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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概述

时间:2023-11-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企业负责人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企业应当建立财务报告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在财务报告中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办理财务报告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分离、制约和监督。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财务报告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一节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概述

财务报告,是指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规范企业财务报告

控制流程,明晰各岗位职责,企业应当制定明确的财务报告编制、报送及分析利用等相关流程,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并确保全过程中财务报告的编制、披露和审核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企业总会计师或分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财务报告编制和分析利用工作,企业负责人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企业财会部门负责财务报告编制和分析报告编写工作,企业内部参与财务报告编制的各部门应当及时向财会部门提供编制财务报告所需的信息,参与财务分析会议的部门应当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促进财务报告的有效利用,企业法律事务部门或外聘律师应当对财务报告对外提供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

(二)健全财务报告各环节授权批准制度

企业应当健全财务报告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各环节的授权批准制度,具体包括:编制方案的审批、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审批、重大交易和事项会计处理的审批,对财务报告内容的审核审批等。为此,企业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根据经济业务性质、组织机构设置和管理层级安排,建立分级管理制度。

(2)规范审核审批的手续和流程,确保报送和进行审核审批的级别符合所授的管理权限、申报材料翔实完整,签字盖章齐全,用印用章符合要求,切实履行检查审核义务而非流于形式等。

(3)建立相关政策,限制对现有财务报告流程进行越权操作。任何越权操作行为,必须另行授权审批后方能进行,且授权审批文件应妥善归档。

(三)建立日常信息核对制度

企业应当从会计记录的源头做起,建立起日常信息定期核对制度,以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防范出于主观故意的编造虚假交易,虚构收入、费用的风险,以及由于会计人员业务能力不足导致的会计记录与实际业务发生的金额、内容不符的风险。

(四)充分利用会计信息技术

企业应当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减少或避免编制差错和人为调整因素。同时,企业也应当注意防范信息技术所带来的特有风险,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定期更新和维护会计信息系统,确保取数、计算公式以及数据勾稽关系准确无误。

(2)建立访问安全制度,操作权限、信息使用、信息管理应当有明确规定,确保财务报告数据安全保密,防止对数据的非法修改和删除。

(3)对正在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进行修改、对通用会计软件进行升级和对计算机硬件设备进行更换时,企业应有规范的审批流程,并采取替代性措施确保财务报告数据的连续性。

(4)做好数据源的管理,保证原始数据从录入环节的真实、准确、完整,满足财务分析的需要。

(5)制定业务操作规范,保证系统各项技术和业务配置维护符合会计准则要求和内部管理规定,月结和年结流程规范、及时,等等。

(6)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化会计档案的管理,定期备份,做好防消磁、防火、防潮和防尘等工作;对于存储介质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当定期检查,防止由于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

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点

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过程中,应当重点关注下列风险,并采取相关措施:

(1)编制财务报告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可能导致企业承担法律责任和声誉受损。

(2)提供虚假财务报告,误导财务报告使用者,造成决策失误,干扰市场秩序。

(3)不能有效利用财务报告,难以及时发现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可能导致企业财务和经营风险失控。

总会计师或分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财务报告的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等相关工作。企业负责人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企业应当建立财务报告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在财务报告中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办理财务报告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分离、制约和监督。

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的不相容岗位(或职责)至少包括:

(1)财务报告的编制、披露和审核;

(2)财务报告的审核与审批;

(3)财务报告的审核与审计。

企业应当健全财务报告编制、对外提供和利用各环节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授权批准的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财务报告业务。

审批人应当根据财务报告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经办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财务报告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财务报告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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