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市场理论
第一节 完全竞争市场
一、市场类型
1.基本概念
市场是指某种商品或劳务交换的场所。它包含了商品的买者和卖者,并由买卖双方在市场上决定商品的价格。例如,电视机市场、美容整形服务市场。
行业是指为同一个商品市场生产和提供产品的所有厂商的总体。同一种商品的市场和行业的类型是一致的。例如,完全竞争市场对应的是完全竞争行业。
市场结构是指买卖双方所处的市场环境。通常可按市场的竞争程度划分市场类型。
2.划分市场类型的标准
划分市场类型的标准是市场竞争程度的强弱。具体影响因素主要有:
(1)市场上厂商的数目;
(2)厂商之间各自提供的产品的差别程度;
(3)单个厂商对市场价格控制的程度;
(4)厂商进入或退出一个行业的难易程度。
3.市场和厂商类型的划分及其特点
根据以上四点,市场被划分为完全竞争市场、垄断竞争市场、寡头垄断市场和完全垄断市场四个类型。后面三类市场统称为非完全竞争市场,这是相对于完全竞争市场而言的。完全竞争市场模型是一种理想市场模型,它是研究其他各类市场的基础,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真实的市场,所以我们首先来研究这一市场。
各类市场和相应厂商及其特点如表6-1所示。
表6-1 各类市场和相应厂商及其特点
二、完全竞争市场上的厂商均衡
(一)完全竞争的含义与条件
完全竞争又称纯粹竞争,是指一种竞争完全不受任何阻碍干扰的市场结构。
第一,市场上有许多生产者与消费者。无法通过自己的买卖行为来影响市场价格,每个生产者与消费者都只能是市场既定价格的接受者。
第二,市场上的产品是同质的,即不存在产品差别。这里所说的产品差别不是指不同产品之间的差别,而是指同种产品在质量、包装、品牌或销售条件等方面的差别。
第三,资源完全自由流动。也就是说每个厂商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进入或退出某个行业。
第四,市场信息是畅通的。生产者与消费者都可以及时获得完整的市场供求信息,不存在供求以外的因素对价格决定和市场竞争的影响。
在形成完全竞争市场的条件中,前两个条件是最基本的。
完全竞争市场只是一种纯理论模型,在现实生活中完全具备上述特征的市场几乎是不存在的。更多的时候我们看到的是非完全竞争市场的特征,如市场中企业数量有限;不同企业生产的产品存在差别;由于技术、规模等因素使企业进入与退出行业受到限制;消费者与生产者并不能完全掌握信息。
不过,在现实生活中也有一些近似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例如股票市场和某些农产品市场。股票交易市场被认为是基本符合完全竞争假设的市场。股票的供给者和需求者的数量都很多,由于他们个人的交易量只占总交易量很小的份额,因此对股票价格的影响微乎其微,股票价格被认为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共同决定的,供给者和需求者都是市场价格的接受者,而不是其决定者。供给者提供的都是同质的产品,而人们购买股票都是为了满足其投机需求,从这一点来看股票对交易者来说都是无差别的。在股票交易市场上,可以随时买进与抛售,因此供需流通是自由的。同时上市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以及国家的法规政策都会定期公布,供需者都有相应的知识和信息,因此信息也被认为是近乎完备的。因此,我们在进行股票交易、操盘时,要顺应市场价格,而不能以个人意志猜测股票的价格,或企图左右股票的价格,除非拥有足够的资源以至于能改变这只股票的完全竞争市场状态。
除了股票交易市场,某些农产品市场也近似符合前三个假设。如农民生产的大米只占总产量极小的部分,只能是价格的被动接收者;各地生产的大米可以被视为同质;进出大米市场也几乎不受任何经济、技术方面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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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的发展与功能
二战以来,美国小企业数平均每年递增1.9%,相当于人口的增长水平,1993年以后新就业人员中,三分之二依靠小企业。法国、德国、英国和日本的机械工业中,小企业所占的比重均达到75%以上。英国1993年全国拥有企业358万家,其中9人以下的微型企业为339万家,占94.4%,10人至99人的小型企业18.5万家,占5.2%,100人至499人的中型企业13 628家,约为总数的0.4%,500人以上的大型企业3205家,不足千分之一。意大利被人称为“小企业王国”,90%的工业公司是小企业,小企业中从业人员占就业总人口的84%,小企业提供的国内生产总值占全国总数的60%以上。
小企业之所以能在具有规模经济优势的大企业的发展缝隙中生存和兴旺,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小企业构组的市场虽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完全竞争市场,但无疑更趋于接近完全竞争市场,因而生产效率较高。其次,社会消费的多样性、多变性为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市场基础,不少产品或服务更适宜于由小企业来生产和经营,如清洁公司等。
资料来源:《小企业的现状与发展前景》,华盛顿邮报,199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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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市场与完全竞争市场的疑惑
很多人都喜欢拿农产品市场作为完全竞争市场的例子,因为出售的农产品都是相同的、无差异性的,但是,观察一下你家周围的菜市场,小贩们并不能够以当时的市场价格卖掉他们所有的菜,他们总是想每天都能把自己的菜销售一空,但往往达不到这个效果。
如果我们再深入地思考,还能发现更有意思的事情。通常来说,菜农们丰收了,一般选择把菜卖给大的农贸市场里的批发商,然后批发商再转手卖给小贩,这时小贩们又聚集到某个规模小一点的农贸市场,把菜卖给附近的居民。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两个市场:一个是菜农们和批发商的市场,简称A市场;另一个是小贩们和居民们的市场,简称B市场。这两个市场能被称做是完全竞争市场吗?
如果它们都是完全竞争市场,我们可以发现它们是不同的:在A市场上,菜农们可以在既定价格下,无限地出售自己的商品(如果他有那么多),根本不用考虑销量的问题;而在B市场上,小贩们也都同为价格接受者,但为什么总是要为自己的销售量而发愁呢?他们总是希望自己能多卖出去一点。
这两个市场如果不一样,那不一样又在哪呢?在完全竞争市场的情况下,卖者究竟能不能按自己的意愿卖出自己的商品,从而追求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完全竞争市场上边际收益为价格)呢?
再思考一下特定的某只股票的市场,简称C市场。C市场可以近似看做是一个标准的完全竞争市场。如果你是一个在股市上拥有该股票的散户,那么你将会发现你可以以现在的价格按意愿卖出想卖出的量(除非跌停)。
A市场、B市场、C市场,它们的差别究竟在哪呢?它们都符合完全竞争市场的三个条件吗?卖者提供的商品完全相同;每一个买者和卖者的购买量或者销售量都无法改变市场的价格;每个买者和卖者都可以自由地进入或者退出该市场。为什么同为完全竞争市场,A市场和C市场就能按自己的意愿来选择供给量,而B市场就不能?
问题:你能回答作者的疑惑吗?
(二)完全竞争市场的需求曲线和收益曲线
在完全竞争市场中,商品的价格是由市场需求曲线和市场供给曲线的交点决定的。市场需求曲线是个别消费者需求曲线的加总,市场供给曲线则是个别企业供给曲线的加总。
1.完全竞争市场的需求曲线
消费者对整个行业所生产的商品的需求量称为行业所面临的需求量,相应的需求曲线称为行业所面临的需求曲线(即市场的需求曲线)。
完全竞争市场的需求曲线一般是一条向右下方倾斜的曲线,如图6-1中D曲线。
图6-1 完全竞争市场的需求曲线与完全竞争厂商的需求曲线
2.完全竞争厂商的需求曲线
消费者对行业中的单个厂商所生产的商品的需求量称为厂商所面临的需求量,相应的需求曲线称为厂商所面临的需求曲线(即厂商的需求曲线)。
完全竞争厂商的需求曲线是一条由既定的市场均衡价格水平出发的水平线,如图6-1中d曲线。这是因为完全竞争厂商只能被动接受既定的市场价格,而且单个企业由于只占市场总容量的一个非常微小的份额,因此在每一个既定的市场价格水平上,该厂商都能够销售出其所希望销售的数量,所以其没有必要降价;同时它也不能提价,因为产品完全同质,而且信息完备,稍一提价,消费者就会转而购买其他企业的产品,自己产品的销售量便降为零。
3.厂商的收益与完全竞争厂商的收益曲线
厂商的收益即厂商的销售收入,可以分为总收益TR、平均收益AR和边际收益MR,第五章最后一节已给出相应定义。
假定:单个厂商的销售量等于其所面临的需求量。
完全竞争厂商的平均收益AR曲线、边际收益MR曲线和需求曲线d这三条线是重叠的。原因在于:完全竞争厂商的需求曲线本身是一条由既定的市场均衡价格水平出发的水平线,因此就完全竞争厂商而言,在既定的市场均衡价格下的任何需求量上都有AR=MR=P。
而完全竞争厂商的总收益TR曲线是一条由原点出发的呈上升趋势的直线。原因在于:随着商品销售量的增加,厂商的总收益TR是不断增加的。而且,每一销售量上的边际收益值是相应的总收益曲线的斜率,而完全竞争厂商的边际收益不变,等于既定的市场价格,因此,TR曲线呈斜率不变的直线型。
图6-2 完全竞争市场的平均收益曲线与总收益曲线
(三)完全竞争条件下的短期均衡
1.厂商利润最大化的均衡条件
厂商实现最大利润的均衡条件是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即MR=MC,该原则在第五章已提到。
需要注意的是:在MR=MC的均衡点上,厂商不一定就能获得利润。厂商可能是盈利的,也可能是亏损的。如果盈利,则这时的利润一定是相对最大的利润;如果亏损,则这时的亏损一定是相对最小的亏损。总之,不论盈利或亏损,这时厂商都处于由既定的收益曲线和成本曲线所能产生的最好的结果之中。
此外,MR=MC的均衡条件对于完全竞争和不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的厂商的短期和长期生产,都是适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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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对成本的考虑
在实际经营生产中,对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这一原则的运用取决于经理对边际成本的估计能力,为了获得可用的成本估算,他应牢记下列两条指导准则:
(1)尽可能地不用平均可变成本代替边际成本。当边际成本与平均可变成本比较接近时,可以用平均可变成本代替边际成本。但是,当两者都迅速增加时,用平均可变成本代替边际成本从而决定产量,则会产生误导。例如,假设一家公司有以下成本资料:
当前产量:每天100单位,其中25单位属加班生产。
固定成本:每天共500元。
人工成本:每天2 000元(正常时间)加上每天1 000元(加班时间)。
从上述资料可以得到:人工成本每天3 000元除以每天的产量100单位,得到平均可变成本为30元/单位。边际成本为:100单位产品中有25个属加班生产,所以人工的边际成本为40元/单位。因而,每多生产一单位产品的边际成本为40元,大于平均可变成本的30元,若经理按照平均可变成本进行决策,将生产过多的产量。
(2)厂商的会计分类账的单独科目可能有两个组成部分,但只有其中一部分涉及边际成本。例如,经理为增加产量,让一部分职工增加工作时间,同时多雇佣一些职工。于是,劳动边际成本包括了两部分:一部分为加班费;一部分为新增职工的工资。但是,由于市场的原因等,经理想削减这部分产量,回到原来的产量水平,他让职工数量和工作时间回到原来的数量。于是,要削减一些职工。由于合同经常要求企业支付被裁减职工的部分工资,在这种情况下,因增加产量而增加的边际成本将不同于降低相同数量的产量时所减少的边际成本,后者等于前者和需支付给被裁减职工的工资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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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没成本与经济决策
沉没成本(Sunk Cost)是指已经付出且不可收回的成本,在经济学和商业决策制定过程中会用到。沉没成本常用来和可变成本作比较,可变成本可以被改变,而沉没成本则不能被改变。
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斯蒂格利茨教授说,普通人(非经济学家)常常不计算“机会成本”,而经济学家则往往忽略“沉没成本”——这是一种睿智。如果一项开支已经付出并且不管作出何种选择都不能收回,一个理性的人就会忽略它。有一句西方谚语“Don’t cry over split milk!”正是反映了这种思想(覆水难收,悔恨无益),通俗的话语道出了生活和投资的智慧。
在2013年端午节档期里,由著名影星刘德华、佟大为、张静初、林志玲等人主演的电影《天机富春山居图》引发关注:一方面,它以5 000万的首日票房位列国产片影史首日票房第三,而且累计票房已过2.5亿;另一方面,它很快成为“事件性电影”,观众对其的讨论已超出电影范畴,对于影片的评价出现两极化,既有好评,也有在网上出现的排山倒海般的差评,吐槽热度堪比“1∶5泰囧”的国足。有网友这样评论道:如果有朋友约你去看这部电影,你一定要好好珍惜他,因为他一定只是为了找个借口和你单独呆两个小时而不是对这部电影感兴趣;这将是今年你在影院观看的最差电影,并且很可能没有之一。片子属于在影院看费钱,在电脑上看费流量,不管你咋看都费时间的“三费”奇葩!!!
假设现在你已经花30元买了该影片电影票,你对这场电影是否值30元表示怀疑。看了半小时后,如果你的最坏的怀疑应验了:这电影简直是场灾难。你应该离开电影院吗?在做这一决策时,你应该忽视这30元。这30元是沉没成本,不管是去是留,这钱你都已经花了。(当然还有一种可能,你觉得影片很值。)
2.完全竞争厂商的短期均衡
完全竞争条件下厂商的短期均衡是指厂商在没有足够的时间调整所有生产要素的条件下,有可能出现的均衡情况。厂商只能用既定的生产规模进行生产,只有通过调整产量来实现MR=MC(MR=SMC)的利润最大化的均衡条件,而不同的市场价格水平将直接影响厂商的短期均衡的盈亏状况。
在短期均衡时,厂商可以盈利最大、利润为零和亏损最小。具体地讲,厂商的短期均衡可以分为以下五种情况:
第一,市场价格大于平均总成本,即AR>SAC,厂商获得超额利润,盈利最大。
第二,市场价格等于平均总成本,即AR=SAC,厂商收支相抵,利润为零。SMC曲线与SAC曲线的交点(即SAC曲线的最低点)被称为厂商的收支相抵点(盈亏平衡点)。厂商利润虽为零,但实现了全部正常利润。
第三,市场价格低于平均成本且高于平均可变成本,即AVC<AR<SAC,厂商亏损,但继续生产。厂商在用全部收益弥补全部可变成本后,还能弥补在短期内存在的一部分不变成本,生产比停产好。
第四,市场价格等于平均可变成本,即AR=AVC,厂商亏损,处于生产与停产的临界点。SMC曲线与AVC曲线的交点(即AVC曲线的最低点)被称为停止营业点(关闭点)。生产与停产的结果对厂商是一样的。
第五,市场价格低于平均可变成本,即AR<AVC,厂商亏损,停产。若厂商继续生产,其全部收益还不能弥补全部可变成本。只要停产,可变成本就降为零,停产比生产好。
如图6-3所示,成本曲线SMC、SAC和AVC共同代表厂商既定的短期生产规模,厂商的需求曲线d1、d2、d3、d4和d5分别代表在五个不同市场价格水平下的厂商的收益状况。
图6-3 完全竞争市场厂商短期均衡的盈亏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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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业的失业问题
停业原则的一个典型例子是石油行业。1985年,当原油的价格为27美元一桶时,美国大概有35 000个油井。但到了第二年,油井的数量降到低于19 000个,减少了将近一半。原因是石油的价格狂跌到每桶14美元的水平。是利润没了,而不是油井干了。因此,石油公司就将钻塔卸掉。而从相反的方向这个原则也同样起作用。1990年海湾战争期间,石油价格飞涨,钻井也随着该行业利润的增长而大大增加。
3.
第一,完全竞争厂商的短期供给函数。
完全竞争厂商的短期均衡条件为MR=SMC,其中MR=AR=P,则有:
P=SMC
上式说明:完全竞争厂商为了获得短期的最大利润,应该选择最优的产量Q,使得商品价格P与边际成本SMC相等。即在每一个短期均衡点上商品价格和厂商的最优产量之间存在着一种对应关系。这种对应关系可以表示为:
QS=f(P)
第二,完全竞争厂商的短期供给曲线。
根据P=SMC的短期均衡条件,商品价格和厂商的最优产量的组合,都出现在SMC曲线上等于和高于AVC曲线最低点的部分。因此完全竞争厂商的短期供给曲线就是完全竞争厂商的短期边际成本SMC曲线上等于和高于平均可变成本AVC曲线最低点的部分,如图6-4中,E4(平均可变成本AVC曲线最低点)以上短期边际成本SMC曲线部分。这也解释了单个生产者的供给曲线是向右上方倾斜的原因。
图6-4 完全竞争厂商的短期供给曲线
(四)完全竞争厂商的长期决策
在长期中,各个厂商都可以根据市场价格来调整全部生产要素和生产,也可以自由进入或退出该行业。通过对全部生产要素进行调整,厂商可以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均衡条件MR=LMC。
当供给小于需求,价格高时,各厂商会扩大生产,其他厂商也会涌入该行业,从而整个行业供给增加,价格水平下降。当供给大于需求,价格低时,各厂商会减少生产,有些厂商会退出该行业,从而整个行业供给减少,价格水平上升。最终价格水平会达到使各个厂商既无超额利润又无亏损的状态。这时,整个行业达到供求均衡,厂商的产量也不再调整,于是就实现了长期均衡。这具体表现为以下两方面:
1.行业内厂商数量的调整
行业内厂商数量的变化将影响整个市场的供给量,从而影响市场价格,最终直至行业内每个厂商的利润为零,行业内厂商数量才不再变化。具体来说,如果行业内单个厂商盈利,则会吸引新厂商加入到该行业的生产中,整个行业的供给量会增加,市场价格从而下降,直至降到使单个厂商的利润消失为止;反之,如果行业内单个厂商亏损,则会使原有厂商中的一部分自动退出该行业的生产,整个行业的供给量会减少,市场价格从而上升,直至升到使单个厂商的亏损消失为止。
2.厂商生产规模的调整
进一步地,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在每一个变化的价格水平上,单个厂商都会将生产规模调整到与满足MR=LMC的均衡条件的产量相适应的最优生产规模,最终直至将生产规模调整到与利润为零的长期均衡的产量相适应的最优生产规模。
短期内厂商只能在现有的生产规模下经营,根据短期边际成本与边际收益(价格)相等的原则把产量确定在Q1水平上,获得较少利润π1,如图6-5的A图所示。长期内厂商则不受现有生产规模的限制,例如可以建立与短期成本曲线SAC2或SAC3相对应的较大规模的工厂,分别获得利润π2或π3,如图6-5的 B图所示。
图6-5 长期内厂商生产规模的调整
3.完全竞争厂商的长期均衡
完全竞争厂商的长期均衡点出现在长期平均成本曲线的最低点,如图6-6完全竞争市场的长期均衡所示,完全竞争厂商的长期均衡条件为:MR=LMC=SMC=LAC=SAC,其中MR=AR=P。
图6-6 完全竞争市场的长期均衡
完全竞争厂商长期均衡时,单个厂商利润为零。
在理解长期均衡时要注意两点:
第一,长期均衡点就是收支相抵点。厂商所能获得的只能是作为生产要素之一的企业家才能的报酬——正常利润。
第二,实现了长期均衡时,平均成本与边际成本相等。此时平均成本一定处于最低点。这说明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可以实现成本最小化,从而经济效率也最高。
三、对完全竞争市场的评论
在完全竞争条件下,价格可以充分发挥调节整个经济的作用。通过这种调节可以实现:
第一,社会的供给与需求相等,从而资源得到了最优配置。生产者的生产不会有不足或过剩,消费者的需求也得到了满足。
第二,在长期均衡时所达到的平均成本处于最低点,这说明通过完全竞争与资源的自由流动,生产要素的效率得到最有效的发挥。
第三,平均成本最低决定了产品的价格也是最低的,这对消费者是有利的。
不过,完全竞争市场也有其缺点:
第—,各厂商的平均成本最低并不一定是社会成本最低。
第二,产品无差别使得消费者的多种需求无法得到满足。
第三,完全竞争市场上生产者的规模都很小,这样,他们就没有能力去实现重大的科学技术突破,从而不利于技术发展。
第四,现实生活中完全竞争的情况很少,而且一般来说,竞争也必然引起垄断。
第二节 完全垄断市场上的厂商均衡
一、完全垄断的含义与特点
完全垄断,又称垄断,垄断一词(Monopoly)来源于希腊文,其含义是指整个行业的市场完全处于一家厂商所控制的状态,即一家厂商控制了某种产品的市场。
1.完全垄断市场的特点
(1)厂商数目唯一,市场上只有一个售卖者,一家厂商控制了某种产品的全部供给。
(2)完全垄断企业的产品不存在任何相近的替代品。否则,其他企业可以生产替代品来代替垄断企业的产品,完全垄断企业就不可能成为市场上唯一的供给者。因此消费者无其他选择。
(3)完全垄断企业是市场价格的制定者。垄断企业控制了整个行业的供给,也就控制了整个行业的价格,成为价格制定者。完全垄断企业可以有两种经营决策:以较高价格出售较少产量,或以较低价格出售较多产量。
(4)其他任何厂商进入该行业都极为困难或不可能,要素资源难以流动。完全垄断市场上存在进入障碍,其他厂商难以参与生产。
完全垄断市场和完全竞争市场一样,都只是一种理论假定,是对实际中某些产品的一种抽象,现实中绝大多数产品都具有不同程度的替代性。
2.垄断来源和分类
第一,原材料的控制。企业控制了生产既定产品的主要原料的全部供给,或者控制了某些特殊的自然资源或矿藏,从而可以有效阻止使用这些资源和矿藏所生产的产品之间的竞争,形成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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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的控制形成的垄断
一直到二战前,美国的Alcoa(铝公司)拥有或控制了几乎全美国的所有铝矾土,垄断了美国的铝的生产。南非的钻石公司德比尔曾经控制了世界钻石生产的80%左右。虽然这家企业的市场份额并不是100%,但它也大到足以对世界钻石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程度。
第二,规模经济派生的垄断。如果某种商品的生产具有十分明显的规模经济性,需要大量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报酬递增阶段要持续到一个很高的产量水平,此时,大规模生产可以使成本大大降低,那么由一个大厂商供给全部市场需求的平均成本最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厂商供给该产品就难以获得利润。这种情况下,该厂商就形成垄断。许多公用行业,如电力供应、自来水供应、煤气供应、地铁等常由一家企业独家经营,否则会形成多重供水、供电线路并存等,极大地浪费社会资源。即使行业中最初有两个或多个企业,它们的平均成本必然高于单一经营企业的平均成本,竞争的结果只能是一家效益最好、实力最强的企业生存下来。这类行业的垄断通常被称为自然垄断。也就是说当一个企业能以低于两个或更多企业的成本为整个市场供应一种物品或劳务时,这个行业是自然垄断。规模经济很好地解释了产品单一领域行业的自然垄断,而前面所介绍的范围经济则很好地解释了产品具有综合性领域存在的自然垄断。
第三,某种产品市场需求很小,只有一家厂商生产即可满足全部需求。这样,某家厂商就很容易对这些产品实行垄断。比如一个小的与外界隔绝的地区,只有一家混凝土供应商:运输成本高(其他城市的混凝土生产者不可能成为有力的竞争者)、无替代品(木料、石料和煤渣块无此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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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范围市场的垄断
保罗和彼得在同一条河上经营航运。他们各自拥有一个航运公司,整日在河上运送货物和旅客。保罗想,如果河上只有我一家航运公司,生意该更红火了。保罗共有20条大船,彼得只有10条,保罗比彼得的资本雄厚得多。而且,彼得还欠下银行的大笔债务。于是,保罗降低了票价,打起了价格战。彼得没有办法,只得跟着降价。保罗再次降价,彼得再次跟上。如此反复交锋,乘客大占便宜,两位大老板都受到重大损失。保罗亏损巨大,彼得更是欠债累累、行将破产。最后彼得不得不将所有的船都出售给保罗。保罗获胜了,成了河上唯一的航运公司。保罗逐步提高了票价,很快成为当地首富。来往的乘客一面抱怨着票价太贵,一面却只得坐他的船,让自己的血汗钱填满了保罗的口袋。
第四,政府特许的完全垄断。与政府相关的垄断行为包括两种行为:一个是“政府垄断”;一个是“政府授予垄断”。前者是政府直接行使垄断权力(比如酒类专卖、烟草专卖),是政企合一的体制下特殊产品或者服务专营、专卖行为,譬如邮政局的邮政专营行为、烟草专卖局的烟草专卖行为等。后者是政府将垄断经营权授予某一个企业。在某些情况下,政府只允许一家企业生产经营某一特定产品,获取这种特权的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便获得特定产品生产经营垄断权。英国历史上的东印度公司就由于英国政府的特许而垄断了对东方的贸易。此外,铁路、邮政、广播、电视等也是特许经营,特许经营限制了竞争,同时政府也会对企业的行为作出一定的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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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相关规定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
(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第七条 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技术进步。
前款规定行业的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自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或者专营专卖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
第八条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第五,政府根据法律赋予某些产品生产的专利权,也会在一定时期内形成完全垄断。不过专利权带来的垄断地位是暂时的,因为专利权有法律时效。在我国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历史上施乐公司曾经对普通纸张的复印机市场、柯达公司对胶卷市场、美国“Dupont”杜邦公司对玻璃纸市场实行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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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保护:新型垄断利器?
图6-7 专利保护与垄断
2011年11月,历时三年的“格力状告美的睡眠空调侵犯专利”案终审判决美的公司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格力经济损失200万元。格力、美的之争被称为苹果、三星专利战的“中国版”。2011 年4月起,苹果对三星提起专利诉讼,称其手机和平板电脑抄袭;三星则以苹果侵犯其多项专利要求后者禁止销售。专利已成不少企业遏制对手的工具,而一旦形成专利壁垒则和垄断只有一步之遥。
1.专利法和反垄断法的“矛盾”
早在1890年的工业经济时代,世界上第一部反垄断法《谢尔曼法》便在美国诞生,反垄断法的价值目标是促进竞争,使社会资源得以优化配置,消费者的福利实现最大化。鉴于反垄断法的重要性,国外一些国家干脆对其以“经济宪法”相称。在我国,反垄断法出台三年之后,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首先成为大型央企触法者,若垄断成立他们将面临巨额罚款。
尽管反垄断法对垄断企业绝不手软,但专利法却赋予专利持有人保护并垄断知识产权的权利。知识经济时代的国际竞争中,跨国公司正在凭借其雄厚的技术实力和经济实力,以知识产权为后盾,建立全球垄断霸权,获取高额利润。就像苹果公司在三星电子向荷兰法院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案中说:“如果不使用三星电子的专利,那么根本就无法制造手机,但三星竟然要求向其支付售价的2.4%作为专利费。”
专利本来是为保护知识产权、刺激创新而设置的,它本身是一种合法的垄断权,是法律赋予专利人的合法的排他性权利。专利权不仅排斥其他同样的技术在市场上存在,而且排斥类似的技术在市场上的存在。然而由于一些跨国公司滥用专利保护,专利已经逐渐成为扼杀创新、妨碍竞争的一种方式,成为阻碍技术创新的绊脚石。
2.专利保护形成合法垄断
专利的持有企业可以通过专利许可、专利转让以及与其他的企业达成专利许可协议的方式,滥用其市场力量,如专利技术拒绝转让给竞争对手,或者索要不合理的高价等,达到限制竞争、获取高额利润的目的。如手机制造商HTC制造的手机中包含了微软的专利,被迫从每部手机销售收入中提取5美元作为专利授权费支付给微软。美国最大书店巴诺拒绝支付专利授权使用费,结果在2011 年3月被微软起诉,一个月后,巴诺反诉微软滥用专利法打击竞争对手。据高盛统计,2011年仅专利授权费就为微软带来4.44亿美元的收入。
专利制度为技术保护提供了合法垄断权,拥有专利技术的企业为了占领世界范围内的市场,往往采用各种途径将其技术上升为“标准”,实现专利技术的标准化。而当某一专利技术成为技术标准后,其他市场主体为了使自己的产品满足技术标准的需要,不得不使用该专利技术,后来者不得不沿着这条技术路线走下去,这又进一步提高了该专利技术在该产业的垄断地位。也就是说,如果在这一行业使用这一标准,就必须向标准的制定企业交费,否则产品就无法进入行业市场。而这种具有独占性质的技术标准将会产生严重的反竞争后果。中国的通信企业制定自己的3G标准,就是防止在技术标准上受制于人。
3.合理运用法律刺破专利壁垒
2011年9月底,历时6年的西门子子公司欧司朗诉我国宏源公司专利侵权案落下帷幕,宏源公司胜诉。在中国照明市场,欧司朗等三大国际照明巨头占据了50%以上的市场份额,中国照明企业一直在夹缝中生存。近几年,由于欧司朗公司利用专利技术状告宏源公司侵权,宏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就达1 800万美元,间接经济损失更是高达6 850万美元。宏源公司合理运用法律武器,坚决抵制著名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垄断,最终取得胜诉,对于广大中小企业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跨国公司常常利用专利诉讼对付中国企业,如果在诉讼中获胜,就可以实现专利垄断的目的;如果败诉,也可以继续发动“马拉松式”的诉讼,以诉讼冻结贸易,并用巨额诉讼费用拖垮敢于与之抗衡的“领头羊”企业。面对专利斗法这道坎儿,绕不过去的中国企业必须勇敢、机智地面对。
中国企业突破跨国公司的专利壁垒,必须提高自己的创新研发能力,掌握属于自己的核心技术,加快自有品牌建设步伐,才有可能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内地领军企业华为手机近年出货量势头猛涨,微软对其展开专利授权谈判,华为表示企业拥有超过6.5万项专利,这些措施都能有效避免华为受到专利打压。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2011年11月发布的《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2011—2020年)》提出依据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认定滥用专利权构成垄断行为的标准和程序;同时加大对企业解决海外专利争端的专业指导,帮助企业妥善应对海外专利纠纷。知识经济时代是一个崇尚创新并充满创新的时代,知识经济条件下的新型垄断呼唤反垄断法的制度创新,而反垄断法控制内容的增加,正是反垄断法在知识经济条件下不断发展的表现。
资料来源:《北京日报》2011年11月23日第18版:新知周刊·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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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正的发展:中国国企垄断现状
我国垄断行业其实是国有资本对行业的垄断和控制,是一种产权资格垄断,甚至可以说是公权垄断。即便在主体企业已进行了股份制改造和上市的电信业,国资委也通过全资拥有集团公司间接控制了上市公司的绝大多数股权。垄断行业“一股独大”,在治理上必然“一股独霸”,在绩效上往往“一股独差”,形成独资、独治、独占、独享的“四独”局面。
中国垄断行业大体包括五类:一是全国性自然垄断产业,如电信、电力、民航、邮政、铁路、石油;二是区域性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行业,如供水、热力、燃气、公共交通、港口、垃圾处理;三是本应属于企业化经营但采取了事业单位体制的行政垄断行业,如有线电视、医院;四是本应属于竞争性行业但在我国采取了行政垄断体制的行业,如机车车辆制造业、核工业、航空工业、飞机制造业等;五是特种行业,如造币、烟草、食盐、医药、能源、资源、殡葬等。目前垄断行业创造的GDP约占中国GDP的40%。
表 中国垄断行业主要公司治理结构
续表
续表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经济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推动了中国经济的长期发展。但改革主要发生在竞争性产业领域,广大垄断行业总体上还没有改革,垄断行业改革滞后已是不争的事实。尽管垄断行业在发展上也取得了巨大成就,但这种发展不符合科学发展观,也不符合和谐社会建设要求,更不符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为此,必须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全面改革,实现垄断行业科学发展。
长期以来,垄断行业发展机制一直是垄断经营机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在商业运营环境方面,存在价格扭曲的问题。长期以来,在政府垄断经营的体制下,一方面一些行业服务被当做公益性产品对待,价格偏低;另一方面,部分行业价格偏高,原因是成本中存在大量的不合理因素。一些不该进入的费用进入了成本,包括行业的高工资。按就业人员平均劳动报酬计算,2008年全国各行业平均值为28 898元,电信行业为45 745元,航空运输业为76 331元,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为45 712元,远远高于全国各行业平均水平,存在成本偏高成分。正因为成本偏高,导致价格扭曲,资源配置误配现象严重。
进入壁垒依然过高,难以形成有效竞争。这方面主要表现为进不来、不对等。“进不来”是指进入壁垒障碍严重,导致在多数部门竞争主体数量有限,产业集中度偏高。“不对等”是已有企业与新进入企业处于不对等竞争的状态。支配市场的原垄断企业较之新进入企业具有压倒性的先入优势,同时它还凭借自己的优势采取一些阻碍竞争的策略性行为,使得有效竞争难以实现。
监管存在缺陷。当前垄断行业监管机构的设置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政企、政资、政监“全合一”型,典型的是铁路部门(原铁道部)以及烟草行业(国家烟草专卖局);二是政监合一型,政府行业管理机构代行监管职能,如电信(工业与信息化部)、民航(民航局)、邮政(国家邮政局)、市政公用设施部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以及各地的建设部门);三是政监相对分开型,如电力行业(电监会)。目前仅有电力行业成立了独立的监管机构,但在两个关键领域即电价和电厂的建设及扩容的职能配置上,也与国家宏观部门存在着交叉、重叠。除了缺乏独立的监管机构外,政府监管职能或缺位或越位。监管机构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决策过程透明度低,一些监管职能没有得到法律的明确授权。
难逃“短缺经济”结局。计划经济的后果是短缺经济。垄断行业及其监管的后果同样是短缺经济。中国铁路、供水和污水处理、燃气供应等垄断行业,仍然严重短缺。目前电荒问题备受关注,很多城市水荒及行车难、停车难、污水、垃圾收集处理难等问题也愈发严重。每年春运期间,火车“一票难求”成为决策者头疼的问题。前几年一度使人颇为乐观的垄断性基础设施供给容量,许多方面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呈现新短缺现象。
反垄断必须先行实现垄断行业竞争化再造。2008年中国开始实施了《反垄断法》。中国《反垄断法》对国有企业给予了众多豁免,特别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领域,要求保证国有经济控制力和主导地位。这样一来,《反垄断法》只能适用于竞争性产业领域,对垄断型国企无能为力。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1995年至2004年,全国工商局共查处垄断案件6 111件,其中行业垄断和行政垄断案件分别为5642件和458件。但这些案件查处都不是以《反垄断法》为依据的,而是以《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为依据。时至今日,《反垄断法》针对国企垄断行为的案例很少,就是国家发改委2011年针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反穿透流量行为进行的调查,最后也是不了了之。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几乎百分之百垄断了中国石油业,长期以来石油价格涨多降少,成为国人诟病的对象。为此,一方面要对竞争性产业领域继续加大反垄断力度,同时通过改革改组改制,对垄断行业进行竞争化再造,使传统垄断行业早日适用于《反垄断法》的约束。
资料来源:戚聿东(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长助理、教授),2012年2月,《董事会》
二、完全垄断市场上的需求曲线、平均收益与边际收益
1.需求曲线
在完全垄断市场上,一家厂商就是整个行业。因此,整个行业的需求曲线也就是一家厂商的需求曲线。这时,需求曲线就是一条表明需求量与价格成反方向变动的向右下方倾斜的曲线。因此,完全垄断厂商是价格的制定者,可以通过减少销售量来提高市场价格,在其产量水平较高时,市场价格也随之下降。这一点与完全竞争市场上厂商是价格的接受者不同。
2.平均收益与边际收益
在完全垄断市场上,平均收益仍等于价格,因此平均收益曲线AR仍然与需求曲线D重合。但是,在完全垄断市场上,当销售量增加时,产品的价格会下降,从而边际收益减少,边际收益曲线MR就再也不与需求曲线重合了,而是位于需求曲线下方。而且,随着产量的增加,边际收益曲线与需求曲线的距离越来越大,表示边际收益比价格下降得更快。这一点可以通过表6-2和图6-8进行说明。
表6-2 完全垄断市场上总收益、平均收益与边际收益关系分析表
图6-8 完全垄断市场收益曲线与需求曲线
如图6-9描述了一个垄断厂商的需求曲线D、平均收益曲线AR、边际收益曲线MR和总收益TR曲线之间的关系,图中假定垄断厂商面对的需求曲线是线性的。平均收益随销售量增加而下降,价格与平均收益相等,但平均收益并不等于边际收益。平均收益是在下降的,因此边际收益小于平均收益。由图6-9还可以看出,需求曲线与平均收益曲线仍然是重合的。(在完全竞争条件下P=AR=MR)
图6-9 垄断厂商的收益曲线
例题 已知线性的需求函数P=a-bQ。
总收益TR可表示为:TR=PQ=aQ-bQ2(开口向下的抛物线)
平均收益AR为:AR=TR/Q=a-bQ
边际收益MR为:MR=
AR和MR是负斜率的曲线,AR曲线在MR曲线的上方,MR的斜率-2b,是AR斜率-b的两倍。
三、完全垄断市场上的短期均衡
与完全竞争市场类似,垄断厂商利润最大化时的产量也是由需求状况和成本状况共同决定的。厂商并不能为所欲为:受市场需求状况的限制;短期内产量的调整要受到固定生产要素(厂房、设备等)无法调整的限制。
在完全垄断市场上,厂商仍然根据边际收益与边际成本相等的原则来决定产量。其利润最大化条件为MR=MC,这也是垄断厂商短期均衡的条件。
由于在短期内,垄断厂商无法改变不变要素投入量,垄断厂商是在既定的生产规模下通过对产量和价格的同时调整,来实现利润最大化。
在完全垄断市场上厂商实现短期均衡也有三种情况,分别是实现盈亏平衡、取得超额利润、亏损三种情况。
1.实现盈亏平衡厂商的短期均衡(市场价格高于平均成本)
图6-10中给出了某个垄断企业的需求曲线D(D=AR)和短期平均成本曲线SAC,在完全垄断市场上,厂商实现均衡的条件也是MR=MC,这时的产品销售量为Q0。根据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基本原则,厂商向市场提供的产品销售量为Q0,与市场需求相切于M点,消费者可以接受的成交价格为P0(P0=SAC)。由于该厂商的SAC等于产品市场销售价格P0,所以在产品销售量为Q0时,产品销售总收入等于总成本,厂商实现了盈亏平衡,由此决定的均衡价格为P0,均衡数量为Q0。
图6-10 实现盈亏平衡厂商的短期均衡
图6-11 获得超额利润的厂商均衡
2.获得超额利润的厂商均衡(市场价格等于平均成本)
在图6-11中,某垄断企业的边际收益曲线MR和短期边际成本曲线SMC在产品销售量为Q0时相交,Q0与市场需求曲线D(D=AR)垂直相交于M点,消费者可以接受的成交价格为P0(P0>SAC)。由于该厂商的SAC小于产品市场销售价格P0,所以在产品销售量为Q0时,产品销售总收入大于总成本(因为:TR=P0·Q0,TC=SAC·Q0,TR>TC),厂商可以获得超额利润。由此决定的厂商获得最大利润时的销售价格为P0,销售数量为Q0。厂商获得的超额利润为图6-11中P0MNP1的面积。
3.亏损厂商的短期均衡(市场价格低于平均成本且高于平均可变成本)
图6-12反映的是某个垄断厂商产品销售价格小于平均成本时的市场均衡状态。由于在完全垄断市场上,厂商实现均衡的条件也是MR=MC,这时的产品销售量为Q0。厂商的短期平均成本曲线SAC在需求曲线D(D=AR)上方。根据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基本原则,厂商向市场提供的产品销售量为Q0,与市场需求相交于M点,消费者可以接受的成交价格为P0(P0<SAC)。由于该厂商的SAC大于产品市场销售价格P0,所以在产品销售量为Q0时,产品销售总收入小于总成本,厂商经营出现了亏损,由此决定的均衡价格为P0,均衡数量为Q0。厂商在销售量为Q0的亏损额为图6-12中P0MNP1的面积。
图6-12 亏损厂商的短期均衡
图6-13 亏损厂商经营规模调整
4.垄断厂商生产规模的调整(市场价格等于平均可变成本)
根据图6-13可以看出,在市场均衡数量为Q0时,厂商处于亏损状态。在这一产量水平上,厂商是否停止营业,不仅取决于SMC和SAC之间的对比,而且还要看SMC和AVC之间的对比。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由于在完全垄断竞争市场上厂商是价格的制定者,对于Q0这一产量水平,厂商只要产品价格高于AVC就可以继续生产,因为在这时厂商在补偿可变成本后,还能减少一部分固定成本的损失。如果产品价格低于AVC,就要停止营业,因为这时厂商的销售收入不仅不能补偿固定成本,连可变成本也无法全部收回。所以在图中的Q0就是垄断厂商的停止营业点。
四、完全垄断市场上的长期均衡
在长期中,垄断厂商可以通过调节产量与价格来实现利润最大化。这时厂商均衡的条件是:MR=LMC和MR=SMC,即MR=LMC=SMC。可用图6-14来说明这一点。
在图6-14中,假设垄断厂商现有设备的短期平均成本曲线为SAC1,为了赚得最大利润,销售产量是(MR与SMC1相交之点相应的)Q1,销售价格为P1。因为在产量为Q1时,SMC1≠LMC,所以这样的均衡是短期均衡,而不是长期均衡。在长期内,垄断厂商将扩大其厂房设备的规模,使产品产量增加。厂商通过调整厂房设备增加产品产量,当产量增加到Q2时,其短期平均成本曲线为SAC2,短期边际成本曲线SMC2与MR相交,销售价格为P2,这时MR=LMC=SMC2,实现了长期均衡。
图6-14 完全垄断市场上厂商的长期均衡
总结:完全垄断厂商短期均衡的条件是:MR=SMC;长期均衡的条件是:MR =LMC=SMC。长期均衡与短期均衡的区别是,后者不要求长期边际成本LMC与边际收益MR相等,而前者则要求它们相等。
通过上述图形分析说明,在短期中,垄断厂商由于无法调整全部生产要素,因此不一定能实现利润最大化。但在长期中,厂商可以调整全部生产要素,因此可以实现利润最大化,这时就可以产生垄断利润。由于垄断厂商是市场价格的决定者,在长期中,垄断厂商可以选择不同定价策略以使自己能够在所达到的产量规模上能实现利润最大化。
五、对完全垄断市场的评论
根据完全垄断市场和完全竞争市场比较分析,完全垄断的缺点包括:
图6-15 垄断的低效率
第一,生产资源浪费。因为完全垄断与完全竞争相比,平均成本与价格高,而产量低。在完全竞争条件下长期均衡的条件是MR=AR=AC=MC,即厂商是在最低的成本情况下,保持生产均衡,因而生产资源得到最优配置。但在完全垄断条件下的长期均衡,由MR曲线与MC(包括SMC与LMC)曲线的交点确定均衡产量。由于生产是在生产成本高于最低平均成本处保持均衡,因此资源未能得到最优配置。
对利润最大化厂商来说,均衡条件始终是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MR=MC),但在完全竞争市场上,厂商在价格等于边际成本的点上经营(P=MC),而完全垄断厂商是在价格高于边际成本(P>MR=MC)的地方经营。如图6-15所示,垄断导致市场价格偏离完全竞争下的价格,使它比完全竞争下的价格高。完全竞争下的价格是P1,垄断的价格是P2。产量从Q1减至Q2。
因此,一般说来,如果一个厂商的行为是垄断而不是竞争的话,那么它的价格就会比较高,而产量却比较低。因此垄断是低效率的。
第二,社会福利损失。垄断厂商实行价格歧视,消费者所付的价格高,就是消费者剩余减少,这种减少就是社会福利的损失。
采用比较总剩余的方法,可以证明与完全竞争相比,垄断使效率下降,垄断造成了社会福利的损失。为此需要引入福利经济学中的两个概念:消费者剩余、生产者剩余,它们表示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所得到的收益。
生产者剩余(Producer Surplus)是卖方在出售过程中得到的收益,生产者剩余=卖者得到的收入-卖者的实际成本。如电影公司提供一部电影的成本是5元,可票价是20元,那么生产者剩余是15元。生产者剩余衡量生产者所得到的额外利益。
消费者剩余是买者在购买过程中从市场上得到的收益,消费者剩余=买者的意愿支付-买者的实际支付。
当我们把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剩余加在一起时,可以得出:总剩余=买者的意愿支付-买者的实际支付+卖者得到的收入-卖者的实际成本。由于买者实际支付的等于卖者实际得到的,二者互相抵消,就可以简写为:
总剩余=买者的意愿支付-卖者的实际成本。
图6-16右图中的阴影部分面积B与阴影部分面积C,就是由垄断所造成的社会福利净损失,经济学上称之为无谓损失,也叫做福利损失三角形。
图6-16 垄断形成的福利损失
第三,垄断者凭借其垄断地位而获得超额利润加剧了社会收入分配不平等。
第四,居于垄断地位的厂商一般缺乏创新精神,对自身发展缺少危机感,因而会阻碍技术进步。
通常情况下,垄断会带来低效率,但是在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及激励创新等条件下,垄断又会给社会带来好处。因此对完全垄断也要作具体分析。
首先,有些完全垄断,尤其是政府对某些公用事业的垄断,并不以追求垄断利润为目的。这些公用事业往往投资大,投资周期长而利润率低,但它又是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所必需的。这样的公用事业由政府进行完全垄断,会给全社会带来好处。不过由政府完全垄断这些公用事业,往往也会由于官僚主义而引起效率低下。
其次,垄断厂商特别是高科技行业,因为竞争压力以及能够获得垄断利润,具有更雄厚的资金与人力,更有能力进行新的研究,促进技术进步。当年美国司法部在对微软的垄断行为进行处罚时,就考虑到这点。
第三节 垄断竞争市场上的厂商均衡
一、垄断竞争市场的含义与特点
1.垄断竞争市场的含义
在现实中符合完全竞争或完全垄断严格条件的市场极为罕见,现实中的市场结构则主要是介于完全竞争和完全垄断之间,我们称之为垄断竞争和寡头垄断的市场。
垄断竞争市场是这样一种市场组织,一个市场中有许多厂商生产和销售近似但不完全相同的产品。
垄断竞争厂商生产有差别的产品,具有一定程度的垄断力,这点与完全垄断相似;不过与完全垄断不同的是,垄断竞争厂商的产品存在差别但彼此相似,在某种程度上又可以替代,因而各个厂商之间存在竞争。因此厂商是“竞争的垄断者”,市场结构是包含着垄断和竞争的双重因素的市场组织形式,称为“垄断竞争市场”。
2.垄断竞争市场的特点
(1)卖者数目大和规模小。有许多卖者,彼此之间存在着较为激烈的竞争。规模小,像完全竞争,对市场价格的影响小。由于每个厂商都认为自己的产量在整个市场中只占有一个很小的比例,因而厂商会认为自己改变产量和价格,不会招致其竞争对手们相应行动的报复。
(2)存在产品差别。产品差别是指同一产品在价格、外观、性能、质量、构造、颜色、包装、形象、品牌、服务及商标广告等方面的差别以及消费者想象为基础的虚幻的差别。由于存在着这些差别,使得产品成了带有自身特点的“唯一”产品,也使得消费者有了选择的必然,使得厂商对自己独特产品的生产销售量和价格具有控制力,即具有了一定的垄断能力,而垄断能力的大小则取决于它的产品区别于其他厂商的程度。产品差别程度越大,垄断程度越高。
(3)厂商进入或退出该行业都比较容易,资源流动性较强。垄断竞争市场是常见的一种市场结构,如肥皂、洗发水、毛巾、服装、布匹等日用品市场,餐馆、旅馆、商店等服务业市场,牛奶、火腿等食品类市场,书籍、药品等市场大都属于此类。
(4)厂商对价格有一定影响力。餐饮行业是典型的垄断竞争市场:一方面餐饮企业很多,众多的消费者因此存在多种选择,竞争因素存在;另一方面每家餐饮企业的产品都有自己的特色(口味、服务、就餐环境等),又具有一定程度的垄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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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市场”是垄断竞争市场
一方面,书的市场看来是极富竞争性的。当你观察书店的书架时,你发现了许多吸引你的作者和书籍。这个市场上的买者都有可供选择的成千上万种竞争的产品。而且,因为任何一个人都可以通过写作和出版一本书而进入这个行业,所以经营书并不十分有利。对高收入的小说家来说,总有数以百计的人在争夺这一地位。另一方面,书的市场看来是极有垄断性的。因为每本书都是独一无二的,出版商在某种程度上可以选择所收取的价格。这个市场上的卖者是价格决定者,而不是价格接受者。而且实际上,书的价格大大超过了书的边际成本。例如,一本典型的精装本小说的价格是25美元左右,而多印一本小说的成本低于5美元。
在西方经济学中,这一条件是决定垄断竞争市场中存在垄断性的重要原因,因为产品的差异造成了无穷多的独特的产品市场,企业在其独具的市场中具有控制能力,形成对各个独特产品市场的垄断。
二、垄断竞争厂商面临的需求曲线和收益曲线
1.需求曲线
由于垄断竞争厂商生产的是有差别的产品,因而对该产品都具有一定的垄断能力,和完全竞争的厂商只是被动地接受市场的价格不同,垄断竞争厂商对价格有一定的影响力。比如,厂商如果将它的产品的价格提高一定的数额,则习惯于消费该物品的消费者可能不会放弃该物品的消费,该产品的需求不会大幅度下降。但若厂商大幅度提价的话,由于存在着大量的替代品,消费者就可能舍弃这种偏好,转而购买该商品的替代品。因此,垄断竞争厂商所面临的需求曲线相对于完全竞争厂商而言要更陡一些(即更缺乏弹性),而相对于垄断厂商来讲需求曲线要更缓,即更富有弹性。
由于在垄断竞争行业中厂商生产的产品都是有差别的替代品,因而市场对某一厂商产品的需求不仅取决于该厂商的价格―产量决策,而且取决于其他厂商对该厂商的价格―产量决策是否采取对应的措施。比如一个厂商采取降价行动,如果其他厂商不降价,则该厂商的需求量可能上升很多,但如其他厂商也采取降价措施,则该厂商的需求量不会增加很多。这样在分析垄断竞争厂商的需求曲线时,就要分两种情况进行讨论,如图6-17。
图6-17 垄断竞争厂商所面临的需求曲线
(1)d曲线是一条平缓向右下方倾斜的曲线,这是垄断竞争市场中的单个厂商改变产品价格,而其他厂商的产品价格保持不变时,该厂商的产品价格与销售量之间的对应关系。因为在市场中有大量的企业存在,因而单个厂商会认为自己的行动不会引起其他厂商的反应,于是自认为可以像垄断厂商那样,独自决定价格。这样单个厂商在主观上就有一条斜率较小的需求曲线,称为主观需求曲线。
(2)D曲线是一条陡峭向右下方倾斜的曲线,这是垄断竞争市场中的单个厂商改变产品价格,而其他所有厂商也使产品价格发生相同变化时,该厂商的产品价格和销售量之间的关系。在现实中,一个垄断竞争厂商降低价格时,其他厂商为了保持自己的市场,势必也会跟着降价,该厂商因而会失去一部分顾客,需求量的上升不会如厂商想象的那么多,因而还存在着另外一条需求曲线,称之为客观需求曲线或比例需求曲线。
在图6-17中,垄断竞争厂商的主观需求曲线为d1,厂商最初的产量为Q1,最初的价格为P1,因而位于主观需求曲线上的A点。当该厂商将产品的价格由P1下调至P2后,按照其主观需求曲线d1,厂商预期其销售量将提高至Q2。但是,由于该厂商降价时,其他厂商也将采取同样的措施,以维护自己的市场占有率,因此,该厂商的销售量实际只有Q3,即介于Q1和Q2之间,厂商实际只能移动到B点。当厂商意识到这点之后,厂商的主观需求曲线就会做出相应的调整,改为通过B点的d2。相反,如果厂商将它的价格由P1提高至P3,厂商按照主观需求曲线d1会预期自己的需求量将降低至Q4,但由于其他厂商也同样采取提价措施,该厂商需求量的下降并不像预期的那么多,实际的需求量为Q5,即厂商实际移动到C点,厂商的主观需求曲线也将随之调整至通过C点的d3。根据客观需求曲线的定义,连接A、B、C三点的曲线D即是客观需求曲线。
图6-18 d曲线与D曲线的关系
(3)d曲线与D曲线的关系。如图6-18,当所有厂商同样调整价格时,整个市场价格的变化会使单个垄断竞争厂商的d曲线沿着D曲线上下移动。当垄断竞争市场中的所有厂商都以相同方式改变产品价格时,整个市场价格的变化会使得单个垄断竞争厂商的d曲线的位置沿着D曲线上下平移。如果市场价格下跌,则d曲线沿着D曲线向下平移;如果市场价格上升,则d曲线沿着D曲线向上平移。
d曲线表示单个厂商改变价格时预期的产量,而D曲线表示单个厂商在每一价格水平实际面临的市场需求量或销售量,所以d曲线与D曲线相交,意味着垄断竞争市场的供求平衡状态。
客观需求曲线D,更缺乏弹性,所以更陡峭一些;主观需求曲线d弹性较大,较平坦些。
2.收益曲线
由于厂商的平均收益AR总是等于该销售量是的价格P,因此平均收益曲线就是厂商的需求曲线。需求曲线向右下方倾斜,则平均收益曲线也是向右下方倾斜的,且两线重合。平均收益递减,则边际收益必定也是递减的,并且小于平均收益。所以与垄断厂商类似,垄断竞争厂商的边际收益(MR)曲线也是位于平均收益AR曲线之下且较AR曲线更为陡峭。
三、垄断竞争厂商的短期均衡
垄断竞争厂商的短期均衡条件为:MR=SMC。在短期均衡的产量上,必定存在d曲线和D曲线相交,表示市场上的供求相等;垄断竞争厂商在短期均衡点上可以盈利最大、利润为零和亏损最小。
1.垄断竞争厂商在短期内会通过调整它的产量和价格来实现它的利润最大化目标
如图6-19所示,SMC是代表性厂商的边际成本曲线,d1是厂商的主观需求曲线,D是厂商的客观需求曲线。假定厂商一开始处于A点,此时产量是Q0,价格为P0。厂商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会按照MR1=MC的原则来调整其价格和产量,即沿着主观需求曲线调整至B点,此时价格是P1,产量为Q1。
图6-19 垄断竞争厂商在短期内的生产调整过程
由于在行业中的其他厂商也面临着相同的情况,每个厂商都在假定其他厂商不改变产量和价格的条件下根据自己的利润最大化原则降低了价格。于是,当其他厂商都降低了自己产品的价格时,代表性厂商实际的需求量不能增加到Q1,而只能是Q0和Q1之间的一点C,需求量只有Q2。厂商的主观需求曲线也要修正到通过C点的d2,边际收益曲线也相应调整至MR2。这样该厂商在P1的价格下无法实现最大利润,必须进一步做出调整。按照厂商利润最大化的条件MR2=MC,厂商将会把价格进一步降低至P2,厂商预期自己的需求量将会增加至Q3。但是由于其他厂商采取同样的行动,该厂商的需求量实际只能沿客观需求曲线增加到Q4,厂商在P2价格下仍无法实现最大利润。以此类推,厂商的价格还需做出进一步的调整,其主观需求曲线也将沿客观需求曲线不断移动。
上述调整过程实际是一个“试错”的过程,这一“试错”过程不断进行,一直持续到实现短期均衡状态为止。
如图6-20所示,厂商实现短期均衡时,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图6-20 垄断竞争厂商的短期均衡
(1)厂商的产量QE符合MR=MC的原则,厂商实现了利润最大化,因而厂商没有动力改变目前的状态。
(2)厂商此时的产量和价格决策恰位于主观需求曲线与客观需求曲线的交点H,亦即厂商按自己能够感觉到的主观需求曲线所做出的价格产量决策恰和其他厂商也做出同样调整的价格产量决策相一致。
2.垄断竞争厂商实现短期均衡时的利润
如图6-20中所示,阴影部分为垄断竞争厂商实现短期均衡时的最大化利润。当然,和垄断厂商、完全竞争厂商一样,垄断竞争厂商也可能获得经济利润,也可能经济利润为零,甚至是亏损,经济利润为负。这主要取决于厂商所面临的需求曲线与其平均成本曲线的位置,如果厂商的平均成本曲线位于需求曲线之上,也就是说,厂商的平均成本太高或者需求太低,则厂商在短期内无论如何调整其价格和产量,都无法摆脱亏损的命运。
四、垄断竞争厂商的长期均衡
在长期内,垄断竞争厂商可以通过扩大或缩小其生产规模来与其他企业进行竞争,也可以根据自己能否获得经济利润来选择是进入还是退出一个行业。
假设垄断竞争厂商在短期内能够获得经济利润,在长期内所有的厂商都会扩大生产规模,也会有新的厂商进入该行业进行生产,在市场总的需求没有大的改变的情况下,代表性厂商的市场份额将减少,虽然主观需求曲线不变,但客观需求曲线将向左下方移动,从而厂商的产品的实际需求量低于利润最大化的产量。厂商为了实现长期均衡必须降低其价格提高其产量来适应这种变化,从而主观需求曲线和客观需求曲线都会向左下方移动。这一过程会一直持续到行业内没有新的厂商进入,也没有企业愿意扩大生产规模为止,此时厂商的利润为零。
图6-21 垄断竞争厂商的长期均衡
厂商实现长期均衡时的所处状态如图6-21所示。在长期均衡时,厂商的主观需求曲线d与长期平均成本曲线LAC相切于E点,客观需求曲线也与d和LAC曲线相交于E点,此时厂商的均衡产量QE,满足厂商利润最大化的要求MR=LMC=SMC。而此时的P =AR=LAC,所以厂商的利润为零。
如果考虑行业内厂商亏损,厂商退出行业或者减少产量的过程,与上述的分析过程类似,只不过两条需求曲线的移动方向相反而已,最终均衡的结果都是主观需求曲线与LAC曲线相切,利润为零。
总结:垄断竞争厂商长期均衡的条件(相似于完全竞争市场)
MR=LMC=SMC, P=AR=LAC
五、垄断竞争与经济效率
1.垄断竞争与完全竞争
垄断竞争市场更加接近完全竞争市场,这主要表现在:垄断竞争市场的特征或判断条件与完全竞争市场相对而言比较相似;两种市场中的企业就长期来看都没有超额利润。
虽从长期均衡的条件看,垄断竞争厂商与完全竞争厂商基本相同,但实际上却存在着很大不同,其差别在于:
(1)完全竞争厂商D、AR、MR曲线三线合一,且为平行线;垄断竞争厂商D、AR曲线重合,且向右下方倾斜,并且MR<AR。
(2)完全竞争下长期均衡时的产量其平均成本处于最低点;垄断竞争下长期均衡时的产量其平均成本高于最低点。
(3)完全竞争下长期均衡时价格低于垄断竞争下的均衡价格,且P=MC;垄断竞争下长期均衡时价格较高,P=LAC>MC。
(4)完全竞争下长期均衡的产量高于垄断竞争时的均衡产量;垄断竞争厂商存在过剩生产能力。
我们常把完全竞争条件下,厂商实现长期均衡的产量即平均成本最低时的产量称为理想的产量(有效规模)。由于垄断竞争厂商存在过剩生产能力(超额能力),我们把理想的产量与垄断竞争厂商长期均衡的产量之间的差称为多余的生产能力,如图6-22中Q1-Q3。垄断竞争厂商之所以存在过剩生产能力,或者说垄断竞争厂商的长期均衡点不可能处于AC最低点的原因主要在于:d曲线向下倾斜,产品差异化和消费者选择。
图6-22 理想产量和超额能力
在图6-22中,如果是完全竞争的市场,厂商长期均衡时的产量等于长期平均成本最低时的产量,即均衡点为E1点;如果是垄断竞争的市场,厂商的长期均衡点为E3点,即位于E1点的左边。所以垄断竞争厂商的长期均衡产量Q3低于完全竞争的长期均衡产量Q1。相对于垄断竞争厂商来说,完全竞争市场所能达到的平均成本要低,而产量要高。显然,垄断竞争的市场无法达到理想的产量。由于社会和个别厂商之间的最佳规模不一致所致,垄断竞争厂商并没有最合理、最充分的使用社会资源,以使其产品的长期平均成本降到最低点。
多余生产能力的存在说明了垄断竞争企业尚有一部分生产能力没有被有效利用,如果它扩大产量,平均成本可能降低。站在社会的角度来看,如果让一部分企业增加产量,其平均成本可以降低,而让另外少数企业退出市场,则整个社会的效率得到提高。因此,有的经济学家认为垄断竞争行业是低效率的。
2.垄断竞争市场的缺点和优点
(1)缺点。
第一,垄断竞争市场中,厂商的生产并未在平均成本的最低点的产量水平上进行,出现过剩生产能力,这一切意味着生产资源未得到最有效率的配置。
第二,在垄断竞争市场中,非价格竞争非常普遍,导致销售成本的上升。央视曾经的广告标王企业秦池酒、爱多VCD等由于将过多资源投入广告、营销等领域,而销售却未能达到理想状态,最终企业难以为继。
(2)优点。
第一,垄断竞争迫使厂商提供多样化的产品以满足消费者多样性的需要和选择。垄断竞争厂商向市场提供多样化的商品,可以满足消费者不同的偏好,而产品的多样性本身就是有价值的。多余的生产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做是消费者或社会为了得到产品多样性所必须付出的代价。
第二,对于生产者来说,垄断竞争最有利于促进技术创新;带动了其他行业,如广告业的发展。在非价格竞争中,厂商必须不断开展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改进服务方式,这也有利于增进消费者的福利。而在完全竞争市场上,产品价格虽然低廉,但同类产品都是清一色,无法适应消费需求的多层次性。而且,厂商在创新上也缺少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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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竞争条件下的非价格竞争
垄断竞争市场上既有价格竞争,也有非价格竞争。非价格竞争是更经常和更大量使用的竞争方式,包括品种变化、质量改进、精美包装、商标和广告宣传、售后服务等。这是因为垄断竞争厂商如果只采取价格竞争,在长期会使得经济利润为零,因而大多数企业会转而寻求一些非价格竞争方式以增加消费者对本企业产品的需求量和忠诚度,以使产品缺乏价格弹性。
比如家电企业推出新型节能型无氟空调、变频空调,迎合了消费者对环保产品的需求,同时又邀请大牌明星作产品的代言人,使品牌知名度激增,拥有更多的信赖者,保持较高的市场占有率。这两种方法都是采用非价格竞争手段,努力造成产品的差别,前者是在产品品质上下工夫,称为品质竞争;后者是从影响消费者对产品的心理感觉下工夫。
产品品质包括一般意义上的质量,还包括功能、式样等。品质提升而增加的成本必须小于由此而扩大的销量所增加的收入。产品品质提升可以提高产品的差异性,增加消费者的忠诚度与信任度,降低竞争对手的产品的替代性,减轻其威胁。
营销竞争包括广告宣传、销售网点设置、售后服务等内容,它们都会增加产品的总成本。而在垄断竞争条件下,厂商需要依靠广告来宣扬产品的差别,从而引起消费者的注意并刺激他们的购买欲望。在消费者时代,差异化的广告宣传成为产品价值的来源和品牌的核心竞争力。即使同质的产品在不同的广告诉求策略下,也能成为异质。如一模一样的洗发水原料,通过不同的广告策略,就可以满足消费者不同的偏好,如柔顺、去屑、控油、黑亮、防脱等偏好。
第四节 寡头垄断市场上的厂商均衡
一、寡头垄断的含义与特征
1.寡头垄断的含义
寡头垄断又称寡头,其原意是指为数不多的销售者。寡头垄断就是指少数几家厂商垄断了某一行业的市场,控制了这一行业的供给。
2.寡头垄断市场的特征
第一,厂商数目极少,买者众多。市场上的厂商只有一个以上的少数几个(当厂商为两个时,叫双头垄断),厂商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产品价格和绝大部分的市场份额,每个厂商在市场中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对其产品价格具有相当的影响力。如美国汽车市场三大寡头:通用、福特、克莱斯勒;中国电信市场三大寡头: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
第二,产品同质或异质。寡头垄断厂商提供的产品可以是相同的,也可以是有差别的。由此分为无差别寡头垄断(纯粹寡头)市场和有差别寡头垄断市场。产品没有差别,彼此依存的程度很高,叫纯粹寡头,存在于钢铁、水泥、石油、有色金属、塑料、橡胶等产业;产品有差别,彼此依存关系较低,叫差别寡头,存在于汽车、重型机械、电气用具、飞机、家用电器等产业。
第三,厂商之间相互依存。这是寡头市场最鲜明的特征,也是其他市场结构所没有的一个重要特征。行业内厂商之间相互顾忌、勾心斗角使寡头理论空前复杂。
在寡头垄断下,厂商相互注视对手的行动(价格、产量、广告开支等),并估计和注视自己采取行动后竞争双方的反应。寡头垄断厂商双方均是反应后再决策,因此在产量和价格上没有“确定的均衡”。由于市场中厂商的数目较少,每个厂商在市场中都占有一个很大的份额,对市场都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力。一个厂商的价格和产量变动,不仅影响到它自己的市场份额和所得利润,而且会直接影响到其他厂商的市场份额和利润,因而厂商所做的价格、产量决策也很容易遭到其竞争对手的报复。所以,寡头厂商在做出决策的时候必须把其竞争对手可能采取的对策考虑进去,而竞争对手的可能对策又是难以推测的。正因为如此,既无法推导出寡头厂商的有规律的供给曲线,也无法确定寡头厂商的有规律的需求曲线。这一点和其他类型的厂商非常不同。
由于寡头厂商在进行决策的时候必须考虑到其他厂商的可能对策,而其竞争对手的策略又是千变万化的,对手如何反应是事前所无法准确预计的,因此寡头垄断厂商的决策具有的不确定性。所以,寡头厂商的价格、产量决策过程就是该寡头厂商与其他寡头厂商之间相互博弈的过程,价格的确定实际上是一个搜寻的过程。我们知道,完全竞争厂商是价格的被动接受者,而垄断厂商则是价格的主动制定者,但寡头厂商则只能是“价格搜寻者”。
正是由于寡头厂商之间价格决策的不确定性,厂商之间往往尽力避免打“价格战”。在寡头行业中除价格竞争之外,更经常进行的是非价格竞争,比如广告竞争、品牌竞争、服务竞争等,而且相互依存性使他们容易形成某种形式的勾结。
第四,存在进入的障碍,其他厂商无法顺利地进入该行业。一种可能性是这些寡头行业存在规模经济,使得大规模的生产占有强大的成本优势和产量优势,大企业不断发展壮大,而小企业则无法生存,最终形成少数几个厂商竞争的局面;有时寡头厂商之间相互勾结,构筑进入的壁垒,阻止其他厂商进入;此外寡头厂商为了减少其竞争压力,也会采用收购、兼并一些小企业等形式来减少厂商的数目。在有的行业,寡头市场的形成则直接由于政府的产业政策所致(厂商数目较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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寡头垄断的中国石油产业
中国石油产业目前正处于成熟期。首先,产品的基本性能、功能、规格、结构都趋于成熟,且被消费者习惯使用。其次,石油产业内企业普遍采用的技术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稳定性。最后,考虑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化集团四大企业,石油产业目前的市场结构是比较典型的寡头垄断,而且非常稳定,即使从长期来看也很难有所改变。
已知某产业企业的产值、产量、销售额、销售量等数据的情况下,产业集中度(CR)的计算公式为:
其中,i代表第i家企业;Xi代表第i家企业的产值、产量、销售额、销售量等;n代表选取的产业内规模最大几家企业数,通常n选取4或8;N代表产业内的企业总数。根据美国经济学家贝恩的划分标准,如表A所述,产业市场结构可以粗分为寡占型(CR4≥30%,或CR8≥40%)和竞争型(CR4<30%,或CR8<40%);而寡占型中又有高低之分。
表A 贝恩对市场结构的分类
按照表B的数据,即使只考虑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大巨头,国内石油产业的产业集中度也会超过75%。
表B 中国石油产业集中度
在上游勘探开采和中游炼制方面,石油产业对资本和技术的要求都很高,面对较高的进入门槛,虽然有政策放开,国内民营企业仍进入较少。中石油和中石化在石油上中游面临的竞争主要来自另外两家大型国企:中海油和中化集团。中海油在勘探开采方面具有较强的实力,2009年,中海油石油产量为3 177.43万吨,是仅次于中石油和中石化的第三大石油生产商。2009年,中海油惠州1 200万吨炼油项目正式成功投产,这一举动,意味着中海油“有采无炼”的历史正式结束。2002年,中化集团成立了中化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专门从事油气勘探开发业务。从2003年到2010年的8年间,中化集团的石油勘探开发取得了长足进展;不过,中化在上游的业务主要集中在国外市场。中化集团涉足石油炼制业务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期,参与了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炼厂。2007年年底,中化集团投资的中化泉州重油加工项目正式开工建设,2008年12月,中化泉州石化1 200万吨/年炼油项目获得了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预计2013年6月底项目全部竣工并于年底投入商业运营。
此外,随着中国政府在石油产业“引进来”步伐的加快,中石油、中石化在中上游也面临外资石油公司的竞争。目前,国外石油公司对中国石油上游的投资主要集中在海上油区。在炼油方面,1997年底全面投产的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是由道达尔和中化集团、中石油等合资建立的中国第一家有外国石油公司参与的石油炼制企业。2009年底,埃克森美孚、沙特阿美和中石化在福建合资建立的中国首家中外合资一体化炼油与石化项目全线运营。在“十二五”期间,中国的石油公司还将与沙特、委内瑞拉、卡塔尔、俄罗斯、英国、美国等多地的石油公司合作在中国建立炼油项目。在下游,两大石油巨头则面临来自国有石油企业、民营企业、跨国公司等多个主体的共同竞争。
按照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从2004年12月11日起,中国将全面放开国内成品油零售市场,允许国外石油公司进入中国市场从事分销和零售业务。2006年年底颁布、2007年1月1日起实施的《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中,取消了经营企业的性质限制,代之以经营规模的限定,成品油销售只能由两大石油公司经营的垄断保护自此被打破,批发和零售两个市场正式开放。
截至2010年年底,中国共有加油站约9万座,其中,中石化有约3万座,中石油有约1.8万座,两者占据了总量的半壁江山;民营加油站占据了约四成。不过,由于销售量(特别是批发量)较小,为数众多的民营企业并不能成为两大石油巨头的竞争对象。真正能够对两大石油在销售领域造成冲击的主要来自国内的中海油、中化集团以及国外的跨国石油公司。
截至2010年年底,中海油销售公司拥有加油站231座。销售公司营销网络已覆盖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武汉、惠州等23个国内重要城市。2010年,销售公司共完成销售和贸易实物量1 200万吨,实现销售收入700亿元人民币。中化集团同样加快推进加油站开发,与法国道达尔集团合资组建的中化道达尔燃油有限公司和中化道达尔油品有限公司在环渤海和长三角地区开发的加油站已初步形成局部网络,在福建、广东地区自主建设的加油站网络顺利推进。在完善成品油分销与零售业务沿海网络布局的同时,公司不断向内陆延伸,在山东、山西、安徽、江西等地建设分销零售网络。壳牌、道达尔、埃克森美孚等国外跨国公司也纷纷通过并购合资等形式,将大量的资金投入到加油站和油库的建设上。目前,外企在华拥有千余家加油站,对两大石油巨头的下游业务形成冲击。
资料来源:2011年12月,申银万国研究报告《寡头垄断的中国石油产业进入成熟期》。
二、分类
(1)从产品性质的角度:纯粹寡头和差异寡头。
(2)从构成行业的厂商数目:双头垄断、三头垄断和多头垄断。
(3)从厂商是否勾结:非勾结性寡头垄断和勾结性寡头垄断。非勾结性寡头垄断又称独立行动的寡头垄断,所谓独立行动,是指寡头厂商在考虑到竞争对手的决策和反应的情况下,对自己的经济活动各自独立作出决策。
依据厂商是首先选择产量目标还是价格目标,是同时选择还是有顺序选择,构成了各种独立行动的寡头垄断模型,主要如表6-3所示。
表6-3 非勾结性寡头垄断类型
勾结性的寡头垄断是指寡头厂商为了避免两败俱伤的竞争,会采取不同的形式,相互勾结,协调行动。主要有两种形式:公开勾结(如卡特尔)、暗中默契(如价格领导)。
三、寡头垄断厂商均衡
由于寡头垄断市场的情况非常复杂,厂商的各种决策和行为所产生的结果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要想建立寡头厂商的行为模型就显得异常困难,至今无法找到寡头厂商一般性的短期和长期均衡点。因此,对于寡头垄断厂商的均衡产量和均衡价格的决定,多种理论模型从不同角度给予了分析和解释。
(一)寡头垄断市场产量决定的特点
各寡头之间有可能存在相互之间的勾结,也有可能不存在勾结,在这两种情况下,产量的决定是有差别的。当各寡头之间存在勾结时,产量是由各寡头之间协商确定的。在不存在勾结的情况下,各寡头是根据其他寡头的产量决策来调整自己的产量,以达到利润最大化的目的的。
下面我们就来分析寡头垄断的几个模型,包括古诺模型、斯塔克尔伯格模型等。
1.古诺模型
古诺模型是由法国经济学家奥古斯丁·古诺于1838年最早提出的,它研究的是一个双寡头垄断的矿泉水市场,两个寡头厂商同时做出产量决策,寡头厂商A在估计厂商B的产量后确定自己的产量,而寡头厂商B在估计厂商A的产量后确定自己的产量。古诺提出如下假定:
第一,两个寡头厂商A和B的产品同质,均追求利润最大化。
第二,两厂商充分了解市场的信息,两家厂商面临相同的需求曲线,且市场需求曲线是线性的,价格决定依赖于两个寡头生产产品的总量。
第三,寡头之间不存在勾结行为。
第四,天真地假定对方不会改变原有的产量,以对方产量维持前一时期水平为前提,来决定自己每一时期的产量。
第五,寡头生产边际成本相等,均为零。
这可以解释为由于提供相同矿泉水的两个矿泉位于一起,一个为寡头厂商A所有,另一个为寡头厂商B所有。矿泉是自流泉,购买者需自备容器。两个厂商除了掘井所花费的固定成本外,别无其他成本,特别是无边际成本,即两个厂商的销售成本几乎等于零。
在图6-23中,矿泉水的消费曲线为DT曲线,整个市场最大需求量1 200个单位。假如寡头A首先进入市场,所面对的需求曲线DA就是整个市场的需求曲线DT,其边际收益曲线也是市场的边际收益曲线MRT,从而确定自己的产量Q1(600)。寡头B进入市场时,所面对的需求曲线为图中的DB,是通过对应于每一价格的市场需求减去寡头A的销售量之后得到的,从而确定自己的产量Q2(300)。
图6-23 古诺模型
相应的,寡头A依据寡头B的产量Q2确定自己下一回合的产量。以此类推,在双方追求最大利润过程中,最终达到市场需求曲线DE,其中点E为双方的均衡点,在这个位置上,两家厂商正确估计了对方的产量。这时,不再有新的调整,双方都利润最大化。这个决策过程,寡头A与寡头B这两个理性的厂商都清楚地了解,因此能达到最后的均衡,最后达到总产量为整个市场最大需求量1 200个单位的2/3(800个单位),每个寡头的产量为整个市场最大需求量1 200个单位的1/3(400个单位)。
下面我们再用反应函数求解古诺模型:
假设A厂商和B厂商所生产的产量分别为QA和QB,市场需求函数为P=1 200-Q,P为商品的价格,Q为市场总需求量,QA和QB分别为市场对A、B两个寡头垄断厂商的产品的需求量。假设生产成本为0,边际成本为0。
由于市场供给量是QA+QB,所以需求函数也可以写成:
P=1 200-QA-QB
由于成本为零,厂商A的利润可以写成:
假定厂商B的产量不变,则厂商A要实现利润最大化,必须要满足一阶条件:
aπ/aQA=1 200-QB-2QA=0
可以求出:
QA=600-QB/2
该式称为厂商A的反应函数。它表示了在厂商B的各种产量水平上,厂商A在最大利润原则下所要生产的产量组合。也可以说,对于厂商B的每一个产量QB,厂商A都会做出最优反应,确定自己能够带来最大利润的产量QA。
同样的方法,可以求得厂商B的反应函数为:
QB=600-QA/2
从图6-24可以看出,只要一个厂商变动产量,另一个厂商也必须跟着变动自己的产量。所以市场实现均衡时就意味着两家厂商的产量引起对方的反应是相容的,这时两个厂商都没有变动产量的意愿。所以上述两个反应函数必须同时成立。将两个反应函数联立,即可解得厂商的均衡解为:QA=QB=400。
图6-24 古诺模型中寡头厂商的反应曲线
由于市场总容量是1 200,也就是说,两个厂商均衡的产量都是市场容量的1/3,两个寡头厂商的总产量实际只有市场总容量的2/3。剩余的1/3的市场容量是寡头垄断的市场所无法满足的,因而可以看做是寡头垄断给社会所造成的损失。
古诺模型推论:若共有n个厂商,市场总容量为Q*,
则总产量为;每个厂商产量为。
推而广之:寡头厂商提供产量=市场容量×1/(厂商数目+1)。
(完全垄断时,n=1,总产量为 ;完全竞争时,n=∞,总产量为Q*)
对古诺模型经济合理性的评价:
第一,从动态角度,假定每个厂商都能够迅速地、无成本地调整自己的产量。在双寡头市场结构下,如果厂商A看到厂商B的当期产量是QB,则会认为其下期的产量依然是QB,并在此基础上优化自己的产量QA;同样,厂商B也会根据厂商A的产量优化自己的产量。这样的行为调整直到长期的均衡点,达到所谓的“古诺均衡”。
第二,另一种是假定每家厂商都从自身利润最大化角度进行选择,同时也都知道且相信竞争对手是知道大家都是从自身利益最大化角度进行选择。这样,各方选择的产量也会实现“古诺均衡”。
古诺模型也一直受到不少的批评:
第一,它与经济学中对经济人的理性假设是不一致的。
第二,同时,厂商都会对自己过去的预期错误进行修正,这就使调整的模式非常复杂,而非简单的古诺模型所表现的那样。
第三,古诺模型以产量为决策变量,但经验告诉我们,商业界常以价格为决策变量,如常见的各种价格战。
尽管古诺模型存在着许多缺陷,它的假设不完全符合经济现实,但古诺模型在寡头垄断市场竞争的分析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它揭示了在寡头垄断市场上,市场均衡特征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厂商之间的相互影响的判断。古诺所提出的反应曲线这一概念反映了寡头垄断市场竞争的基本特性,以后许多更符合实际的理论模型都是在古诺模型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2.张伯伦模型(自然默契)
张伯伦模型建立在古诺模型基础之上,同样是以产量为选择目标,寡头双方同时进行选择,由于寡头双方意识到单纯的竞争对彼此都不利,会两败俱伤,因此双方都会在不达成正式协议或共谋的情况下产生自然的默契与妥协,采取互相配合的方法分享利润,这对双方都有利。
例题 假设市场需求函数为P=100-Q,这里显然Q=QA+QB,同时假定他们的边际成本不变,都是10元。
问题1:古诺模型下寡头竞争的市场结果如何?
问题2:若A、B合作(张伯伦模型),市场情况如何?
问题3:如果决策顺序不对称,市场结果如何?(厂商A可以先决定自己的产量,然后是厂商B看到厂商A的产量后再决定自己的产量,斯塔克尔伯格模型)
问题4:如果寡头厂商不考虑产量,而是从对方会维持原来的价格不变出发,而在价格上采取行动,以追求最大利润,那么市场结果如何?(伯特兰模型)
问题3与问题4分别反映的是斯塔克尔伯格模型、伯特兰模型,我们稍后再来分析后两个问题。
问题1解答:可以通过求两者的反应函数,进而解方程得到均衡的产量。可得:
QA=QB=30, πA=πB=900
问题2解答:设A、B合作
PQ=(10 0-Q )Q=100Q-Q2,
MR=100-2Q,
MR=MC=10, Q=45,
QA=QB=22.5, P=100-Q=55,
利润=55×45=2 025>1 800,A、B各得利润1 012.5>900。
如图6-25分析:寡头竞争变成垄断,总产量由60减少为45,价格上升了37.5%,总利润和各自厂商利润分别增加了12.5%。对寡头来说合作比竞争好。
图6-25 古诺均衡与张伯伦合作均衡比较
3.斯塔克尔伯格模型(Stackelberg Model)
与古诺模型中两个厂商同时决策不同,斯塔克博格模型描述的是决策顺序不对称时的情况,它同样是寡头垄断市场中不合作竞争的一个经典模型。仍以上述的古诺模型中的例子进行分析,即需求函数和利润函数都不变,但不同的是厂商A可以先决定自己的产量,然后是厂商B看到厂商A的产量后再决定自己的产量。现在我们关心的是,这种决策顺序发生变化以后,两家厂商的利润和市场份额会不会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对谁有利。
例题 假设市场需求函数为P=100-Q,这里显然Q=QA+QB,同时假定他们的边际成本不变,都是10元。
问题3:如果决策顺序不对称,市场结果如何?(厂商A可以先决定自己的产量,然后是厂商B看到厂商A的产量后再决定自己的产量)
解答:如果厂商A先选择产量,它就明白,一旦自己决定了产量QA以后,厂商B就会按照B自己的反应函数选择产量(因为B的反应函数本身就是B根据A的产量选择的符合B利润最大化的产量),即
QB=45-QA/2
在以上情况下,厂商A的利润函数πA=90QA-Q2A-QAQB中的QB正是符合厂商B的反应函数的选择。
于是,把B的反应函数代入A的利润函数,并进行优化,就可得到QA=45。进一步可以求得:
QB=22.5; P=32.5; πA=1 012.5, πB=506.25
显然,与古诺模型相比,厂商A因获得了先行优势(First Mover Advantage)而获得了更多的利润,厂商B则处于相对的劣势。
(二)寡头垄断市场价格决定的特点
寡头垄断市场价格确定方式往往不是由市场供求关系直接决定,而是以下面几种方式由寡头厂商操纵。在不存在勾结的情况下,价格决定的方法是价格领先制和成本加成法,包括价格由寡头垄断者默契形成、由一家最大的寡头先行定价而其他寡头随从等定价模式。在存在勾结的情况下,寡头垄断者可以通过价格同盟来制定,如卡特尔等。
一般来说,这种价格一旦形成,不会轻易变动,以避免寡头双方在价格中两败俱伤。另一方面寡头市场的价格虽然被操纵,不过寡头市场价格的决定同样存在边界:最高价格等于完全垄断下的垄断价格,最低价格高于完全竞争市场长期均衡时的竞争价格。
下面我们再来分析几个寡头垄断模型,包括:伯特兰模型、斯威齐模型等。
1.伯特兰模型(Bertrand Model)
伯特兰模型分析两个寡头厂商在相互依赖的条件下进行价格决策的模型。寡头厂商从对方会维持原来的价格不变出发,而在价格上采取行动,以追求最大利润。
寡头A首先进入市场,面对的是整个市场的需求曲线DT,确定自己的产量Q1,最大利润点仍是A点,价格为6。
寡头B进入市场,考虑如降价至5,可独占市场。
这时寡头A看到整个市场会被B抢去,考虑降价至4。
在不断降价竞争过程中,最终市场价格为0,双方利润为0。
假定生产成本为0,边际成本也为0,价格降至最低点时,双方在完全竞争的最终均衡点,这时MC=AC=P=0。
例题 假设市场需求函数为P=100-Q,这里显然Q=QA+QB,同时假定他们的边际成本不变,都是10元。
问题4:如果寡头厂商不考虑产量,而是从对方会维持原来的价格不变出发,而在价格上采取行动,以追求最大利润,那么市场结果如何?
解:依据MR=MC利润最大化原则,可得100-2Q=10,
Q=90, P=MC=10
根据伯特兰均衡可以得到两个结论:
①寡头市场的均衡价格为:P=MC。
②寡头的长期经济利润为0。
这个结论表明只要市场中企业数目不小于2个,无论实际数目多大都会出现完全竞争的结果,不过这显然与实际经验不符,因此被称为伯特兰悖论。
伯特兰模型之所以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与它的前提假定有关。从模型的假定看至少存在以下两方面的问题:
①假定企业没有生产能力的限制。如果企业的生产能力是有限的,它就无法供应整个市场,价格也不会降到边际成本的水平上。
②假定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完全替代品。如果企业生产的产品不完全相同,就可以避免直接的价格竞争。
2.埃奇沃斯模型(生产能力约束的伯特兰模型)
埃奇沃斯模型在伯特兰模型假设的基础上,增加了新假设:
①每一个厂商均面临相同的市场需求曲线。
②每一个厂商的生产量均有限,因而无法供应整个市场。
结果:该模型均衡价格不稳定,在完全垄断的价格和每个厂商的最大产量点的价格上下波动。
3.斯威齐模型
斯威齐模型是美国经济学家保罗·斯威齐于20世纪30年代建立的。由于寡头厂商之间价格战的结果往往是两败俱伤,竞争的双方利润都趋向于零,所以在寡头垄断市场上,产品的价格往往比较稳定,厂商比较喜欢采用非价格竞争方式,即便采用价格战的方式也是非常慎重的。寡头厂商不愿轻易地变动产品价格,价格能够维持一种比较稳定的状态的情况,被称之为价格刚性。斯威齐模型就是解释在寡头垄断市场上出现的这种价格刚性现象。
斯威齐首先假定:当一个寡头厂商降低价格的时候,其他厂商会跟着降价;当一个寡头厂商提高价格的时候,其他厂商会保持价格不变。做这样的假定的原因是:当一个厂商降低它的产品的价格的时候,其他厂商如果不跟着降价,那么其他厂商的市场份额就会减少,从而产量下降,利润下跌;而当一个寡头厂商提高它的产品价格的时候,如果其他厂商价格保持不变,那么提价的厂商的一部分市场份额将会自动被其他厂商瓜分,从而其他厂商的产量会上升,利润会增加。所以需求曲线呈现弯折的形状,称为弯折的需求曲线。
斯威齐模型的具体形式见图6-26。假定厂商原来处于A点,即产量为Q1,价格为P1。按照斯威齐的假定,厂商提价的时候,其他厂商价格不变,因而厂商的需求量将会下降很多,即产品富有弹性,相当于图中AE段的需求曲线;当厂商降价的时候,其他厂商的价格也下降,因而厂商的需求量不会增加很多,从而产品是缺乏弹性的,相当于图中AD段。
图6-26 折弯的需求曲线
而从与需求曲线相对应的边际收益曲线可以看出,在H点与N点之间,边际收益曲线有一个较大的落差。如果厂商的边际成本为MC2所代表,厂商的产量和价格分别将是Q1和P1;如果厂商边际成本提高至MC1,厂商的产量和价格仍然是Q1和P1;如果厂商的边际成本降低到MC3,厂商的利润最大化的产量和价格仍然不变。由此可见,厂商的成本即使在一个很大的范围内发生变动,只要是在H和N之间,厂商的产量和价格仍将保持稳定。
虽然斯威齐模型有助于说明寡头市场的价格刚性现象,但也有很多的经济学家提出了批评意见。这些批评主要集中在两点:
第一,如果按照斯威齐模型,寡头市场应该具有比垄断市场更为刚性的价格,但是实证的结论与此正好相反。
第二,斯威齐模型只是解释了价格一旦形成,则不易发生变动,但这个价格是如何形成的,却没有给出说明。
4.价格领导模型
价格领导是指在一个寡头垄断行业内,寡头之间达成默契,由一家厂商确定价格作为行业的价格领导者,其他厂商以领导者价格为准制定自己的价格决策。
价格领导模型具有一种自动的无强制性的约束力,通过暗中默契的共谋(合作)行为,避免价格竞争,又可躲过反垄断法对公开勾结的限制。西方学者的研究表明寡头垄断行业通常采用领导者—跟随者的价格竞争模式。例如,美国学者研究发现Kellogg担当了早餐谷类行业的价格领导者,在1965—1970年的15次价格变化中共领导了12次;在软饮料行业,发现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的定价行为也遵循了领导者—跟随者的定价模式,可口可乐是价格领导者,百事可乐是价格跟随者。
价格领导方式比价格卡特尔更稳定,因为价格领导者调整价格后,其他厂商就会理性地决定是否跟从。而在价格卡特尔中,如果需求下降,那么卡特尔企业就会争先恐后地降价。
价格领导型企业的领导力可能来源于规模经济效应,低成本,或者其他相较别的企业更有优势的特征(如管理出色或对市场行情变化的准确把握)等。
因此充当价格领导者的厂商一般都是行业内具有很大影响力的厂商,或者具有较大的市场份额,或者拥有较大的成本优势。价格领导型企业在经济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价格行为特征一般有:第一,价格政策比较稳定,即调价周期比较长;第二,是行业中最先调价的企业,在调价时间上领先其他企业;第三,价格高于行业内其他企业。
价格领导制可以分为三种形式:低成本型厂商领导制;支配型厂商领导制;晴雨表型厂商领导制。
(1)低成本型厂商领导制:价格领导者一般在行业内生产的成本相对较低,可以凭借自己的成本优势率先制定符合自己利润最大化的价格。如图6-27中,低成本厂商寡头A首先按利润最大化原则制定价格,而寡头B则只能按照该价格跟随。
图6-27 非公开勾结性寡头垄断:低成本型厂商价格领导
(2)支配型厂商领导制:指行业中占统治地位的厂商制定一个使其利润最大化的价格,而让其他小厂商按照这一价格销售它们想销售的任何数量的产品。
行业中如果有一家厂商的规模很大,其余都是较小的厂商,那么大厂商可以确定一个市场价格,既使自己利润最大,又使其他厂商能够销售他们能希望销售的产量。其他小厂商一旦意识到这一点,便宁愿接受大厂商所制定的价格,并像一个完全竞争者一样行事,按照既定价格确定自己的生产和销售数量。所有小厂商按自己确定的数量销售后留下的市场,则全部归大厂商拥有。
(3)晴雨表型厂商领导制:在晴雨表型厂商领导者模型中,会存在这样的一家厂商,该厂商可以准确及时地预测市场行情,能够反映整个行业基本的成本和需求状况的变化情况。虽然它未必就是该行业内成本最低、规模最大的厂商,但是行业内的所有厂商都以之为参考,共同响应这一厂商对市场的反应,使之成为行业的晴雨表,因此成为晴雨表型的价格领导者。
5.成本加成定价法
成本加成定价法:在估计的平均成本的基础上,加上一个加成率,据以确定价格,它是寡头垄断厂商不以MR=MC定价的追求利润最大的定价方法。
价格:P=AC(1+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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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口可乐与百事可乐的定价策略
企业之间的竞争通常体现为三种形式,即价格战、产业链联盟和产品自身的标准化壁垒。在可口可乐与百事可乐近百年的纠缠之中,由于产品的变化极小,因此,双方的竞争点主要是在价格、产业链以及广告营销上。
有人曾问起百事可乐经营的秘诀,得到这样的回答:“我们有一位优秀的对手。面对可口可乐,百事可乐的策略就是:永远比可口可乐在容量上多一些,永远陈列可口可乐的旁边并努力比它多占一些空间,永远比可口可乐低5美分。”作为市场中的后来者,百事可乐的价格一直比可口可乐稍低一些,促销活动也多一些,到现在仍然如此。
在价格方面,产品定价有成本定价、市场定价和心理定价三种方法,百事可乐一直在采用第二种,即以竞争对手为参照的市场定价策略。在上世纪30年代,在美国经济的大萧条时期,百事可乐就推出12盎司一瓶的新包装,价格同可口可乐一样,都是5美分,而当时可口可乐的包装都是6.5盎司,老年人喝起来合适,年轻人就不够过瘾。当时百事可乐的广告口号是“5美分买双份”,这种指向性极强的广告效果非常强烈。到1953年,百事可乐的销售量增加了12%,渐渐成为可口可乐之外的第二大品牌。
除了直接降价冲击市场,销售渠道的变化也给百事可乐另一次机会。在饮料行业,产业链由浓缩液、装瓶、分销和零售等环节组成,作为专业的浓缩液制造商,可口可乐通过向各地的装瓶厂授予装瓶和销售经营权而建立起销售网络。在以分散的食品零售店为主要销售场所的年代,这种由本地装瓶厂销售和维护顾客关系的模式取得了成功,而可口可乐则通过销售浓缩液而成长为业内最大的公司。
在20世纪70年代,低价的大型连锁超市开始发展,食品零售店受到冲击,后者正是可口可乐的主要渠道。当时,可口可乐的销售由装瓶厂控制,每家的成本结构和利润都不相同,很难达成一个一致的低价供给超市,连锁超市也不能接受同一产品在相邻区域售价不同,而百事可乐则拥有很多大型的装瓶厂,在定价方面可以更为灵活,比可口可乐更快地进入大型超市。可以说,百事可乐的价格优势正是来自于可口可乐体系中的缺点,即销售系统不统一,很难进行价格竞争。
在这种情况下,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可口可乐开始对产业链进行改造,以期得到一个更集中、可控和系统化的运营系统。首先,可口可乐开始收购装瓶商,回购特许经营权,向下游环节慢慢渗透,对大型的装瓶厂进行现代化改造的同时,可口可乐还在区域内积极地进行广告营销,而那些没有加入可口可乐旗下的装瓶商就得不到管理和营销上的资源支持,处于不利的地位,甚至有可能被市场淘汰。通过这种模式,可口可乐渐渐获取了对产业链的控制权,定价和市场营销的方面的决策也可以统一起来,快速执行。
6.卡特尔
卡特尔(Cartel):行业内寡头厂商(部分或全部厂商)达成正式协议或建立了正式组织,就价格、产量、销售市场的瓜分或利润分配等达成明确、正式的协议而形成的一个垄断性组织。
卡特尔组织成立的目的是尽量避免寡头厂商之间由于竞争而造成的损失,以最大限度地增加总利润,减少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威胁,阻止其他厂商进入他们的垄断市场分享利润。
(1)影响卡特尔建立和维持影响因素。我们可以将卡特尔看成是一个厂商,因而它像一个垄断者一样去谋取整体最大利益,就像OPEC组织那样曾经成功地控制了世界石油市场。不过虽然寡头垄断市场中的寡头们都认识到共谋能给各自带来巨大利益,所以都有动机建立一定形式的合作,但现实中,卡特尔,尤其是长期维持的卡特尔却很少。这主要是因为除了政府反垄断政策的制约以外,还有很多影响卡特尔建立和维持的因素,如市场结构方面的原因:市场集中度、产品差异度、交易方式、卡特尔外部的力量等。
首先,各国反垄断政策的加强对卡特尔的生存不利。由于各国反垄断力度不断加强,卡特尔多被作为非法的组织加以禁止,比如,卡特尔在美国是非法的。因此现在的卡特尔常常是国际性的组织,欧佩克就是一个著名的国际卡特尔。
其次,市场集中度。一般情况下,市场中涉及的寡头越多,共谋就越难形成。当市场中厂商数量较多时,一家厂商通过暗中降价所能争取到的市场空间就比较大。厂商数量较多时,彼此之间对其他厂商违约的判断难度就会增加,从而使每一家厂商的违约动机增加。
第三,厂商数量较多时,各厂商之间的成本结构、管理模式、顾客群等方面存在的差异以及对市场需求的判断上的不同,可能导致对共谋价格或产量的分歧,意见很难统一。卡特尔成员的协调成本高昂。按照各成员现有的生产规模和成本分配产量时,各成员之间的讨价还价很难避免(想一想销毁核武器的情况)。
第四,产品差异。如果产品完全同质,合谋就比较容易建立起来,但如果各厂商产品的具有明显差异时,合谋就很难形成和维持。这也就是为什么石油以及其他的原材料卡特尔比较容易形成和维持的原因。
第五,交易方式。如果交易方式是公开透明的,则合谋很容易被监督和发现。但很多情况下的秘密交易时,厂商会向顾客进行价格妥协,并且双方都不向外界透露真实的交易价格。这种倾向使得厂商都担心同伴不能遵守约定,卡特尔就很难建立起来。
第六,卡特尔外部的力量。由于卡特尔对价格和产量的垄断,可能使该垄断产业的利润十分可观,这样其他行业的厂商会进入该市场分一杯羹,而行业内的非卡特尔成员则可以舒服地享受大树底下的阴凉。因此,如果不能有效控制卡特尔外部的力量,新进入者和非成员厂商将会填补完全竞争产量与卡特尔产量之间的产量缺口,使得卡特尔成员失去垄断利润和市场份额。
(2)卡特尔的种类有很多,主要有:利润分配卡特尔(以“卡特尔总利润最大”为原则);市场分配卡特尔(配给定额、均分市场)。
第一,利润分配卡特尔(价格卡特尔)。在卡特尔内部,行业利润达到极大值的产量为各厂商产量之和Q,销售价格都是统一的价格P(最高利润点的价格),每个成员厂商的产量依据最高利润点的总产量进行分配。即所有厂商是一个整体,获得完全垄断利润。此时理想的分配产量的原则是:每个厂商的边际成本相等且等于卡特尔均衡产量水平的边际成本。如图6-28所示,即:
MC (Q)=MC1(Q1)=MC2(Q2)=…=MCn(Qn)
其中
Q=Q1+Q2+…+Qn
不过这在现实的社会中很难实现,因为每个厂商都可以通过广告、信用、服务等非价格竞争手段来增加产量。因此卡特尔的产量分配问题是一个争议极多的问题。从实际情况来看,产量分配额大都依据成员厂商过去的销售水平以及生产 能力来确定。
图6-28 卡特尔分配产量的原则
例题 假设市场上有两个寡头,市场需求函数为P=100-Q,Q=QA+QB,假定他们的边际成本不变,都是10元,问双方结成卡特尔的市场结果如何。
由P=100-Q,MC=10可得:
π=PQ-10Q=(100-Q)Q-10Q=90Q-Q2
对其求偏导,并令其为0,得:Q=45。
此时可以求得,两家的利润之和为2 025元,超过了古诺模型均衡的1 800元和斯塔克尔伯格模型达到均衡时的1 518.75元。
容易算出,卡特尔利润的上升来源于价格的提高,因为古诺模型中的均衡价格为40元,斯塔克尔伯格的均衡价格为32.5元,而在卡特尔这里,价格为55元。
第二,市场分配卡特尔。卡特尔组织把不同的销售市场分配给成员厂商(地域卡特尔),也有采用同时按地理位置与销售数量分配的方法。市场分配卡特尔在集中管制的程度上要比利润分配卡特尔松散。比如2007年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签订的互不竞争协议,前者负责中国南方二十一省(区、市)的电信业务,后者负责中国北方十省(区、市)的电信业务,双方互不在对方“地盘”内拓展业务。竞争方之间通过协商,划定各自的“势力范围”,拒绝他人染指,完全控制着潜在竞争者的市场准入和已有企业的退出市场,使参与者逃避价格竞争,且无需外在的固定价格协议就能增强市场力量,从而有助于某一特定领域的垄断力量的形成,最终导致市场竞争的降低乃至消除,我国《反垄断法》第13条第1款第3项将其称为垄断协议,并“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市场”这类协议。
(3)一个成功运行的卡特尔必须有两个条件:一是卡特尔对其成员分配的产量和制定的价格必须能够得到严格遵守;二是要有潜在的垄断势力。产品的总需求缺乏弹性;卡特尔必须控制大部分市场,非卡特尔的供给也是缺乏弹性。
如果以上两个条件不是很充分,那么这个卡特尔就很不稳固。
对于第一个条件,每个成员可能都存在机会主义倾向,因为如果其他成员都遵守协议,而某个成员私下里稍微增加产量或降低价格,则自己就可以获得更多的利润或市场份额。这使得卡特尔组织存在内部的不稳定性,寡头厂商们既有激励合谋的动机,也有激励背弃承诺私自增加产量,从而加大卡特尔组织解体的危机。如果不能依靠法律和契约对违反卡特尔组织协议的成员实施有效的惩罚,成员的欺骗行为几乎是无法避免的,这也是博弈论中典型的“囚徒困境”问题,对此,我们将在下一节详细介绍。
对于第二个条件,如果卡特尔面临的是一条缺乏弹性的需求曲线,则通过卡特尔能够使成员厂商获得更大的收益,其合作的意愿会比较强。但如果卡特尔面临的是一条高度弹性的需求曲线,则通过合作来提价的空间并不大,这样的卡特尔就很难稳固。同样,若供给富有弹性,卡特尔只控制部分市场,卡特尔很难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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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佩克曾经的成功与西佩克的失败
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是一个由主要石油生产国组成的国际卡特尔,是1960年9月14日在伊拉克首都巴格达成立的,创始成员国有5个:伊朗、伊拉克、科威特、沙特和委内瑞拉。1962年11 月6日,欧佩克在联合国秘书处备案,成为正式的国际组织。
目前,欧佩克共有13个成员国:阿尔及利亚、印度尼西亚、伊朗、伊拉克、科威特、利比亚、尼日利亚、卡塔尔、沙特、阿联酋、委内瑞拉、厄瓜多尔、加蓬。根据OPEC 1968年文件制定的长期目标,成员国政府应该:(1)决定石油价格;(2)拥有和控制本国的石油资源。
石油价格一般在OPEC成员国石油部长的定期会议上决定。通过对石油产量的控制,欧佩克成功地将世界石油价格提升到远远高于竞争价格的水平,从而直接导致了震惊世界的石油危机。1975 年OPEC生产了全世界石油供应量的55%,占有世界市场中石油贸易量的80%以上。但到了80年代,它在世界市场总产量中所占份额下降为不到1/3,所以公开和隐蔽的降价都发生了。OPEC在控制石油价格和产量方面都取得过很大成功,但后来成员国破坏定价和产量配额的现象也经常发生。
而西佩克(CIPEC)是铜业市场上的一个国际卡特尔,由四个主要的产铜国——智利、秘鲁、赞比亚和扎伊尔组成。他们的总产量占全球铜产量的三分之一。在生产成本方面这些国家要略低于那些非西佩克国家,但除了智利以外,差距并不大。同时由于铜的替代品比较多,如铝可以很方便替代铜,所以铜的需求价格弹性比较大。在供给方面,因为生产能力可以较快地提高,供给的价格弹性也很大,所以,事实上西佩克对全球铜的潜在的垄断能力是比较小的。
资料来源:《管理经济学》,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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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对液晶面板Cartel的管制
2013年1月国家发改委对6家液晶面板企业合谋操纵价格的价格垄断行为做出总额高达3.53亿元的处罚,6家企业包括韩国三星、LG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奇美、友达、中华映管、瀚宇彩晶。这是发改委首度对境外企业价格垄断行为做出处罚决定,也是迄今为止对价格违法行为开出的最大罚单。
据发改委反垄断局披露,2006年12月以来多次接到国内相关企业举报,称上述企业存在价格垄断行为。经查实,2001年至2006 年6年时间,上述6家企业在我国台湾地区和韩国共召开53次“晶体会议”,会议轮流承办,基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交换液晶面板市场信息,协商液晶面板价格。在中国大陆境内销售液晶面板时,涉案企业依据晶体会议协商的价格互相交换有关信息,操纵市场价格,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6家企业在中国大陆销售涉案液晶面板数量合计514.62万片,其中三星82.65万片,LG 192.70万片,奇美156.89万片,友达54.94万片,中华映管27.06万片,瀚宇彩晶0.38万片,违法所得合计2.08亿元。发改委依法责令涉案企业退还国内彩电企业多付价款1.72亿元,国内企业如康佳、长虹、TCL等会获得相应退款。没收3 675万元,罚款1.44亿元,这使得此次价格垄断行为的经济制裁总金额达3.53亿元。据了解,除了退还国内企业的价款,其他没收金额和罚款将上缴中央财政。
此外,上述六家受罚企业还做出三大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中国法律,保护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承诺尽最大努力向中国彩电企业公平供货,向所有客户提供同等的高端产品、新技术产品采购机会;承诺对中国彩电企业内销电视提供的面板无偿保修服务期限由18个月延长到36个月。
对6家企业2006年之前的违法行为为何现在才进行处罚?相比欧美开出的巨额罚单,发改委此次的处罚被网友认为偏轻。究竟此次处罚的金额是如何确定的?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作出如下回应:
1.处罚金额如何确定?
制裁金额有两个重要的方面:一是要确定在此期间违法销售的液晶面板数量;其次就是要确定每块面板的违价金额。液晶面板数量需要调查组持续的调查和审核。而计算违价金额是一个相当复杂和专业的过程,这其中要考虑到对中国液晶面板行业的损害度,参考历史客观情况、当时的汇率,并参考欧美对其违价金额的认定,最后综合认定一个价格。这位负责人还表示,三星、LG因为有自首行为,在处罚上还予以了从轻考虑。
2.罚金为何比欧美少?
2010年底,欧盟委员会对6家触犯反垄断规则的液晶显示屏生产商处以总计6.49亿欧元的罚款,原因是在2001—2006年期间,韩国的三星和LG以及中国台湾的友达、奇美、中华映管以及瀚宇彩晶6家公司结成联盟,垄断操纵液晶面板价格。2012年9月,美国北加州联邦地区法院判决友达因与竞争者达成“价格固定”协议,违反了美国反垄断法,判罚5亿美元。美国司法部反垄断局从2006年12月开始对9家涉案企业调查,包括友达、三星等。
因为上述违法价格行为发生的时间在2001—2006年,当时国内《反垄断法》尚未实施,只能按照《价格法》相关规定对其处罚。按照《价格法》相关规定,只能对其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而欧盟、美国对其处罚依据的是反托拉斯和公平竞争相关法案,即相当于国内的《反垄断法》,对其处罚金额是其全球销售额的1%~10%,金额会很高。
我国《反垄断法》2008年8月1日正式实施,不能溯及既往,但此后若再有类似的价格垄断行为,就可以按照《反垄断法》,以其销售额为基数罚款,罚款比例为其销售额的1%~5%,那将会是很大的数目。
3.调查为何历时6年?
这是国内首次对境外企业价格垄断企业进行调查,调查任务艰巨。从2011年底开始,发改委反垄断局总计派出了55个调查组,近500人对六家企业展开调查,调查经费就高达上百万元。国内彩电企业也开始积极提供证据。而不少企业在刚开始仍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只要认错就可以避免罚款,此外有的还虚报液晶面板的销售数量,这都需要调查组进行长期的调查最终核实具体销售数量,对其进行处罚。后来有些企业开始上门自首。
在发改委调查的重压之下,已在美、欧遭受重罚的台湾友达率先松动,主动到国家发改委报告了其2001年到2006年间和其他5家液晶面板企业一起参与价格垄断的行为。案件自此取得重大突破。LG、台湾奇美等企业随后也到发改委提交了自认报告。
2012年底,完成搜集线索、外围摸底、调查取证、数据对比、经济分析、固定证据、接受自认、案件审理、实施处罚等一系列工作后,这起历时6年的涉外反垄断调查宣告收官。国家发改委对6家企业开出罚单:三星1.01亿元,LG 1.18亿元,奇美9 441万元,友达2 189万元,中华映管1 620万元,瀚宇彩晶24万元。据介绍,上述“罚单”包括退还违法所得和罚款两部分。其中,台湾友达因最先坦白而被免去罚款。
需要注意的是:美国、欧盟在2008年至2012年间相继对参与“晶体会议”的液晶面板企业作出处罚。其中,友达累计被罚款近7亿美元、LG被罚6亿美元,奇美也收到5.2亿美元的罚单,而三星则因自首两度免罚。此次由于错误预判了中国政府反垄断执法的决心,在美国、欧盟、韩国等液晶面板反垄断案件中均扮演“污点证人”而免遭惩罚的韩国三星,在中国没有获得免罚待遇。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2013年1月4日
四、对寡头垄断的评价
寡头垄断的经济效率是比较低下的,仅仅高于完全垄断。而且,过度制造产品差别和广告的非价格竞争,也造成资源浪费。但是与其他市场相比较,寡头垄断市场却有一个突出的优点,那就是寡头垄断市场有利于研究与开发。在完全竞争市场和完全垄断市场中,很少有对研究与开发的刺激。而且,完全竞争厂商与垄断竞争厂商一样,通常力量较小,无力承担研究工作。
为了竞争,寡头厂商总是要积极从事研究与开发,以不断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改进产品性能。况且它们多为大企业,能够承担起研究与开发所需要的高昂费用。在汽车、家电、IT等寡头行业市场上,我们可以充分感受到技术的突飞猛进和产品的日新月异。
五、总结:市场结构与经济效率
1.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
完全竞争市场中的厂商只能被动地接受市场的价格,因此他所面对的需求曲线是水平的,其供给曲线是可以推导的。
不完全竞争市场中的厂商既可以通过调整产量也可以通过价格来达到利润最大化,因此无法推导其供给曲线。不完全竞争市场中的厂商都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市场的价格。因此,他们面对的都是向右下方倾斜的需求曲线。
表6-4 不同市场结构的厂商特征比较
2.经济效率
保证各种经济资源或生产要素发挥最大效率的条件是:边际成本=平均成本=价格。以这样的评价标准,显然只有在完全竞争市场的长期均衡状态下,上述条件才能实现。市场的垄断程度越高,经济效率就会越低。
按照产量和经济效率的大小排列,如表6-4所示,上述四种市场结构依次为完全竞争、垄断竞争、寡头垄断和完全垄断。
第五节 博弈论
一、博弈的概念
寡头垄断企业之间高度依存,每个企业在选择策略、决定自己每一步行动之前必须对其他竞争对手的反应做出估计,并相应制定下一步的行动。企业之间的这种关系,用博弈论可以更好地进行分析研究。博弈论(Game Theory)又称对策论,是研究多主体互动决策的理论,是用来分析所观察到的决策主体相互影响时的现象,并在给定的条件下寻求最优的解决办法。本节先通过一个经典博弈案例介绍博弈的一些基本概念,再运用分析方法研究寡头垄断企业之间的行为。
1.博弈的概念
Game的特点:(1)有一定的规则;(2)有一定的结果;(3)相关参与者具有各种策略组合,策略至关重要;(4)策略具有相互依存性。
博弈包含三个基本要素:
(1)博弈参与者。假定参与者都是机智而理性的。
(2)行动或策略空间。即各博弈方各自可选择的全部策略或行为的集合。博弈参与者知道他自己及其对手伙伴的策略选择范围,并了解各种策略之间的因果关系。
(3)博弈方的得益。相关参与者各种策略组合所对应的结果(各自的收益或者效用满足)。
2.博弈的分类
按照博弈方的数量分类:单人博弈、两人博弈和多人博弈。
按照博弈方策略的数量分类:有限博弈和无限博弈。
按照得益情况分类:零和博弈、常和博弈和变和博弈。
按照博弈过程分类:静态博弈、动态博弈和重复博弈。
按照信息结构分类: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和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完全信息动态博弈和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
按照博弈方的理性层次分类:完全理性博弈和有限理性博弈。
按照博弈方行为逻辑差别分类:非合作博弈和合作博弈。
二、博弈基本理论与经典案例分析
1.囚犯困境和占优策略均衡
警察抓到两个合伙盗窃的嫌疑犯,分别关在两个房子里。警察对每个犯人说,如果有人认罪,而另一个人拒绝交代,则前者可只判6个月,后者将判刑10年。此外,两个犯人都知道,如果两个人都认罪,将都被判刑为8年。如果两人都不认罪,将都被判刑为2年。
表6-5 囚犯的困境
就两个犯人的总体利益来说,上策是两人都拒不承认。因为此时每个人都只判2年刑,而在其他情况下,每人平均判刑都在5年以上。但是,两个犯人往往都选择了主动认罪这种行为。因为如果这样做了,最好的结果是只判刑6个月。如果不这样做,最坏的结果是判刑10年。囚犯总是希望出现最好的结果,害怕出现最坏的结果。也就是说对于两位嫌疑犯,从个人理性出发,不管对方如何选择,使得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选择就是选择坦白。因此在这个例子中,我们称坦白是“占优策略”,即无论对方如何选择都能使自己利益最大化的策略。因此,该博弈的最终结果是双方都坦白,因证据确凿,同时被判8年。
占优策略均衡:参与博弈的每个人不管其他人采取什么策略,都选择自己的最优策略所构成的策略组合。(坦白,坦白)就是该博弈的占优策略均衡。
2.纳什均衡
纳什均衡是指只要其他参与者不变换策略选择,任何单个参与者不愿意单方面变换策略(变换策略并没有更大效用满足)。纳什均衡一旦达成,任何参与主体都不愿意再改变策略。美国数学家和统计学家纳什(Nash)在20世纪50年代首先提出这一概念,所以称作纳什均衡。
两个嫌疑犯都选择的坦白策略组合具有稳定性,因为它是唯一的由对方最佳策略组成的策略组合,这时各博弈方都不愿单方面改变策略,从而达到纳什均衡状态。
一组均衡策略如果是优势策略均衡,也一定是纳什均衡,但一组纳什均衡却不一定是优势策略均衡。而且一个博弈可能有好几个纳什均衡(即有几组稳定并且各自一致坚持的策略),有时又可能不存在纳什均衡。
例 卡特尔困境
如A、B二厂商组成卡特尔,统一定价,若双方均遵守协议,统一按高价销售均可获得1 800利润。若一方欺骗对方,欺骗方获2 000利润,合作方获1 000利润,但若双方都欺骗(低价销售),卡特尔就瓦解,双方就只能获1 200利润。
表6-6 卡特尔困境
支付矩阵(收益矩阵)如表6-6所示:结果,双方都选择不合作,因为这是自己的最优策略,故厂商往往是欺骗对方,这就会导致卡特尔的瓦解,所以卡特尔是不稳定的。而且双方都选择不合作也是纳什均衡。
我们看到A、B二厂商本意是使自己利益最大化,但最终却没能实现最大利益,这种情况在现实中屡见不鲜。这说明个人的理性有时并不意味着集体理性。
3.重复博弈
重复博弈是指由相同的参与者反复地进行的多次博弈。
如果卡特尔困境这种博弈反复进行多次,结果会如何?
如果在第一次博弈中,某一成员采用了欺骗策略,那么在下一次可能会受到惩罚,其他成员不再与其合作。迫于这种威慑,在每一个重复博弈中,每个成员倾向于建立一个良好的声誉以便于能和他人合作。但是这还取决于重复博弈的次数。
先考虑有限次重复博弈:如100次重复博弈,厂商2是理性的,并且相信厂商1也是理性的,而且双方都采取以牙还牙的策略。厂商2盘算:因为对方会采取以牙还牙策略,只有在最后一次才能定低价。厂商2知道厂商1也会采取同样策略,厂商1也确实是这样盘算。结果是最后一次博弈不合作。
同样的推理方法适用于所有的前一次博弈,所以,有限次博弈的理性结果是双方每次定低价(即都不合作)。双方再次被困在囚徒困境中。
也就是说,如果只进行有限次重复博弈,由于每个成员最后一次占优策略是欺骗,最后会使成员从一开始就选择欺骗,卡特尔仍避免不了分崩离析。
而在无限次重复博弈中,参与人会在权衡短期和长期利益后有产生合作和集体理性的可能性。在无限重复博弈中,只要每个人有足够的耐心,任何短期的机会主义行为都是微不足道的,参与人都有积极性为自己建立了与他人合作的声誉,都有积极性惩罚机会主义行为。
当然要想实现合作,除了博弈的次数之外,最重要条件是:建立能够保障公平、公正合作和合作有高效率的经济与法律制度。
思考与作业
1.某一彩电制造商认为他所在的行业是完全竞争行业。他觉得同其他彩电制造商之间存在激烈的竞争,其他彩电制造商一旦大做广告,采取降价措施或提高服务质量时,他也及时做出反应。请你根据所学的有关完全竞争知识判断彩电制造商所在行业是否是完全竞争行业。
2.为什么完全竞争厂商的短期供给曲线是SMC曲线上等于和高于AVC曲线最低点的部分?
3.某演出公司策划一场“好声音歌手”演唱会,演唱会拟定在万人体育馆内举行。演唱会一旦举行,成本开支几乎是完全可以预算的:歌手及乐队的出场费、招待费(包括餐饮、住宿、交通等开支)、场地租借费、安保费、工作人员加班费等。
演出公司估计,尽管到时市里有韩国电影周等活动,但凭所请好声音人气歌手的影响力,出票数有望至少达到6 000张。当然,场内位置不同,票价也不同,但按平均票价计算,出票数达到4 800张便正好与演唱会的成本持平。因此,演唱会盈利是很有把握的。
一位刚到演出公司实习的大学生在看了演出策划书后有些困惑:每增加一个观众的票价收入是公司的边际收益,这时的边际成本是多少呢?按照MR=MC的原则,理想的观众人数是多少呢?他将这个困惑告诉了同宿舍同学,同学们一番话解开了他的困惑。
问题:他同宿舍同学是怎样分析的?
4.某垄断厂商的短期成本函数为STC=0.1Q3-6Q2+140Q+3 000,成本用美元计算,Q为每月产量,为使利润极大,该厂商每月生产40吨,由此赚得的利润为1 000美元。
(1)计算上述条件的边际收益、销售价格和总收益。
(2)若需求曲线为一条向右下方倾斜的直线,计算需求曲线均衡点的点弹性系数的值。
(3)假设需求曲线为直线:P=a-bQ,从需求曲线推导出MR曲线,并据此推导出需求方程。
(4)若固定成本为3 000,价格为90,该厂商能否继续生产?如果要停止生产,价格至少要降到多少以下?
(5)假设政府对每一单位产品征收一定税款,由此导致利润极大化的产量由原来的40吨减少为39吨。请根据给定的需求状况和成本状况计算出产量为39吨的MR和MC,然后算出每单位产品的纳税额。
5.某位消费者提出这样的疑问:1996年其所在的城市就有可口可乐售卖,当时还只有听装,大概两块钱左右一听,饭店要卖五块钱左右。十几年过去了,为什么现在的可口可乐基本还是那个价格,只略涨了一些?而且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是一对死对头,为什么他们不打价格战呢?请你依据经济学的知识进行分析。
6.试比较不同市场结构的经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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