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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事业单位承包

时间:2023-11-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以其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上述公式中的“应纳税所得额”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税法规定“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2000元,即:例4-5:2009年1月1日,某个人与事业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经营招待所,承包期为3年。要求计算承包人2009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以其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上述公式中的“应纳税所得额”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税法规定“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2000元,即:

年应纳税额=(当年收入总额-2000×12)×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速算扣除数的依据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适用的速算扣除数,见表4-6。

在一个纳税年度中,承包经营或者承租经营期限不足一年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为纳税年度。

例4-5:2009年1月1日,某个人与事业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经营招待所,承包期为3年。2009年招待所实现承包经营利润总额为125000元,按合同规定承包人每年从承包经营利润总额中上交承包费40000元。要求计算承包人2009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解答]

 2009年应纳税所得额=承包经营利润-上交费用-费用扣除

      =125000-40000-2000×12

=61000(元)

2009年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61000×35%-6750=14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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