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 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
政府职能转变涉及许多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转变主要是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政府职能由经济领域转移到公共服务领域,主要职责是在市场失灵的公共产品和基础产业等非竞争部门直接投资和规划,为区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跨行政区划的公共服务中,推行“多元复合行政”理念,在跨行政区划、跨行政层级的不同政府之间,吸纳非政府组织参与,经交叠、嵌套形成多元自主治理的合作机制,解决区域经济一体化与行政区划冲突问题[69]。政府还应注重舆论、政策与服务环境建设,社会环境的文明与信誉建设,及人力资源环境建设,完善法制建设,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着力打造区域品牌。
政府在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主要作用和具体举措如下:
(一)统筹规划,明确目标,完善功能,形成整体架构
建立长远、超前、立足于整体的区域规划,区域内各城市根据该项规划的总体要求,适时调整各自发展目标和规划内容,自上而下统一的目标体系及其相应的规划内容就会逐渐形成,进而结合成规划的整体架构。反过来,整体架构的形成又可以形成自下而上的发展路径,推动区域总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整合资源,优化配置,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
进行区域产业整合,根据区内各个城市的功能定位,制定差异化的产业发展方针。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先进制造业,坚持“三二一”的产业发展方针。吸引著名跨国公司入驻,加快已有产业向周边中小城市转移。整合各类开发行为,实现资源利用效率的最大化和可持续化。建立生态环境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合作框架,整合各种自然资源,重点加强稀缺资源保护。
(三)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服务功能
建设有限型、“扁平化”管理的政府,提高管理绩效,优化区域投资环境。强化政府横向联合,培育“共赢”意识。通过政府的政策制定、引导和协调,培育区域统一市场。
(四)协调机构,创新机制,为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建立市长联席会议制度以及相应的专门委员会和衔接配套制度,形成多方面多层次立体式交流。适时建立利益共享的联合投资机制,鼓励跨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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