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46:想设立一个股票能上市的公司要考虑哪几大方面的问题?
答:按照现行规定,股票能上市的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一套严格的规定,因此,设立准备日后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要考虑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和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基本要求,主要考虑以下三大方面的问题:
1.设立的公司要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1)发起人要符合法定人数:发起人要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半数以上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发起人认购或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人民币500万元,股票在主板和中小企业板上市的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必须依照规定申报文件,承担公司筹办事项;(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发起人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制订章程草案,采用募集设立的要经过创立大会通过;(5)有符合要求的公司名称和组织机构,公司名称中要冠以“股份有限公司”,要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等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
2.公司选择的产业要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企业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家鼓励和重点支持产业、高科技产业、朝阳产业、成长型产业将得到优先支持,以下产业或业务会受到限制:(1)国家限制发展和要求淘汰的产业,详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受宏观政策限制的产业;(3)政策特别限制业务,如国家风景名胜的门票经营权、报纸杂志等媒体采编业务;(4)有保密要求,不能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最低标准的业务。
3.尽量避免投资重污染行业。国家规定,重污染行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要提交国家环保总局或者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核查意见。根据重污染行业分类,重污染行业暂定为:冶金、化工、石化、煤炭、火电、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采矿业。其中: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行业公司和跨省从事重污染生产经营的公司申请上市要报国家环保总局核查,其余的向登记地省级环保行政部门申请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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