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前面的分析,以及借鉴国外乡村旅游发展成功模式,可以看出,政府在旅游产业的发展过程中扮演着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根据产品生命周期的理论,我们可以看到,在每一个乡村旅游产业发展阶段,发展特点各自不同,面临的发展问题差异也很大,那么在不同的阶段,政府应如何界定自己的角色以及如何构建政府行为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我国的乡村旅游产业,主要是由政府主导的。相关部门结合乡村自身地理条件,乡村旅游产业自身特征,以及乡村旅游过程中市场失灵等因素进行有效地指导与管理。
首先,乡村旅游发展的效用多元化,除了经济效用以外,还有非常明显的社会效用、环境效用和文化作用。作为经营主体,不管是外来投资者,还是社区居民,往往更加关注的是经济效益,尤其是短期的经济效益,因此,乡村旅游健康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主导。
其次,我们国家乡村地理范围广,有很多老少边穷地区,乡村旅游发展承担扶贫改善环境的重要任务。
再次,越来越多的专家和旅游从业者,认识到乡村旅游发展面临的挑战在于如何得到健康的可持续发展,而乡村旅游的开发,在给乡村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对农村文化与环境也带来不可逆的破坏性。乡村旅游的发展,本身就是城市文明对农村的一种延伸。
最后,从经济学的视角出发,投资人倾向于利润最大化,而旅游业的良性的发展则需要各种基础设施的完备、规划的前瞻性、完备的立法,兼顾各相关利益群体的回报与长远利益。
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系统性思考观的引入、后工业经济的来临、农业改造的要求、城乡和谐发展的需要等背景要素的推进之下,我国政府对农业与旅游业的交叉融合发展日渐重视,并不断进行着战略性的规划和思考。[75]1998年至今,政府为乡村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做出了系列的政策支持和规划措施,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乡村旅游产业融合的迅速发展。
2014年,中央出台的一号文件中,十分重视发展乡村旅游,提到了乡村旅游对于三次产业的跨产业融合,指出乡村旅游多层次、多元化内容的涵盖。提出了产业融合发展对于农村的大力推进,从政策层面、国家发展战略上来讲,此乃乡村旅游发展史上最大、最佳机遇。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在讲话中旗帜鲜明地提出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已经进入产业融合发展时期。
旅游业与不同的产业融合均会有新的发展模式出现。旅游业与第一产业的融合,将会催生乡村旅游、生态旅游以及休闲农业的全面发展;旅游业与第二产业的融合,将会带动旅游相关装备制造业的蓬勃发展;旅游业与第三产业中其他部分的融合,如文化创意、信息科技、金融、商业零售、运输物流等,作为服务业来讲,与旅游产业的融合,都有新的产品、新的经营方式发展起来。在乡村旅游产业融合的发展中,作为至关重要的战略管理层,政府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承担着不同的角色——决策规划者、市场开拓推动者、规范管理实践者和政策支持者等。
世界经合组织旅游委员会(OECD)针对政府参与旅游产业的行为,将其分为三个阶段:启动阶段——“先驱或催化剂”、成长阶段——“规制与服务”、成熟阶段——“协调与中介”。[76]可以说,不同的阶段要求政府扮演不同的角色、承担不同的职能、发挥不同的作用。可以分别表现为开拓者、规范者、协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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