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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制度变迁需求的重要因素

时间:2023-10-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对制度变迁理论进行研究之前,有必要对涉及制度变迁的两个相关概念之间进行一些解释。诱致性制度变迁指的是现行制度安排的变更或替代,或者是新制度安排的创造,它由个人或一群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不同于强制性制度变迁中的政府干预,诱致性制度变迁必须由某种在原有制度安排下不同群体希望改变现有的状况,以得到的获利机会引起。以下就诱致性制度变迁做些必要的说明。诱致性制度变迁的动力。

2.1 制度变迁理论

在对制度变迁理论进行研究之前,有必要对涉及制度变迁的两个相关概念之间进行一些解释。从最一般的意义上讲,制度可以被理解为社会中个人遵循的一套行为规则,因为制度由一个个制度安排构成,所以一个特定制度安排不均衡就意味着整个制度结构不均衡。制度安排的定义是管束特定行动模型和关系的一套行为规则,它是获取集体行动收益的手段。制度变迁理论从不同的角度、通过不同的方法,去分析制度变迁的主体、为何需要制度变迁以及用什么样的方式实现制度变迁。当一种制度安排不符合社会中各种群体的利益,就会产生制度变迁的需求。从这个意义层面上来讲,制度变迁可以看作是制度供给满足制度需求、制度由非均衡走向均衡、低效走向高效的过程。制度变迁有两种: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

强制性制度变迁是指由于制度安排的公共货品特点以及“搭便车”问题在创新过程中的存在,需要国家干预来补救持续的制度供给不足。诱致性制度变迁指的是现行制度安排的变更或替代,或者是新制度安排的创造,它由个人或一群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不同于强制性制度变迁中的政府干预,诱致性制度变迁必须由某种在原有制度安排下不同群体希望改变现有的状况,以得到的获利机会引起。以下就诱致性制度变迁做些必要的说明。

诱致性制度变迁的动力。当在现有的制度安排下,相关群体无法最大化其利益时,就会产生对新的制度安排的需求,当这种需求足够强烈,并且相关群体通过行动产生的新制度所带来的外部性不是很明显时,那么相关群体就会有足够的制度变迁的动力,那么新的制度安排将被创造出来,所以变迁动力的实质是寻找盈利机会。举例来看,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温州的个体私营企业利润率高、资金需求旺盛,但是由于信息、体制等原因个体企业从国营金融机构融资的交易成本非常大,所以面对个体企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和制度供给不足催生的潜在利益空间,民间金融制度应运而生。

许多制度安排是紧密相关的。一个特定制度安排的变迁,也将因此引起其他相关制度安排不均衡。建立一个新的制度安排是一个消费时间、努力和资源的过程。某些制度安排从抽象的理论观点看可能是有利的,但由于它与制度结构中其他现行制度安排不相容,因而是不适用的。制度变迁过程中,大多数制度安排都可以从以前的制度结构中继承下来。

在现实经济运行中,具体的制度安排总是“嵌在”一定的制度结构与环境中的,只对具体制度加以创新而忽略其他制度安排和相应的制度环境,会破坏制度的“嵌入性”,从而使得新的制度缺乏合适的环境处于失衡状态而难以生存。因此,对单个主体的制度需求分析,必须考虑到其所在环境的制度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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