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乡村旅游产业融合为从属于旅游产业融合的一个分支,乡村旅游产业在具有旅游产业的共性的同时,因其特点,又承担了除发展经济作用以外的社会效用、文化效用以及环境效用等。因此,有必要对乡村旅游产业融合的概念与特点进行分析。因此,旅游产业作为一种具体产业的特殊性,用跨产业之间的融合来界定概念有失偏颇。实现乡村产业集聚发展,形成产业一体化、多功能的布局。
乡村旅游产业融合为从属于旅游产业融合的一个分支,乡村旅游产业在具有旅游产业的共性的同时,因其特点,又承担了除发展经济作用以外的社会效用、文化效用以及环境效用等。因此,有必要对乡村旅游产业融合的概念与特点进行分析。
马建(2005)认为在产业融合的类型中,发生在产业边界之内的融合是虚假的融合。[62]笔者认为,旅游产业本身的延展性极强,产业边界模糊,时间跨度大,涉及空间范围广。因此,旅游产业作为一种具体产业的特殊性,用跨产业之间的融合来界定概念有失偏颇。从旅游产业融合所涉及的内容与方向来看,融合有宏观、中观、微观之分,或者直白地称为大、中、小三种不同层面的融合。
小融合是指在市场需求的引导下,旅游业在其产业链内部不同环节进行融合;中融合是指在效益提升的引导下,旅游业与其他某一个具体行业的相互吸收与相互影响,使两个行业都得到益处;大融合是指以产业一体化为指导,旅游产业为引线,将主导产业联系起来,带动次要产业的发展,进而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也就是利用旅游产业边界的模糊性,与不同的产业进行融合。这恰恰对应了我国当前所大力推行的“全域旅游”和“旅游+”的概念。
只有大融合,才可以站在战略发展的高度,对一个区域范围进行整体布局、规划。以长远的目光对待产业布局,可以发挥旅游产业的积极带动性。实现乡村产业集聚发展,形成产业一体化、多功能的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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