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对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协调督查,狠抓住房保障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为加快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尽快形成有效供应量,缓解供需矛盾,从中央到地方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贯彻细则,甘肃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列为省委、省政府关注民生的实事之一,均提出了具体严格的要求。古人讲“从政有经,而令行为上”。时至年末,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贯彻执行的效果到底如何,是该兑现的时候了。建议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并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地近三年来的保障性住房项目落实情况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对照签订的住房保障目标责任书,从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土地供应、资金配套、监督管理是否到位等方面全面进行摸底检查,分清责任,使“公开问责”、“社会监督”、“一票否决”等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确保全面完成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也为制定和实施下一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提供决策依据。
(二)建立长效机制,努力破解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困局
各地在用好中央预算内补助、专项补贴资金和省级预算配套资金的基础上,要创新工作思路,逐步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一是严格落实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和10%以上的土地出让净收益全部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保证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比例逐年有提高。兰州市要积极推动住房公积金贷款试点工作,争取利用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支持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二是在强化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政府融资平台的作用,积极引导金融资本、民间资金投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三是大力推进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租售并举、共有产权”模式,形成“投资-建设-销售(回笼资金)-再投资”的资金良性循环,调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缓解地方资金配套压力;四是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房地产企业通过市场运作方式开发建设更多的保障性住房项目。要通过适当方式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加大对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思路一变天地宽。不怕办不到,就怕想不到。大量实践证明,只要我们开动脑筋,转变思路,想尽一切办法拓宽融资渠道,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资金困境就一定能够破解,甘肃住房保障的美好蓝图就一定能够变成现实。
(三)扩大保障覆盖面,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监管机制
近年来,甘肃新建商品房价格节节攀升,住房保障覆盖面过窄的问题日益凸现。比如,2010年兰州市廉租住房申请标准是:必须为兰州市常住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收入标准为人均月收入400元以下(含400元)。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1年《经济蓝皮书》特别指出:目前中国85%家庭没有能力购买住宅,房价上涨速度仍然高于城乡居民收入增长速度。甘肃目前存在大量既不属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又暂时买不起商品房的“夹心层”住房困难人群。同时也确实存在廉租住房“一次分配、终身拥有”等问题。对此,建议:一是随着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的逐年扩大,甘肃应逐步放宽住房保障申请标准,使更多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通过住房保障改善居住条件;二是完善廉租住房准入退出机制,定期对住房保障家庭的住房情况和租房补贴家庭的租房情况进行核查,对采取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住房保障的,一经查实,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租房补贴或退出实物配租住房;三是严格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配套服务设施)建设质量的监督、验收和后续维护管理,要统筹建立保障性住房维护管理基金,将租金收入、财政补助资金、多方式经营收入及社会捐助资金统一管理使用,努力将甘肃保障性住房建成绿色宜居、环保节能、人性化的健康社区。
(甘肃省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处 李同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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