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社会管理的基层基础工作
(一)增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能力
社会建设和管理的重心在基层,社会稳定的根基也在基层。发展基层民主,发挥城乡社区自治组织的功能,是促进社会安定有序的基础。城乡社区是构成社会的基本单元,是城乡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公共事务,实现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平台,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应该紧紧抓住这个基础平台。加强社区建设,加强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增强基层群众自治能力,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实现科学有效社会管理的基本途径。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要求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发挥基层群众组织的作用,提高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合力。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迫切要求我们积极顺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切实发挥基层群众组织的自治功能,夯实社会管理的基础。进一步健全基层民主制度,深入推进基层群众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活动,实现城乡社区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保障基层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有序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充分发挥基层党委和政府的主导作用,理顺乡镇街道政府机构与城乡社区自治组织的关系,尊重城乡社区居民的主体地位,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形成城乡基层社会管理的合力。以服务居民群众为宗旨,着力加强和改进城乡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设施建设,把城乡村、居委会建设成为功能完善、充满活力、作用明显、群众满意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夯实基层社会管理的组织基础。进一步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城乡社区组织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城乡社区自治机制。完善基层自治制度,深入开展以居民会议、议事协商、民主听证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为主要目的的民主管理实践,以居务公开、民主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全面推进城乡基层自治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让基层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积极探索化解社区矛盾、维护社区安定的新途径、新方法,在城乡社区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促进基层社会稳定。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培育城乡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共驻共建、资源共享,使城乡社区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和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二)注重发挥基层社会管理服务多元主体的作用
我国改革和发展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注重基层的实践创新,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实践,创造了不少社会管理新经验。
1.基层社会管理基础建设的可贵探索
地方党委和政府把更多的人力、财力、物力投向了基层社区。另外,将社区资源进行了很好的整合,积极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大力建设社会公益性组织,利用专业社会工作者开展专业化的社会服务,解决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加强政府公共服务制度创新,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政府公共服务是涉及全局的一个地区发展的软实力。因此,要创新公共服务制度,实现公共服务的均衡化、廉洁化、高效化。一是创新行政审批服务制度。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整改活动成果,深入推进以审批服务制度为重点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更方便、更快捷、更人性化的服务管理工作规程,探索建立有效激励约束和督促保障的工作机制。二是努力增强政府施政能力。要以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阳光政府、责任政府为目标,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加快电子政务推进步伐,完善政府门户网站。着力提高公共财政的保障服务能力。认真实施《公务员法》,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行业纠风和源头治理,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保持良好的政府形象。
2.发扬我党的政治优势,有效开展群众工作
与过去相比,现在我们拥有的经济实力和财力大大提高了,我们掌握的各方面资源大大增加了,我们可以运用的科技手段大大丰富了。这些,理应让我们能更好地与群众沟通交流、为群众排忧解难,理应成为我们做好群众工作的有利条件。这些条件既包括更雄厚的“物质资源”——跃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使得民生领域的投入能够大幅增加,让更多人分享经济发展的收益,满足群众的利益需求;也包括网络等前所未有的“科技资源”——网上留言板、博客、微博等,让群众与干部可以零距离、零时差地接触,更便捷地沟通交流。既包括更丰富的“制度资源”——从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到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不断完善的法律法规,使得利益关系的调节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效推动群众工作由“情感政治”向“理性政治”转型;更包括宝贵的“思想资源”——群众愿意参与到政府和社会的工作中来,民智的搜求、民力的聚集更有效,也能减少政治的“神秘化”,使得干群关系向着良性发展。将这些资源利用好,群众对我们会更信任、更支持,党群干群关系会更密切、更和谐。一些地方政府提出了“把群众来访当家事、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群众亲属当亲人”这样一些理念,让群众信访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利用群众工作来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纠纷方面,闯出了新路子。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中,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充分激发各方面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中,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妥善协调和处理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关切;在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中,寻找与群众交流沟通的共同语言,拉近与群众的思想感情距离。这是深刻变化的时代对群众工作提出的全新要求,更是面向未来,不断凝聚起我们事业发展所需物质和精神力量的关键所在。
3.将社会管理与社会建设紧密地结合起来,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从管理的源头来防止矛盾的产生
社会管理不仅是一个管理控制的问题,更多的是一种服务的问题。社会管理要着重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要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矛盾;另一方面是要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所以,管理、服务、秩序和活力应该是等同起来。加强社会建设与管理,关系人民群众的幸福安康,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当前,我国正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特殊时期,给社会建设与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也带来了新的机遇。群众的利益诉求呈现多层次、多方面、多样性的趋势,也对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切实加强社会建设与管理,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客观要求,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
4.加强政治制度和运行机制创新,营造政通人和的政治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良好的政治秩序和法律秩序,是一个地方的重要软实力。因此,要坚持民主法制建设与经济发展协调推进,强化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意识,为地区加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和法制保障。一是深入完善“一盘棋运行机制”。党委总揽全局,突出“科学决策、用好干部、强化督查、营造环境”职能,放手发挥人大、政府、政协的作用,使上下政令畅通,各项工作协调推进,形成“反映-督查-办理-回复-再听取”的良性循环机制。二是加大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力度。要依法履行职能,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做到职权法定、监督有力、高效便民。加强基层法制建设,提高市民依法参与管理经济社会事务、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处理各种矛盾纠纷的意识和能力。
5.加强社会秩序管理制度创新,营造共建共享的社会环境
社会秩序的良好也是一个地区的软实力,是每一个自然人都离不开的环境。因此,要创新管理方式和管理制度。强调公共行政主体的多元化,除了政府以外,其他社会力量包括社团组织、企业,都可以承担一些公共职能,最大限度地增进公共利益,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要倡导人人、时时、事事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体现“共同治理”。健全“零距离”民意沟通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健全社会公共安全应急机制和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深化“平安创建”活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长效机制,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推进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
(三)强化城市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
强化“社区自治”即指不需要通过行政手段和司法程序的强制干预,社区各种利益相关者通过民主协商合作处理社区公共事务,使社区进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过程。同时明确了社区自治的范围,包括社区公共秩序、民意表达、诉求反馈、邻里关系、矛盾调解及社区消防安全监督、治安维护等。强化社区服务,实现各类组织共治共享,就要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群团组织等各类组织的资源优势,共同维护社区公共秩序,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处理邻里关系、调解矛盾等,有效填补政府管理的空白。同时,积极组织社工、义工及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活动,建立多元化社区服务体系。
目前,我国社会发展依然滞后于经济发展,社区建设基础薄弱,社会工作领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有空间、无实质”。社会学范畴的社区是同质人口形成的守望相助、出入为友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共同的利益需求、共同的价值认同和秩序规范是其显著特征。但目前一些城市社区更多只是一个空间的概念和行政的区划,缺少需求的整合、利益的凝聚。二是“有人际、无组织”。社会成员组织化生存是现代社会的一大特点。由于我国计划经济时代“政府—单位”社会体制阻碍了社区体系的正常发育,社会组织发展迟滞,“单位制”解体下的“原子化”个人缺乏载体依托,在社会领域里尚未有效组织起来,个人“原子化”、群体“碎片化”、人际“干燥化”成为综合性城市社会生态。三是“有组织、无凝聚”。“政府—社区”治理结构是当前我国社会管理的主要模式,上级政府和企业剥离出来的社会职能下移或转移给社区,社区蜕变为“小而全”的“行政化社区”,联系服务居民不够,影响力和感召力不足,社会动员功能弱化;同时,社区社会组织发育不全,“形同质异”不能很好地承担凝聚、整合、同化、规范社会群体行为和心理的功能,社区交往欠缺,人际疏离,价值认同和秩序规范形成的内生动力不足,居民社区归属感、认同度淡漠。“十二五”时期,加强基层管理,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是顺利实现我国社会经济各项目标任务的重要保障和条件。因此,决不能有丝毫懈怠。
1.宣教为先,倡导共同价值
着力提高城市灵魂的凝聚力和人文环境的感染力。坚持以思想建设为引领,青少年教育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教育宣传力度,构建社会价值认同体系,激励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维系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要培育和践行城市人文精神。要建立传播机制,对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城市人文精神的先进典型,利用多元化的形式进行广泛传播,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相关的文艺创作。要建立教育机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城市人文精神的宣传教育纳入思想政治建设中,渗透到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职业规范、学生守则等具体的行为准则中去,做到家喻户晓。要建立实践机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城市人文精神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中,融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中,使人文精神植根于市民心里。通过种种举措,提高城市灵魂的凝聚力。
2.服务为本,满足共同需求
把服务群众、造福居民作为社区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服务主体多元、服务功能配套、服务效果广惠的社会服务体系,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物质、文化和生活需求。
推进社区就业服务。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通过提供就业再就业咨询、再就业培训、就业岗位信息服务和社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针对性的服务和援助。推进社区社会保障服务。加强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加快老年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推进社区救助服务。加强对失业人员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他们的就业及收入状况,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积极开展基层社会救助服务,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进一步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加快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大力发展社区慈善事业,加强对社区捐助接收站点、“慈善超市”的建设和管理。推进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体的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重点,为社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疗服务。推进社区文化、教育、体育服务。发展面向基层的公益性文化事业,逐步建设方便社区居民读书、阅报、健身、开展文艺活动的场所,加强对社区休闲广场、演艺厅、棋苑、网吧等文化场所的监督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和“以现居住地为主,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互相配合”的原则,实行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为流动人口的生活与就业创造好的环境和条件。简化办事程序,减少相关手续,取消不合理收费,为流动人口提供优质服务。推进社区安全服务。深入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加强社区警务室(站)建设,大力实施社区警务战略,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区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依托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健全社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区。建立传染病、食品安全、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机制,不断提高社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改进政府公共服务方式,发挥社区居委会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
整合政府各部门在城市基层的办事机构,积极推进“一站式”服务,提高为社区及居民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支持社区居委会协助城市基层政府提供社区公共服务。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在了解社区居民需求、提供便民服务方面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城市基层政府及有关单位要妥善解决社区居委会开展有关服务所必需的房屋、设施和工作经费。要积极指导社区居委会定期听取居民对社区公共服务的意见,并积极向政府反映,促进社区公共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支持社区居委会组织社区成员开展自助和互助服务。鼓励并支持社区居委会组织动员驻社区单位和社区居民开展邻里互助等群众性自我服务活动,为居家的孤老、体弱多病和身边无子女老人提供各种应急服务,为优抚对象、残疾人及特困群体缓解生活困难提供服务;倡导社区居民和驻社区单位开展社会捐赠、互帮互助,对社区困难群体实行辅助性生活救助;管理、利用好社区公益性服务设施,方便社区成员生活。有条件的地方,社区居委会可以根据居民需要,建立热线电话救助网络、社区智能服务网络、社区服务站、社区公共服务社等服务载体,开展非营利服务。
4.加强城市管理制度创新,营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城市管理直接影响一个地区的工作环境和人居环境,必须创新管理制度。一是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块为主、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二是完善城市综合执法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三是加快完善主城区交通组织管理方案,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四是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管,完善市政设施,强化环境整治。大力实施“蓝天、碧水、绿地、宁静”行动,促使城区环境质量明显提高,搞好市容市貌改造和绿化美化工作,积极创建市级环保模范区和国家级园林城区创建工作,培育现代化宜居的城区环境。
5.党建为魂,打造共同核心
社区党建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在城市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城市社区建设的总抓手。构建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是加强和改进社区党建工作,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执政水平、推进城市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社区党建工作的有序开展和不断创新,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手段。要顺应区域城市化和市民需求多元化对社区建设的新要求,以社区党建为统领,统筹社区各项工作和各种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党在城市基层的领导核心作用。
(四)强化农村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
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是我国农村改革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农民生产生活水平大幅度改善,农村面貌有了巨大变化。但是,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公共财政投入体制,农村经济体制、利益关系、社会结构、思想观念深刻变革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农村社区出现了诸多问题,影响了社区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制约着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比如,一些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硬件建设滞后,公共服务缺失,商业服务和自助互助服务短缺,农民办事不便、生活不便、就医不便,特别是空巢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面临更多难题,迫切需要加强农村社区服务建设,满足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需求;一些农村社区组织和居民构成日益复杂多样化,新型社会组织、外来居民、驻社区单位数量增加,原来只能覆盖本村村民的管理服务机制已不适应要求,出现了利益表达渠道不畅、融合难、协调难等问题,迫切需要建立能覆盖居住地全体居民“无缝隙”的管理服务体制机制;一些农村社区文化娱乐生活简单枯燥,思想道德建设滑坡、社会风气不正,缺少和睦、友善、互助、向上的氛围,凝聚力、安全感、归属感差,迫切需要加强农村社区思想文化建设,增强社区意识、维护社区稳定;一些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进行公共管理服务的资源少、条件差、能力差,影响了基层组织政权发挥作用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迫切需要通过社区建设整合资源、创新载体、搭建平台,以增强基层政府和村级组织的管理服务能力等等。
要解决上述问题,需要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自觉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动员整合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和力量,完善创新农村社区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提升社区功能,加快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的进程。
当前,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具备多方面的有利条件:一是我国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能力,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政策措施,为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了物质基础和政策保障。二是农民群众迫切要求改变农村落后面貌,解决好“三农”问题越来越成为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识,全社会关心农业、关注农村、关爱农民的良好氛围已经形成,为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营造了广泛的群众基础和社会条件。三是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制度在广大农村已基本建立并显示出巨大的政治优势,城市社区建设蓬勃发展,呈现出整体推进、全面拓展的可喜局面,为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了经验支持。四是各级政府和各级民政部门在多年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实践中,认识了社区建设的重要作用和发展规律,为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了工作保障。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农村社区建设是个新事物,在理论支持和经验总结上还存在一些不足,部分地区在操作过程中出现了概念上的混淆和行为上的误区,在实践中偏离了方向,制约了农村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农村社区建设涉及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等诸多因素,有必要进一步理清思路、深化认识、明确方向、清醒思想、自觉行动、扎实工作。
1.拓展村民自治渠道,创新农村社区管理体制
认真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继续完善村民自治制度。要强化村民自治功能,扩大村民自治领域,引领村民自治向着自治组织更加健全、自治活动更加规范、自治范围更加扩大、自治程序更加完善、自治保障更加有力、自治成效更加明显,切实保障农民群众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不断深化村民自治实践,不断完善和丰富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要按照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民主选举制度和程序。要规范村民会议授权事项,确保村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要进一步创新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强化村民代表会议职能,切实保障村民群众的决策参与权。要适应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民主议事和民主管理的规则和程序,探索保证妇女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的新途径新方法。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民主评议、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罢免等制度措施,加大对村干部的监督,切实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要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努力开创村民自治新局面。按照地域相近、规模适度、群众自愿、便于管理服务、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探索多种社区设置形式。积极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吸引更多的驻社区单位和居民参与社区活动。依托社区平台,把管理重心下移,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形成政府组织、村民群众与驻社区单位及外来人口共同参与社区管理的多元治理机制,形成具有鲜明特点的农村社区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化解等机制。
2.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不断提高农村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
根据农民群众的需要,在村民居住比较集中的地方兴建或维修利用原有设施,兴办集管理、服务、教育、活动等功能于一体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亦称社区邻里中心、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村民服务中心),内设“一站式”服务大厅、卫生室、计生室、警务室、民事调解室、民政服务室、劳动保障室、农家书屋、村信息广播室、社区居民活动室等。依托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等设施,重点推进医疗卫生、人口计生、社会治安、司法调解、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文教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进社区,把政府公共服务送到农民身边。以农村党员、社区志愿者协会和专业经济技术协会会员为主体,大力开展农村社区志愿服务和互助服务。以日用品超市、农资超市以及一些中介机构等为主体,用市场化方式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根据农村社区特点,建立健全为生产服务的科技信息、农业技术推广、土地流转、市场营销服务体系,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开展农村社区信息化建设。实践证明,农村社区建设夯实了农业发展基础,改变了农村环境面貌,提高了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受到了广大农村居民的普遍欢迎。“十二五”期间,农村社区建设的重点是加快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构建起城乡统一的社区服务设施、服务组织、服务网络、服务队伍和运行机制。具体地说,服务设施建设要相互配套,要体现综合性、多功能;服务组织体系建设要发挥社区党组织、自治组织、专业服务机构的主体作用,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社区开展连锁化、专业化、品牌化经营和服务;服务网络建设要在区(县、市)或以上层面建设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数据一次采集、资源多方共享、服务在线办理;服务队伍建设将鼓励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社会工作者等社会优秀人才从事社区服务工作,大力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提高社区服务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服务体制机制建设需要着力理顺社区内外权责关系,健全政府部门间的协调机制、政府与社区间的合作机制、社区组织之间的互动机制,优化社区服务发展的制度环境,基本建立多方参与、优势互补、利益协调、规范有序的社区服务运行机制。
3.创新农村社区管理体制,探索农村社区建设共建机制
进一步完善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要以县(市、区)为单位,考虑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人口规模、管理幅度等因素,考虑农民生产生活特点、乡土文化和风俗习惯,尊重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民主权利,广泛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加快编制农村社区规划。按照“一村一社区”的要求,建设社区综合性服务设施,设置社区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和其他各类社区组织,组织开展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人口较少、面积较小、地域相邻的村将按照“几村一社区”的要求,组织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村规模较大但自然村分散、人口较多的村,将按照“中心村十村落”的要求,组织开展农村社区建设。为加快推进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农村社区,依托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综合服务设施,发展农村志愿者互助服务和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专业化服务,逐步建立覆盖全体农村居民、政府公共服务、居民志愿互助服务、社会专业化服务相衔接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
4.加强农村基层党的建设,建立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领导机制
要把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的建设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一是优化组织设置。在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的同时,积极在社区、协会、专业合作社里建立党组织,不断扩大党在农村基层工作的覆盖面。二是创新服务载体。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设置党员活动室、远程教育室,为党组织和党员开展活动、提高能力提供场所。通过开展党员设岗定责、党员依岗承诺、党员奉献日等活动,为普通党员参与社区建设、服务农民群众提供平台。三是拓宽干部选人渠道。从农村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农民中选拔村干部,支持“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积极为高校毕业生到村组织创造条件。引导专业社会工作者开展社区养老、心理咨询等工作,有效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五)建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人们休憩的港湾、安居的乐园,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加强社会管理的重心在社区,改善民生的依托在社区,维护稳定的根基在社区。实践证明,和谐社区建设事关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贯彻落实,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城乡基层的和谐稳定。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深入发展,我国正处在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重要时期,社区日益成为各种利益关系的交汇点、各种社会矛盾的集聚点、社会建设的着力点和党在基层执政的支撑点。在这种新的形势下,做好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对于夯实我们党的执政基础,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都具有重大意义。
目前,全国有84689个城市社区、59.9万个建制村(社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一是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取得初步进展。全国共建成综合性的社区服务站30021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3515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53.9万个,便民利民服务网点69.3万个。还建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社区文化中心(室)等专项社区服务设施。二是社区服务内容不断拓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生活救助、文化娱乐、社会治安等政府公共服务事项逐步向社区覆盖,广泛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社区志愿互助服务蓬勃开展。超市、菜场、早餐等生活保障性商业网点得到重点配套,家政服务、物业管理、养老托幼、食品配送、修理服务、废旧物品回收等便民利民服务项目逐步进入社区,极大地方便了社区居民生活,提高了生活质量。三是社区服务队伍不断壮大。不仅有依法选举产生的村(居)委会成员,也有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专职社区工作人员。一大批素质高、能力强、作风正、愿意为群众服务的城乡居民走上社区工作岗位,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43.1万人、村民委员会成员234万人,社区公共服务从业人员215.8万人。此外,越来越多的社区居民成为社区志愿者,活跃在社区服务各领域,人数已达2900多万,成为推动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的重要力量。四是社区服务方式不断改善。不少地方依托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实行“一站式”服务;不少地方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社区信息化建设,方便快捷地满足了居民多样化需求。有的地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开展项目补贴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活动,增强了社区服务的活力和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五是社区服务制度环境初步形成。国家围绕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出台了法律,围绕社区卫生、社会救助、劳动就业、文化教育、社区服务设施等内容出台了相关政策,各地也相继出台了积极推进社区服务的政策措施,社区服务的政策法规逐步完善,各级党委政府对社区服务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社区居民对社区服务的认同感越来越强。
但就总体情况而言,我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仍然处于初级阶段,仍然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也面临许多机遇和挑战。存在突出问题是,城乡社区服务发展严重失衡,社区服务设施严重短缺,街道、社区仍然缺乏服务场所,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刚刚起步。社区服务内容亟待丰富,社区公共服务城乡差距巨大,需求和供给脱节,供给方式单一。社区服务人才短缺、素质偏低,结构亟待代化。社区服务体制机制不顺畅,缺乏统一规划,投入不足、各自为政、重复建设的问题较为突出,资源整合不够,社会参与机制亟待完善。“十二五”时期是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时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离不开社区服务,满足城乡居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离不开社区服务,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离不开社区服务。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进程逐步加快,我国城乡基层社会正在发生着深刻变化,对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适应城镇化和老龄化加快发展,有效满足社区居民个性化、多元化的服务需求,需要加快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适应社会转型、企业转制和政府职能转变,有效承接大量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需要加快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适应改革不断深化和经济快速发展,有效回应居民的利益诉求,化解基层社会矛盾,需要加快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具体而言,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找准社区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居民既是和谐社区的建设者,也是建设成果的受益者。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社区建设才能抓住根本,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区居民需求日益多样化,给社区建设和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满足社区居民需求、建设和谐社区,要求我们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居民群众服务这个宗旨,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把居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想事情、干工作的标准。要尊重居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尊重居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做到谋划和谐社区建设思路向居民群众问计,查找和谐社区建设问题听居民群众意见,改进和谐社区建设措施拜居民群众为师,落实和谐社区建设任务靠居民群众参与,衡量和谐社区建设成效由居民群众评判,使广大居民群众共享和谐社区建设的成果。
2.牢牢把握住社区建设的基本目标
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是我国社区建设的方向,也是和谐社区建设的基本目标。为实现这一基本目标,在社区管理上,要更加强化政府的职责,健全城乡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和各类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的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的良性互动。在社区服务上,要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最终实现社区公共服务广覆盖,群众性互助和志愿服务制度化,社区专业服务和商业服务兴旺发达,居民群众生活舒适方便。要整合政府部门在城市基层的办事机构,积极推进“一站式”服务,努力提高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在社区文明上,要更加注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社区教育的各个方面,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深入开展社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使广大居民群众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践行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实现家庭和谐幸福,邻里团结互助,人际关系融洽。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区,不断改善社区人居环境,努力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在社区安定上,要以社区组织为依托,建立健全社情民意汇集和分析机制,及时准确地掌握各种群体的思想动态,畅通民意反映渠道,使群众的意见及时得到反映,提出的问题及时得到处理,利益诉求及时得到回应。要充分利用社区资源,探索化解社区矛盾、维护社区安定的新方法、新途径和新机制,引导社区居民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社区、解决在萌芽状态。总之,要在管理有序上动真格,在服务完善上下功夫,在文明建设上用力气,在安定祥和上出实招,常抓不懈,持之以恒,把我国城乡社区建设成为人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石。
3.坚持社区建设的重要方针
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是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途径,是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的客观要求。大力推进城乡社区交流与合作,构建城乡社区组织互帮互助机制,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优势互补、共同提高的城乡社区和谐发展新格局。社区建设应当成为城市工作的重点,城市社区建设要着力解决城中村社区、新建社区、困难群众较多社区、流动人口聚集社区的管理和服务问题(1)。农村社区建设着力解决公共服务设施短缺、服务资源匾乏问题。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解决农村社区居民饮水、行路、垃圾处理、能源供给等方面的困难,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的延伸;要结合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设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农家书屋等工程,不断完善农村社区文化设施,推动城市文明向农村的辐射;要结合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村级卫生室建设、农村警务建设、邮政服务建设、社会福利事业建设等,不断健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推动政府公共服务向农村的覆盖;要逐步完善和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保险、农村五保供养、扶贫开发等制度,使党和国家的惠民利民政策落地生根,城乡社区居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4.发挥好社区建设的根本动力
当前,我国城乡基层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革,创新体制机制,是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新领域的重要基础和手段,是引领和谐社区建设深入持久发展的不竭动力。我们要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保护创新热情,鼓励创新实践,宽容创新挫折,增强创新能力,把创新贯穿于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领域,努力在和谐社区建设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参与机制上求突破、求发展,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发挥党委政府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统筹全局、决策协调和指导落实作用,建立健全和谐社区建设的领导体制。要构建和谐社区建设的有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进一步完善社区组织和社区居民的参与机制,发挥社区居民的主体作用和社区组织的支持作用,充分调动社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一切力量,广泛参与和谐社区建设,最大限度地实现社区资源共有、共享。要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把社区居民组织动员起来,带领他们依靠自己双手建设美好家园,创造幸福生活。
5.坚固社区建设的基础保证
城乡社区是党执政的基础单元,城乡社区党组织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增强党在基层的执政能力,必须抓住城乡社区这个根本,必须坚持社区党组织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核心地位,必须发挥社区党组织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领导作用。要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进一步完善体系;要大力发展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增强社会自治功能,提高社区居民的组织化程度,为和谐社区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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