息。
A4 交货
卖方必须以将货物装上船,或者以取得已装船货物的方式交货。在其中任何情况下,卖方都必须在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按照该港的习惯方式交货。
A5 风险转移
除按照B5的灭失或损坏情况外,卖方承担按照A4完成交货前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A6 费用划分
卖方必须支付:
a) 按照A4完成交货前与货物相关的一切费用,但按照B6应由买方支付的费用除外;
b) 按照A3a)所发生的将货物装上船的运费和其他一切费用,包括将货物装上船和根据运输合同由卖方支付的在约定卸载港的卸货费;及
c)如适用时,货物出口所需海关手续费用,出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以及按照运输合同规定,由卖方支付的货物从他国过境运输的费用。
A7 通知买方
卖方必须向买方发出所需通知,以便买方采取收取货物通常所需要的措施。
A8 交货凭证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不得延迟地向买方提供到约定目的港的通常运输单据凭证。
此运输凭证必须载明合同中的货物,且其签发日期应在约定运输期限内,并使买方能在指定目的港向承运人索取货物。同时,除非另有约定,该项凭证应能使买方在货物运输途中以向下家买方转让或通知承运人的方式出售货物。
当此类运输凭证以可转让形式签发并有数份正本时,则必须将整套正本凭证交给买方。
A9 查对-包装-标记
卖方必须支付为了按照A4进行交货,所需要进行的查对费用(如查对质量、丈量、过磅、点数的费用),以及出口国有关机构强制进行的装运前检验所发生的费用。
除非在特定贸易中,某类货物的销售通常不需包装,卖方必须自付费用包装货物。除非买方在签订合同前已通知卖方特殊包装要求,卖方可以适合该货物运输的方式对货物进行包装。包装应作适当标记。
A10 协助提供信息及相关费用
如适用时,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及时向买方提供或协助其取得相关货物进口和/或将货物运输到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任何文件和信息,包括安排相关信息。
卖方必须偿付买方按照B10提供或协助取得文件和信息时所发生的所有花销和费用。
B 买方义务
B1 买方一般义务
买方必须按照买卖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B1-B10中所指的任何单证在双方约定或符合惯例的情况下,可以是同等作用的电子记录或程序。
B2 许可证、授权、安检通关和其他手续
如适用时,应由买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所有的进口许可或其他官方授权,办理货物进口和从他国过境运输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B3 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
a) 运输合同
买方对卖方无订立运输合同的义务。
b) 保险合同
买方对卖方无订立保险合同的义务。但应卖方要求,买方必须向卖方提供取得保险所需信息。
B4 收取货物
当货物按照A4交付时,买方必须收取,并在指定的目的港自承运人收取货物。
B5 风险转移
买方承担按照A4交货时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如买方未按照B7通知卖方,则买方从约定的交货日期或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但以该项货物已清楚地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者为限。
B6 费用划分
在不与A3a)冲突的情况下,买方必须支付:
a) 自按照A4规定交货时起与货物相关的一切费用,如适用时,按照A6c)为出口所需的海关手续费用,及出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除外;
b) 货物在运输途中直至到达目的港为止的一切费用,按照运输合同该费用应由卖方支付者的除外;
c) 包括驳运费和码头费在内的卸货费,除非根据运输合同该费用应由卖方支付者外;
d)如买方未按照B7发出通知,则自约定运输之日或约定运输期限届满之日起,所发生的一切额外费用,但以该项货物已清楚地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e) 如适用时,货物进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及办理进口海关手续的费用和从他国过境运输的费用,除非该费用已包括在运输合同中。
B7 通知卖方
当有权决定货物运输时间和/或指定目的港内收取货物点时,买方必须向卖方发出充分的通知。
B8 交货证据
如果凭证与合同相符的话,买方必须接受按照A8提交的运输凭证。
B9 货物检验
买方必须支付任何强制性装船前检验费用,但出口国有关机构强制进行的检验除外。
B10 协助提供信息及相关费用
买方必须及时告知卖方任何安全信息要求,以便卖方遵守A10的规定。
买方必须偿付卖方按照A10向买方提供或协助其取得文件和信息时发生的所有花销和费用。
如适用时,应卖方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买方必须及时向卖方提供或协助其取得货物运输和出口及从他国过境运输所需要的任何文件和信息,包括安全相关信息。
(二)使用CFR术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关于两个分界点的问题。CFR属于装运港交货的贸易术语,按CFR条件成交,卖方安排装运,但并不负担货物从完成装船到目的港之间的风险。因此,CFR术语包含风险划分和费用划分两个分界点,风险划分是以货物在装运港被装上载货船舶为界,在此分界点之后增加卖方义务时应特别审慎,否则容易改变合同性质,将装运合同变为到达合同。在费用划分方面,卖方只支付承运人从装运港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途中发生意外事故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应由买方负担。
2.关于装船通知的问题。按CFR术语成交,卖方安排运输,买方办理货运保险,如卖方装船后不及时通知买方,买方就无法及时办理保险,甚至有可能出现漏保货运保险的情况。因此,卖方在装船后务必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否则,卖方应承担货物在运输途中的风险损失。由此可见,尽管在FOB条件下卖方在装船后也应向买方发出通知,但在CFR条件下,装船通知意义更为重要。
3.采用CFR术语进口应慎重。按CFR成交的进口业务中,由外商安排租船运输,我方负责保险,故应选择资信较好的国外客户成交,并对船舶提出适当要求,以免外商与船方勾结,或出具假提单,或租用不适航的船舶,使我方蒙受损失。在实际业务中,应尽量避免使用CFR进口。
三、、CIF 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 (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Incoterms®2010,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一)CIF术语的含义
CIF术语又称运费、保险费在内价,指卖方在船上交货或以取得已经这样交付的货物方式交货。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在货物交到船上时转移。卖方除具有与在CFR术语下相同的义务外,还要为买方在运输途中货物的灭失或损坏风险办理保险。除保险一项义务之外,买方的义务也与CFR相同。总之,CIF术语要求卖方签订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并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海运保险费,而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都应由买方承担。。
同CFR一样,CIF术语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但可能不适合于货物在上船前已经交给承运人的情况,例如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通常是在集装箱码头交货。在此类情况下,应当使用CIP术语。
(二)使用CIF术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关于风险与保险问题。按CIF条件成交,卖方应负责订立保险合同,按约定的险别和金额投保货物运输险,支付保险费,提交保险单。但卖方的保险具有代办性质,货物在运输途中的灭失和或损坏的风险由买方负担。如发生意外,买方凭保险单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能否得到赔偿卖方概不负责。
根据一般国际惯例,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卖方应以CIF货价加成10%,并以合同货币投保。如果在买卖双方的保险条款中规定了投保险别、保险金额等,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办理投保。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具体险别,卖方只需要投保保险公司承保责任最低的险别。至于战争险、罢工险等,在买方负担费用的情况下,买方可要求卖方代办或买方自行办理。
前述关于CFR术语使用的有关问题中,两个分界点的问题,完全适用于CIF术语。
2.单据的重要性问题。在CIF条件下,只要卖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按期把货物装到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同时办理保险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据,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因此,CIF属于象征性交货的贸易术语,即凭单交货、凭单付款。只要卖方如期向买方提交了符合要求的全套单据(名称、内容和份数均相符),即使货物装船后或运输途中发生损坏或灭失,买方也必须履行付款的义务。反之,即使货物安全到达并符合要求,买方也可以不履行付款义务。因此,在CIF交易中,单据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但是,按CIF成交,卖方履行其交单义务只是得到买方付款的前提条件,不能因此忽视卖方交货的责任。如果卖方提交的货物不符合要求,买方即使已经付款,仍可按合同规定向卖方提出索赔。
四、FCA Free Carrier ( …named place of delivery) Incoterms®2010,货交承运人(…指定交货地点)
(一)FCA术语的含义
FCA术语又称“货交承运人(…指定交货地点)”价,指卖方在卖方所在地或其他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即完成交货义务。如适用时,卖方还要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承运人”指任何人在运输合同中,承诺通过铁路、公路、空运、海运、内河运输或上述运输的联合方式履行运输或由他人履行运输。该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也可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FCA术语下,风险在交货地点转移至买方,则该地点的选择对买卖双方来说便非常重要,《Incoterms®2010》特别建议双方尽可能清楚地写明指定交货地内的交付点。如果双方希望在卖方所在地交货,则应当将卖方所在地址明确为指定交货地;如果双方希望在其他地点交货,则必须确定不同的特定交货地点。
根据《Incoterms®2010》的解释,以FCA术语成交,买卖双方的基本义务如下:
A 卖方义务
A1 卖方一般义务
卖方必须提供符合买卖合同约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其他与合同相符的证据。
A1-A10中所指的任何单证在双方约定或符合惯例的情况下,可以是同等作用的电子记录或程序。
A2 许可证、授权、安检通关和其他手续
如适用时,卖方必须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所有的出口许可或其他官方授权,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A3 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
a) 运输合同
卖方对买方无订立运输合同的义务。但若买方要求,或依商业实践,且买方未适时做处相反指示,卖方可以按照通常条件签订运输合同,由买方负担风险和费用。在以上两种情形下,卖方都可以拒绝签订运输合同,如予拒绝,卖方应立即通知买方。
b) 保险合同
卖方对买方无订立保险合同的义务。但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如有的话),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后者取得保险所需信息。
A4 交货
卖方必须在约定日期或期限内,在指定地点或指定地点的约定点(如有约定),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
以下情况,交货完成:
a) 若指定地点是卖方所在地,则当货物被装上买方提供的运输工具时;
b) 在任何其他情况下,则当货物虽仍处于卖方的运输工具上,但已准备好卸载,并已交由承运人或买方指定的其他人的处置时。
如果买方未按照B7d)明确指定交货地点内特定的交付点,且有数个交付点可供使用时,卖方则有权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交货点。
除非买方另行通知,卖方可采取符合货物数量和/或性质需要的方式将货物交付运输。
A5 风险转移
除按照B5的灭失或损坏情况外,卖方承担按照A4完成交货前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A6 费用划分
卖方必须支付:
a) 按照A4完成交货前与货物相关的一切费用,但按照B6应由买方支付的费用除外;
b) 如适用时,货物出口所需海关手续费用,出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
A7 通知买方
由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就其已经按照A4交货或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收取货物的情况给予买方充分的通知。
A8 交货凭证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向买方提供已按照A4交货的通常证据。
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协助买方取得运输凭证。
A9 查对-包装-标记
卖方必须支付为了按照A4进行交货,所需要进行的查对费用(如查对货物质量、丈量、过磅、点数的费用),以及出口国有关机构强制进行的装运前检验所产生的费用。
除非在特定贸易中,某类货物的销售通常不需包装,卖方必须自付费用包装货物。除非买方在签订合同前已通知卖方特殊包装要求,卖方可以适合货物运输的方式对货物进行包装。包装应作适当标记。
A10协助提供信息及相关费用
如适用时,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及时向买方提供或协助其取得相关货物进口和/或将货物运输到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任何文件和信息,包括安全相关信息。
卖方必须偿付买方按照B10提供或协助取得文件和信息时所发生的所有花销和费用。
B 买方义务
B1 买方一般义务
买方必须按照买卖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B1-B10中所指的任何单证在双方约定或符合惯例的情况下,可以是同等作用的电子记录或程序。
B2 许可证、授权、安检通关和其他手续
如适用时,应由买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所有进口许可或其他官方授权,办理货物进口和从他国过境运输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B3 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
a) 运输合同
除了卖方按照A3a)签订运输合同情形外,买方必须自付费用签订自指定的交货地点起运货物的运输合同。
b) 保险合同
买方对卖方无订立保险合同的义务。
B4 收取货物
当货物按照A4交付时,买方必须收取。
B5 风险转移
买方承担自按照A4交货时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如果
a) 买方未按照B7规定通知A4项下的指定承运人或其他人,或发出通知;或
b) 按照A4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未在约定的时间接管货物:
则买方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i) 自约定日期起,若无约定日期的,则
(ii) 自卖方在约定期限内按照A7通知的日期起;或若没有通知日期的,则
(iii) 自任何约定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
但以该项货物已清楚地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者为限。
B6 费用划分
买方必须支付
a) 自按照A4交货时起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如适用时,A6b)中出口所需的海关手续费用,及出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除外;
b) 由于以下原因之一发生的任何额外费用:
(i) 买方未能指定A4项下承运人或其他人,或
(ii) 买方指定的A4项下承运人或其他人未接管货物,或
(iii) 买方未按照B7给予卖方相应的通知,
但以该项货物已清楚地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及
c)如适用时,货物进口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及办理进口海关手续的费用和从他国过境运输的费用。
B7 通知卖方
买方必须通知卖方以下内容:
a) 按照A4所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的姓名,以便卖方有足够时间按照该条款交货;
b) 如适用时,在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所选择的由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收取货物的时间;
c) 指定人使用的运输方式;及
d) 指定地点内的交货点。
B8 交货证据
买方必须接受按照A8提供的交货凭证。
B9 货物检验
买方必须支付任何强制性装船前检验费用,但出口国有关机构强制进行的检验除外。
B10 协助提供信息及相关费用
买方必须及时告知卖方任何安全信息要求,以便卖方遵守A10的规定。
买方必须偿付卖方按照A10向买方提供或协助其取得文件和信息时发生的所有花销和费用。
如适用时,应卖方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买方必须及时向卖方提供或协助其取得货物运输和出口及从他国过境运输所需要的任何文件和信息,包括安全相关信息。
(二)使用FCA术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承运人的含义问题。按FCA术语成交,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并办理清关手续,就完成了交货任务。即使运输代理人拒绝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卖方也要按买方的指示,把货物交给运输代理人。
2.费用、风险的转移问题。与装运港交货的三种贸易术语不同,在FCA术语下,风险转移不是以货物装到船上为界,而是以货物交承运人处置时为界。不仅在海运以外的其他运输方式下如此,即使在海运时,风险转移的界限也是货物交承运人。但如果由于买方的责任,使卖方无法按时交货时,只要货物已明确划归买方,那么风险转移的时间可以提前。
在FCA术语下,买卖双方承担的费用也是以货交承运人为界。即卖方负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前的有关费用,而买方负担其后的各项费用。但如果买方委托卖方代办本属自己的义务范围内的事项所产生的费用,比如,委托卖方代办订立运输合同等,以及由于买方过失所引起的额外费用,均应由买方负担。因此,在特殊情况下,费用同风险一样可提前转移。
五、、CPT Carriage Paid To (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Incoterms®2010,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CPT术语又称“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价,它是指卖方将货物在双方约定地点(如果双方已经约定了地点)交给卖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卖方必须签订运输合同并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所需费用,同时由买方承担交货之后一切风险和其他费用。因此,CPT的基本含义是FCA价加运费。
同FCA术语一样,CPT术语下的“承运人”也是指任何人,在运输合同中,承诺通过铁路、公路、空运、海运、内河运输或上述运输的联合方式履行运输或由他人履行运输。如果还使用接运的承运人将货物运至约定目的地,则自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时,风险随之转移。
CPT术语要求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该术语同样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
即便是在海运或内河运输方式下,如果买卖双方约定在货物装上船之前便已交给承运人,使用CPT术语比CFR术语更为适宜。
使用CPT术语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费用、风险转移问题
在CPT术语下,卖方负担到目的地的运费,但卖方承担的风险并没有延伸到指定目的地,而只承担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前的风险。在多式联运的情况下,涉及多个承运人,则卖方承担的风险自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时转移给买方。
费用的划分是在进口国目的地,即卖方负担从交货地点到指定目的地具体地点的正常运费,一切额外费用由买方负担。装卸费可包括在运费中,由卖方负担,也可由双方在合同中规定。这样,在CPT术语下,风险、费用划分地点不同,也存在两个分界点的问题。
2.CPT术语与CFR术语的异同点
CPT与CFR这两个术语都存在着风险和费用转移的“两个分界点”的问题,即风险转移在先,费用转移在后。而且,按这两个术语签订的合同都属于装运合同,即卖方只需保证按时出运货物,不保证按时到货。
但是应注意,CPT与CFR术语在许多方面有相异之处。首先,适用范围不同。CFR只适于海运和内河运输方式,只能以装运港为交货地点;而CPT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双方可对交货地点加以规定。其次,风险转移地点不同。CFR条件下,风险划分以货物在装运港被装到船上为界;CPT则以货交承运人为界。此外,卖方承担的责任、费用以及需提交的单据也有所不同。
六、CIP Carriage,Insurance Paid to (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Incoterms®2010,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CIP术语又称“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价,它是指卖方将货物在双方约定地点(如双方已经约定了地点)交给其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同时由买方承担卖方交货之后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此外,按照CIP术语,卖方还必须为买方在运输途中货物的灭失或损坏风险签订保险合同。因此,卖方要订立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支付运费和保险费。在这个意义上,CIP价相当于FCA价加上运费、保险费或CPT价加上保险费。
CIP术语可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在该术语下,“承运人”同样指任何人在运输合同中,承诺通过铁路、公路、空运、海运、内河运输或上述运输的联合方式履行运输责任或由他人履行运输责任。
买方应注意,CIP术语只要求卖方投保最低险别。如果买方需要更多保险保护,则需要就此与卖方明确地达成协议,或者自行作出额外的保险安排。
如果还使用接运的承运人将货物运至约定目的地,则风险自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时转移。
CIP术语要求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使用CIP术语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关于风险和保险的问题
在CIP术语下,卖方要负责办理货运保险并支付保险费,但货物从交付承运人起的风险(包括运往目的地的运输途中的风险)却由买方负担。所以,卖方的投保属于代办性质。因此,这里又出现了风险、费用划分的“两个分界点”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卖方应按约定的险别投保。如果没有约定险别,除合同另有规定,卖方应按CIP货价加成10%,以合同货币取得最低限度的保险险别即可。如果买方要求加保战争、罢工险,在买方负担费用的情况下,卖方应予办理。
2.了解CIP术语与CIF术语的异同
CIP与CIF术语的相同点表现在,它们的价格构成中都包括运到目的地的正常运费和约定的保险费,对投保险的规定也大致相同。此外,两种术语下的合同均属于装运合同,风险转移和费用转移同CPT、CFR术语一样分两步进行,即都存在两个分界点的问题。
CIP与CIF术语的不同点,主要是CIP术语适用于包括多式联运在内的各种运输方式。此外,两种术语下交货地点、风险划分界线及有关责任费用的划分也根据运输方式不同而有所不同。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