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国际自由贸易区的效应分析
自由贸易区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形式,是一些国家或地区为实现自由贸易、提高本国福利、扩大国际市场而形成的区域性经济组织。签订自贸协定的国家或地区在自贸区内彼此实行“境内关外”的经济自由化政策,而自贸区成员国或地区对自贸区外的非成员国家和地区实行各自的独立经济管制政策。因此,自贸区的建设必将对自贸区成员国及非成员国家和地区产生重要的经济影响。
一、国际自贸区的静态效应
自贸区的静态效应理论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基本理论之一。1950年,著名经济学家维纳(Jacob Viner)在其《关税同盟问题》著作中,首次系统地提出了用贸易创造效应与贸易转移效应来测算关税同盟的贸易效果。该理论认为完全形态的关税同盟应符合三个条件:同盟国之间彻底取消关税、同盟国对非成员国采用统一的关税水平、成员国之间通过协商分配税收收入。关税同盟对内实行自由贸易,而对非成员国采用贸易保护政策。因此,关税同盟产生了静态效应和动态效应。[28]关税同盟是自贸区的一种高级形式,因此,该理论适用于所有自贸区的效应分析。
从理论分析观察,自贸区的静态经济效应主要包括:贸易创造效应、贸易转移效应、社会福利效应和贸易条件效应等。
(一)贸易创造效应
贸易创造指由于国际经济一体化组织成员国之间相互取消了关税和与关税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措施,造成了相互之间贸易规模的扩大和福利水平的提高。贸易创造是原已形成贸易关系的两国因为都加入自贸区而取消关税和其他非关税壁垒而形成的。这一过程始终都发生在双方之间,没有第三国的参与。因此,贸易创造扩大了贸易规模,提高了两国之间的福利水平。
贸易创造效应是指通过彼此之间取消关税配额,从而实现自贸区内部的自由贸易,成员国之间面对全新的贸易环境。对于国内生产者来说,节约生产成本、实现利益最大化一直是其追逐的目标,自贸区的建立导致原本国内生产成本较高的产品将不再生产,而转向自贸区成员国低成本的同类产品进口,进而降低了生产成本。对消费者来说,购买低成本的商品价格必然较低,消费支出减少,消费者剩余增加,社会福利随之提高。自贸区的建立,在一定区域内的成员国之间创造了新的国际贸易,由此带来了一系列贸易变化,最终产生了一种有利效应,即正效应,称之为贸易创造效应。
由于自贸区成员国相互之间取消关税和关税壁垒,成员国的进口商品不会因为关税转嫁而提高价格,而且商品价格会因此大幅度降低,这会引致消费者需求膨胀,需求的扩大会产生两个直接结果:一是一国福利的绝对增加。即消费者剩余增加并超过生产者剩余减少的量和关税损失量。二是贸易规模的扩大。即需求增加,而国内厂商的生产不具比较优势,故从自贸区成员国的进口量增加。因此,从世界范围来看,贸易创造效应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
(二)贸易转移效应
贸易转移是指成员国之间相互取消关税及非关税壁垒并建立共同的对外关税所带来的相互贸易,替代了成员国与非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从而形成贸易方向的转移。贸易转移强调贸易方向由自贸区非成员国转向自贸区成员国,是发生在三方之间的。因此,自贸区产生的一种贸易转移效应。一般都认为贸易转移将导致福利水平的绝对降低,通常被视为一种负效应。
在自贸区建立之后,成员国之间取消关税壁垒,但对非成员国采用高关税税率,从而对成员国形成了关税保护。这将产生两个结果:
一是自贸区内原来从非成员国进口低成本产品的国家受到关税协定的限制,终止了上述国际交易。此时的生产者如果想继续生产,不得不向自贸区成员国进口,国与国之间的贸易市场发生了转移。然而,同种商品在自贸区成员国内的成本较高,加大了企业的生产支出,对产品的规模生产和规模贸易产生负面影响。
二是消费者的购买支出增加,导致社会福利的减少。因为贸易转向导致低成本的商品生产不得不放弃,而高成本的商品生产得以扩大。从世界范围来看,贸易转移效应不利于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的优化配置。
因此,当自贸区的贸易创造效应大于转移效应时,参加自贸区将给自贸区成员国带来综合净效应,成员国经济福利水平提高;反之,则是综合净损失和经济福利水平下降。这是参加自贸区的代价,各成员国必须权衡利弊。
(三)社会福利效应
利用自贸区的福利效应可以分析自贸区成立后,成员国的社会福利变化情况。自贸区对成员国社会福利的影响情况不能一概而论。经济学主要考量以下三个因素:
一是取决于国内供给价格弹性和价格需求弹性。加入自贸区之前,如果一国国内价格供给弹性、价格需求弹性越大,那么,加入自贸区后,该国的消费者剩余增加值就越多,同时生产者剩余的减少值越少,总福利=消费者剩余+生产者剩余,社会福利为正值。
二是取决于国内价格下降的多少。对于一国而言,加入自贸区后的价格下降幅度越大,社会福利的增加值就越大。
三是取决于同盟国的关税水平。关税水平是影响国际贸易中商品价格高低的重要因素,如果一国在加入自贸区前的关税水平很高,那么,加入自贸区之后,国内价格下降的就越多,社会福利也就随之增加。反之,该国加入自贸区,反而会造成该国社会福利减少的负效应。
(四)贸易条件效应
由于自贸区成员国之间贸易条件的改善,产生自贸区成员国社会福利增加的结果。即自贸区协定的签订,将引起自贸区成员国的进出口商品需求情况、进出口商品的市场组织情况、进出口商品的构成情况及汇率等因素的变化,从而导致自贸区成员国之间贸易条件的改善。当然,自贸区对成员国中的贸易大国和贸易小国的贸易条件效应影响大小也不同。
二、国际自贸区的动态效应
自贸区的建立不仅会给成员国会带来静态影响,也会对自贸区成员国的经济结构产生长期的动态影响。有时,这种动态效应比其静态效应更为重要,对成员国的经济增长影响更大。其动态效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规模经济效应(大市场效应[29])
规模经济效应是指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商品生产者的生产成本和经营费用均会降低,企业从而能够得到一种成本优势。组建自贸区的双方签订FTA之后,国际市场中的不确定性大大减少,化解了企业的外部风险,良好的外部条件促进企业发展生产。自贸区建立之后,原来成员国之间相互竞争,分散生产的状态逐渐消失,使各个成员国同种商品的生产者形成一个集中的大市场,进而扩大生产规模,降低生产成本,使企业享受到规模经济带来的效应。并且进一步提高区内企业对外,特别是对非成员国同类企业的竞争能力。因此,自贸区所创造的大市场效应引发了企业规模经济的实现。规模经济效应还可进一步分为技术进步效应、成本降低效应、分工效应和市场扩张效应等。
(二)竞争效应
自贸区的建立促进了成员国之间企业的竞争。自贸区建立之前,在各个成员国国内,由于本国生产者数量、实力及政策方面的限制,导致国内市场被少数几家企业所占据,形成了市场垄断。企业获得了高额的垄断利益,不再花费资本来提高生产技术,由于没有其他的替代品,消费者只能承受较高的垄断价格。从长期的发展角度来看,这不利于生产者与消费者利益,也不利于各国的资源配置和技术进步。而组建自贸区之后,各国市场相互开放,各国企业面临着来自于其他成员国同类企业的竞争。因此,各国企业为在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必须增加研发投入,采用新技术,降低成本,提高生产经营效率。从而在自贸区内营造一种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大大提高了区内企业的竞争力,并凭借其竞争优势占领更大的国际市场。自贸区的建立提高了区内成员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率,促进技术进步。
(三)投资效应
自贸区的建立有助于吸引外部投资。一是吸引大量的外国直接投资。因为区外国家的产品受到自贸区原产地规则的限制而被区内国家所排斥,要想进入区内市场,只有将生产点转移到区内,才能避过贸易壁垒,在区内销售。这就吸引了自贸区非成员国家的对外投资。二是吸引区内相关国家和企业增加投资。自贸区内的市场是完全开放和自由竞争的。随着自贸区功能的不断拓展,区内会出现新的投资领域和项目,而区内国家和企业为了保持其市场地位,必须增加资本投入。
此外,自贸区在产生上述动态优势的同时,也存在动态劣势。自贸区的对外排他性很大,而这种保护所形成的新垄断又会成为技术进步的障碍。同时,可能会拉大成员国不同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自贸区建立后,资本向投资环境较好的地区流动,一些成员国的落后地区与先进地区的差别将逐步拉大。
【注释】
[1]FDDI‐复旦发展研究院,程大中:《由贸易区发展趋势与中国的应对方案》,引自复旦大学国家建设研究中心网站。
[2]李立:《世界贸易自由区研究》,改革出版社1996年版。
[3]该公约是由世界海关组织的前身海关合作理事会1973年5月18日在日本京都主持召开的第41/42届年会上通过的,因此得名《京都公约》。世界海关组织1999年在布鲁塞尔通过了《关于简化和协调海关业务制度的国际公约修正案议定书》。中国于2000年6月签署《京都公约》议定书。
[4]成思危主编:《从保税区到自由贸易区:中国保税区的改革与发展》,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5]李立主编:《世界贸易自由区研究》,改革出版社1996年版。
[6]成思危主编:《从保税区到自由贸易区:中国保税区的改革与发展》,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7]郭信昌主编:《世界自由港和自由贸易区概论》,北京航空学院出版社1987年版。
[8]成思危主编:《从保税区到自由贸易区:中国保税区的改革与发展》,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9]《世界自贸区基本情况》,杭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http://www.ha.zip.gov.cn,2013年7月1日。
[10]另一种观点认为1888年德国汉堡自由港是世界第一个自贸区诞生的标志。
[11]上海保税区管委会研究室:《世界自由贸易区研究》,改革出版社1996年版。
[12]“亚洲四小龙”指中国香港、新加坡、中国台湾与韩国四个位于东亚、发展成功的经济体,其相关的经济发展过程和经验是发展经济学研究的典型例子。这些国家或地区在20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经济飞速成长,但在这之前它们只是以农业和轻工业为主的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它们利用西方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机会,吸引外地资本和技术,利用本地的劳动力优势,实行出口导向型经济发展战略,迅速走上发达国家或地区道路,成为东北亚和东南亚地区的经济火车头之一。
[13]1992年2月7日欧共体成员国在荷兰马斯特里赫特签订了《欧洲联盟条约》、附件和《最后文件》(上述文件统称为“《马斯特里赫特条约》”)。
[14]肖恩·唐南:《TPP部长级会议未能达成协定》,梁艳裳译,载英国《金融时报》2013年12月10日。
[15]王海峰:《中日韩自贸区:谈判阻力重重难有进展》,载《中国经济导报》2013年11月28日。
[16]《亚洲发展展望2013》。
[17]俄白哈关税同盟允许哈萨克斯坦入盟后,将提高5044种商品的进口关税,其中涉及中方对哈出口的大宗商品,包括纺织服装类商品、轻工商品和部分机电产品等。与此同时,为了降低关税同盟对本国的冲击,哈为400种商品申请了过渡期并对外资进口机械设备和原、辅料一律免进口关税。
[18]《非洲26国共建自由贸易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州市海珠区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广州海珠区商会,2009年1月14日。
[19]《非洲三大区域集团谈整合 非最大自贸区谈判启动》,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http://www.mofcom.gov.cn,2013年12月25日。
[20]这种小国对大国作出让步的现象被称之为新区域主义(New Regionalism)。新区域主义认为,大国进行区域经济合作有多重目标,不仅仅是为了经济发展与合作,因此在进行区域合作谈判时,更多地考虑非经济目标,从而不再局限于地理位置,因此区域经济合作的空间进一步扩大,也不再过多地分析经济效应。小国希望通过缔结自由贸易协定提升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大国则希望通过缔结自由贸易协定建立自己的势力网络,并且大国在协定中的主导地位使大国保证享有完全的经济政策制定权,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让渡贸易政策制定权的风险。
[21]王静、张西征:《区域自由贸易协定发展新趋势与中国的应对策略》,载《国际经济合作》2011年第4期。
[22]上海海关编译:《国际海关新视野》,中国海关出版社2012年版。
[23]张志强:《世界自由贸易区的主要类型和发展特点》,载《港口经济》2009年第11期。
[24]毛毛:《国内外的经济自由区》,载《市场周刊》2007年第3期。
[25]② 孟朱明:《联合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世界各国的应用及展望》,2013年11月25日,商务部。联合国贸易便利化与电子业务中心(UN/CEFACT)2005年公布的33号建议书提出“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2010年公布的35号建议书提出了“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法律框架”。50多个国家和经济体引进这样一项措施,不仅先进的欧美国家,澳大利亚,亚洲的日本、韩国、东盟10国,甚至南美洲的哥伦比亚、危地马拉、秘鲁,非洲的毛里求斯、加纳等都建立了本国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26]刘娟:《世界自由贸易区发展经验对银川综合保税区建设的重要启示》,载《共产党人》2013年第8期。
[27]Viner.The customs union issue.[M].Carnegie Endowment for International Peace,New York,1950.
[28]该理论以共同市场为基础,针对区域经济一体化产生的竞争效应进行论述。这里的大市场是指建立如关税同盟、自由贸易区的区域经济组织,通过消除原来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保护政策,把被分割的小市场集中起来进行规模生产。区内国家之间不仅实现了自由贸易,也使得各种要素自由流动,形成了跨越国界的大市场。它的核心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是通过区域经济一体化,将本国市场扩展到统一的大市场,以扩大市场范围的方式获得规模经济利益,最终实现技术利益。二是由于激烈的竞争环境而带来的规模经济和技术利益。其代表人物是经济学家提勃尔·西托夫斯(T.Scitovsky)和德纽(J.F.Deniau)。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