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代企业制度的概念
现代企业制度是以企业产权制度为核心,以企业法人制度为基础,按照产权明晰、责权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建立的有利于社会资源合理配置,企业能高度自主经营并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组织和运营管理制度。现代企业制度是企业制度创新的产物,它以完善的法人财产权为基础,以有限责任为基本特征,以专家为中心的法人治理结构为保证,以公司制为主要形态的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一般不应按所有制性质来区分,而应按出资方式和出资者承担债务风险等法律责任的性质来划分企业。依据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起来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当今企业组织或制度的主流。
(二)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内容
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内容主要有以下四方面:
(1)产权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产权指财产权,包括占有权、所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等权利。现代企业制度主张终极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分离,即股东拥有公司股权,公司完全拥有法人财产权。现代企业制度既尊重股东的股权,也尊重公司的法人财产权。
(2)企业法人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企业法人是得到法律承认,能以自己独立的人格化的组织名义,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也承担相应义务的经济组织。企业法人依法享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负责。
(3)有限责任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标志。有限责任制主要表现在出资者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制度解除了出资人对无限责任的忧虑,形成了激励人们出资办企业的机制,有利于企业的发展。
(4)公司企业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典型形式。现代企业以公司企业为最主要的形式,而公司企业中最为典型的企业形式又是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当然,还有其他企业形式也属于现代企业制度,人类社会在企业制度方面将会永不停息地探索。
(三)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
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主要表现在:
(1)产权明晰。即明确企业出资人与企业组织的基本财产关系。现代企业制度下,所有者与企业的关系变成了出资人与企业法人的关系。这种关系与其他企业制度下所有者与企业法人的关系的主要区别在于将出资人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进行合理分解,使出资人与企业法人各自拥有独立的财产权利。
(2)权责分明。指在产权关系明晰的基础上,企业通过法律确立了出资人与企业法人各自应履行的义务和应承担的责任。出资人应履行的义务是必须依法向企业注入资本金,并在企业的正常存续期内不得随意撤回其出资,但可以依法转让。企业法人的义务是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独立的法人财产对其经营活动负责,以其全部资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3)政企分开。指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实行企业与政府的职能分离,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政府可以通过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调节、引导和监督,但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企业是营利性的经济组织,是市场活动的主体,它必须按照价值规律办事,按照市场的要求进行生产经营。
(4)管理科学。指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必须既能体现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又能体现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形成决策权力机构、业务执行机构、监督机构这三者之间的责权分明、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权力运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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