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森林城市创建:城市生态体系的建设
森林城市,是指城市生态系统以森林植被为主体,城市生态建设良性发展的基础上实现“人—社会—自然”和谐发展的人居城市。森林城市建设目标的提出是我国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体现“以人为本”,全面推进我国城市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发展道路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强城市生态建设,创造良好人居环境,弘扬城市绿色文明,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载体。城市森林具有多功能性和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的特征,有利于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经济、文化、政治、社会和环境五大生活品质。
创建“浙江省森林城市”,改善长兴县城乡生态环境、加快现代林业发展、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对于提高长兴人民的生活品质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长兴县非常重视生态环境的建设与保护,特别是近几年来,长兴县把开展全县城乡绿化工作和发展现代林业作为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来抓,全县动员,全民参与,大力实施各项森林生态建设与保护工程。
1.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体系建设
长兴县把创建森林城市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契机,作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的“千秋工程”来抓,把创森工作列入了县委全委会报告和县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并作为《2009年县委、县政府工作要点》的重要工作任务,提出了“锁定目标、坚忍不拔、志在必得”的总目标。在组织领导上,形成县领导统筹协调、各部门之间职责明确、通力合作的组织领导体系和紧密协作、有序推进的创建格局。县委宣传部等九个部门联合成立了长兴县关注森林组织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下发了《关于组织“关注森林”活动并开展浙江省森林城市(城镇)创建工作的通知》。为确保创森工作顺利开展,长兴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林业、财政、建设、交通、教育、国土等30个部门和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森林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职人员负责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全县的创森工作;同时下发了《长兴县创建浙江省森林城市工作方案》(长委办〔2008〕144号),组织召开了全县创森动员大会,对创森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责任分工、工作要求等进行了详细安排和周密部署,将创森工作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创建森林城市是一项群众性的社会活动,需要广大城乡居民的积极参与。长兴县出台了《长兴县创建浙江省森林城市工作宣传方案》(长创森办〔2009〕3号),广泛而深入开展宣传工作,电台、报纸、广播等各新闻媒体制作创森专栏,多视角、全方位动态报道创森工作,基本上做到了创森宣传“广播天天有声音、电视天天有图像、报纸天天有文字、网络天天有信息”,同时,还定期编制创森工作简报,制作各类户外大型广告和生态型宣传牌112块,不断加大省市级以上主流媒体上稿力度,组织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载体,开展“创森”主题宣传活动。
2.科学规划,全员参与
为了在创森工作中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长兴县政府把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森林城市建设工作的科学系统规划作为整个创建活动的基础性工作。为此,县里组织专门班子,赴临安、义乌、江山等地考察,学习他们创森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另一方面,组织专人上山下乡进行调查研究,摸清长兴县森林生态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邀请浙江林学院园林设计院以省级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体系为依据,结合长兴县实际,编制了《长兴县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并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明确了长兴县城市森林建设规划区“一中心、一带、五楔、九线、多极”的森林生态体系布局结构,为城市森林建设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提供了保障。
近几年来,长兴县开展系列活动,弘扬生态文明。每年定期举办“科普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爱鸟周”、“世界水日”、“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主题广泛的生态科普教育活动。全县已建成6个生态科普教育基地,自2008年创森活动开展以来,长兴县先后组织开展了“创建浙江省森林城市暨3.12义务植树现场推进活动”、“森林长兴?绿色家园摄影大赛和征文大赛”、“创森知识竞赛”、“创森万人签名”和“梅花节、兰花展、樱桃节、杨梅节、采桃节”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这些活动得到了全县中小学生、机关干部和广大市民的积极响应和自觉参与,有效地提高了市民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性,进一步丰富了森林城市创建活动的内涵,弘扬生态文明,营造了创森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3.加大投入,全面推进森林生态建设
为努力提高长兴县森林生态建设水平,在坚持城乡一体、统筹兼顾方针的基础上,长兴县以创建园林城市、国际花园城市和森林城市为载体,不断拓宽筹资渠道,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扎实开展城乡绿化工程建设。据统计,近三年来,每年用于绿化造林特别是城市绿化的总投入都在1.5亿元以上。2003年以来,长兴县城乡绿化建设累计投入达10亿元以上,城乡绿化成效日益显现。
建设森林城市,工程项目多,资金投入大,为此,长兴县号召全民建绿,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绿化建设。建立了政府投入为主、各方筹资为辅的多渠道、多元化投资体系。在城乡绿化建设中,坚持贯彻“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和建设方针,坚持少种草、多种树,大力种植银杏、香樟、水杉等速生、乡土树种,使长兴的绿化散发出浓浓的乡土气息。在绿化建设中,采取征地植绿、拆房建绿、租地栽绿等多种形式全方位推进绿化建设,城乡绿化建设步伐逐年加快,特别是创建浙江省森林城市活动开展以后,长兴的绿化建设已驶入快车道。
2008年,全县创建森林城市活动开展以后,按照《长兴县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进一步加大了城市绿化建设力度,2008年,全县共计投入2.7亿元资金,全面实施完成了立体绿化、公园绿化、单位绿化、住宅区绿化等九大城市绿化工程。2009年,以创建浙江省森林城市“亿万千百十一”工程为主抓手,在全县城乡组织实施1002个绿化建设项目,计划完成绿化面积20869.3亩、营造片林404个、新建(提升)12个城市公园、完成工程总投资4.28亿元,其中苗木款为2.02亿元,努力实现“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目标。按照该工程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长兴县大力开展了以沿河绿化、道路绿化、立体绿化、公园绿化、单位绿化、居住区绿化、城市片林为主要内容的城市森林建设。目前,全县已完成城市绿化建设工程69项,面积达2109亩,累计投入2.03亿元,其中苗木款达1.2亿元。
依托有力的财政保障,近年来长兴县实施了一系列的城市森林生态建设工程。一是长兴扬子鳄保护区二期扩建工程,即扬子鳄放归自然项目,该项目得到了国家林业局的重视与支持,总投入4000万元,2009年底可完成全部设施建设。二是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工程,占地总面积2600多公顷,水域面积达10平方公里,涵盖仙山和仙山湖,规划在2015年全部建成。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项目的建设,对保障饮用水安全,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和维持生物多样性。三是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主要包括阔叶林发展、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抚育改造等工程,不断提高32万生态公益林的植物多样性、森林景观效果和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有效发挥森林生态功能,维护全县生态安全。四是森林灾害防控建设工程,重点是松材线虫病预防与控制工程和森林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工程,不断提高病虫害防控和森林防火能力,有效提升全县森林生态建设和保护水平。五是兴林富民工程,坚持创建森林城市与兴林富民同步、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并举的策略,通过实施现代竹子示范园区建设和产业化造林,大力发展花卉苗木、毛竹、杨梅、樱桃等高效生态林业,不断加快林农增收致富步伐。目前,这些绿化工程均已基本完工,使得全县的林木覆盖率、生态功能、绿化空间和城乡统筹得到了大幅提升,形成了覆盖全县、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效益显著的森林生态网络。
4.以森林围城工程推动城乡一体化的生态发展
2002年起,长兴县结合城市绿化和苗木产业发展,采取政府出租金,绿化苗木生产经营户出资种植管理等形式,启动了森林围城工程建设,营造了新318国道沿线、包漾河等处5000余亩城郊片林。自2008年创森活动开展以后,长兴进一步加大了森林围城工程建设力度,又开展了长水、长牛、长李公路沿线双百米绿化工程建设,建设面积达2000余亩,累计需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该工程计划于2010年全部完成,目前已完成1800余亩,今年年底前可提前全部完成。
长兴是浙江省高标准平原绿化先进县,长兴人民素有房前屋后广植树木、造福子孙的优良传统,长兴上下十分重视村庄绿化建设。近年来,长兴大力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和绿化示范村建设,科学规划设计,合理配置树种,按照“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绿则绿”的要求,在村庄公共空地、道路两侧、河流两岸、房前屋后进行大规模绿化,有效提升了村庄绿化水平。目前,城市建设规划区范围内35%以上的行政村建成市级以上绿化示范村。为进一步提升长兴村庄绿化建设水平,从2009年开始,长兴县还启动了“星级绿色村庄”建设工程,采取“乡镇规划、政府送苗、群众种植、村组管护”的办法,计划通过三年时间,对全县农村所有20户以上的自然村的可绿化空间实施绿化全覆盖,所有苗木全部由政府免费配送,重点突破农村公共绿地建设和农户庭院绿化,力求做到“见缝插绿”、“能绿尽绿”,实现“村在林中、房在景中”的乡村自然风景。
长兴农村绿化成效的日益显现,还得益于苗木产业的快速发展。在长兴县的广阔村落地区,无论是田间地头、房前屋后,还是路旁水旁,凡是能种植苗木的角角落落,政府都积极引导村民栽树种绿。2001年以来,长兴绿化苗木尤其是中大规格苗木产业快速发展,目前,全县苗木产业总面积已超过13万亩,占到全省面积的近8%,其中2009年新增15000亩。苗木产业的发展,既为长兴农民提供了一条增收致富的路子,同时也为长兴农村绿化增添了新的内容。
5.依法管理,构建长效的绿色保护机制
为健全和完善绿化管护制度和管护队伍,加强绿化成果保护,长兴县先后制订了《长兴县园林绿化管理实施办法》、《长兴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实施办法》、《长兴县城市绿线管理办法》、《长兴县绿化易地建设费标准》、《长兴县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等多个绿化保护规范性文件,使管绿护绿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建立了森林防火、防森林病虫害工作体系,现有森林消防专业队伍18支540人,落实护林员,设置了林木采伐、运输管理机构,配置了森林公安队伍,深入开展森林火灾综合治理,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严格林地征占用和林木采伐管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违法行为。近几年没有发生重大破坏森林事件和森林火灾发生,森林火灾和有害生物控制率在0.8‰和5.7‰以下,破坏森林和林木案件、侵占林地事件查处率达98%以上。积极开展古树名木普查建档工作,全县共有17科29属36种共计3370株古树名木,均挂标志牌,对古树名木全部落实了管护单位(人)和管护措施。同时,长兴县进行了32万亩的生态公益林建设,不断完善生态公益林管理体系,强化护林员队伍建设,足额发放补偿资金。通过强化封、管、育措施,自2003年以来,长兴县近些年来的森林资源数量持续稳定增长,在保护既有森林资源的基础上,每年新增活立木蓄积达6万立方米,为长兴县的森林城市建设和生态型发展道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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