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_物业管理国际质量标准(第二版)
附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9000—2008/ISO 9000:2005
代替GB/T 19000—2000
前 言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9000:2005《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
本标准是GB/T19000族的核心标准之一。
本标准代替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
本标准与GB/T19000—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a)在基础知识方面,对其文字做了仔细的推敲,旨在更加准确地表达本标准的意图;
b)增加了三个新的术语。它们是:合同(3.3.8),审核计划(3.9.12),审核范围(3.9.13);
c)对某些原有的术语做了文字或编排位置上的调整;
d)为了区分不同的能力,在术语3.1.6的后面加了注2。
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5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索尔维斯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深圳环通认证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镜、谷艳君、史新波、李杰、石新勇、梁平、王海东、曲辛田。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6583.1—1986、GB/T 6583—1992、GB/T 6583—1994、GB/T 19000—2000(将GB/T 19000.1—1994的内容并入。同时,该标准被取消)。
引 言
0.1 总则
GB/T 19000族标准可帮助各种类型和规模的组织建立并运行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这些标准包括:
——GB/T 19000,表述质量管理体系基础知识并规定质量管理体系术语;
——GB/T 19001,规定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用于证实组织具有能力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的法规要求的产品,目的在于增进顾客满意;
——GB/T 19004,提供考虑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效率两方面的指南。该标准的目的是改进组织业绩并达到顾客及其他相关方满意;
——GB/T 19011,提供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
上述标准共同构成了一组密切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在国内和国际贸易中促进相互理解。
0.2 质量管理原则
成功地领导和运作一个组织,需要采用系统和透明的方式进行管理。针对所有相关方的需求,实施并保持持续改进其业绩的管理体系,可使组织获得成功。质量管理是组织各项管理的内容之一。
本标准提出的八项质量管理原则被确定为最高管理者用于领导组织进行业绩改进的指导原则。
a)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组织依存于顾客。因此,组织应当理解顾客当前和未来的需求,满足顾客要求并争取超越顾客期望。
b)领导作用
领导者应确保组织的目的与方向的一致。他们应当创造并保持良好的内部环境,使员工能充分参与实现组织目标的活动。
c)全员参与
各级人员都是组织之本,唯有其充分参与,才能使他们为组织的利益发挥其才干。
d)过程方法
将活动和相关资源作为过程进行管理,可以更高效地得到期望的结果。
e)管理的系统方法
将相互关联的过程作为体系来看待、理解和管理,有助于组织提高实现目标的有效性和效率。
f)持续改进
持续改进总体业绩应当是组织的永恒目标。
g)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
有效决策建立在数据和信息分析的基础上。
h)与供方互利的关系
组织与供方相互依存,互利的关系可增强双方创造价值的能力。
上述八项质量管理原则形成了GB/T1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基础。
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
1 范围
本标准表述了构成GB/T 19000族标准主体内容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并定义了相关的术语。本标准适用于:
a)通过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寻求优势的组织;
b)对供方能满足其产品要求寻求信任的组织;
c)产品的使用者;
d)就质量管理方面所使用的术语需要达成共识的人员和组织(如:供方、顾客、监管机构);
e)评价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或依据GB/T19001的要求审核其符合性的内部或外部人员和机构(如:审核员、监管机构、认证机构);
f)对组织质量管理体系提出建议或提供培训的内部或外部人员和机构;
g)制定相关标准的人员。
2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
2.1 质量管理体系的理论说明
质量管理体系能够帮助组织增进顾客满意。
顾客要求产品具有满足其需求和期望的特性,这些需求和期望在产品规范中表述,并集中归结为顾客要求。顾客要求可以由顾客以合同方式规定或由组织自己确定。在任一情况下,产品是否可接受最终由顾客确定。因为顾客的需求和期望是不断变化的,以及竞争的压力和技术的发展,这些都促使组织持续地改进产品和过程。
质量管理体系方法鼓励组织分析顾客要求,规定相关的过程,并使其持续受控,以实现顾客能接受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能提供持续改进的框架,以增加组织提升顾客和其他相关方满意的机率。质量管理体系还能够针对提供持续满足要求的产品向组织及其顾客提供信任。
2.2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与产品要求
GB/T 19000族标准区分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产品要求。
GB/T 19001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是通用的,适用于所有行业或经济领域,不论其提供何种类别的产品。GB/T 19001本身并不规定产品要求。
产品要求可由顾客规定,或由组织通过预测顾客的要求规定,或由法规规定。产品要求有时与相关的过程要求一起,被包含在诸如技术规范、产品标准、过程标准、合同协议和法规要求中。
2.3 质量管理体系方法
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a)确定顾客和其他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
b)建立组织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c)确定实现质量目标必需的过程和职责;
d)确定和提供实现质量目标必需的资源;
e)规定测量每个过程的有效性和效率的方法;
f)应用这些测量方法确定每个过程的有效性和效率;
g)确定防止不合格并消除其产生原因的措施;
h)建立和应用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
上述方法也适用于保持和改进现有的质量管理体系。
采用上述方法的组织能对其过程能力和产品质量树立信心,为持续改进提供基础,从而增进顾客和其他相关方满意,并使组织成功。
2.4 过程方法
使用资源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任何一项或一组活动均可视为一个过程。
为使组织有效运行,必须识别和管理许多相互关联和相互作用的过程。通常,一个过程的输出将直接成为下一个过程的输入。系统地识别和管理组织所应用的过程,特别是这些过程之间的相互作用,称为“过程方法”。
本标准鼓励采用过程方法管理组织。
由GB/T19000族标准表述的,以过程为基础的质量管理体系模式如图1所示。该图表明在向组织提供输入方面相关方起重要作用。监视相关方满意程度需要评价有关相关方感受的信息,这种信息可以表明其需求和期望已得到满足的程度。图1中的模式未表明更详细的过程。
2.5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建立为组织提供了关注的焦点。两者确定了期望的结果,并帮助组织利用其资源得到这些结果。质量方针为建立和评审质量目标提供了框架。质量目标需要与质量方针和持续改进的承诺相一致,其实现需是可测量的。质量目标的实现对产品质量、运行有效性和财务业绩都有积极影响,因此对相关方的满意和信任也会产生积极影响。
2.6 最高管理者在质量管理体系中的作用
最高管理者通过其领导作用和实际行动,可以创造一个员工充分参与的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能够在这种环境中有效运行。最高管理者可以运用质量管理原则(见0.2)作为发挥以下作用的基础:
a)制定并保持组织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b)通过在整个组织内宣传质量方针并促进质量目标的实现,增强员工的意识、积极性和参与程度;
图1 以过程为基础的质量管理体系模式
c)确保整个组织关注顾客要求;
d)确保实施适宜的过程,以满足顾客和其他相关方要求并实现质量目标;
e)确保建立、实施和保持一个有效和高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以实现这些质量目标;
f)确保获得必要资源;
g)定期评审质量管理体系;
h)决定有关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措施;
i)决定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措施。
2.7 文件
2.7.1 文件的价值
文件能够沟通意图、统一行动,其使用有助于:
a)满足顾客要求和质量改进;
b)提供适宜的培训;
c)重复性和可追溯性;
d)提供客观证据;
e)评价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持续适宜性。
文件的形成本身并不是目的,它应当是一项增值的活动。
2.7.2 质量管理体系中使用的文件类型
在质量管理体系中使用下列几种类型的文件:
a)向组织内部和外部提供关于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性信息的文件,这类文件称为质量手册;
b)表述质量管理体系如何应用于特定产品、项目或合同的文件,这类文件称为质量计划;
c)阐明要求的文件,这类文件称为规范;
d)阐明推荐的方法或建议的文件,这类文件称为指南;
e)提供使过程能始终如一完成的信息的文件,这类文件包括形成文件的程序、作业指导书和图样;
f)为完成的活动或得到的结果提供客观证据的文件,这类文件称为记录。
每个组织确定其所需文件的数量和详略程度及采用的媒介,这取决于下述因素,诸如:组织的类型和规模、过程的复杂性和相互作用、产品的复杂性、顾客要求、适用的法规要求、经证实的人员能力,以及满足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所需证实的程度。
2.8 质量管理体系评价
2.8.1 质量管理体系过程的评价
评价质量管理体系时,应当对每一个被评价的过程提出如下四个基本问题:
a)过程是否已被识别并适当规定?
b)职责是否已被分配?
c)程序是否得到实施和保持?
d)在实现所要求的结果方面,过程是否有效?
综合上述问题的答案可以确定评价结果。质量管理体系评价可在不同的范围内,通过一系列活动来开展,如审核和评审质量管理体系以及自我评定。
2.8.2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
审核用于确定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程度。审核发现用于评定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识别改进的机会。
第一方审核由组织自己或以组织的名义进行,用于内部目的,可作为组织自我合格声明的基础。
第二方审核由组织的顾客或由其他人以顾客的名义进行。
第三方审核由外部独立的组织进行。这类组织通常是经认可的,提供符合(如:GB/T19001)要求的认证。
GB/T19011提供了审核指南。
2.8.3 质量管理体系评审
最高管理者的任务之一是对照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定期和系统地评价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和效率。这种评审可包括考虑是否需要修改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以响应相关方需求和期望的变化。评审包括确定是否需要采取措施。
审核报告与其他信息源一同用于质量管理体系的评审。
2.8.4 自我评定
组织的自我评定是参照质量管理体系或优秀模式,对组织的活动和结果所进行的全面和系统的评审。
自我评定可对组织业绩和质量管理体系成熟程度提供全面的情况。它还有助于识别组织中需要改进的领域并确定优先开展的事项。
2.9 持续改进
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目的在于,增加组织提升顾客和其他相关方满意的机率,改进包括下列活动:
a)分析和评价现状,以识别改进区域;
b)确定改进目标;
c)寻找可能的解决办法,以实现这些目标;
d)评价这些解决办法并做出选择;
e)实施选定的解决办法;
f)测量、验证、分析和评价实施的结果,以确定这些目标已经实现;
g)正式采纳更改。
必要时,对结果进行评审,以确定进一步改进的机会。从这种意义上说,改进是一种持续的活动。顾客和其他相关方的反馈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核和评审均能用于识别改进的机会。
2.10 统计技术的作用
应用统计技术有助于了解变异,从而可帮助组织解决问题并提高有效性和效率。这些技术也有助于更好地利用可获得的数据进行决策。
在许多过程的运行和结果中,甚至是在明显的稳定条件下,均可观察到变异。这种变异可通过产品和过程的可测量特性观察到,也可在产品的整个寿命周期(从市场调研到顾客服务和最终处置)的不同阶段中看到。
统计技术有助于对这种变异进行测量、描述、分析、解释和建立模型,甚至在数据相对有限的情况下也可实现。这种数据的统计分析能对更好地理解变异的性质、程度和原因提供帮助。从而有助于解决,甚至防止由变异引起的问题,并促进持续改进。
GB/Z19027给出了质量管理体系中的统计技术指南。
2.11 质量管理体系与其他管理体系的关注点
质量管理体系是组织的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它致力于实现与质量目标有关的结果。适当时,满足相关方的需求、期望和要求。组织的质量目标补充其他目标,如成长、筹资、收益性、环境及职业健康与安全等目标。一个组织的若干个管理体系,可以与质量管理体系整合成一个使用通用要素的综合管理体系。这将有利于策划、资源配置、确定互补的目标以及评价组织的整体有效性。组织的管理体系可以对照其要求进行评价,也可以对照国家标准如GB/T19001和GB/T24001的要求进行审核,这些审核可分开进行,也可合并进行。
2.12 质量管理体系与卓越模式之间的关系
GB/T19000族标准和组织卓越模式提出的质量管理体系方法均依据共同的原则。它们两者均:
a)使组织能够识别它的强项和弱项;
b)包含对照通用模式进行评价的规定;
c)为持续改进提供基础;
d)包含外部承认的规定。
GB/T1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方法与卓越模式之间的差别在于它们的应用范围不同。GB/T19000族标准提出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业绩改进指南,质量管理体系评价可确定这些要求是否得到满足。卓越模式包含能够对组织业绩进行比较评价的准则,并能适用于组织的全部活动和所有相关方。卓越模式评定准则提供了一个组织与其他组织进行业绩比较的基础。
3 术语和定义
本章定义的术语,如果出现在其他的定义或注释中,将使用黑体字表示,并在其后括号中标注原词条号。这种以黑体字表述的术语,可以用其完整的定义替代。例如:
产品(3.4.2)被定义为“过程(3.4.1)的结果”。
过程被定义为“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一组活动”。
如果术语“过程”由它的定义所替代:
产品则成为“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一组活动的结果”。
对于在具体场合限于特定含义的概念,在定义前的角括号<>中标出适用领域。
示例:在有关审核的术语中,技术专家的条目是:
3.9.11
技术专家 technical expert
〈审核〉向审核组(3.9.10)提供特定的知识或技术的人员
注:本章中的术语是依据不同主题分组的,同一个组中不同术语之间的关系见附录A中的概念图。
3.1 有关质量的术语
3.1.1
质量 quality
一组固有特性(3.5.1)满足要求(3.1.2)的程度。
注1:术语“质量”可使用形容词,如:差、好或优秀来修饰。
注2:“固有的”(其反义是“赋予的”)是指本来就有的,尤其是那种永久的特性。
3.1.2
要求 requirement
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需求或期望。
注1:“通常隐含”是指组织(3.3.1)、顾客(3.3.5)和其他相关方(3.3.7)的惯例或一般做法,所考虑的需求或期望是不言而喻的。
注2:特定要求可使用限定词表示,如:产品要求、质量管理要求、顾客要求。
注3:规定要求是经明示的要求,如:在文件(3.7.2)中阐明。
注4:要求可由不同的相关方(3.3.7)提出。
注5:本定义与ISO/IEC导则 第二部分:2004的3.12.1中给出的定义不同。
3.12.1
要求 requirement
表达应遵守的准则的条款
3.1.3
等级 grade
对功能用途相同的产品(3.4.2)、过程(3.4.1)或体系(3.2.1)所做的不同质量要求的分类或分级。
示例:飞机的舱级和宾馆的等级分类。
注:在确定质量要求时,等级通常是规定的。
3.1.4
顾客满意 customer satisfaction
顾客对其要求(3.1.2)已被满足程度的感受。
注1:顾客抱怨是一种满意程度低的最常见的表达方式,但没有抱怨并不一定表明顾客很满意。
注2:即使规定的顾客要求符合顾客的愿望并得到满足,也不一定确保顾客很满意。
3.1.5
能力 capability
组织(3.3.1)、体系(3.2.1)或过程(3.4.1)实现产品(3.4.2)并使其满足要求(3.1.2)的本领。
注:GB/T 3358中确定了统计领域中过程能力术语。
3.1.6
能力 competence
经证实的应用知识和技能的本领。
注1:在本标准中,所定义的能力的概念是通用的。在ISO其他的文件中,本词汇的使用可能更加具体。
注2:在GB/T 19000族标准中,术语能力(capability)(3.1.5)特指组织、体系或过程的“能力”,而能力(competence)(3.1.6)则特指人员的“能力”。
3.2 有关管理的术语
3.2.1
体系(系统) system
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一组要素。
3.2.2
管理体系 management system
建立方针和目标并实现这些目标的体系(3.2.1)。
注:一个组织(3.3.1)的管理体系可包括若干个不同的管理体系,如质量管理体系(3.2.3)、财务管理体系或环境管理体系。
3.2.3
质量管理体系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
在质量(3.1.1)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3.3.1)的管理体系(3.2.2)。
3.2.4
质量方针 quality policy
由组织(3.3.1)最高管理者(3.2.7)正式发布的关于质量(3.1.1)方面的全部意图和方向。
注1:通常质量方针与组织的总方针相一致并为制定质量目标(3.2.5)提供框架。
注2:本标准中提出的质量管理原则可以作为制定质量方针的基础(见0.2)。
3.2.5
质量目标 quality objective
在质量(3.1.1)方面所追求的目的。
注1:质量目标通常依据组织的质量方针(3.2.4)制定。
注2:通常对组织(3.3.1)的相关职能和层次分别规定质量目标。
3.2.6
管理 management
指挥和控制组织(3.3.1)的协调的活动。
注:在英语中,术语“management”有时指人,即具有领导和控制组织的职责和权限的一个人或一组人。当“management”以这样的意义使用时,均应附有某些修饰词以避免与上述“management”的定义所确定的概念相混淆。例如:不赞成使用“management shall……,”而应使用“topmanagement(3.2.7)shall……。”
3.2.7
最高管理者 top management
在最高层指挥和控制组织(3.3.1)的一个人或一组人。
3.2.8
质量管理 quality management
在质量(3.1.1)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3.3.1)的协调的活动。
注:在质量方面的指挥和控制活动,通常包括制定质量方针(3.2.4)和质量目标(3.2.5),以及质量策划(3.2.9)。质量控制(3.2.10)、质量保证(3.2.11)和质量改进(3.2.12)。
3.2.9
质量策划 quality planning
质量管理(3.2.8)的一部分,致力于制定质量目标(3.2.5)并规定必要的运行过程(3.4.1)和相关资源以实现质量目标。
注:编制质量计划(3.7.5)可以是质量策划的一部分。
3.2.10
质量控制 quality control
质量管理(3.2.8)的一部分,致力于满足质量要求。
3.2.11
质量保证 quality assurance
质量管理(3.2.8)的一部分,致力于提供质量要求会得到满足的信任。
3.2.12
质量改进 quality improvement
质量管理(3.2.8)的一部分,致力于增强满足质量要求的能力。
注:要求可以是有关任何方面的,如有效性(3.2.14)、效率(3.2.15)或可追溯性(3.5.4)。
3.2.13
持续改进 continual improvement
增强满足要求(3.1.2)的能力的循环活动。
注:制定改进目标和寻求改进机会的过程(3.4.1)是一个持续过程,该过程使用审核发现(3.9.5)和审核结论(3.9.6)、数据分析、管理评审(3.8.7)或其他方法,其结果通常导致纠正措施(3.6.5)或预防措施(3.6.4)。
3.2.14
有效性 effectiveness
完成策划的活动并得到策划结果的程度。
3.2.15
效率 efficiency
得到的结果与所使用的资源之间的关系。
3.3 有关组织的术语
3.3.1
组织 organization
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得到安排的一组人员及设施。
示例:公司、集团、商行、企事业单位、研究机构、慈善机构、代理商、社团或上述组织的部分或组合。
注1:安排通常是有序的。
注2:组织可以是公有的或私有的。
注3:本定义适用于质量管理体系(3.2.3)标准。术语“组织”在ISO/IEC指南2中有不同的定义。
3.3.2
组织结构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人员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的安排。
注1:安排通常是有序的。
注2:组织结构的正式表述通常在质量手册(3.7.4)或项目(3.4.3)的质量计划(3.7.5)中提供。
注3:组织结构的范围可包括与外部组织(3.3.1)的有关接口。
3.3.3
基础设施 infrastructure
〈组织〉组织(3.3.1)运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服务的体系(3.2.1)。
3.3.4
工作环境 work environment
工作时所处的一组条件。
注:条件包括物理的、社会的、心理的和环境的因素(如温度、承认方式、人因工效和大气成分)。
3.3.5
顾客 customer
接受产品(3.4.2)的组织(3.3.1)或个人。
示例:消费者、委托人、最终使用者、零售商、受益者和采购方。
注:顾客可以是组织内部的或外部的。
3.3.6
供方 supplier
提供产品(3.4.2)的组织(3.3.1)或个人。
示例:制造商、批发商、产品的零售商或商贩、服务或信息的提供方。
注1:供方可以是组织内部的或外部的。
注2:在合同情况下供方有时称为“承包方”。
3.3.7
相关方 interested party
与组织(3.3.1)的业绩或成就有利益关系的个人或团体。
示例:顾客(3.3.5)、所有者、员工、供方(3.3.6)、银行、工会、合作伙伴或社会。
注:一个团体可由一个组织或其一部分或多个组织构成。
3.3.8
合同 contract
有约束力的协议。
注:在本标准中,所定义的合同的概念是通用的。在ISO的其他文件中,本词汇的使用可能更加具体。
3.4 有关过程和产品的术语
3.4.1
过程 process
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一组活动。
注1:一个过程的输入通常是其他过程的输出。
注2:组织(3.3.1)为了增值通常对过程进行策划并使其在受控条件下运行。
注3:对形成的产品(3.4.2)是否合格(3.6.1)不易或不能经济地进行验证的过程,通常称之为“特殊过程”。
3.4.2
产品 product
过程(3.4.1)的结果。
注1:有下列四种通用的产品类别:
——服务(如运输);
——软件(如计算机程序、字典);
——硬件(如发动机机械零件);
——流程性材料(如润滑油)。
许多产品由分属于不同产品类别的成分构成,其属性是服务、软件、硬件或流程性材料取决于产品的主导成分。例如:产品“汽车”是由硬件(如轮胎)、流程性材料(如:燃料、冷却液)、软件(如:发动机控制软件、驾驶员手册)和服务(如销售人员所做的操作说明)所组成。
注2:服务通常是无形的,并且是在供方(3.3.6)和顾客(3.3.5)接触面上需要完成至少一项活动的结果。
服务的提供可涉及,例如:
——在顾客提供的有形产品(如需要维修的汽车)上所完成的活动;
——在顾客提供的无形产品(如为准备纳税申报单所需的损益表)上所完成的活动;
——无形产品的交付(如知识传授方面的信息提供);
——为顾客创造氛围(如在宾馆和饭店)。
软件由信息组成,通常是无形产品,并可以方法、报告或程序(3.4.5)的形式存在。
硬件通常是有形产品,其量具有计数的特性(3.5.1)。流程性材料通常是有形产品,其量具有连续的特性。硬件和流程性材料经常被称为货物。
注3:质量保证(3.2.11)主要关注预期的产品。
3.4.3
项目 project
由一组有起止日期的、协调和受控的活动组成的独特过程(3.4.1),该过程要达到符合包括时间、成本和资源约束条件在内的规定要求(3.1.2)的目标。
注1:单个项目可作为一个较大项目结构中的组成部分。
注2:在一些项目中,随着项目的进展,其目标才逐渐清晰,产品特性(3.5.1)逐步确定。
注3:项目的结果可以是单一或若干个产品(3.4.2)。
注4:根据GB/T19016—2005改写。
3.4.4
设计和开发 design and development
将要求(3.1.2)转换为产品(3.4.2)、过程(3.4.1)或体系(3.2.1)的规定的特性(3.5.1)或规范(3.7.3)的一组过程(3.4.1)。
注1:术语“设计”和“开发”有时是同义的,有时用于规定整个设计和开发过程的不同阶段。
注2:设计和开发的性质可使用限定词表示(如产品设计和开发或过程设计和开发)。
3.4.5
程序 procedure
为进行某项活动或过程(3.4.1)所规定的途径。
注1:程序可以形成文件,也可以不形成文件。
注2:当程序形成文件时,通常称为“书面程序”或“形成文件的程序”。含有程序的文件(3.7.2)可称为“程序文件”。
3.5 有关特性的术语
3.5.1
特性 characteristic
可区分的特征。
注1:特性可以是固有的或赋予的。
注2:特性可以是定性的或定量的。
注3:有各种类别的特性,如:
——物理的(如:机械的、电的、化学的或生物学的特性);
——感官的(如:嗅觉、触觉、味觉、视觉、听觉);
——行为的(如:礼貌、诚实、正直);
——时间的(如:准时性、可靠性、可用性);
——人因工效的(如:生理的特性或有关人身安全的特性);
——功能的(如:飞机的最高速度)。
3.5.2
质量特性 quality characteristic
与要求(3.1.2)有关的,产品(3.4.2)、过程(3.4.1)或体系(3.2.1)的固有特性(3.5.1)。
注1:“固有的”是指本来就有的,尤其是那种永久的特性。
注2:赋予产品、过程或体系的特性(如:产品的价格,产品的所有者)不是它们的质量特性。
3.5.3
可信性 dependability
用于表述可用性及其影响因素(可靠性、维修性和保障性)的集合术语。
注:可信性仅用于非定量术语的总体表述。
[IEC 60050-191:1990]
3.5.4
可追溯性 traceability
追溯所考虑对象的历史、应用情况或所处位置的能力。
注1:当考虑产品(3.4.2)时,可追溯性可涉及到:
——原材料和零部件的来源;
——加工的历史;
——产品交付后的发送和所处位置。
注2:在计量学领域中,使用VIM:1993,6.10中的定义。
3.6 有关合格(符合)的术语
3.6.1
合格(符合) conformity
满足要求(3.1.2)。
注:与英文术语“conformance”是同义的,但不赞成使用。
3.6.2
不合格(不符合) nonconformity
未满足要求(3.1.2)。
3.6.3
缺陷 defect
未满足与预期或规定用途有关的要求(3.1.2)。
注1:区分缺陷与不合格(3.6.2)的概念是重要的,这是因为其中有法律内涵,特别是在与产品责任问题有关的方面。因此,使用术语“缺陷”应当极其慎重。
注2:顾客(3.3.5)希望的预期用途可能受供方(3.3.6)信息的性质影响,如所提供的操作或维护说明。
3.6.4
预防措施 preventive action
为消除潜在不合格(3.6.2)或其他潜在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注1:一个潜在不合格可以有若干个原因。
注2:采取预防措施是为了防止发生,而采取纠正措施(3.6.5)是为了防止再发生。
3.6.5
纠正措施 corrective action
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3.6.2)或其他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注1:一个不合格可以有若干个原因。
注2:采取纠正措施是为了防止再发生,而采取预防措施(3.6.4)是为了防止发生。
注3:纠正(3.6.6)和纠正措施是有区别的。
3.6.6
纠正 correction
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3.6.2)所采取的措施。
注1:纠正可连同纠正措施(3.6.5)一起实施。
注2:返工(3.6.7)或降级(3.6.8)可作为纠正的示例。
3.6.7
返工 rework
为使不合格产品(3.4.2)符合要求(3.1.2)而对其采取的措施。
注:返修与返工不同,返修(3.6.9)可影响或改变不合格产品的某些部分。
3.6.8
降级 regrade
为使不合格产品(3.4.2)符合不同于原有的要求(3.1.2)而对其等级(3.1.3)的变更。
3.6.9
返修 repair
为使不合格产品(3.4.2)满足预期用途而对其采取的措施。
注1:返修包括对以前是合格的产品,为重新使用所采取的修复措施,如作为维修的一部分。
注2:返修与返工(3.6.7)不同,返修可影响或改变不合格产品的某些部分。
3.6.10
报废 scrap
为避免不合格产品(3.4.2)原有的预期用途而对其所采取的措施。
示例:回收、销毁。
注:对不合格服务的情况,通过终止服务来避免其使用。
3.6.11
让步 concession
对使用或放行不符合规定要求(3.1.2)的产品(3.4.2)的许可。
注:让步通常仅限于在商定的时间或数量内,对含有不合格特性(3.5.1)的产品的交付。
3.6.12
偏离许可 deviation permit
产品(3.4.2)实现前,对偏离原规定要求(3.1.2)的许可。
注:偏离许可通常是在限定的产品数量或期限内并针对特定的用途。
3.6.13
放行 release
对进入一个过程(3.4.1)的下一阶段的许可。
注:在英语中,就计算机软件而论,术语“release”通常是指软件本身的版本。
3.7 有关文件的术语
3.7.1
信息 information
有意义的数据。
3.7.2
文件 document
信息(3.7.1)及其承载媒介。
示例:记录(3.7.6)、规范(3.7.3)、程序文件、图样、报告、标准。
注1:媒介可以是纸张,磁性的、电子的、光学的计算机盘片,照片或标准样品,或它们的组合。
注2:一组文件,如若干个规范和记录,英文中通常被称为“documentation”。
注3:某些要求(3.1.2)(如易读的要求)与所有类型的文件有关,然而对规范(如修订受控的要求)和记录(如可检索的要求)可以有不同的要求。
3.7.3
规范 specification
阐明要求(3.1.2)的文件(3.7.2)。
注:规范可能与活动有关(如:程序文件、工艺规范和试验说明书)或与产品(3.4.2)有关(如:产品规范、性能规范和图样)。
3.7.4
质量手册 quality manual
规定组织(3.3.1)质量管理体系(3.2.3)的文件(3.7.2)。
注:为了适应组织的规模和复杂程度,质量手册在其详略程度和编排格式方面可以不同。
3.7.5
质量计划 quality plan
对特定的项目(3.4.3)、产品(3.4.2)、过程(3.4.1)或合同,规定由谁及何时应使用哪些程序(3.4.5)和相关资源的文件(3.7.2)。
注1:这些程序通常包括所涉及的那些质量管理过程和产品实现过程。
注2:通常,质量计划引用质量手册(3.7.4)的部分内容或程序文件。
注3:质量计划通常是质量策划(3.2.9)的结果之一。
3.7.6
记录 record
阐明所取得的结果或提供所完成活动的证据的文件(3.7.2)。
注1:记录可用于文件的可追溯性(3.5.4)活动,并为验证(3.8.4)、预防措施(3.6.4)和纠正措施(3.6.5)提供证据。
注2:通常记录不需要控制版本。
3.8 有关检查的术语
3.8.1
客观证据 objective evidence
支持事物存在或其真实性的数据。
注:客观证据可通过观察、测量、试验(3.8.3)或其他手段获得。
3.8.2
检验 inspection
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或估量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ISO/IEC指南2]
3.8.3
试验 test
按照程序(3.4.5)确定一个或多个特性(3.5.1)。
3.8.4
验证 verification
通过提供客观证据(3.8.1)对规定要求(3.1.2)已得到满足的认定。
注1:“已验证”一词用于表明相应的状态。
注2:认定可包括下述活动,如:
——变换方法进行计算;
——将新设计规范(3.7.3)与已证实的类似设计规范进行比较;
——进行试验(3.8.3)和演示;
——文件发布前进行评审。
3.8.5
确认 validation
通过提供客观证据(3.8.1)对特定的预期用途或应用要求(3.1.2)已得到满足的认定。
注1:“已确认”一词用于表明相应的状态。
注2:确认所使用的条件可以是实际的或是模拟的。
3.8.6
鉴定过程 qualification process
证实满足规定要求(3.1.2)的能力的过程(3.4.1)。
注1:“已鉴定”一词用于表明相应的状态。
注2:鉴定可涉及人员、产品(3.4.2)、过程或体系(3.2.1)。
示例:审核员鉴定过程、材料鉴定过程。
3.8.7
评审 review
为确定主题事项达到规定目标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3.2.14)所进行的活动。
注:评审也可包括确定效率(3.2.15)。
示例:管理评审、设计和开发评审、顾客要求评审和不合格评审。
3.9 有关审核的术语
3.9.1
审核 audit
为获得审核证据(3.9.4)并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价,以确定满足审核准则(3.9.3)的程度所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并形成文件的过程(3.4.1)。
注1:内部审核,有时称第一方审核,由组织(3.3.1)自己或以组织的名义进行,用于管理评审和其他内部目的,可作为组织自我合格(3.6.1)声明的基础。在许多情况下,尤其在小型组织内,可以由与正在被审核的活动无责任关系的人员进行,以证实独立性。
注2:外部审核包括通常所说的“第二方审核”和“第三方审核”。第二方审核由组织的相关方,如顾客(3.3.5)或由其他人员以相关方的名义进行。第三方审核由外部独立的审核组织进行,如提供符合GB/T 19001或GB/T 24001要求的认证(注册)机构。
注3: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管理体系(3.2.2)被一起审核时,称为“多体系审核”。
注4:当两个或两个以上审核组织(3.3.1)合作,共同审核同一个受审核方(3.9.8)时,这种情况称为“联合审核”。
3.9.2
审核方案 audit programme
针对特定时间段所策划并具有特定目的的一组(一次或多次)审核(3.9.1)。
注:审核方案包括策划、组织和实施审核(3.9.1)的所有必要的活动。
3.9.3
审核准则 audit criteria
一组方针、程序(3.4.5)或要求(3.1.2)。
注:审核准则是用于与审核证据(3.9.4)进行比较的依据。
3.9.4
审核证据 audit evidence
与审核准则(3.9.3)有关并能够证实的记录(3.7.6)、事实陈述或其他信息(3.7.1)。
注:审核证据可以是定性的或定量的。
3.9.5
审核发现 audit finding
将收集的审核证据(3.9.4)对照审核准则(3.9.3)进行评价的结果。
注:审核发现能表明符合(3.6.1)或不符合(3.6.2)审核准则,或指出改进的机会。
3.9.6
审核结论 audit conclusion
审核组(3.9.10)考虑了审核目的和所有审核发现(3.9.5)后得出的最终审核(3.9.1)结果。
3.9.7
审核委托方 audit client
要求审核(3.9.1)的组织(3.3.1)或人员。
注:审核委托方可以是受审核方(3.9.8)或是依据法律或合同有权要求审核的任何其他组织(3.3.1)。
3.9.8
受审核方 auditee
被审核的组织(3.3.1)。
3.9.9
审核员 auditor
经证实具有实施审核(3.9.1)的个人素质和能力(3.1.6和3.9.14)的人员。
注:GB/T 19011中描述了与审核员相关的个人素质。
3.9.10
审核组 audit team
实施审核(3.9.1)的一名或多名审核员(3.9.9),需要时,由技术专家(3.9.11)提供支持。
注1:审核组中的一名审核员被指定作为审核组长。
注2:审核组可包括实习审核员。
3.9.11
技术专家 technical expert
<审核>向审核组(3.9.10)提供特定知识或技术的人员。
注1:特定知识或技术是指与受审核的组织(3.3.1)、过程(3.4.1)或活动以及语言或文化有关的知识或技术。
注2:在审核组(3.9.10)中,技术专家不作为审核员(3.9.9)。
3.9.12
审核计划 audit plan
对审核(3.9.1)活动和安排的描述。
3.9.13
审核范围 audit scope
审核(3.9.1)的内容和界限。
注:审核范围通常包括对受审核组织的实际位置、组织单元、活动和过程(3.4.1),以及审核所覆盖的时期的描述。
3.9.14
能力 competence
<审核>经证实的个人素质以及经证实的应用知识和技能的本领。
3.10 有关测量过程质量管理的术语
3.10.1
测量管理体系 measurement management system
为完成计量确认(3.10.3)并持续控制测量过程(3.10.2)所必需的相互关联和相互作用的一组要素。
3.10.2
测量过程 measurement process
确定量值的一组操作。
3.10.3
计量确认 metrological confirmation
为确保测量设备(3.10.4)符合预期使用要求(3.1.2)所需要的一组操作。
注1:计量确认通常包括:校准或检定[验证(3.8.4)]、各种必要的调整或维修[返修(3.6.9)]及随后的再校准、与设备预期使用的计量要求相比较以及所要求的封印和标签。
注2:只有测量设备已被证实适合于预期使用并形成文件,计量确认才算完成。
注3:预期使用要求包括:量程、分辨率和最大允许误差。
注4:计量要求通常与产品要求不同,并且不在产品要求中规定。
3.10.4
测量设备 measuring equipment
为实现测量过程(3.10.2)所必需的测量仪器、软件、测量标准、标准物质或辅助器械或它们的组合。
3.10.5
计量特性 metrological characteristic
能影响测量结果的可区分的特征。
注1:测量设备(3.10.4)通常有若干个计量特性。
注2:计量特性可作为校准的对象。
3.10.6
计量职能 metrological function
确定和实施测量管理体系(3.10.1)的具有管理和技术责任的职能。
注:词汇“确定(defining)”有“规定(specifying)”的意思。此处并非具有术语中的“确定概念”的含义(在某些语言中,仅从上、下文难以清晰区分这种差别)。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定义标准中的术语所使用的方法
A.1 引言
GB/T 19000族标准应用的普遍性要求:
——采用技术性表述,但不使用技术性语言;
——使用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所有潜在用户容易理解的、合乎逻辑并协调的术语。
概念之间不是互相独立的,分析质量管理体系领域内概念之间关系并将其列入概念体系是形成合乎逻辑的术语集的前提。本标准所定义的术语使用了这种分析。由于在编制过程中使用概念图对于辨别术语之间的关系是有帮助的,所以在A.4中转载了这些概念图。
A.2 术语的内容和替代规则
概念构成语言(包括在同一种语言中的差异,如:美国英语和英国英语)之间转化的单元。对每一种语言,选用该语言中最恰当、简明的方法表述概念,大多数术语不应选用逐字对应的翻译方法。
只通过表述那些识别概念所必需的基本特性来形成定义。如果有关概念的信息是重要的,但相对其表述又不是基本的,则在定义后加上一个或几个注释。
当某个术语由它的定义所替代时,在语句变化很小的情况下,原文的意思不应有变化。这种替代为检查某个定义的准确性提供了一种简单的方法。然而,复杂定义(包含若干个术语)中的术语替代最好一次替换一个,至多两个;替代所有术语在句法上是难以实现的,而且无益于表达含意。
A.3 概念关系及其图示
A.3.1 总则
在术语学中概念之间的关系建立在某类特性的分层结构上。因此,一个概念的最简单表述由命名其种类和表述其与上一层次或同层次其他概念不同的特性所构成。
本附录中表明了概念关系的三种主要形式:属种关系(A.3.2)、从属关系(A.3.3)和关联关系(A.3.4)。
A.3.2 属种关系
在层次结构中,下层概念继承了上层概念的所有特性,并包含有将其区别于上层和同层概念的那些特性的表述,如:春、夏、秋、冬与季节的关系。
通过一个没有箭头的扇形或树形图绘出属种关系(见图A.1)。
图A.1 属种关系图
A.3.3 从属关系
在层次结构中,下层概念形成了上层概念的组成部分,如:春、夏、秋、冬可被定义为年的一部分。
比较而言,定义晴天(夏天可能出现的一个特性)为一年的一部分是不恰当的。
通过一个没有箭头的耙形图绘出从属关系(见图A.2)。单一的部分由一条线绘出,多个的部分由双线绘出。A.3.4 关联关系
在某一概念体系中,关联关系不能像属种关系和从属关系那样提供简单的表述,但是它有助于识别概念体系中一个概念与另一个概念之间关系的性质。如:原因和效果、活动和场所,活动和结果、工具和功能、材料和产品。
通过一条在两端带有箭头的线绘出关联关系(见图A.3)。
图A.2 从属关系图
图A.3 关联关系图
A.4 概念图
图A.4至图A.13给出的概念图是本标准第3章中的术语依据主题分组的基础。
虽然在图中列出了术语的定义,但未列出其相关的注释,可在第3章中查阅其相关注释。
图A.4 有关质量的概念(3.1)
图A.5 有关管理的概念(3.2)
图A.6 有关组织的概念(3.3)
图A.7 有关过程和产品的概念(3.4)
图A.8 有关特性的概念(3.5)
图A.9 有关合格(符合)的概念(3.6)
图A.10 有关文件的概念(3.7)
图A.11 有关检查的概念(3.8)
图A.12 有关审核的概念(3.9)
图A.13 有关测量过程质量管理的概念(3.10)
土地整理项目预算的概念_土地整理项目管理
2.4.1 土地整理项目预算的概念
作为项目工作的一种规划工具,预算编制也是土地整理项目规划阶段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土地整理项目预算泛指在土地整理项目建设实施以前,根据工程的设计图纸、工程预算定额、建筑材料的预算价格及相关规定,预先对项目所需全部资金作出预估的文件。
土地整理项目与一般工程项目一样,从项目筹建到完工交付使用是按建设程序逐步进行的。在不同的建设阶段,为适应项目管理的需要,要动态地进行分阶段计价。根据目前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程序的设置,并结合本行业特点,土地整理项目的预算即工程造价体系分为(如图2-6所示):①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估算;②项目规划设计阶段的投资预算;③工程招投标阶段的合同价;④项目实施阶段工程承担单位的施工预算;⑤项目竣工后的工程结算以及项目最终的竣工决算。
图2-6 土地整理项目的预算体系
上述预算体系中,投资估算、投资预算都是对项目投资的预计性、规划性的预测。而招投标阶段所签订的合同价,施工阶段企业自身的施工预算,属于项目实施中的过程预定价,只有竣工验收后的工程结算才是狭义上的项目投资额。而最终的竣工决算即投资费用总和,是项目最终的实际投资总额,属于广义上的项目投资额。通常,前一阶段确定的工程造价是后一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数额及标准,后一阶段的工程造价一般不能超过前一阶段的造价数额。由此可见,实行项目预算制度,及时、准确地编制项目预算,是实施土地整理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
项目预算的组成_土地整理项目管理
2.4.2 项目预算的组成
土地整理项目预算依据各单项工程综合预算和工程其他费用预算汇总而成,包括资金来源和支出预算(如图2-7所示)。
2.4.2.1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投入和其他投入。
1.中央财政投资
这是指按《土地管理法》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综[1999]117号)的规定,用中央所得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30%部分)安排的用于耕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资金。
2.其他投入
这是指除中央财政投资外,其他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资金,主要包括社会资金等。
2.4.2.2 支出预算
支出预算内容包括项目工程施工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和不可预见费。
1.工程施工费
工程施工费主要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组成。
图2-7 土地整理项目的预算组成
1)直接工程费
这是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直接消耗在工程项目上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由直接费、其他直接费和现场经费组成。
(1)直接费,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形式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
●人工费指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人工费按单项工程分别填表列报。
公式为:人工费=工程量×定额人工费。
●材料费指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用量的费用。材料费按单项工程分别填表列报。
公式为:材料费=工程量×定额材料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指使用工程机械进行施工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施工机械台班费预算价格按照地方最新颁布实施的定额标准进行计算。施工机械使用费按单项工程分别填表列报。
公式为:工程机械使用费=工程量×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
(2)其他直接费,指工程直接费以外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指冬雨季施工期间为保证工程质量所需增加的费用。
●施工辅助费包括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和工程定位复测费等。其中: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指施工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检验试验费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及设备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制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指项目在施工过程用于定位测量和复测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3)现场经费,指为施工准备、组织施工生产和管理所需的费用。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临时设施费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工程施工所必需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现场管理费指现场管理人员为组织施工生产所发生的工资、办公费用、差旅交通费等费用。
2)间接费用
间接费用主要由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组成。
(1)企业管理费,指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内容包括:①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以及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②差旅交通费指企业职工因工出差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及误餐补助费、劳动力招募费及交通工具油料、燃料、牌照、养路费等;③办公费指企业办公用文具、纸张、账簿、会议、水、电等费用;④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指企业在施工期间按规定对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及维修费用;⑤工具用具使用费指企业管理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家具、交通工具等的摊销及维修费用;⑥工会经费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一定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保险费,指企业财产保险、管理用车辆等保险费用;⑦税金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2)财务费用,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短期贷款利息支出、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投标和承包工程发生的保函手续费等。
3)计划利润
计划利润指按照规定应计入工程造价的利润。
公式为:计划利润= (直接工程费十间接费)×费率(3%)。
4)税金
税金指按国家规定应计入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税率按照所套用的定额计取)。
公式为:税金= (直接工程费十间接费)×税率。
2.设备购置费
这是指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中设计的设备所发生的费用。设备购置价不参与费率计取,而设备安装及调试的人工费、机械使用费参与相应费率计取。
3.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除工程施工费、设备购置费和不可预见费以外,其他为完成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前期工作费、拆迁补偿费、竣工验收费和业主管理费。
1)前期工作费
前期工作费是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在工程施工前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项目立项审查及报批费、项目可行性研究费、土地清查费和项目勘察费、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费、项目招标费、工程监理费等。
(1)项目立项审查及报批费指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立项及报批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
(2)项目可行性研究费指项目承担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时,按规定应支付的费用。
(3)土地清查、勘察费,指土地开发整理对土地的权属调查、地籍测绘、土地评估及项目勘察所发生的费用。其费用按照土地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规定的取费标准进行编制。
(4)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费指项目承担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时,按规定应支付的费用。
前期工作费按不超过工程施工费5%计算。
公式为:前期工作费=工程施工费×费率。
2)竣工验收费
竣工验收费是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完工后,因项目竣工验收、决算、成果的管理等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项目工程验收费、项目决算的编制及决算的审计费,整理后土地的重估与登记费,基本农田重划及标记设定费等。竣工验收费按不超过工程施工费的3%计算。
公式为:竣工验收费=工程施工费×费率。
3)业主管理费
业主管理费是指项目承担单位为项目的组织、管理所发生的各项管理性支出。主要包括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公务费、业务招待费和预算标准编制费等。业主管理费按不超过前期工作费、工程施工费、竣工验收费三项费用合计2%计算(其中预算标准编制费费率为0.04%~0.15%)。
公式为:业主管理费= (前期工作费十工程施工费十竣工验收费)×费率。
4)拆迁补偿费
拆迁补偿费是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过程需拆迁的房屋、林木及青苗等所发生的适当补偿费用。
4.不可预见费
不可预见费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因自然灾害、设计变更及不可预计因素的变化而增加的费用。不可预见费按不超过前期工作费、工程施工费、竣工验收费三项费用合计3%计算。
公式为:不可预见费= (前期工作费十工程施工费十竣工验收费)×费率。
项目各参与方内部的组织结构_土地整理项目管理
3.1.3 项目各参与方内部的组织结构
项目各参与方内部的组织结构原则上可以分为两个类型:一是业主方的项目组织结构,二是承包方的项目组织结构。由于业主方和承包方在项目建设中所处的地位、承担的责任和实现的目标有一定区别,因此组织机构的设置也有所区别。
3.1.3.1 业主方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
1.业主方项目管理的基本组织结构
按照业主介入项目管理的程度、业主项目管理组织规模的不同,业主方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可分为业主自行管理、业主与监理(咨询)共同管理、业主不直接参与管理3种形式。
1)业主自行管理
在这种形式下是由业主指派人员组织项目管理班子。项目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计划、财务、合同、造价等管理人员,均为业主方人员。在平行承发包模式下,业主项目经理部需要直接管理和协调各个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在总承包模式下,业主方项目经理部只需要进行宏观管理和控制,进行必要的决策。
传统的基建处、工程指挥部都属于业主自行管理的形式。
对于经常有工程建设项目的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成立基建处专门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在这种方式下建、管、用合一,专业化程度低、管理效率不高。工程指挥部是由政府成立的临时性专门机构,负责某一工程建设与监督管理的全过程。机构负责人多为行政领导,管理人员从政府有关部门或单位临时抽调,项目建成后机构撤销。这种方式因为业主的“一次性”,难以积累项目管理经验。
2)业主与监理(咨询)共同管理
在这种形式下,业主既可以掌握项目的具体执行过程,又能充分利用社会专业资源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提高项目管理的整体水平。当业主自身规模较小、实力较弱时,对监理(咨询)授予的管理权限可以大一些;当业主自身规模较大、实力较强时,对监理(咨询)授予的管理权限可以小一些。
3)业主不直接参与管理
在这种形式下,业主基本不参与项目的直接管理,而是通过合同将风险转移给专业化、实力强的承包方。因此,对承包方的选择特别重要。根据合同约定,业主可能需要派出一名项目经理和若干名助手来保证项目实施,也可能只需要提出项目建设要求,由承包方全权负责。
2.土地整理项目业主方组织结构的选择
我国基本建设项目业主管理的组织结构形式的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新中国成立至20世纪80年代,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项目管理组织结构,主要是工程建设指挥部和建设单位自组织两种形式,即业主自行管理项目。第二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至今,我国的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进行了不断的改革与完善,引入了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制。
目前,土地整理项目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要求采用项目法人责任制进行建设,且基本上采用的都是业主与监理(咨询)共同管理的组织结构形式。从目前的形势看,业主与监理(咨询)共同管理的组织结构形式有其适用性。
1)这种组织结构形式适应土地整理项目的特点
土地整理项目具有公益性、基础性,需要一个专门的机构承担责任和行使权利。项目法人可以代表投资者和使用者的利益,对项目的筹资、建设和管护等负责。
同时,由于目前土地整理项目一般由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所属的土地开发整理专业机构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即项目法人,其规模通常不大,不可能对所有土地整理项目的全过程进行项目管理。而土地整理项目的建设内容综合性极强、涉及专业较多,市场上可以完全独立承担土地整理项目管理的企业很少,还需要业主承担起主要管理工作和重要环节的决策和管理职能。因此,业主在参与项目管理的同时需要监理(咨询)方提供专业化、社会化的项目管理服务。
2)这种组织结构形式适应政策环境的要求
参照一般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管理经验,我国土地整理项目领域实行以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为基础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这四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确定,有力地保证了业主与监理(咨询)共同管理的组织结构形式的实行。
3.1.3.2 承包方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
工程项目承包方的企业组织结构形式与一般企业的管理组织结构基本相同,但承包方在具体的生产过程中与一般企业差异较大,一方面工程项目的生产过程往往是一次性的而不是重复性的,另一方面工程项目的各参与方是以合同为纽带临时组织起来的。因此,项目承包方必须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建立与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
1.常见的承包方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
1)职能式组织结构
职能式组织结构是一种传统的组织结构形式,特别强调职能的专业分工,因此是以职能为基础划分部门,将管理的职能授权给不同的管理部门。项目的全部工作根据职能分割为各职能部门的一部分工作进行,各职能部门根据项目的需要承担本职能范围内的工作。职能式组织结构如图3-10所示。
职能式组织结构的优点:①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可以最大程度地发挥人员的专业才能;②人员使用上有最大的弹性及适应性,可以相对容易地在不同项目间流动。
职能式组织结构的缺点:①工作中存在交叉和矛盾的指令源,从而影响项目管理机制的运行和项目目标的实现;②各职能部门只负责项目的一部分,常常只从其局部利益出发,因此,部门之间一旦产生冲突将难以协调;③在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与项目工作并存的情况下,项目工作有可能被忽视或推迟。
2)项目式组织结构
项目式组织结构形式是指根据承包企业承担的项目情况,从企业组织中分离出若干个独立的项目组织,项目组织从现有组织的各职能部门中选拔项目所需的各种人员。每个项目组织有明确的项目经理,向上接受企业主管的领导,向下负责项目的运作,每个项目组之间相对独立。项目结束后项目组织撤销。项目式组织结构如图3-11所示。
图3-10 职能式组织结构
图3-11 项目式组织结构
项目式组织结构的优点:①以项目为中心组建,目标明确;②项目经理对项目全权负责,项目组成员对项目经理负责,使得权力集中、决策迅速;③由于减少了项目组织与企业职能部门的结合,使协调关系减少,从而减少或避免了行政干预。
项目式组织结构的缺点:①项目式组织按项目设置机构分配资源,每个项目都需要有一套机构,这容易造成人员、设备等的重复配置;②当企业同时存在若干项目时,各项目容易各自为政,不利于企业领导的整体协调;③同一时期项目成员的工作量可能差别很大,忙闲不均,从而导致人工浪费;④专业职能部门的优势无法发挥作用,同时项目成员对项目有很强的依赖性,缺乏工作的连续性和保障性。
3)矩阵式组织结构
矩阵式组织结构形式是一种新型的组织形式。从组织职能上看,以实施企业目标为宗旨的企业组织要求专业化分工并且长期稳定,而一次性的项目组织则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和临时性,矩阵式组织结构将职能原则和对象原则结合起来,既发挥了职能部门的纵向优势,又发挥了项目组织的横向优势。矩阵式组织结构如图3-11所示。
图3-12 矩阵式组织结构
矩阵式组织结构的优点:①当同时存在多个项目时,所有项目都可能得到职能部门的人员和技术,因而极大地减少了项目化组织的重复配置;②对项目和企业上级领导的要求反应迅速;③使项目保持了在战略、政策、程序上与上级组织的一致性;④组织有较大的灵活性,可以提前约定以纵向的指令为主或以横向的指令为主。
矩阵式组织结构的缺点:①破坏了命令统一的原则,项目成员至少有两个上级,即存在两个指令源;②为满足多个项目的目标而在项目之间调动资源,可能引发项目经理间的明争暗斗;③项目经理与职能部门领导的分工、协作在实践中难以平衡。
2.承包方组织结构的选择
任何一种组织结构形式都有自身的优点和缺点,对于一个具体的土地整理项目,承包方究竟应选择何种组织结构并不存在严格可循的公式。在选择项目的组织结构时,首要的问题是确定项目的目标,然后确定实现每个目标需要完成哪些主要任务。接下来,对项目任务进行分解,考虑完成各个分解的工作任务所需要的资源。最后,就是结合各种组织结构模式的特点作出决策。具体来说,选择组织结构的步骤为:①明确项目的目标,即主要输出;②确定实现项目目标的主要任务;③将上一步确定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并确定为完成这些分解后的工作任务,所需的成员和资源,所需涉及的职能部门;④考虑项目的特点,如技术水平要求、项目规模等;⑤综合第③和第④步骤的考虑,再结合对各种组织结构形式特点的认识,作出选择。
一般而言,职能式组织结构常用于规模较小,需要较深技术应用的项目,而不是以降低成本、满足特殊的进度、实现对变化的快速反应为主的项目。项目式组织结构适用于企业项目较多或者项目规模较大、技术复杂或者项目工期较紧的情形。矩阵式组织结构对于技术复杂、规模较大的项目优势较为明显。
施工安全及现场管理_土地整理项目管理
3.6.7 施工安全及现场管理
3.6.7.1 施工安全管理
1.施工安全管理的程序
施工安全管理是为满足生产安全,对生产过程中的危险进行控制的计划、组织、监控、调节和改进等一系列管理活动。安全管理的目标是减少或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或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以达到减少和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事故,保证人员健康安全和财产免受损失的目的。
施工现场,大多数是露天作业,而且现场作业环境情况多变,又是多工种的立体交叉作业,人机流动大,劳动条件差,一般安全事故发生率较高。因此,面对这样一些不利因素和条件,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
施工企业施工安全管理的工作程序如图3-19所示。
图3-19 施工安全管理的工作程序
2.施工安全管理的主要环节
在施工安全管理的工作中,最为重要的工作环节如下。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的重要保证,是企业安全管理中最基本的制度,是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以制度的形式对项目经理部各级领导、各部门、各类人员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应负责的安全生产所作的规定。
(1)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负责人。其职责之一是带头严格执行国家、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的法令、法规;贯彻“五同时”,做到安全与生产相统一;加强对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防火设施、生产环境、危险源(点)的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等。
(2)班组长处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第一线,是安全生产的直接指挥者。他们对本班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确保班组实现安全生产;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及安全管理制度;对设备、安全设施、作业环境和班组成员的操作行为与精神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及时上报等。
(3)现场操作人员绘制生产现场岗位事故因素对策图,并记载安全情况、事故隐患和处理结果;班组安全员每天汇总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呈报施工现场负责人,遇有重大安全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施工现场安全组织对现场所有岗位进行安全评价,找出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方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排除和控制。
2)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安全技术措施是以保护从事施工的人员健康和安全为目的的一切技术措施,它是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内容之一。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技术措施是指以防止工伤事故、火灾爆炸等设备事故及影响生产的险肇事故为目的的一切安全技术措施,如防护装置、信号装置、保险装置、防爆装置以及各种安全设施等。
(2)工业卫生技术措施是指以改善有害职工身体健康的生产环境条件、防止职业中毒与职业病为目的的一切技术措施,如防尘防毒、防噪声与振动、通风、降温、防寒等装置或设施。
(3)辅助措施是指以保证工业卫生方面所必需的房屋及一切卫生性保障措施,如防尘毒作业人员的淋浴室、更衣室或存衣箱、消毒室、妇女卫生室等。
(4)安全宣传教育措施是指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的有关宣传教育设备、仪器、教材和场所等,如劳动保护教育室、安全卫生教材、挂图、宣传画、培训室、培训费用、安全卫生展览等。
3)安全交底
安全交底是指导作业人员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是项目安全技术方案的具体落实。安全交底一般由技术管理人员根据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要求、特点和危险因素编写,是操作者的指令性文件,要求具体、明确、针对性强,不得用施工现场的安全纪律、安全检查等制度代替,在进行工程技术交底的同时进行安全交底。
安全交底与工程技术交底一样,实行分级交底制度。
(1)大型或特大型工程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向项目经理部和分包商(含公司内部专业公司)进行交底。交底内容:工程概况、特征、施工难度、施工组织、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施工程序与方法、关键部位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方案或措施等。
(2)一般工程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会同现场经理向项目有关施工人员(项目工程管理部、工程协调部、物资部、合约部、安全总监及区域责任工程师、专业责任工程师等)和分包商(含公司内部专业公司)行政和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交底内容同前。
(3)分包商(含公司内部专业公司)技术负责人要对其管辖的施工人员进行详尽的交底。
(4)项目专业责任工程师要对所管辖的分包商的工长进行分部工程施工安全措施交底,对分包工长向操作班组所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进行监督与检查。
(5)专业责任工程师要对劳务分包方的班组进行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交底并监督指导其安全操作。
(6)各级安全交底都应按规定程序实施书面交底签字制度,并存档以备查用。4)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教育和培训是施工企业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和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预防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有安全思想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术教育、安全法制教育和安全纪律教育等。其形式多样,可以根据不同的企业类型、教育目的和内容选择不同的教育培训形式,常见的有课堂教育、现场教育、宣传鼓动和强化教育等。不同的教育形式所达到的效果也不同。
5)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是清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发现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以便有计划地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安全检查的主要形式包括全面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临时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要害部门重点安全检查等。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
3.6.7.2 施工现场管理
施工现场既包括从事工程施工活动的施工场地,也包括施工场地附近的临时施工用地。施工现场的管理关系到人流、物流和财流的畅通,关系到各专业施工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反映出施工单位的精神面貌、管理面貌、施工面貌。施工现场管理的好坏关系到施工活动能否正常进行,从而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1.施工现场管理的内容
施工现场管理包括如下内容。
1)合理规划施工用地
首先要保证场内占地的合理使用。当场内空间不充分时,应会同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向规划部门和公安交通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才能获得并使用场外临时施工用地。
2)科学地进行施工总平面设计与布置
施工总平面设计是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内容和依据,目的是对施工场地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利用空间。在施工总平面图上的临时设施,都应各得其所,关系合理合法,从而呈现出现场文明,有利于安全和环境保护,有利于节约,方便工程施工。
3)加强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检查
现场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现场布置是否按平面布置图进行,是否符合各项规定,是否满足施工需要,还有哪些薄弱环节,从而为调整施工现场布置提供有用的信息,也应使施工现场保持相对稳定,不被复杂的施工过程打乱或破坏。
4)合理调整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
不同的施工阶段,施工的需要不同,现场的平面布置亦应进行调整。施工内容变化是现场平面布置调整的主要原因,不应把施工现场当成一个固定不变的空间组合,而应对其进行动态的管理和控制。但调整也不能太频繁,以免造成混乱和浪费。
5)建立文明的施工现场
文明施工现场即指按照有关法规的要求,使施工现场保持良好的作业环境、卫生环境和工作秩序。建立文明施工现场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和工作质量,提高企业信誉。
6)及时清场转移
施工结束后,项目管理班子应及时组织清场,将临时设施拆除,剩余物资退场,组织向新工程转移,以便整治规划场地,恢复临时占用土地,不留后患。
7)坚持现场管理标准化,堵塞浪费漏洞
现场管理标准化的范围很广,比较突出而又需要特别关注的是现场平面布置管理和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稍有不慎,就会造成浪费和损失。因此必须强调按规定的标准去管理。
8)做好施工现场管理评价
在工程完工后,应对施工现场管理进行总结和综合评价。评价内容应包括经营行为管理评价、工程质量管理评价、施工安全管理评价、文明施工管理评价及施工队伍管理评价5个方面。综合评价结果可用作对企业资质实行动态管理的依据之一,作为企业申请资质等级升级的条件,作为对企业进行奖罚的依据。
2.施工现场管理的关键环节
1)环境管理
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环境污染:①妥善处理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②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以免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③使用密封式的圈筒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④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⑤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⑥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
工程施工由于受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事先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文明施工管理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分包单位确需进行改变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活动的,应当向总包单位提出申请,经总包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施工单位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
4.1.2 建设工程项目验收的一般程序
建设工程项目通常按以下程序进行项目验收,如图4-1所示。
图4-1 建设工程项目的验收流程
1)中间验收
中间验收包括隐蔽工程验收、检验批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其中检验批是施工质量的基本验收单元,分部工程是在所含全部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进行验收。中间验收都是在施工过程中随完工随验收,并留下完整的验收记录和资料。
(1)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2)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均应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
(3)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技术性能要求严格,技术性强,关系到整个工程的安全。因此与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相关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中间工程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2)交工验收
交工验收一般为单项工程,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单位工程的施工内容,如特殊基础处理工程、发电站单机机组完成后的移交等。交工验收通常分为验收准备、初步验收和正式验收3个环节。
(1)验收准备。施工单位施工的工程达到竣工条件后,应先进行自检,对不符合要求的部位和项目,确定修补措施和标堆,修补有缺陷的工程部位;对于设备安装工程进行无负荷的单机和联动试车。在完成上述工作和准备好竣工资料后,施工单位即可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一般由基层施工单位先进行自验、项目经理自验、公司预验3个层次的预验收,为正式验收做好准备。
(2)初步验收。监理工程师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进行审查,如认为可以验收,则对竣工的工程项目进行初验。初步验收包括对档案资料的验收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的验收。在初验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及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令其修理甚至返工。
(3)正式验收。当初步验收检查结果符合竣工验收要求时,由建设单位组织由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方面专家组成的竣工验收小组以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参加的竣工验收会议。
正式验收的主要工作包括:①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②审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及质量验收资料;③实地检查工程质量;④对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各环节工作、对工程实体质量及质保资料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成员共同确认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⑤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进行监督。
3)动用验收
全部施工完成后,由国家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又称为动用验收,主要包括验收准备、预验收和正式验收3个环节。
(1)验收准备。
●施工单位应于正式竣工验收前向建设单位发送“竣工验收通知书”。
●验收准备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共同参加。
●验收准备的工作内容包括:核实工程的完成情况;提出财务决算分析;检查工程质量,查明需返工或补修工程,提出具体修竣时间;整理汇总项目档案资料;登载固定资产,编制固定资产构成分析表;落实生产准备工作,提出试车检查的情况报告;编写竣工验收报告。
(2)预验收。
●预验收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会同施工、监理、设计、使用单位及有关部门进行。
●预验收的工作内容包括:检查核实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检查项目建设标准,评定质量;检查财务报表;检查试车情况和生产准备情况;排除验收中有争议的问题;督促返工、补修工程的修竣及收尾工程的完工;编写竣工预验收报告和移交生产准备情况报告。
(3)正式验收。
●正式验收在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的主持下,由支持单位、投资方、银行、环保、劳动、消防及政府有关建设和工程质量主管部门组成的验收委员会进行验收。
●确定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的原则是: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由同级项目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部门组织竣工验收,非政府投资的经营性项目,由出资方组织竣工验收。
●正式验收的工作内容包括:听取业主对项目建设的工作报告;审查竣工项目移交生产使用的各种档案资料;评审项目质量,对主要工程部位的施工质量进行复验、鉴定,对工程设计的先进性、合理性、经济性进行鉴定和评审;审查试车规程,检查投产试车情况;核定尾工项目,对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4)办理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各有关单位应将所有技术文件进行系统整理,由建设单位分类立卷;在竣工验收时,交生产单位统一保管,同时将与所在地区有关的文件交当地档案管理部门,以适应生产、维修的需要。
(5)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在对工程检查验收完毕后,施工单位要向建设单位逐项办理工程移交和其他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并应签认交接验收证书,办理工程结算手续。工程结算由施工单位提出,送建设单位审查无误后,由双方共同办理结算签认手续。工程结算手续办理完毕,除施工单位承担保修工作(一般保修期为一年)以外,甲乙双方的经济关系和法律责任予以解除。
(6)办理工程决算。整个项目完工验收后,并且办理了工程结算手续,要由建设单位编制工程决算,上报有关部门。
(7)签署竣工验收鉴定书。竣工验收鉴定书是表示建设项目已经竣工,并交付使用的重要文件,是全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和建设项目正式动用的依据,也是承包商对建设项目消除法律责任的证件。至此,项目的建设过程全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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