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
新世纪新阶段,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成为中国共产党人思考和关注的重点。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中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
经过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的不懈努力,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但中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进入新世纪新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具体表现出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主要有八个方面:
一是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同时生产力水平总体上还不高,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强,长期形成的结构性矛盾和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同时影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改革攻坚面临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三是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同时收入分配差距拉大趋势还未根本扭转,城乡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还有相当数量,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难度加大;四是协调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同时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的局面尚未改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任务艰巨;五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发展、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扎实贯彻,同时民主法制建设与扩大人民民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政治体制改革需要继续深化;六是社会主义文化更加繁荣,同时人民精神文化需求日趋旺盛,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对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出了更高要求;七是社会活力显著增强,同时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社会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社会建设和管理面临诸多新课题;八是对外开放日益扩大,同时面临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上占优势的压力长期存在,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增多,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要求更高。
这些阶段性特征表明,中国已进入发展的关键时期、改革的攻坚时期和社会矛盾的频发时期。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中国的发展一方面蕴含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发展空间,同时也承受着来自人口资源环境等方面约束的巨大压力。
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科学分析中国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新机遇新挑战,全面认识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刻把握中国发展面临的新课题新矛盾,这就要求中国不断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经验,更加自觉地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与此同时,世界各国关于发展的理论[2]和实践也为中国提出科学发展观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党的十六大召开后不久,一场突如其来的灾害考验着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也进一步促成了科学发展观的形成。2002年11月广东发现第一起“非典”病例后,疫情很快蔓延到大部分省区市,广东、北京等地的疫情尤为严重。“非典”疫情的发生和蔓延,引起了举国上下的担忧,也受到了国际社会的关注。面对“非典”疫情的严峻考验,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果断决策,坚持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防治“非典”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社会各方面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形成了共克时艰的强大合力。在抗击“非典”的过程中,中国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城乡发展不平衡,过度关注经济增长速度等一系列深层次的问题暴露出来。这引起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深刻反思和系统总结,中国追求的究竟是什么样的发展,答案在这一期间逐步酝酿成熟。
2003年4月15日,胡锦涛到疫情严重的广东地区考察工作,强调要坚持“全面的发展观”。[3]7月28日,在全国防治非典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指出:“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这里的发展绝不只是指经济增长,而是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全面发展。要更好地坚持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更加自觉地坚持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坚持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4]8月底,胡锦涛在江西考察工作时提出“科学发展观”的概念,他指出要牢固树立协调发展、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第一次在党的文件中完整地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5]
科学发展观正式提出以后,2004年3月10日,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胡锦涛对科学发展观的主题和深刻内涵进行了比较详细的阐述。他强调,“科学发展观,是用来指导发展的,不能离开发展这个主题,离开了发展这个主题就没有意义了。”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全面发展,“就是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协调发展,“就是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可持续发展,“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6]
随着实践的不断发展,科学发展观理论内容不断丰富和充实,需要更加精练而系统的阐述。2007年6月25日,胡锦涛在中央党校发表讲话,对科学发展观进行了全面而精辟的概括。他指出,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这进一步丰富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10月,党的十七大全面系统地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重大意义、根本依据和根本要求,指出: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和完善,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实现了一个新的飞跃。党的十六大以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各项实践在深入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大步向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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