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
一、2010年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情况
2010年,按照国务院、省政府部署要求,省发展改革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目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全省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实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2010年底,预计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由2005年的2.26吨标准煤下降到1.808吨标准煤,下降20%;二氧化硫排放量55.18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6.76万吨,全面完成国家下达我省“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近5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了20%,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60%。
(一)积极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按照要将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深入贯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工作部署之中,贯穿于“十二五”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及重大区域规划制定中的工作思路,在全面总结“十一五”工作的基础上,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甘肃省“十二五”节约能源、应对气候变化、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城镇污水、生活垃圾、秸秆综合利用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做好规划衔接。在各项规划编制过程中,将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应对气候变化作为重要内容予以体现,提出了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城镇污水处理率、垃圾处理率等规划指标,明确了重点任务。截至2010年底已全部完成规划初稿,并指导各地、部分行业、企业开展相应规划编制。
(二)大力推进《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实施。2009年12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实施《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明确提出将甘肃建成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的目标任务。全省循环经济发展由组织城市、园区和企业等不同层次的试点带动、夯实基础转向重点突破、全面展开,较好地完成了全省能源资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废物排放等主要指标,为我省实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为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省政府专门成立了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实施、公众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启动编制七大循环经济基地建设规划和十六条产业链实施方案,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各市州、部门均制定了总体规划或实施方案并积极组织落实。省政府有关部门出台或向国家对口部门上报争取出台支持甘肃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编制了《甘肃省循环经济地方标准体系建设规划》,制订发布了《啤酒单位产量综合能耗限额》、《吨钢可比能耗限额》、《马铃薯淀粉单位综合能耗限额》等11项地方标准。组织开展全省节能循环经济统计、评价指标体系课题研究。开展了循环经济融资规划前期研究,编制上报了甘肃省循环经济发展投资基金设立方案,积极搭建循环经济项目建设的投融资平台。省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协议,计划融资1000亿元支持我省循环经济发展。加大省级专项资金投入力度,支持循环经济项目建设,带动了大量社会投资投入。加大国家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及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落实力度。围绕建设精深加工园区、延伸产业链、形成区域互补,指导全省开发区提升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发展功能。督促各地、各部门及相关企业开展循环经济自查工作。
(三)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按照国家部署要求,针对我省节能减排形势十分严峻的实际,组织协调各部门、市州和重点用能企业全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召开了全省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施方案》,提出了2010年节能减排工作重点、采取的政策措施,分解了主要任务。组织召开月度节能形势分析会议,分析全省用能情况,尤其加强用电监控,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制定并启动实施了节能降耗应急措施。申报国家批准了我省6家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争取资金支持我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建设。结合我省“十二五”重大项目建设,就“十二五”节能减排指标的确定,多次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衔接汇报,积极争取国家在分解下达“十二五”节能减排指标时对我省予以倾斜。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积极推广重点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2010年在全省推广节能灯60万只。开展了甘肃省绿色照明适应性专题研究。
(四)不断拓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完成了《冰川融化对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评估及其适应对策战略报告》编制工作。推进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建设,加大项目组织和宣传力度。2010年我省共有30个项目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审核。截止2010年底,共有140个清洁发展机制项目通过国家审核,分布在水电、风电、甲烷回收利用、节能及提高能效等多个领域,年减排量约2046.7万吨。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执行理事会注册项目64个,年减排量约831.6万吨。经核证的减排量签发项目14个,年减排量179.8万吨,收益约1.44亿元人民币。开展了温室气体指标数据测算工作,为下一步万元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目标分解做好准备。为推进全省低碳绿色发展,着手开展市州低碳城市试点工作。
(五)大力推进清洁生产。重点围绕全省“双超双有”和“重金属”污染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鼓励引导生产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2010年完成了44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作,已通过审核评估的44家重点企业共产生清洁生产方案1369项,已实施1194项,投入资金79433.62万元。实施清洁生产方案累计削减二氧化硫5272.2吨,化学需氧量11922吨。同时减少废水排放564.778万吨,氨氮682.8吨,废气260.01万立方米,粉尘2003吨,烟尘5129.2吨,一般固废79667吨,危险固废484.5吨,取得了较好的环境效益。累计节水813.0505万吨,节电33600.334万度,节煤11.0976万吨,节油0.568万吨,取得经济效益37064.772万元。建立了甘肃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专家库。对全省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资质和专业进行审查调整,确认通过并公布了16家咨询机构,定期发布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公告。
(六)加大投入,认真组织实施节能减排、循环经济重点项目。2010年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9亿元,支持了107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其中垃圾污水处理设施45项,中央预算内投资5.6亿元,是近年来国家安排我省垃圾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投资最多的一年,项目建成后将新增日处理垃圾能力2117吨、污水能力18.4万吨,铺设污水管网623公里,年削减化学需氧量约2.8万吨;节能、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工业污染防治、尾矿库治理项目62项,中央预算内投资3.4亿元。项目建成后将有效促进我省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同时,组织上报了299个节能、节水、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污染防治、污水垃圾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备选项目,积极衔接汇报,争取2011年中央预算内资金更大支持力度。安排使用省级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配套专项资金和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建设了79个节能、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带动投资近30亿元。规范项目管理,加强对国家批复下达和省内安排项目的监督管理,建立了节能、循环经济、污水垃圾项目库。
(七)完善落实法规政策,强化制度保障。进一步加大力度落实国家颁发的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出台了涉及资源综合利用、加快发展循环经济、节能工作等方面的一系列地方法规和政策措施,为能源资源节约、应对气候变化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决定》,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甘肃省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对外合作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下发了《关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投融资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转发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同时,严格落实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加大价格调控,遏制高耗能行业发展。
(八)加强宣传,提高全民能源资源节约和应对气候变化意识。在全省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主流媒体的宣传力度,引导树立节能减排、环保消费、绿色消费观念。编辑了《应对气候变化读本》,分发至省直相关部门、单位及各市州相关部门,增进政府官员对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了解和认识。开展高效节能产品推广、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等专项工作,积极落实“限塑令”。
二、2011年资源节约和应对气候工作重点及政策取向
“十二五”期间,国家将进一步加强资源节约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在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新能源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继续加大投入力度。为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目标,“十二五”期间我省发展重点仍以石油加工、化工、电力、钢铁、冶金、建材等传统支柱和高载能产业为主。由于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突出,节能减排技术相对落后,投资不足等困难,必将造成我省能源消费、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增长,这给我省下一步能源资源节约、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带来更大压力。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起始之年,做好2011年资源节约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对实现“到2015年把甘肃建成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区”的总体目标和完成国家下达我省节能减排指标,促进实现我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目标具有重要作用。
2011年全省能源资源节约和应对气候变化主要工作目标是: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计划为1.75吨标准煤,比2010年下降3.2%。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进一步提高,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得到下降,三化草地治理面积达到95万公顷,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0万公顷,矿山生态恢复面积1.35万公顷。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细化分解主要目标,强化目标责任考核。按时完成已确定各专项规划编制任务,细化分解节能减排、二氧化碳减排、循环经济主要目标并衔接列入“十二五”各项规划,认真开展规划指标对接、项目落实、资金争取等工作。按照国家下达我省节能减排指标,合理分解下达市州、行业节能具体指标,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完成年度节能目标。将循环经济规划发展目标分别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二)全面推进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实施。围绕建设国家战略性石化基地、大型能源基地、风能太阳能基地、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等,打造和延展产业链条,在区域、园区、企业等不同层面分层次推进各具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将发展循环经济与实施区域发展战略紧密结合,形成关联产业集聚,区域结构互补,产业链条拉动的发展新格局,实现兰白、平庆、酒嘉、金昌、天水、张武定、甘临陇等循环经济基地的“组团发展”;将发展循环经济与全省开发区建设紧密结合,着力提升园区循环经济的发展水平和质量,打造产业特色鲜明、资源高效循环、园区辐射带动的园区循环经济模式;将推进清洁生产和放大企业特色和优势紧密结合,创建一批以金川公司、酒钢公司、白银公司等重点龙头企业为代表的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努力打造企业层面“小循环”、区域层面“中循环”和社会层面“大循环”的高效节约型发展模式。
(三)继续推进节能减排深入开展。全面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在继续推进工业领域节能的同时,推动建筑领域节能工作取得突破,拓展交通、商务、农村、公共机构节能。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培育壮大一批大型节能服务公司,争取资金支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建设。继续推进节能产品推广,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
(四)继续抓好项目建设,争取更多中央投资支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综合运用规划、产业、价格、财税、金融等政策措施,全力抓好项目建设,以项目建设促进工作目标的实现。结合国家投资政策和资金投向,重点围绕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污水垃圾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在已申报项目的基础上,继续组织申报一批重大示范项目和节能财政奖励项目,积极做好汇报衔接,争取更多中央资金支持。同时,安排省级节能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组织实施一批示范项目。
(五)推动循环经济重大示范性关键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围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清洁生产等方面,依托骨干企业和科研院所,创建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加快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项目的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机制。积极发展跨省区的区域经济技术合作,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和大规模光热生产技术。加快生物质压块成型、气化与发电、生物质液体燃料、生物转化等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推广应用。
(六)进一步建立健全法规政策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大力度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甘肃的经济发展阶段、产业结构以及资源环境等方面的特点,抓紧制订节能、节水、节材等促进资源有效利用,以及废旧家电、电子产品、废旧轮胎、建筑废物、包装废物、农业废物等资源化利用的法规政策。尽快制订出台《甘肃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及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办法、资源性消费产品定额等配套政策。继续制订、修订209项循环经济地方标准,建立循环经济统计、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努力形成配套完善的能源资源节约、循环经济发展的法规政策支持保障体系。
(七)积极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加强与国家的业务对接,全面实现归口管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职责。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等工作,科学合理测算全省减排目标。根据国家下达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减排目标,做好任务分解。筹备组建甘肃省气候中心,先行组织开展二氧化碳排放指标统计。统筹协调全省低碳绿色发展,着手开展低碳城市试点。开展应对气候变化、节能减排、循环经济专题教育、业务知识培训。以节能宣传周为重点,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意识和行动能力。
各地政府应加强对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强化发展改革部门的工作职责,全面承接对口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业务,上下互动、齐心协力做好全省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李俨钧 陈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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