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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的主要内容

时间:2023-11-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另外,国务院可以根据公务员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公务员法按照增强激励功能、完善职务和级别相结合的激励保障机制的指导思想设计了公务员的级别。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

(三)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的主要内容有:

1.划分公务员职位类别。我国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1)专业技术类职位是指机关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技术手段保障的职位。与其他类别职位相比较,专业技术类职位应具有三个特征:一是具有纯技术性,只对专业技术本身负责;二是专业技术类职位与其他职位相比具有不可替代性;三是技术权威性,体现在为行政领导的决策提供参考和支持。

(2)行政执法类职位是指政府部门中直接履行监督、处罚、强制、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的职位。这是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本质特征。与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职位相比,行政执法类职位具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纯粹的执行性。只有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权,而没有解释权,不具有研究、制定、解释法律、法规、政策的职责,这一点与综合管理类职位的区别尤为明显。二是现场强制性。依照法律法规在现场直接对管理对象进行监管、处罚、强制和稽查。

(3)综合管理类主要是指机关中除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技术类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目前机关大多数职务属于此类。

另外,国务院可以根据公务员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2.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是指在各级机关中具有组织、管理、决策、指挥职权和责任的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是指在各级国家机关中,不具有组织、管理、决策、指挥职权和责任的职务。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根据公务员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3.设置公务员的级别。公务员法按照增强激励功能、完善职务和级别相结合的激励保障机制的指导思想设计了公务员的级别。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这样,不升职务而升级别的公务员,也可以随着级别的晋升而享受合理的待遇。级别也是公务员职业发展的重要台阶,除了职务晋升以外,级别晋升也是公务员职业发展的一条重要渠道。

公务员法还规定了确定公务员级别的依据:(1)公务员所担任的职务;(2)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这些条件在确定公务员级别时起着不同的作用。职务决定公务员所在的级别范围。每一职务都对应一定范围的级别。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对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突出,任现职时间和工作年限较长的公务员,可以在其职务级别范围内,确定较高的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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