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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务员职位聘任制度的主要内容

时间:2023-11-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机关依据《公务员法》和聘任合同对所聘公务员进行管理。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随着聘任制的引入,《公务员法》必须引入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以确保对权利的救济。

(二)我国公务员职位聘任制度的主要内容

1.职位聘任适用范围和条件。《公务员法》规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上述职位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实行聘任制。

2.职位聘任的方式和聘任合同。机关聘任公务员可以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也可以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进行。

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确定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聘任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聘任合同的签订、变更或者解除,应当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聘任合同应当具备合同期限,职位及其职责要求,工资、福利、保险待遇,违约责任等条款。聘任合同期限为一年至五年。聘任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至六个月。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机关依据《公务员法》和聘任合同对所聘公务员进行管理。

3.建立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公务员法》规定,人事争议仲裁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争议双方的合法权益。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的代表、聘用机关的代表、聘任制公务员的代表以及法律专家组成。

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作为一种创新性质的人事权益救济制度,是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而发展起来的。随着聘任制的引入,《公务员法》必须引入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以确保对权利的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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