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阐述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基本内容,分析所有制结构中各种经济成分的地位和作用,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途径。
一、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建立
(一)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取代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历史必然性
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代替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不同于历史上任何一种经济制度取代另一种经济制度。以往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经济制度的更迭,都是以新的私有制取代旧的私有制,所以,在这种更迭过程中,一种新的生产关系的出现,是在旧社会的母体中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而自发地产生并得到一定的发展;代表新生产关系的新兴阶级的革命,是在已经有了适合自己利益的新生产关系条件下进行的。革命胜利后,利用新政权的力量为新的生产关系的广泛发展扫除障碍,使新的生产关系取得社会经济中的统治地位,从而建立新的经济制度。历史上的封建制度代替奴隶制度,资本主义制度代替封建制度,都是这样的过程。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产生,同上述过程不同,社会主义公有制不可能在以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基础的旧经济制度内部发育成长,因为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否定,从而是对资产阶级根本利益的否定。资产阶级决不会自动把生产资料交给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而建立起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必然利用所掌握的国家机器来保护资本主义私有制,镇压无产阶级推翻资本主义制度的斗争。当然,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化,为社会主义准备了客观物质条件,有的资本主义国家还出现了某些社会主义因素,如劳动者自己组织的合作工厂、生产和供销合作社等。但是,整个社会范围内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迄今为止,只能通过无产阶级革命斗争掌握政权,成为统治阶级,从而依靠无产阶级政权的力量来逐步实现。
(二)我国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途径
社会主义革命胜利以后,无产阶级必须运用国家政权的力量改造旧的经济制度,建立新型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由于旧中国是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存在着多元的所有制结构和多种经济成分,这就决定了我国必须从实际出发,依据多种经济成分的性质、规模、特点和作用,采取不同的方针政策和具体途径建立起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1.没收官僚资本,建立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
旧中国的官僚资本是凭借地主买办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权力而发展起来的国家垄断资本,是在政治不民主、经济不发达条件下由大地主、大买办的政治代表利用政权力量采取非经济掠夺方式而形成的。官僚资本是旧中国地主买办资产阶级专政的经济基础,是一种依附于帝国主义、具有浓厚封建买办色彩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经济成分。这种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代表旧中国最反动、最腐朽的生产关系,垄断了旧中国经济命脉,严重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它是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对象之一。我国对其采取了无偿没收的政策。
在我国,没收官僚资本(包括他们在抗日战争后接收的日本、德国和意大利的在华资产)是随着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有计划开展的。不到一年的时间,国家便完成了没收国家垄断资本的历史任务。与此同时,对于帝国主义在华资产,则是在解放后的几年间,通过军管、征用、征购和转让等形式将其改变为我国的国家财产的。
官僚资本和帝国主义在华资产在解放前夕的全国总资本中约占80%以上。由于它们的国有化,使我国的全民所有制经济有了一个可作为发展起点的略具规模的物质基础。没收官僚资本对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在我国没收官僚资本也具有双重的革命性质:一方面,消灭它的买办性和封建性,属于民主革命的性质;另一方面,消灭垄断资本,则属于社会主义革命的性质。
我国在没收官僚资本主义企业以后,又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依靠工人阶级,通过镇压反革命、民主改革和生产改革,清除了反动封建把头和其他封建势力,粉碎了旧企业残留下来的压迫和奴役工人的制度,并对企业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工资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整顿和改造,从而使企业的生产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使企业得以按照社会主义原则进行生产和经营。
2.改造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壮大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
民族资本是殖民地、半殖民地或民族独立国家中民族资产阶级所拥有的资本,它基本上代表自由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在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成长起来的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具有二重性:一方面受到帝国主义买办资本和封建势力的压迫和迫害,因而同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有着矛盾,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程度上参加过反帝国主义和反官僚军阀政府的斗争;另一方面,又在经济上和技术上依赖帝国主义,依靠反动政权和封建势力加强对工人的剥削和压迫,并剥削小生产者,因而同帝国主义和国内封建主义有着或多或少的联系。由此决定了民族资产阶级在民主革命阶段具有两面性,即革命性和妥协性。
新中国成立后,在社会主义革命阶段民族资产阶级也具有两面性,即既有剥削工人取得利润的一面,又有拥护宪法、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一面。尽管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在恢复国民经济、促进生产、保证市场供应、扩大城乡经济交流、维持劳动就业、强化人才培养、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但作为私有制经济的一种形式,其生产的盲目性、投机性、唯利是图的本性及对工人的残酷剥削和压迫,又具有不利于国计民生的消极作用。
我国原来是一个经济落后的国家,又长期遭到战争的破坏,针对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两面性,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政府对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实行了“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即利用它的积极作用,限制它的消极作用,通过“和平赎买”逐步地把它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国有经济。
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建立过程中,我们之所以可以对民族资本实行“和平赎买”政策,除了上述的必要性外,还存在着对其实施“和平赎买”政策的可能性。首先,人民民主专政是对民族资本主义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政治前提,人民手里有强大的国家机器。其次,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没收了官僚资本,掌握了国家的经济命脉,为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提供了经济条件。再次,农业合作化的开展,使工农联盟在合作化基础上得到进一步巩固,工农联盟的加强使民族资产阶级进一步孤立。在这些客观条件的基础上,我党对民族资产阶级又采取了一系列正确的方针和政策,逐步引导民族资产阶级接受无产阶级的赎买政策,从而在我国实现了对民族资本的“和平赎买”。
我国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实现的,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变私人资本主义为多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第二步,变国家资本主义为社会主义国有经济。
在国家资本主义的发展中,一般经过从初级形式的收购产品、批购零销,中级形式的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到高级形式的公司合营,由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到全行业公私合营。到了全行业的公私合营,资本家只拿定息(年息5%),资本主义企业已基本上被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企业。1966年,由于原定支付定息的年限已经届满,国家决定取消定息,公私合营企业就转变为完全的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此外,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社会主义国家也不断投资新建了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企业。
3.改造个体私有制,建立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
个体私有制是生产资料为个体劳动者(个体农民、个体手工业者、个体商贩等)所有并独立自主经营,收入为个体劳动者自己支配使用的所有制形式。个体私有制不同于资本主义私有制,个体劳动者既是私有者又是劳动者,他们是无产阶级可靠的同盟军。因此,对他们既不能采用无偿没收的办法,又不能采取“赎买”的办法,只能按照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因势利导的原则,将个体劳动者组织起来,走合作化道路。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决定在土地改革的基础上,逐步开展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并为此规定了相应的路线、方针、原则和步骤,即实行依靠贫农、下中农,巩固地团结中农的阶级路线;不采用暴力剥夺,由低级到高级,由小到大,由少到多,由点带面逐步发展,即首先组织和发展带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再组织和发展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由于这些步骤和形式是把小私有经济逐步过渡到集体经济,农民不感到突然,因而避免了由于生产关系的突然变化可能引起的种种损失。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成立意味着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
我国对个体工商户的社会主义改造,依据个体工商户的性质、特点和作用,严格贯彻执行自愿互利原则,采取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从供销入手,实行由小到大、由低到高的社会主义改造步骤。首先,在流通领域建立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独立生产、联合经营的手工业或供销合作社;接着,逐步发展到生产领域建立以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为基础,实行集体生产、统一经营、自负盈亏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基本上完成了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我国经过从1952年到1956年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上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转变,建立起了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此同时,在上层建筑方面,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指导地位也已确立。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所发生的这一切,不仅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的极大完善和发展,而且也是一个伟大的创举和历史性的胜利。
但是,我们也应看到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出现的某些偏差和错误。比如,对个体私有制的改造急于求成,形式过于简单;在城市中,对个体经济也保留过少,脱离了城市工商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城市居民消费模式的特点;对城市中小资本主义企业采取“一刀切”,统统改造成公有制经济,完全抹杀了我国商品经济不发达的现实状况,忽视了它们的存在对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作用等。产生这些偏差和错误的主要原因在于“左”的指导思想,不顾国情,急于求成,盲目求纯,好大喜功。这就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违背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以致遗留了一些问题,需要在长时期内加以补救和解决。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还表明,走社会主义道路必须防止教条主义和本本主义,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走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三)落后国家社会主义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
社会主义革命的成功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建立,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建设与发展奠定了基础。但这仅仅是一个开端,要把社会主义国家建设成一个繁荣昌盛的高度发达的国家,任务还极其艰巨,道路还相当漫长。
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先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是科学社会主义的胜利,但同时又使社会主义事业不可避免地要遇到由于经济文化落后产生的一系列困难,并使这些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长期性与艰巨性。具体分析,这种长期性和艰巨性是由以下一些因素决定的。
第一,国际环境的严峻挑战。作为一种与资本主义对立的崭新的经济制度,社会主义一诞生就处于强大的资本主义世界的包围之中,受到资本主义国家的遏制和扼杀,面临异常严峻的国际环境。
如果说在社会主义国家成立之初,国际资本主义对社会主义的进攻主要以武力为主,那么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社会主义制度有了长足发展之后,其进攻的方式则转变为以和平方式为主,其手段主要有:一是通过军事、政治压力和有限制的经济、科技的合作和援助,迫使社会主义国家屈从其经济政治的发展战略的要求,并达到其促使社会主义国家改变制度的目的;二是通过种种手段,在社会主义国家内部制造经济混乱、政治混乱、思想混乱,阻碍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发展,一旦时机成熟,就促使社会主义国家改变社会制度。
无论是以武力方式进攻还是以和平方式渗透,资本主义国家所依仗的都是其经济的发达和在发达经济基础上的军事、科技等综合国力的强大。实践已反复证明,原先经济文化落后的社会主义国家只有尽快发展经济,提高综合国力,才可以摆脱落后就要挨打的局面。应该看到,经过数十年的艰苦奋斗,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和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落后面貌显著改善,综合国力明显增强,大大缩小了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差距,但从总体实力看,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却一直比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要强大得多。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以后,国际社会主义运动处于低潮,国际资本主义则因为生产关系的局部调整、科技革命和在国际市场上攫取巨额利润,而获得了新的发展,曾经缩小过的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种力量的差距,又因为这些历史变化进一步拉大,可以预见,这种态势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尚不会发生根本性的改变。特别是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科技革命的迅猛发展,社会主义将面临更大的挑战,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与经济发展将是长期的、艰巨的任务。
第二,内部落后经济因素的制约。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在社会主义制度成立之前,都发生过长期的帝国主义国家与帝国主义国家之间、帝国主义国家与殖民地国家之间以及国内各种力量之间的战争,这些战争,使原本落后的经济遭受到严重的破坏从而更加落后。以中国为例,社会主义新中国成立之前,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对劳动人民的剥削,封建军阀之间的长期混战,使国民经济完全崩溃。到1949年,全国主要工业品最高年产量,纱44.5万吨,布27.9万吨,钢92.3万吨,原煤6188万吨,原油32万吨,发电量60亿千瓦·时。旧中国粮食最高产量只有1.5亿吨,棉花84.9万吨。就是这样落后的生产能力,又遭到战乱的破坏,整个经济处于瘫痪状态。1949年主要工农业产品的产量大都仅相当于历史上最高年产量的一半左右。财力亏空,国家财政收入仅为65亿元,人民收入水平很低,城镇居民现金收入不过100元。教育事业非常落后,全国人口80%以上是文盲,学龄儿童入学率只有20%左右,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学生只占全国人口的5%左右。学校布局也不合理,农村、内地,特别是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学校很少,教育更加落后。国民党统治时期的1912—1948年的36年中,高等学校毕业生仅有21.08万人,而且科类结构极不合理。经济的落后还表现为市场经济的极端不发达。旧中国是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国家,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小农意识、自给自足和闭关锁国,导致长期处于市场不发达,市场体系不完善,经济发展裹足不前的境地。在这样的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不经过长期艰苦的努力是不可能接近或赶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
第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制约。在世界历史上,每一次社会制度的变革都要经过曲折、反复的斗争,每一个新生的社会制度都有一个从不成熟到逐步成熟的发展过程。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也不例外。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取代旧的经济制度的过程中,充满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代表新的生产力的无产阶级在掌握政权、建立并巩固新的社会主义制度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旧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严重阻碍和反对。即使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建立起来,它所面临的历史任务依然是非常艰巨复杂的。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过程中,要极大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创造比资本主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提高文化教育水平,建立高度文明、高度民主、高度公正的新社会,并在这一过程中,改变几千年来形成的传统观念,实现真正的社会公平和公正。这个宏伟目标必须经过长期艰苦的努力,才能最终实现。
社会主义制度在历史的长河中时间还是很短。历史上其他社会制度的更替,奴隶制取代原始公社制,在中国用了1900年左右,在古罗马用了1000多年,在印度用了1000年;从世界整体范围看,经历了约3000年左右的时间。封建制度代替奴隶制度,在中国和印度大约用了500多年,在西欧用了500多年;从世界整体看,用了大约1000多年。资本主义制度代替封建主义制度,在英国、法国用了200多年,在俄国用了近200年;从世界整体看,经历了约500年的时间。而这些尚且大部分是一种私有制代替另一种私有制,一种剥削阶级代替另一种剥削阶级。在经济文化落后国家建立起的社会主义制度要代替原有的旧制度,是社会制度的根本变革,必须经历一个漫长的曲折过程。对此,一定要有充分的认识。
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一般特征
(一)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本质
经济制度是指一个社会中经法律确认的、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它构成该社会的上层建筑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规定着这个社会经济活动的总体方向和基本性质。某种经济制度一经确立,便具有相对稳定性,但其实现的具体形式和运行机制亦即经济体制的类型,却是随着具体国情的不同而有所变化的。经济制度的本质内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在社会经济关系中所处的地位。经济制度是人们为适应某种生产力性质要求而建立起来的,对人们在生产资料占有关系、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方式、社会产品分配关系等方面所作的根本规定。它反映的是某种特定社会形态最基本、最本质的经济关系。不同的经济制度具有不同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度、劳动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本质规定,是一种高层次的经济关系。如果这些制度的本质规定发生变化,一种经济制度就为另一种经济制度所取代,即经济制度发生了更替。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已依次经历了原始公社经济制度、奴隶经济制度、封建经济制度、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2.在经济运行中的稳定程度。经济制度作为对一定社会形态的本质规定,一旦确立就一直贯穿于一定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其本质的规定性不会发生根本变化,如果发生改变或废止,社会形态就会发生性质变化。如资本主义的发展虽有自由竞争和垄断两个阶段,但其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度始终不变,资本家凭借生产资料所有权占有雇佣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剥削方式也就始终不变。
3.阶级和制度属性。如前所述,经济制度是对经济关系中生产资料所有制、财富分配制度等方面的原则性规定,反映了不同社会形态的本质区别,具有明显的阶级性和制度属性。
(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具体特征
1.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和经济的不断发展。生产力不是判断社会经济制度的唯一标准,也不能说生产力发达的制度就是社会主义,但生产力是社会进步的最终决定力量,社会主义一定要有不断发展并最终高于资本主义的生产力。由于现有的社会主义制度是在特定条件下,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首先建立起来的,所以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社会主义国家的生产力水平会落后于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但社会主义一定要致力于发展生产力,要创造比资本主义更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条件,采取有效的措施,促进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基础上建设的社会主义制度,要经过一个或长或短的时间,缩短与发达国家的差距,逐步接近并最终超过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
2.建立与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公有制形式和所有制结构。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和经济制度的基础。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根本区别之一在于它们的生产关系不同。社会主义要建立与私有制相对立的公有制。但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归根结底是由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的,公有制在整个社会主义经济中占的比重大小和采取的形式,要与社会主义不同的发展阶段相适应。在经济文化落后基础上建立的社会主义国家,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不可能也不应该实行单一的公有制,更不应该实行单一的国有制。究竟应该建立怎样的所有制结构,公有制采取怎样的形式,应该视生产力发展的状况而决定。
3.实行与生产力发展要求和所有制关系相适应的分配形式。分配关系是所有制关系的实现,其宗旨是要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按劳分配、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形式并存的分配、在物质财富极大丰富基础上的按需分配等都是可供选择的分配方式。社会主义究竟实行何种分配形式,要根据生产力发展和所有制关系的要求而决定。
4.建立与经济基础相适应的上层建筑。上层建筑不同也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根本区别之一。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要求有与之适应的上层建筑,上层建筑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将保护经济基础,促进经济基础的不断巩固和完善,否则将破坏经济基础。社会主义革命打破了旧的上层建筑而建立起新的上层建筑,但这只是开始,社会主义上层建筑还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变化而不断改革、不断完善,使之成为保护经济基础,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制度完善的重要力量。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含义和经济特征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含义
我国在几十年社会主义探索的基础上,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范畴,并作出中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论断,这是依据我国的基本国情提出来的,是对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我国通过长期的社会主义实践和艰苦的理论探索得出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社会都要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们这样一个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国家,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那个阶段。它有科学的规定性。
第一,从社会性质来说,我国已进入社会主义社会,这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我们所进行的一切改革和建设事业都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方向和道路,都要不断接近而不是偏离共产主义的远大目标。
第二,从发育程度和发展水平来看,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还不完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还存在诸多不相适应的部分,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不发达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进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采取不合实际的路线和政策。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特征
1.生产力水平比较低,商品经济不发达。从生产力方面看,我国已经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有了一批由先进技术装备起来的骨干企业,在一些高科技领域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社会生产力无论从量上还是质上看都有了很大的发展。但从总体上看,我国的生产力水平还是比较低的,呈现出多层次和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具体表现为:比较发达的城市经济和比较落后的农村经济同时并存;一部分现代化工业和大量落后于现代水平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手工业同时并存;一部分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同广大不发达地区以及少部分贫困地区同时并存;少量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科学技术同普遍的技术水平不高、文盲和半文盲还占人口的1/5的状况同时并存。从商品经济的发展来看,我国商品经济的发展很不充分。改革开放前,我国商品经济的发展受到体制的限制难以迅速发展,改革开放后,商品经济开始出现了大发展的趋势,但是直到今天,国内市场还很不发达,农村中自然经济和半自然经济还占有相当的比重,国际市场的开拓也还有限,与生产的商品化和社会化的目标还相距甚远。
2.从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上看,社会主义公有制已占据国民经济的主体,但由于生产力水平低,表现为多层次和发展的不平衡,公有制还不能囊括社会经济的一切部门和一切领域,因而存在着非公有制经济,而且还有进一步扩大和发展的空间。公有制经济本身在管理体制等方面也还存在不成熟、不完善的地方。
3.从个人消费品的分配方式看,还存在着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多种分配方式的存在,必然会带来不同社会成员收入分配的较大差距,会使一部分人依靠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另外,就按劳分配的实施看,也还缺乏行之有效的具体形式,这也同样表明了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不成熟和不完善。
4.在资源配置方式上,市场机制起着基础性作用,这在商品经济普遍存在的条件下还是必然的。同时,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计划经济在资源配置中起着弥补市场不足的作用。就经济体制的总体而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概括地说,就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它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的。
(一)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
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通常是指一定社会形态里多种生产资料所有制同时并存及其相互关系和构成。中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其所有制的结构是多元的,除了占主体地位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以外还存在着其他生产资料所有制。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制度的确立,是由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国情决定的:第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主体和基础;第二,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第三,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目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
为此,首先,要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这是就全国而言,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差别。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在其他领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以加强重点,提高国有资产的整体质量。只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家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得到增强,在这个前提下,国有经济比重减少一些,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根本性质。
其次,要正确认识集体所有制经济。集体所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体经济可以体现共同致富的原则,可以广泛吸收社会分散资金,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公共积累和国家税收。因此,要支持、鼓励和帮助城乡多种形式集体经济的发展。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对于充分发挥公有制经济的主体作用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再次,需要正确认识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指公有制经济在其运作过程中所采取的具体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既然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那么,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必须符合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本性质,同时,因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生产是一种社会化的大生产,所以,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条件下,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
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股份制经济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只要控股权掌握在国家和集体手中就具有明显的公有性,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目前城乡大量出现的形式多样的股份合作制经济尽管还不完善,仍有许多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需要解决,但它是改革中出现的有利于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的一种新事物,需要积极支持和引导。
最后,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鼓励、引导、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对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需求、增加就业、稳定社会、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有重要作用和意义。
(二)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形式
在我国现阶段,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主要表现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这两种公有制形式。
1.全民所有制。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是生产资料归全体劳动人民共同占有的一种公有制形式,它是在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并且随着社会主义国民经济的发展不断发展壮大。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是与社会化大生产相适应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在全民所有制经济中,劳动者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是完全平等的,产品归社会全体劳动者共同占有和分享,从而形成了全体劳动者共同的物质经济利益和共同的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由于全民所有制实现了劳动者在全社会范围内对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实现了全社会范围内的生产资料公有化,因而它是公有化程度比较高的公有制形式。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主要经济基础,它的发展状况如何,决定着整个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发展方向。
我国现阶段的全民所有制采取了国家所有制的形式,这是有其历史的和现实的客观必然性的。从历史上看,我国的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在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建立以后,运用国家政权的力量消灭和改造了各种类型的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才以此为基础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这样建立起来的全民所有制,相应地采取了国家所有制的形式。从现实来看,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基础的全民所有制经济,各个部门、各个企业之间存在着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紧密联系,客观上要求有一个社会中心来统一指挥和协调它们之间的经济关系,以保证全民所有制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转。而这一社会中心,在现阶段只能是社会主义国家。不仅如此,全民所有制的生产资料,是全体劳动者共同占有,并不意味着是每个劳动者都单独占有一部分社会资料,而是全体劳动者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对生产资料行使所有权。显然,在社会主义发展的现阶段,全体劳动者共同利益的代表者只能是社会主义国家。只有由社会主义国家掌握属于全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代表全体人民行使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才能很好地把劳动人民的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使全民所有制的生产资料,真正为实现全体劳动者的共同利益和根本利益服务。
2.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是由一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一定范围内的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所形成的一种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与全民所有制相比,它的生产资料公有化程度较低。
我国现阶段的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成分,在我国现阶段的所有制结构中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也就是要坚持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在内的公有制经济成分始终在我国现阶段的所有制结构中居于主体地位,以此作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前提和基础。
城乡集体所有制经济一般说来规模较小,其建立所需的资金基本上是由劳动者自行筹集,不需要国家投资,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经营状况与集体中每个劳动者的利益密切相关,因此,它的经营方式比较灵活多样,往往能够适应和容纳手工劳动、半机械化劳动、机械化劳动等不同层次的生产力,对市场的适应性比较强,能够较好地调动起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和主动创新精神。在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很不平衡、建设资金紧缺、就业压力比较严重、某些社会需求还得不到充分满足的情况下,大力发展各种形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经济,对于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动员一切可能利用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资源来加快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表明,城乡集体所有制经济这些年来的蓬勃发展,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强大动力。
3.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多样化。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公有制已经采取了多种实现形式,出现了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的局面,如承包制、租赁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委托经营制等。
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它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它本身并不反映社会制度的性质,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显然,只要股份公司的控股权掌握在国家和集体手中,它就具有明显的公有性,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
我国农村中的集体经济过去长期采取人民公社的经营组织形式。实践证明,这种经营组织形式不适应现阶段我国农村生产力的状况,不能很好地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是我国农村经济长期处于落后状态的一个重要原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中普遍建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集体统一经营和农户承包分散经营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新型经营体制,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农村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这就表明,只有按照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集体所有制经济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才能巩固和发展集体所有制经济。我国现阶段的农村集体经济,要把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作为一项基本制度长期稳定下来,并不断充实和完善。
我国目前城乡中大量出现的多种多样的股份合作制经济,是改革中的新事物,实践证明它有利于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提高城乡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运作效率。因此,要积极加以扶持和引导,不断总结经验,使之逐步完善。对于那种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济,尤其要大力提倡和鼓励。股份合作制经济的基本特征是:由企业内部的劳动者按照大致等额的原则投资入股,持有本企业的股份,企业的劳动者同时也就是本企业的出资人和资产的所有者。劳动者的收入一方面来自按劳分配的劳动所得,另一方面来自投资入股的股息分红收益。通过股份合作制这种企业的组织形式,能够使企业职工自身的利益与所在企业的经济效益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使企业职工从股权收益方面更多地去关心和参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这就为进一步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增强企业活力,强化企业内部各种监督制约机制,创造出必要的体制条件。
(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非公有制经济
1.个体经济。劳动者个体所有制经济是一种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由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直接支配和使用其生产资料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私有制经济形式。在任何社会中,劳动者个体所有制经济(简称个体经济)总是依附于该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作为其附属和补充而存在的。我国现阶段,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占主体地位的情况下,允许个体经济在社会主义国家的指导和监督下适当发展,有利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发展。
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允许个体经济存在和适当发展,是有其客观必然性的。个体经济具有规模小、分散经营、劳动工具简单、主要依靠手工劳动等特点,适应了我国目前总体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比较落后,生产力发展不平衡且具有多层次性的状况。允许个体经济的适当发展,能够更好地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增加社会供给,活跃流通,方便群众生活,从多方面满足群众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个体经济的发展,还有利于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积累建设资金和安排劳动就业。此外,个体经济进入市场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种生产经营活动,客观上对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造成了一种外在的竞争压力,这将有助于国有经济通过深化改革加快经营机制的转换,从而变压力为动力,增强活力,提高经济效益。
劳动者个体所有制经济是一种劳动者与生产资料所有者相结合的所有制形式,不存在剥削关系和劳动者与生产资料所有者之间经济利益的对立。从这方面看,个体经济与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关系之间,并不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另一方面,劳动者个体所有制经济作为一种小私有制经济成分,它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之间必然又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具体表现在,个体经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目的是其自身的物质经济利益,因此,社会主义国家若不对其经济活动实施有效的指导和调节,任其不受约束地盲目发展,就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损害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
2.私营经济。私营经济是一种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存在着雇佣劳动的私有制经济成分。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加快生产力发展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允许私营经济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和适当发展,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有益的,它同个体经济一样,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现阶段私营经济的存在和适当发展,不仅不会导致资本主义,而且还有利于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有利于扩大社会生产、活跃市场、搞活经济;有利于安排社会就业、增加财政收入;有利于更好地满足人们多方面的需要,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正因为如此,私营经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与我们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并存并实现长期的共同发展。
3.港澳台经济。这是指港澳台地区的厂商在中国内地投资所形成的经济。这一经济是中国的经济而不是外资,但经济性质是属于资本主义性质的,其形式有与内地的合资、合作和独资等。
4.外资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外资经济是指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中的外资部分。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在华独资经营企业,简称“三资企业”,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积极发展对外经济关系,大力引进外资,而迅速发展起来的重要经济形式。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经营的企业,属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范畴,其中的外商投资属于非公有制性质。
在我国现阶段,外资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具有客观必然性。它们的存在和发展,从总体上看有利于弥补我国经济建设资金的不足,有利于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外的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有利于提高我国的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提高我国经济管理干部、科技人员和职工队伍的素质。它们促进了我国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起到了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作用。
“三资企业”中的外资部分(即外资经济),虽然是属于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成分,但是,它作为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的产物,其存在和活动范围要受到社会主义国家的规范和控制,其一切经营活动,都要遵守我国的有关法律和法规。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占据国民经济主体地位的情况下,大力吸收外资,鼓励其存在和适当发展,不仅不会削弱和动摇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反而能够促进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加快我国经济走向现代化的历史进程。
一、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
在社会主义国家,建立一个适合本国国情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促进社会主义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在这方面,我国有深刻的教训。我国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由于对当时所处的历史阶段缺乏科学认识,实行了一些超越阶段的错误政策。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上重全民、轻集体、排挤个体、消灭私营,建立单一的全社会公有制结构。实践证明,这种单一的所有制结构不符合我国的国情,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对所有制结构进行了调整和改革,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新格局,逐步消除了所有制结构不合理对生产力发展的羁绊。中共十五大进一步把这一所有制结构确定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反映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为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指明了方向。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条件下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根据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
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既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多种所有制经济中占主体地位,这是因为: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国家引导、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是实现最广大人民利益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在经济发展中起主导作用,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具有关键性的作用。为此,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
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国有经济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国有经济控制着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这一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关系到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必须掌握在国家手中,那些与国家经济安全有关的特殊行业也必须掌握在国家手中;基础产业、支柱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多由国家控股。第二,国有经济的优势不在于数量而在于质量。国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这一优势,并不仅仅是要有量的优势,而且更要注重质的提高。在质量上,国有企业主要向高、精、尖方面发展,能够在国民经济中起重要的作用。第三,国有经济的发展能够保障国家的经济安全。在对外开放活动中,国有经济能够不断提高参与国际竞争、扩大世界市场份额的能力,并能切实保障国家独立自主的经济地位。对内能抵御经济风险,保持经济和社会的稳定。
当然,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就全国而言的,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差别。比如,有的地方经济成分落后,生产力水平很低或处于特殊地位,可以适当多发展一些非公有制经济;在非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部门和领域,可以多发展一些非公有制经济;在对外开放的地区和领域,也可以多发展一些外资经济。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并不排除非公有制经济在某些行业、某些地区占有优势。
二、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一)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作用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在这一阶段,生产力发展的不平衡性和多层次性将始终存在,由此决定了这是一个能够和应该包容多种社会经济成分的社会发展阶段。
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不是削弱而是巩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如果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等同于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等同于非社会主义经济,这就意味着把非公有制经济排斥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之外。如果非公有制经济外在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也就可能外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是不能成立的。正是深刻认识到在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基础上不可能形成真正的市场经济,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公有制经济一起构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市场经济不仅是一种资源配置方式,而且是一种深层的制度构造。从社会主义实践最终选择市场经济这一点来看,就应该把非公有制经济看成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基础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迄今已成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支重要力量。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意义和作用如下。(1)创造社会财富。非公有制经济在丰富商品供应、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和提高综合国力等方面,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非公有制经济充分利用公有制经济以外的各种生产要素,形成了强大的生产力,其生产的产品和劳务满足了人们多样化的需要,大大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2)增加就业岗位。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已成为我国解决就业问题的重要渠道。庞大的就业压力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之一,非公有制经济在吸纳就业方面的突出成绩,为改变传统的就业观念,解决城乡剩余劳动力的出路,开辟了一片新的天地。(3)完善市场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要发展真正的市场经济,多元产权主体的存在及其所有权的自主让渡与转移是必要前提。非公有制企业正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既有内在激励又有外在约束机制的商品生产者,是天生的市场经济微观主体。改革开放以来,正是它们的生产经营活动导致了真正的市场交易关系,使市场机制开始在诸多领域发挥作用,从而推动了产品和要素价格的市场化。(4)支持体制改革。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还创造了改革国有经济的条件。由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崛起,使国有企业面临的竞争日趋激烈,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才日益被人们所认识;非公有制经济创造的国民收入弥补了部分国有企业改革的代价,从而保证了旧体制向新体制的平稳过渡;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能使习惯于旧体制的人们在潜移默化中破除单纯依赖国家的观念,学会如何适应新体制,以新的方式工作和生活,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必需的社会人文环境。此外,非公有制经济还是国有小企业改革的重要出路,国有经济部分退出一般性竞争领域所形成的空白需要非公有制经济填补。
(二)初级阶段私营企业的劳动关系
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劳动关系是一种自愿互利的新型合作关系。在私营企业中,劳资双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国公民与公有制经济都有紧密联系,他们都是国有生产资料的共同主人,每个人都有与其结合的平等权利和机会。因此,从总体上看,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不存在一无所有的劳动力出卖者。正是这一点,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劳动关系,同以往资本主义的雇佣劳动关系相比,有着显著的区别。在私营企业中,业主是其生产资料所有者,雇工是非所有者,从雇工向业主出卖劳动力这方面看,双方是雇佣劳动关系;但是,从另一方面看,他们又是一种建立在宪法权利平等、自愿基础上的互利合作关系。业主虽然有生产资料和经营管理能力,但在缺少劳动力的情况下,就只能搞个体经营,形不成一定的规模经济和规模效益。对雇工而言,虽然有劳动能力,但缺乏自有生产资料和经营管理能力,难以实现劳动就业。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私营企业中,“剩余价值”被作为生产要素所有者的私营企业主直接占有,一部分用于改善业主自己及家庭的物质文化生活,一部分通过税收的形式转化为国家所有,一部分转化为积累用于扩大再生产,还有一部分用于提高工资和改善雇工的劳保福利。在雇主与雇工的交换关系中,劳资双方的利益都得到增进,合作与共同利益是主流,冲突与利益对立关系是支流,其本质是利益一致性关系。然而,劳资冲突处理恰当与否,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劳资冲突一般是经济利益的冲突,但是经济利益不是引发劳资冲突的唯一原因,人格尊重、文化观念等非经济因素也会引发冲突。尤其是在当前阶段,我国劳动者的结构成分已经发生了变化,尤其与20世纪90年代的劳动者相比较,当前劳动者在文化程度、人格特征、求职心态和生活方式等方面都存在显著的不同,这些差异导致他们更注重工作岗位的综合收益,比如企业可提供的福利条件、社会保障、工作自由度以及个人的提升空间等因素。
新形势下产生的新矛盾,必然要有新的解决方法。为正确化解和有效预控劳资冲突,就必须对其进行深入研究。尤其对于一些群体性劳资冲突,切勿仅当做一般经济纠纷寻找应急措施,最小化其产生的社会负效应。群体劳资冲突是长期蓄积的冲突能量释放的特殊形式,其背后隐藏着较为深层的社会成因,其解决需要透视其产生的社会情势和根源,只有恰当地处理上述劳资关系问题,才能使非公有制经济更好更快地服务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三)初级阶段私营业主财产的性质
私营企业承担着资本积累职能、监护职能和要素组织职能,承担着市场经营风险,在提高经济绩效和吸收劳动就业方面起着积极作用,因此,可以把资本收入、经营收入和风险收入统称为非劳动收入,以取代“剥削收入”这一与阶级相关的概念;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应该得到保护。私营企业主的收入主要是资本收入、经营收入和风险收入,资本收入只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不应简单地从私营企业主拥有的资产数量和收入大小来推断其资产和收入的性质。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不能简单地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做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和落后的标准,而主要应该看他们的思想政治状况和现实表现,看他们的财产是怎么得来的以及对财产怎么支配和使用,看他们以自己的劳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作的贡献。在现代市场经济中,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和社会分工的日益深化,传统所有权的构成要素不断自行分解和重新组合,资产的占有和使用方式越来越社会化,并形成了多种多样的资产组织方式和权利行使方式。因此,不能笼统地从终极所有权的归属角度,而应从资产的实际运用和受益角度,来把握资产的社会性质。社会化、普通化的资产收入很难再说是剥削收入。如果看到一些私营企业主的资产数额较大,增殖较快,超过一般人的劳动收入,就认为存在剥削,未必符合事实。即使这些资产有一部分来源于工人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但只要用于积累和扩大再生产,为发展经济社会事业做出了贡献,就不能说已经完全被业主占有,因而就不能简单地断言为剥削。同理,也不能简单地以资产多少来判断剥削程度高低。鉴于过去发生过急于消灭剥削的“左”的错误,一些私营企业主对剥削问题比较敏感,因此,可以考虑在党和国家的有关文件中不用或少用剥削概念,或用非劳动收入的概念代替它。在考察和调解劳资矛盾时,可以说一些私营企业存在较为严重的分配不公问题,业主和普通员工的收入差距过于悬殊,等等。有些问题暂时还认识不清楚时,可以继续观察,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不必急于下结论。
(四)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间投资不断发展壮大,成为促进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在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引导和鼓励民间投资,有利于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共同发展;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激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稳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拉动国内消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消除体制性障碍。要加快有关个体、私营经济的法制建设,保障其合法权益,打击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各级领导要把鼓励和支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作为当前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一手抓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一手抓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一定要认识到,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并不在于要我们为它增加多少投资,关键在于政策导向上为其创造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多种所有制经济长期共存、共同发展、平等竞争的环境。
2.破除所有制歧视,坚决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益,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市场经济是有序竞争的经济,法制规范的经济。政府要努力减轻各类集资、捐款、摊派方面的不合理负担,坚决维护个体、私营企业主的合法权益,保护他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对侵害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要及时受理,依法认真查处;对涉及个体、私营企业财产经济纠纷的案件,司法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调解和仲裁工作;对敲诈勒索、强拿恶要、欺行霸市、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打击;对制造、销售伪劣商品,骗买骗卖和偷税抗税等违法行为要予以严惩,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与此同时,政府应当在工商登记、照章缴费、依法纳税、质量标准、防伪打假、劳务管理、经营秩序等方面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管理。尤其要通过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个体、私营经济经营者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切实履行合同,严禁欺骗和使用暴力;要依法征税,严禁偷税、漏税和抗税;要提倡在私营企业中建立工会组织,依法维护经营者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一是要鼓励和引导非公有资本参与交通运输、水利水电、能源开发、邮电通信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建设,加强对传统垄断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推动资源共享。二是要鼓励和引导非公有资本参与城市供水供气、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事业建设,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促进市政公用事业体制改革。三是要鼓励和引导非公有资本进入医疗卫生、教育培训等社会事业领域。尤其在医疗卫生方面,鼓励医疗人才资源向民营医疗机构合理流动,确保民营医疗机构在人才引进、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平等待遇,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四是要鼓励和引导非公有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在加强有效监管、促进规模经营、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支持民间资本以入股方式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参与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的改制工作。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信用担保公司,完善信用担保公司的风险补偿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
4.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支持民营企业在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开展国际化经营,开发战略资源,建立国际销售网络。支持民营企业利用自有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开拓国际市场,加快培育跨国企业和国际知名品牌。在加强国际交流的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境外投资促进和保障体系,健全和完善境外投资鼓励政策,确保在资金支持、金融保险、外汇管理、质检通关等方面,民营企业与其他企业享有同等待遇。
5.推动民营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构建技术服务平台。首先,要贯彻落实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掌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帮助民营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强技术人才培训,不断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其次,加快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鼓励政策,积极发展技术市场,完善科技成果登记制度,为民营企业的自主创新提供服务平台。
思考与练习
一、名词解释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社会主义本质 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 公有制经济 公有制的实现形式 个体经济 私营经济 外资经济
二、单项选择题
1.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建立的政治前提是( )。
A.本国民族资产阶级政治态度的两面性
B.本国资本主义经济力量较弱
C.无产阶级专政的建立
D.无产阶级拥有自己的武装力量
2.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是( )。
A.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
B.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
C.商品经济和产品经济的矛盾
D.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
3.我国必须经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由于我国社会主义脱胎于( )。
A.封建主义社会 B.自由竞争资本主义社会
C.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D.垄断资本主义社会
4.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概括是以( )。
A.生产力高度发达为前提的 B.精神文明建设为前提的
C.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前提的 D.按需分配为前提的
5.我国现阶段所有制结构中,占据主体地位的经济成分是( )。
A.国有经济 B.集体所有制经济
C.公有制经济 D.个体所有制经济
6.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
A.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B.一项辅助经济制度
C.一项补充经济制度 D.一项宏观调控制度
7.中外合营经济是( )。
A.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 B.集体所有制经济
C.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 D.混合所有制经济
8.社会主义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
A.主要体现为量的优势 B.主要体现在分布上
C.主要体现在战线长上 D.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
9.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 )。
A.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B.生产资料公有制
C.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制
D.生产资料混合所有制
10.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经营权( )。
A.应当分离 B.是一回事 C.两权合一 D.有分有合
三、多项选择题
1.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特征是( )。
A.公有制成为唯一的经济成分
B.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同时存在
C.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同时并存
D.商品经济不够发达,必须大力发展商品经济
E.在共同富裕的目标下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2.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含义是( )。
A.我国已经建成了社会主义 B.我国处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阶段
C.我国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 D.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
E.我国即将进入社会主义历史阶段
3.我国三资企业包括( )。
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B.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C.国家资本主义企业 D.私营企业
E.外商独资企业
4.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
A.有利于满足人们多样化的需要
B.有利于增加就业
C.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D.要加以鼓励和引导
E.有利于活跃市场
5.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上( )。
A.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
B.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利用
C.要努力寻找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
D.股份制经济是公有制的一种实现形式
E.股份制合作经济是集体所有制的一种实现形式
四、判断题
1.社会主义公有制可以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经济制度内部自发产生,并逐步占据统治地位。 ( )
2.无产阶级取得革命胜利后建立了无产阶级专政,就标志着资本主义社会直接转变成了社会主义社会。 ( )
3.丧失了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就从根本上动摇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 )
4.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占主体地位的条件下,私营经济和个体经济要受公有制的制约和影响,因而也具有社会主义性质。 ( )
5.经济制度是指社会经济制度或生产关系所采取的具体的经济组织形式和经济管理制度。 ( )
6.社会主义社会存在商品经济的原因在于多种经济成分并存。 ( )
五、论述题
1.如何认识并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形式?
2.中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构成是什么?又有哪些实现形式?为什么?
3.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原因是什么?
4.各个非公有制形式有哪些特征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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