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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受益人出具汇票给谁

时间:2023-10-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信用证加具保兑的银行,称为保兑行。备用信用证又称商业票据信用证、担保信用证,指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对受益人开立的承诺承担某项义务的凭证。即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能履行其义务时,受益人只要凭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并提交开证人违约证明,即可取得开证行的偿付。对背信用证的开立通常是中间商转售他人货物,或两国不能直接办理进出口贸易时,通过第三者以此种办法来沟通贸易。

四、信用证的种类

(一)根据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分

①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指凭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

②光票信用证(Clean Credit),指不附单据仅凭汇票付款的信用证。

(二)根据有无另一银行加以保证兑付分

①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L/C),指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由另一银行保证对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履行付款义务。对信用证加具保兑的银行,称为保兑行。

②不保兑信用证(Non-Confirmed L/C),指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没有经另一家银行保兑。

(三)根据付款时间不同分

①即期信用证(Sight L/C),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跟单汇票或装运单据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②远期信用证(Usance L/C),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信用证的单据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③假远期信用证(Usance L/C Payable at Sight),指规定受益人开立远期汇票,由付款行负责贴现,并规定一切利息和费用由开证申请人承担的信用证。这种信用证对受益人来讲,实际上仍属即期收款,在信用证中有相应的“假远期”条款。

(四)根据受益人对信用证的权利可否转让分

①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L/C),指信用证的受益人(第一受益人)可以要求授权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或议付的银行(统称“转让行”),或当信用证是自由议付时,可以要求信用证中特别授权的转让银行,将信用证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一个或数个受益人(第二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证。开证行在信用证中要明确注明“可转让”(Transferable),且只能转让一次。

②不可转让信用证(Non-Transferable L/C),指受益人不能将信用证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的信用证。凡信用证中未注明“可转让”,即是不可转让信用证。

(五)循环信用证(Revolving L/C)

循环信用证,指信用证被全部或部分使用后,其金额又恢复到原金额,可再次使用,直至达到规定的次数或规定的总金额为止。它通常在分批均匀交货的情况下使用。在按金额循环的信用证条件下,恢复到原金额的具体做法有:

①自动式循环:每期用完一定金额后,不需等待开证行的通知,即可自动恢复到原金额。

②非自动循环:每期用完一定金额后,必须等待开证行的通知到达,信用证才能恢复到原金额使用。

③半自动循环:即每次用完一定金额后若干天内,开证行未提出停止循环使用的通知,自第×天起即可自动恢复至原金额。

(六)预支信用证(Anticipatory L/C)

预支信用证,指开证行授权代付行(通知行)向受益人预付信用证金额的全部或一部分,由开证行保证偿还并负担利息,即开证行付款在前,受益人交单在后,与远期信用证相反。预支信用证凭出口人的光票付款,也有要求受益人附一份负责补交信用证规定的单据的说明书,当货运单据交到后,付款行在付给剩余货款时,将扣除预支货款的利息。

(七)备用信用证(Standby L/C)

备用信用证又称商业票据信用证、担保信用证,指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对受益人开立的承诺承担某项义务的凭证。即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能履行其义务时,受益人只要凭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并提交开证人违约证明,即可取得开证行的偿付。它是银行信用,对受益人来说是在开证人违约时备用并取得补偿的一种方式。

(八)对背信用证(Back to Back L/C)

对背信用证又称转开信用证,指受益人要求原证的通知行或其他银行以原证为基础,另开一张内容相似的新信用证。对背信用证的开立通常是中间商转售他人货物,或两国不能直接办理进出口贸易时,通过第三者以此种办法来沟通贸易。原信用证的金额(单价)应高于对背信用证的金额(单价),对背信用证的装运期应早于原信用证的规定。

(九)对开信用证(Reciprocal L/C)

对开信用证,指两张信用证的申请人互以对方为受益人而开立的信用证。两张信用证的金额相等或大体相等,可同时互开,也可先后开立。它多用于易货贸易或来料加工和补偿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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