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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在社会再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

时间:2023-10-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家作为上层建筑的权力机构体系和综合代表,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和社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国家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仍然具有其应有的地位和作用。传统社会主义观念和计划经济体制脱离实际,不尊重客观经济规律,否定企业的主体地位和经济职能,否定市场的职能和作用,把社会再生产中的各种经济职能当成国家的专利,一切事情由国家说了算。

第三节 国家在社会再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

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总是在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种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推动下逐步地向前推进的。当然,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和社会经济制度条件下,发展的状况和特点是有所不同的。按照马克思主义观点,社会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当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状况时就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反之即落后于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时,就会阻碍甚至破坏生产力的发展。与此相反,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当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状况和发展要求时,它就会促进经济基础的发展,反之即落后于经济基础的发展要求时,它就会阻碍和破坏经济基础的发展。正是由于这种对立统一的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及其机制的作用,使其成为一切社会形态共同发展的规律。

国家作为上层建筑的权力机构体系和综合代表,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和社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当然,国家具有不同的性质和类型,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国家的地位和作用具有不同的状况和特点。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国家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仍然具有其应有的地位和作用。在经济学界有一种观点企图否定这种地位和作用,是缺乏科学依据的。

社会主义国家具有多种职能,其中包括政治、经济、文教卫生、科研、社会保障、国防和外交等职能。而经济职能则是国家一种最基本的中心职能。这是由于社会主义国家甚至像在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条件下,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形式的基本经济制度,无论是社会主义首要经济规律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都要求把发展经济作为社会的中心任务。因此,无论是国家、企业和市场,都必然具有一定的相应的经济职能。否则,社会生产和再生产就会无法进行。这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经济规律发展的必然要求。

传统社会主义观念和计划经济体制脱离实际,不尊重客观经济规律,否定企业的主体地位和经济职能,否定市场的职能和作用,把社会再生产中的各种经济职能当成国家的专利,一切事情由国家说了算。改革开放乃至目前,有些人从一种极端走向另一种极端,根本否定国家的经济职能。这同样是不切实际的,缺乏科学依据。

其实,任何国家都有一定的或多或少的经济职能,只不过在自然经济条件下和生产社会化条件下,在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和在社会主义社会条件下,国家所具有的经济职能的状况和特点各不相同罢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由于具有多种公有制形式的经济,其中包括国家或全民所有制经济、城镇集体和合作所有制经济、多种形式的股份制经济、在中国现阶段还有个体和私营经济以及外商的生产经营。国家作为国有即全民所有制经济的主体,自然具有宏观经济领域的经济职能;与此同时,它还负有统筹社会公共设施建设和社会福利事业的经济职能。所以,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职能具有两重性。

社会主义国家在宏观领域的经济职能,总体来说,包括研究制定国家所有制经济和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社会生产力布局,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短期(一般为一年)、中期和长期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进行必要的指导、协调和综合平衡,对各个部门、行业和企业进行必要的审计和监督管理。总之,要有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宏观经济调控职能的任务。在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如果离开了国家在宏观领域的经济职能,社会生产和国民经济就会出现混乱的局面,社会再生产的循环和周转就会无法正常进行,自然也就谈不上社会扩大生产和加速发展经济的问题。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和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存在着国内与国际两个市场的激烈竞争。社会主义国家应不应当有自己的经济职能,这种经济职能到底是临时性的还是长期历史性的?如何处理好国家与市场的关系,如何发挥国家对宏观经济领域的调控作用,使企业和市场为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提供条件和保障?这不仅需要进行理论研究的创新,同时也需要不断地进行实践和总结经验。

社会主义发展是有阶段性的,要经历它的形成、巩固成长和成熟发展的诸多历史阶段。与此相应,国家的地位和作用也会随着社会发展阶段性的变化而有所发展和变化,其中包括国家宏观经济职能的发展变化。中国在改革开放头二十多年即改革开放初、中期阶段的情况就是如此。首先我们党在解放思想的基础上,对脱离实际的传统社会主义观念进行了重大调整和改革,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这是中国进行改革开放的理论基础和总的指导思想。在生产关系方面,逐步改革了单一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确立了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公有制和私有制经济等多种经济形式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在全民即国家所有制经济关系中,改革了国家集权所有制,逐步确立了国家、部门和企业之间的分工和分权。国家作为全民生产资料所有制的主体,具有宏观经济职能,包括协调和监管职能,企业作为生产主体,具有自主生产经营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改变了过去那种脱离实际的无所不包和以指令性计划为核心标志的计划经济体制,逐步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行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以便克服市场盲目性的弊端。先后在全国建立了六大经济特区,逐步实行了沿海、沿边和内地一系列城市的开放,引进了大量外资和外商以及国际上一批有名的跨国公司,大大地推动了中国经济和进出口贸易的迅速发展。正是由于这各种改革与开放政策,全面促进了中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实践表明,中国改革开放的总方针和总政策是符合现阶段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的。同样的道理,各种改革开放的成果同发挥国家的地位和作用,其中包括发挥宏观领域的经济职能是分不开的。

当然,中国现阶段的改革尚未完成,旧的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又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甚至新旧矛盾交织在一起,共同影响着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地发展。有一种观点把职工下岗和失业问题记在改革开放的账上,这是不切实际的。传统社会主义提倡企业办社会,不讲求经济效益,造成企业臃肿不堪,这主要是个历史遗留问题。改革开放确立了市场经济,城乡市场、国内外市场存在着激烈的竞争,企业讲求的是经济效益,必须实行分工分业,实行责、权、利相结合,依靠科学技术,加强企业管理制度,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否则,企业就会无生存之地。难道这一类问题和道理还不明白吗!所谓新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也很复杂。比如城乡之间的发展不平衡,差别有所扩大;地区之间的发展不平衡,沿海和东部地区发展较快、中部地区次之、西部地区发展缓慢;新兴工业基地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发展同老工业基地的调整改造和发展滞后的问题;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协调,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很快,有些社会公共设施和服务业发展滞后;经济和人文生活发展、环境改造与建设不协调,不能适应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诸如此类的问题和矛盾,如果不能及时和逐步地加以解决,自然会影响我们国家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健康地发展,所以我们必须认清和重视这些问题和矛盾,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经济、政治体制和社会机制创新,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持续的发展,并继续研究和探索中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持续发展的新路子。

总之,社会主义国家在经济建设和在社会再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容否认的,对全民即国家所有制经济和企业的宏观调控和监管职能是不可否认的,对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综合平衡的职能是不可低估的,对一般的社会公共保障事业和服务性职能是不可能没有的。这些大都是属于国家的宏观经济职能和任务。如果离开了国家的这各种职能,社会再生产的循环就不可能正常进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就不可能持续健康地向前发展。其实,所谓国家在社会再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所谓国家的宏观经济职能,无非是体现或者说反映了社会主义经济规律发展的客观要求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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