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边缘论
是解释区域空间演变模式的理论。由美国地理学家J.弗里德曼于1966年提出。弗里德曼根据对拉丁美洲国家的区域发展演变特征的研究,以及K.G.米达尔和A.O.希施曼等人有关核心-边缘模式的著作,试图阐明一个区域如何由互不关联、孤立发展,变成发展不平衡,又由极不平衡发展,变为相互关联的平衡发展的区域系统。
弗里德曼是从行为角度来论证区域发展模式的。他提出了一系列的假说:
1.区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一部分,区域不能孤立存在,与国家其他区域是有关联的。
2.区域发展与“出口”经济(即基本经济活动)有关系,区域经济发展依赖于“出口”产品的发展。
3.区域发展与当地的社会、政治体制有关,与当地收入的分配制度关系很大。
4.区域领导人的态度对区域发展有很大关系。
5.区域发展大多在城市附近。
按照核心-边缘理论的表述,区域经济发展在空间上的表现一般经历以下4个阶段:
1.工业化前阶段。经济不发达,各地基本自给自足,地区之间互不关联,彼此孤立,不成系统。
2.工业化初期阶段。随着社会分工的深化、生产的发展、商品交换日益频繁,位置优越、资源丰富或交通方便的地点发展成为核心,也就是城市。相对于这个中心来说,其他地区就是它的边缘。边缘的资源、人力、资金等向核心流动,核心不断向边缘扩展,也就是城市化的过程。核心与边缘发展不平衡。
3.工业化成熟阶段。核心发展很快,核心与边缘之间存在不平衡的关系,并存在4个矛盾:一是权利分配问题,核心区域是决定国家经济、政治的权力区域,绝大多数的决策都是由核心区域制定,以后才下达到边缘;二是资金流动,多数资金都流向核心;三是技术创新,几乎所有的大学、科学技术研究机关都集中于核心,所以创新都是由核心流向边缘;四是人口流动,劳动力等人口流动,一般都是由边缘流向核心,极少由核心流向边缘。因此,核心对边缘起着支配和控制的作用。核心的发展并不一定对边缘有好处。由于核心的效益以及边缘与核心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紧张,结果将造成边缘地区内新的规模较小的核心的出现,把原来的边缘分开,边缘地区便逐渐并入一个或几个核心地区之中。
4.大量消费阶段。边缘地区产生的次中心逐步发展,终于发展到与原来的中心相似的规模,达到相互平衡。整个区域变成一个功能上相互依赖的城市体系,开始有关联的平衡发展。
弗里德曼认为,任何区域都是由一个或若干个核心区域和边缘区域组成。核心地区是由一个城市或城市集群及其周围地区所组成。边缘的界限由核心与外围的关系来确定。国家应该把高技术产品的生产和从事科学研究的机构设置在核心地区,而把低工资的劳动密集型的生产设置在边缘地区。然而,核心-边缘理论与所有空间极化理论一样,对“核心”和“边缘”都没有确切定义。
核心-边缘论成为增长中心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对常规的空间结构作静态的抽象描述。对于影响核心-边缘关系的因素,也只考虑国内的因素,而没有考虑国际因素。实际上,每一个国家与其他国家有非常密切的政治、经济关系。核心区与边缘区的关系也受到国际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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