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以实现劳动过程为目的,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使用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结合并提供报酬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劳动者将其人身在一定限度内交给用人单位,是一种人身关系;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福利等待遇,是与劳动力等价交换,是一种财产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确立劳动关系,要通过相互选择,平等协商,是两个平等主体关系。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应当是各种社会关系的和谐。
第二节 工资制度改革与劳动关系和谐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以实现劳动过程为目的,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使用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结合并提供报酬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具有如下特征:(1)财产性与人身性兼有。劳动者将其人身在一定限度内交给用人单位,是一种人身关系;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福利等待遇,是与劳动力等价交换,是一种财产关系。(2)平等性与从属性兼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确立劳动关系,要通过相互选择,平等协商,是两个平等主体关系。但是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后,用人单位是劳动力的支配者和管理者,劳动关系又成为隶属关系。(3)对抗性与非对抗性兼有。一方追求劳工福利最大化,另一方追求利润最大化,两者利益是此消彼长关系,但是两者的利益取决于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有效结合,劳动者要稳定就业,用人单位追求长期发展,两者利益具有一致。
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应当是各种社会关系的和谐。劳动关系作为生产关系最基本的组成部分,深刻影响着生产关系的形成与发展。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关系的稳定决定了社会结构的稳定。因此,劳动关系的状况成为社会是否和谐的晴雨表,从这个意义上讲,和谐劳动关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首先应表现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能力。如果劳动与资本关系双方处于一种紧张对立的关系,就会影响到企业的可持续增长与社会和谐与稳定大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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