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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的进展

时间:2023-11-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1年以来,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推进土地资源配置市场化的重要政策,中国的土地配置市场化改革工作以由上至下的方式得以渐进推进。为了保证经营性用地市场化运作的效率,无锡市政府还出台了各种政策措施来加强出让土地信息披露、提高市场竞争性和增加“招拍挂”过程透明度。从该年起,无锡市国土部门对原先的《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条款作了调整,首次将节地规定和违约责任纳入其中,并建立验收评估制度。

3.2.1 土地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的进展

根据199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各级地方政府,特别是市(县)一级的地方政府掌握着实际的国有土地出让权。它们一方面通过建立土地储备制度,作为唯一的买方向农村集体组织征用农业用地转作城市建设用地,另一方面又作为唯一的卖方向土地的需求方批租这些建设用地。这表明,所有城市建设用地的所有权都归国家所有,政府通过划拨、协议出让或“招拍挂”等方式向企业提供土地使用权。

2001年以来,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推进土地资源配置市场化的重要政策,中国的土地配置市场化改革工作以由上至下的方式得以渐进推进。国务院在2001年发布《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第一次提出“要大力推行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2002年发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明确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2004年发布《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要求推进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工业用地也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2006年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公布的最低价标准”。至此,工业、商业和商品住宅三大类主要用地都纳入到了市场化配置机制。

无锡市的土地市场化步伐一直走在江苏省乃至全国的前列,2001年就开始尝试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经营性用地,2004年7月,无锡市下属的江阴市又敲响了江苏省工业用地“招拍挂”公开出让第一槌。2006年,早在中央明确要求工业用地出让必须“招拍挂”之前,无锡已经有6%的工业用地是通过“招拍挂”方式来出让。中央要求出来后,无锡市在2007年制定了《工业性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细则》,全市工业性项目用地全部进入市场,一律实行“招拍挂”。至此,除国家机构用地、军事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项目外,无锡市的所有项目用地全部进入土地市场。

为了保证经营性用地市场化运作的效率,无锡市政府还出台了各种政策措施来加强出让土地信息披露、提高市场竞争性和增加“招拍挂”过程透明度。2008年下半年起,无锡市普通房地产开发地块以无意向的挂牌出让为主,以充分发挥土地市场自身的招商功能。而此前进入拍卖程序的地块均有意向人,容易出现意向人阻挠合理竞争的暗箱操作现象。无锡市还制订出台《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条件设置审定工作规则》,规定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的地块原则上不设置针对竞买人的限制性条件,确需设置条件的,原则上应由地块所在区人民政府或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出,而且条件应没有唯一性、排他性。2009年,为了扩大市场参与的广度,无锡市还创新经营性用地推介方式,由政府相关领导带领市国土、发改、规划等部门联合组成“土地推介团”,携52幅土地项目参加“2009中国(深圳)城市土地展”。

此外,无锡市还试图通过强化行政手段来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实现土地的集约使用。2006年,无锡市成立了依法集约保障用地的领导机构,建立了节约集约用地组织领导机制,并且规定省级以上开发区亩均投资强度要达到300万元以上,工业集中区亩均投资强度要达到200万元以上,并确立了节约集约用地新标准。从该年起,无锡市国土部门对原先的《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条款作了调整,首次将节地规定和违约责任纳入其中,并建立验收评估制度。用地项目竣工后,对照投资强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节约集约用地指标进行验收,不合格者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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