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策环境的制约
为了促进加工贸易国内产业配套能力的提高,延长加工贸易在国内的产业链条,促进加工贸易企业采用国内产品,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深加工结转、出口退税等。但这些政策措施在实施中出现无法适应加工贸易发展的状况,降低了采用国产原材料及零部件的积极性,不利于高效率的高新技术产业加工贸易的发展,影响了加工贸易发展和经济结构的调整。
(一)现行出口退税政策不利于国内采购
加工贸易企业在采购国内原材料和零部件时,多采用凭增值税发票直接购买,出口退税政策对国内采购影响非常大。目前,进料加工贸易企业直接向国内企业采购原材料可以申请退税,来料加工贸易企业因在出口时只收取加工费,没有销售收入而无法获得退税。对来料加工企业国内直接采购的原材料不实行退税,限制了来料加工企业的国内采购。与进料加工企业相比,来料加工企业的国内采购率偏低。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问卷调查,近90%接受调查的来料加工企业的国内采购在50%以下,其中有45%的企业国内采购在10%以下,而国内采购在75%以上的来料加工企业只有12%左右。
(二)现行出口退税政策不利于深加工
对于结转方式采购的国内原材料和零部件,退税的程序繁杂,交易成本较高。从2000年开始对加工贸易企业深加工结转业务实行“免、抵、退”政策,但是加工贸易企业普遍认为可操作性差,企业无法及时得到退税,结果资金被大量占用。[4]主要问题包括:①占压企业流动资金。我国出口退税按额度在各地区之间进行分配,那些出口量大,退税额多的地区往往分配的额度不足以满足本地区的出口退税要求,企业资金占用的负担很大。②来料加工企业税负加重。由于来料加工企业在产品出口时不能办理退税,如果对转厂环节征税,则含税转厂的税负最终由下游的来料加工企业负担,增加了来料加工企业的成本,影响其出口竞争力。③税务部门的管理成本增加,加大出口退税的压力。我国加工贸易规模庞大,实行“免、抵、退”政策后,税务部门的工作量大量增加,国家计划退税的额度也会大幅度增加。
(三)深加工结转的管理问题
深加工结转是加工贸易企业提高国内采购率,带动国内经济增长的重要方式。但是,深加工结转政策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对加工贸易企业进行结转加工造成了不便。①相关政策规定,对加工贸易企业的深加工结转业务实行手册管理。这种管理方式比较适用于采购渠道单一、产品简单的情况。但对于那些采购渠道较多、所需零部件复杂的企业,这种方式欠缺灵活性。②在深加工结转过程中,由于有的转入地海关要求转厂的产品必须由指定的保税监管车运送,不但增加了运输成本,延长转厂的时间,而且可能影响产品的品质。如对于某些精密仪器,最佳的运输方式是空运,如果用公路运输,长途颠簸将对仪器的精密性造成损坏。
(四)阻碍加工贸易价值链向下游企业延伸的政策障碍
目前,根据规定只有离境出口货物,才能申请退税。这使得那些以保税区仓库、出口监管仓库交货方式完成的出口无法得到出口退税,限制了我国加工贸易向仓储运输服务业延伸。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跟国外相比,我国仓租费相对便宜,许多国外购货商要求加工贸易企业将货物运到保税区仓库、出口监管仓库即可,国外购货商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拼柜运输。这种在保税区仓库、出口监管仓库交货的贸易方式在国际上也比较普遍,对买卖双方都很便利,出口商将货物运到指定保税区仓库、出口监管仓库就完成交货任务,进口商可以根据运输情况和海外市场变化灵活安排运输。如果我们继续要求申请出口退税的企业必须将货物运离关境,将会使我国保税区的仓储功能无法得到有效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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