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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种所有制并存

时间:2023-11-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党的十五大提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是中国共产党在所有制理论上的重大创新。之所以这样说,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从确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依据看。为此,到了一定的时候,仍需走向单一的全民所有制,从而,多种所有制并存就难以为继。笔者认为,21世纪中叶我国基本实现现代化之后,仍应是多种所有制并存,其中私有经济的比重将进一步提高。

一、多种所有制并存

党的十五大提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定论突破了传统理论关于社会主义只能实行单一的公有制的思想,使非公经济成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有力地推动了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给国民经济增添了活力。这是中国共产党在所有制理论上的重大创新。

从1956年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开始,到21世纪中叶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实现,此后该是一种什么样的基本经济制度呢?

也许会有人觉得,现在提出这个问题是不是早了一点?笔者认为,尽管到那时还有几十年,时间不算太短,但作为理论探讨,应有前瞻性,不能走一步看一步。尤其是,根据国务院批准的长三角经济发展规划,这一地区在2020年要基本实现现代化,算起来,江、浙、沪三地只有不到10年的时间了。作为这一地区的理论工作者,就10年后的基本经济制度作一些探讨,应该说是到时候了!

按现有的理论推理,在中国基本实现现代化之后,应从多种所有制同时并存、共同发展,重新回归单一的公有制。之所以这样说,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从确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依据看。按照一般的说法,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区别于资本主义的本质特征,是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经济基础。要坚持社会主义,就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基础。由于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不发达,生产社会化的程度还不高,发展还很不平衡,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以适应生产力的要求。但在基本实现了现代化、生产力有了很大发展以后,就没有必要继续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就应重新归于单一的公有制了。

二是从最低纲领与最高纲领的关系看。按现有理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党在特定历史阶段的最低纲领,实现共产主义是党的最高纲领。最高纲领与最低纲领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最高纲领为最低纲领的制定指明前进方向,最低纲领为最高纲领的实现准备必要的条件。我们今天进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确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归根结底都是在为最高纲领的实现创造条件。为此,到了一定的时候,仍需走向单一的全民所有制,从而,多种所有制并存就难以为继。

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现实与传统理论存在着极大矛盾的情况下,一些学者想从扩展公有制概念入手,来解开这个“结”。正如前面已经指出的,这样做并不适宜。生产资料公有制作为一种生产关系的理论范畴,其实质和核心是全体社会成员或者部分社会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实现人们在生产资料面前的平等,任何个人都不能利用生产资料为自己牟取利益,不能笼统地将混合所有制、上市公司、股份制企业、合伙制企业等都称为公有制,只能说混合所有制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份是公有制经济。股份制企业中,股份归私人所有的,收益归私人所有,怎好说它是公有经济呢?公有与私有的区别在于所有权归谁所有,其间的界限是一清二楚的,不容混淆。想通过扩大公有制范畴的内涵,解决公有制主体地位问题,此路是走不通的。

重要的是要认清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辩证关系。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反作用。生产力是其中最活跃、最能动的因素。生产资料所有制作为生产关系中最为重要的内涵,是要服从生产力、为生产力服务的,不能为所有制而所有制。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论,强调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我们过去的教训是,离开生产力水平,抽象地谈论生产关系,误以为只要不断改变生产关系,提高公有化的程度,就能推动生产力的发展,甚至用以阶级斗争为纲来取代发展生产力这一中心任务,从而严重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影响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要摆脱传统思维方式的束缚,正确对待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既看到生产资料所有制的重要性,又不能离开生产力谈生产资料所有制,甚至将经济、社会的发展单纯的归结为所有制问题。不管姓“公”姓“私”,只要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相互适应,就是好的所有制。私有企业,适合生产力发展水平,为市场提供了产品,向国家上缴了税收,解决了许多人的就业问题,促进了经济的发展,能说它不好吗?笔者认为,不要老是纠缠于姓“公”姓“私”的问题,要从有利于生产力发展出发,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出发,去探讨所有制的问题。没有必要惧怕私有制,像浙江那样私有经济占的比重大,又有什么关系呢?

据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先生在2010年《财经》第10期上一篇文章中说,现在国有和国有控股占国民经济的比重为30%到33%,外资和外资控股占12%到13%,其它50%到55%左右是民营经济创造的。不仅如此,民营经济占比还以每年1至2个百分点的速度在增加。目前民营经济还受到种种政策的歧视,如能一视同仁,公平竞争,其活力会进一步增强,发展的速度会更快,到了2050年前后,非公经济所占比重会更大。如果届时来一个紧急刹车,重新回到一大二公的公有制,将对生产力的发展造成巨大破坏,那样做有必要吗?还有,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股份制将更为普遍,股份制企业的产权由各种经济成份构成,既有公有资本,又有私人资本,还有外商投资,是一种混合所有制。设想一下,如以后回到单一的公有制,现代企业制度还能继续吗?中国经济走向世界、融入国际经济的循环,还有可能吗?再说,现在80后、90后的年轻人都是在改革开放后成长起来的,他们的理念,他们的实践,是与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紧紧地结合在一起的,要让他们在转瞬之间转到发展公有制经济上来,也是不现实的。原苏联是第一个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他们在公有制条件下搞经济建设的实践远比我国要长得多,但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的演变中,很快从公有制转为私有制,现在要我国的年轻人重走一大二公的公有制之路,有这种可能性吗?在笔者看来,那只不过是一些人的一厢情愿。笔者认为,21世纪中叶我国基本实现现代化之后,仍应是多种所有制并存,其中私有经济的比重将进一步提高。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经济中公平竞争、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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