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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十一五”地质灾害防治科技工作评估研究

时间:2023-11-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浙江省是全国率先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标准制定的省市区之一,对进一步规范本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活动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十一五”期间的科研工作,全省地质灾害防治能力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研究也是一个不断推进和循序渐进的过程。虽然本省地质灾害防治的科研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探索的问题。

浙江省“十一五”地质灾害防治科技工作评估研究

一、“十一五”科技工作回顾

“十一五”期间,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各级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日益重视,浙江省颁布了全省及各市、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以及全省和各相关地市地面沉降防治规划,把加大科技工作投入,增强科研支撑能力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措施。各级政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需要,加大了专项资金的投入,组织了地质灾害防治各个领域的科研项目,使地质灾害防治科技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科学研究情况

在浙江省委、浙江省政府的重视下,在国土资源部的大力支持下,“十一五”期间,浙江省在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地面沉降等缓变性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动态监测、预警预报、勘查治理、综合评估等方面,组织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和地质勘查单位开展了较多的科研项目,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根据初步统计,“十一五”期间,全省开展了12项地质灾害防治科研项目(详见表1),共投入经费3808万元;参研单位十余家,参研科技人员150人,其中高级职称50余人。

表1 浙江省“十一五”地质灾害防治科研项目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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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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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取得的主要成就

1.技术标准与方法体系不断完善

通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危险性评估等技术方法的研究,进一步完善了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标准体系。开展的“县(市)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技术要求”的研究,建立了适合浙江实际的小流域泥石流调查技术标准和项目管理体系,对全省开展小流域泥石流调查与评价,建立泥石流群测群防体系,预防和减少泥石流地质灾害的损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开展的“杭嘉湖地区地面沉降监测与风险管理研究”,建立了杭嘉湖地区地面沉降风险评价体系,提出分区管控措施,“十一五”期间杭嘉湖地区地面沉降速率减缓明显,经济效益显现。浙江省是全国率先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标准制定的省市区之一,对进一步规范本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活动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2.全省地质灾害现状与发育规律进一步查明

在科研项目的支撑下,通过系统的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和综合研究,进一步查明了全省地质灾害的分布规律、形成条件和成灾机理,极大地促进了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以《浙江省小流域泥石流调查与评价技术要求》为指导完成的全省48个县市区小流域泥石流调查是全国第一个开创性完成的省域泥石流调查工程,第一次以县市为单位,基本查明了省域范围内泥石流发育分布规律,对重要泥石流隐患进行了评价,建立了泥石流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在此基础上布置的“浙江省小流域泥石流综合研究”项目,全面总结了全省泥石流的发育分布规律,深入探讨了泥石流的成灾机理,提出了泥石流易发区评价的方法,深入分析了泥石流与降雨的关系,为进一步开展泥石流监测预警实践提供了理论和技术支撑,大大提高了本省泥石流研究的程度。

“浙江省玄武岩台地地质灾害及防治对策研究”结合玄武岩台地区地质环境条件分析和地质灾害发育规律调查,采用重点灾害点的解剖、监测、室内模型试验和数值模拟与区域灾害发育特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全面研究玄武岩台地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特征、降雨以及人类工程活动等诸多因素的关系,综合玄武岩台地区地质灾害调查资料,分析地质灾害的成因类型、结构、诱发因素、变形破坏的特点,揭示玄武岩台地区地质灾害的区域性发育规律,总结地质灾害的鉴别方法,提出科学合理的防治措施。

回山监测示范工程的研究以及全省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监测网络的建设,对单点和区域性滑坡变形的特征和不同监测方法的选择进行了探讨,对全省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网络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杭嘉湖地区地面沉降监测与风险管理”开展了多种方法地面沉降监测,评价各种监测技术的适宜性和精度,掌握了杭嘉湖地区地面沉降动态变化特征及规律,为地面沉降防治工作提供了必需的基础数据。

3.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不断提升

通过“十一五”期间的科研工作,全省地质灾害防治能力进一步加强。以“对降雨引发滑坡泥石流预报的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为代表的科研项目,全面探索了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与降水的相关性,为开展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打下了理论基础。会同浙江省气象、水利等部门开展了汛期全省突发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警)工作,对有针对性地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起到积极指导作用。通过“浙江省重要地质灾害监测网络”的实施,对全省重要地质灾害实施了远程实时监测,提高了汛期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和防治能力,有效地补充了群测群防为主的汛期地质灾害监测预防体系,汛期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得到有效的提升。玄武岩台地地质灾害研究提出的理论、方法和工程实践对特定地质环境条件下的地质灾害防治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随着全省地质灾害远程会商系统和综合信息系统的建设和投入使用,汛期防灾能力和信息化程度将得到极大的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不断增强。“杭嘉湖地区地面沉降监测与风险管理”在深入调查研究杭嘉湖地区地质环境条件和地面沉降特点的基础上,采用层次分析法、综合指数法、数值模拟等方法,开展了杭嘉湖地区地面沉降易发性评价、地面沉降危险性评价、地面沉降易损性评价和地面沉降风险评价研究,建立了地面沉降风险评价体系,并首次创建了地面沉降耦合模型,分区制定了地面沉降防治措施,为杭嘉湖地区开展地面沉降防治提供了技术支持,为其他地区开展地面沉降控制管理提供了借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4.地质灾害防治科研成果显著

“十一五”期间,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科学研究取得丰硕的成果,参加研究的地质勘探单位、科研院所和高校的科技人员发表了数量众多的科研论文和专著,极大地丰富了本省地质灾害研究的内容,提高了本省地质灾害防治科研的水平。部分科研项目还获得了省、部级奖项,如“浙江省玄武岩台地地质灾害及防治对策研究”获得2007年省科技成果二等奖,“对降雨引发滑坡泥石流预报的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和“浙江省小流域泥石流调查与评价”分别获得2010年和2011年全国国土资源科技二等奖。

(三)存在的问题

地质灾害防治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既需要理论的支撑,更需要与防灾实践密切结合。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研究也是一个不断推进和循序渐进的过程。虽然本省地质灾害防治的科研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探索的问题。

1.突发性地质灾害评价和预警预报仍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十一五”期间这方面的科研做了进一步有益的探索,但突发性的地质灾害预报还缺乏理想的准确度,仍需进一步开展相关的研究。

2.本省泥石流防治起步较晚,“十一五”期间在基础调查方面成效显著,但是在机理研究、预警预报关键技术等领域还有很大的空间,亟待开展相关的研究。

3.农村山区地质灾害的调查与评价技术方法不够成熟,也尚未进行有效的验证和实践,在下一步工作中应予以不断完善。

4.适合广大农村山区数量众多但规模小的地质灾害的工程治理理论方法及其实践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5.地面沉降监测技术、地面沉降评价模型有待改善,地下水资源利用和地面沉降防治统一优化管理和决策辅助系统尚未建立。

6.地质灾害灾害信息系统建设还不能完全满足地质灾害防治实际工作的需求,社会化服务程度有待加强。

二、“十一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科技工作自我评估

与“十五”相比,“十一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科技工作有了明显的进步,主要表现为:

1.法规更健全

随着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以及《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科技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法律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实施,为地质灾害防治科技工作设立了明确的目标,制定了任务,提供了保障。

2.领导更重视

由于各级党政领导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视,在地质灾害防治科技工作上人、财、物的投入都明显增多。

3.协作更广泛

由于全社会都越来越关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科技项目实施中,水利、交通、建设、环保、各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互相协作更加广泛。

4.成果更实用

“十一五”科研成果显著,获奖成果增多,许多科研成果都直接为防灾减灾工作所应用,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

5.投入更多元

纵向上有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的投入,横向上有事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经费配套,很好地保证了各项科研项目的顺利开展。

三、“十二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科技工作主要设想

(一)发展重点

围绕《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各个环节,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为核心,强化全社会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全面提高我省地质灾害防治水平”的指导思想,通过科技项目的实施,提升地质灾害防治的科技支撑能力,在实践中培养造就一批有创新能力的年轻科技人才。

“十二五”期间,应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领域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地质勘探单位及高新企业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基础性研究和“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攻关,解决本省地质灾害防治的关键技术;推广应用新技术和新方法,提高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工程治理的水平。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学术交流,提高全省地质灾害防治整体技术水平。

重点开展应对极端天气事件引发地质灾害对策、泥石流形成机理与监测预警关键技术、地质灾害快速调查技术、大比例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技术方法、地质灾害风险评价技术、地质灾害监测技术、地质灾害应急技术、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技术等重要领域的研究,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技术规范体系,为重要工程建设和避让搬迁工程提供科学依据,减少工程建设潜在风险。重点研究领域有以下几个方面:

1.在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试点的基础上,出台相应的技术规范,开展进一步示范,全面推进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

2.继续与气象、水利部门合作,开展市一级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不断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报的准确度。

3.加强国土资源部滑坡灾害-浙江新昌野外基地建设,部署泥石流形成机理和预警预报技术研究,开展泥石流监测预警示范和实践。

4.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评价方法研究和工程示范,建立工程建设和规划的地质灾害风险评价体系。

5.正式出台《浙江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规范》,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评估、勘查、施工、监理、验收技术规程。

6.开展沿海平原地面沉降雷达干涉监测技术的综合研究,动态监控和三维模拟地面沉降的时空变化模式,建立地下水资源利用和地面沉降防治统一优化管理和决策辅助系统;开展地面沉降控制管理研究和重大工程区、重要地段地面沉降控制措施研究,进一步减缓地面沉降速率,降低地面沉降风险。

7.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省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提升防灾信息社会共享程度。

(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科技工作的重要对策

根据2011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的最新要求和精神,结合本省地质灾害防治的新形势,贯彻落实“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提出的目标、具体任务和重点工程,将任务分解到年度,编制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进一步注重科技人员的培养和科技队伍的建设,制定优惠的政策,吸引人才,鼓励人才更多地创新,更多地出科研项目;加大科技工作的投入,拓展资金渠道,提高投入产出的效益;进一步深入科研体制与管理体制的改革,争取更高级别的科研项目;加强行业间、部门间的合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专业优势互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科技与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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