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信息系统项目监理的任务和方法
一、信息系统项目监理的基本任务
信息系统项目监理的基本任务是控制项目规划所确定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目标。项目的三大目标是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目标系统。信息系统项目的建设要求在一定的投资限额的条件下实现其功能、使用要求和其他相关的质量标准。这是投资建设任何一项信息系统工程的最基本要求。
信息系统项目监理的基本任务就是控制3大目标,在计划的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范围内实现。
二、信息系统项目监理的基本方法
信息系统项目监理是通过目标规划、动态控制、组织协调、信息管理和合同管理等基本方法与项目业主及工程承建单位一起完成项目的建设。
1.目标规划
目标规划是以实施目标控制为目的而制订的规划和计划,也就是通常所指的监理规划(监理计划)。目标规划是围绕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目标进行论证、分解综合、编制计划、风险管理、制订措施等工作的综合。
目标规划是实施监理目标控制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做好目标规划中应做的各项工作才能有效地实施目标控制。
对于信息系统项目而言,目标规划一般可分为以下5个阶段。
(1)目标规划的论证。目标规划论证是科学地确定质量、进度、投资目标或者对初步确定的3大目标进行论证。
(2)目标分解。目标分解是为了便于实施有效的控制,按照目标控制的需要,将3大目标进行分解,使每个目标成为既能分解又能综合地满足目标控制要求的目标分解系统。
(3)编制动态计划。为了协调项目有序地实现其预定目标,把整个信息系统项目的实施过程、目标以及各项活动编制成动态计划,用动态计划系统来协调和规范项目的建设。
(4)风险分析。为了最大可能地减少项目建设的损失,实施更为有效的主动控制,应对项目的规划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和管理。
(5)综合控制。为了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在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中,监理通常需要通过综合各种措施,例如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等。为此,在目标规划阶段应制订各项目的综合措施。
2.动态控制
项目建设的过程中项目会不断地受到外部环境和内部因素的干扰而发生变化,特别是信息系统工程项目,这些例子数不胜数。为此,计划目标必须随着项目的变化进行调整,监理的控制也要不断地适应计划的调整而起到有效的控制。
动态控制就是对项目建设的过程、目标和活动及时跟踪,准确、及时、全面地掌握项目建设的信息,将实际目标值和计划目标值进行对比,以便及时发现实际目标和计划目标间的偏差而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最终实现计划总目标。
动态控制是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在开展项目监理工作中采用的基本方法,贯穿于项目建设整个过程,并与项目建设的动态相一致。项目在不同阶段进行,监理的控制就要在不同的阶段开展;项目在不同的系统开展,监理的控制就要在不同的系统中实施。
3.组织协调
实现项目的建设总目标必须由项目监理机构、业主单位、各承建单位、各供应厂商等所有项目涉及单位共同协调一致。因此,项目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在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应不断进行组织协调。这是实现项目目标不可缺少的方法。对于监理而言组织协调涉及:
(1)项目监理机构与外部组织之间的协调,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与项目各承建单位、业主及各供应厂商之间的协调;另一方面是与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团体、项目毗邻单位等之间的协调。
(2)项目监理内部人员之间、机构之间的协调,充满调动监理内部的潜能。组织协调就是通过项目监理的组织协调工作,使所有与项目建设有关单位及人员能步调一致,同心协力为实现项目总目标而努力工作。
4.信息管理
综上所述,监理的主要任务是实施目标控制。目标控制的依据、基础是信息,只有在信息的支持下才能实施正确、有效的控制。
为了及时、准确地获得信息,必须实施信息管理。信息管理就是项目监理机构通过有组织的信息流通,对所需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处理、存储、传递、应用等一系列工作。
项目监理机构在项目建设的不同阶段、不同系统对信息的要求、内容也不同。及时掌握准确、完整的信息可使监理人员耳聪目明,从而卓有成效地完成任务。可见,信息管理是监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信息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项目监理工作的成败。
5.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指项目监理机构对项目建设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按监理合同的约定进行监督、检查。对合同双方的各种争议进行调解,以保证合同签订合法和合同的全面履行。合同管理是项目监理机构完成监理任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监理的合同管理使每一项工程合同对参与合同项目建设的各方行为都起到控制的作用。监理的合同有控制整个项目实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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