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4 公共选择理论的综述
公共选择学派是在20世纪70年代凯恩斯主义陷入困境后,西方经济学界出现的新自由主义思潮的一个重要流派。公共选择理论通过分析非市场的集体决策来探讨国家干预失败的原因,把用以调查市场经济之缺陷和过失的方法同样应用于国家和公共经济的一切部门。它以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行为的限制或局限以及“政府失灵”问题作为研究重点分析政府行为的效率,寻找使政府最有效率工作的规则制约体系是公共选择理论的最高目标。
市场失灵一直是政府干预经济的重要理由。市场失灵又称“市场失效”、“市场缺陷”,是指市场机制不能实现资源最优配置的情况。传统的市场失灵理论认为,市场失灵的主要原因是:①可以实现资源帕累托最优配置的完全竞争市场在现实中几乎不存在,而不完全竞争是市场的常态。在垄断力量存在的情况下,价格及资源配置均偏离自由竞争均衡,从而资源不能达到最优配置。②外部性的存在使市场主体在进行决策时只考虑私人成本和收益,而不关心社会成本和收益,这就会导致从整个社会角度来看的资源配置失误。③由于纯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使得公共产品的提供不可能靠个人的自愿来解决,这也就意味着仅靠市场机制不能解决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总而言之,正是这些市场失灵问题的存在为政府对经济进行干预提供了理论支持。然而,20世纪60年代以来,国家对市场的干预越来越多,政府部门与公共经济活动逐渐扩大,人们逐步发现,政府与市场一样也存在着失灵的现象,而且政府失灵将给社会造成更大的灾难、更大的资源浪费。面对这种现实,经济学家们开始分析政府失灵的原因,正如布坎南(Buchanan,1972)在《公共选择理论》一书中所说,揭示市场制度的缺陷是一件好事,深入研究政府干预的逻辑及局限性,进而完善政府干预也是一件好事。
西方主流经济学理论认为:在经济市场上,个人受利己之心支配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在政治市场上,个人的动机和目标是利他主义的、超个人利益的。而公共选择理论认为:在经济市场和政治市场上活动的是同一个人,没有理由认为同一个人会根据两种完全不同的行为动机进行活动;同一个人在两种场合受不同的动机支配并追求不同的目标是不可理解的,在逻辑上是自相矛盾的。因此,国家或政府的活动并非总是如同它所应该的,或者如同理论上所认为能够做到的那样“有效”。导致政府机构工作低效率和低效能或政府失灵的原因有如下方面:①即使政府是公正无私的,也会因为判断失误和技术能力缺失等原因导致干预失误;②政府实际上并不是公正无私的,组成政府机构的各层官员也是“经济人”,而且政府自身也是利益群体;③政府是一种自然垄断性组织,垄断条件下任何组织都可能导致低效率;④政府成本与收益的分离使政府缺乏竞争机制,导致官僚机构低效率;⑤如果不能实现有效的异体监督,对政府权力的监督只能是虚化和弱化,从而使公共权力的滥用和腐败更难以遏制。公共选择理论将导致公共机构(官僚机构)提供公共物品低效率的原因归结为以下三点:一是缘于政府垄断的供给模式。竞争机制的缺乏使企业缺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压力。二是政府机构或官员的角色使其缺乏追求利润的动力。三是相对于经济效益,官僚机构更关心的是社会效益,而社会效益的衡量缺乏准确的标准和可靠的估算方法。相比之下,民营企业在利润的驱动下,其经营活动必须面对市场,能随时调整产品结构以满足市场需求。
公共选择理论为政府放松管制提供了理论支持。政府通过国有企业对自然垄断产业的垄断经营来干预经济活动,最终导致政府失灵。国有企业对自然垄断产业的完全垄断经营其所带来的成本有时大于所带来的收益。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对自然垄断产业的直接干预明显得不偿失,最终导致资源的低效配置。为避免政府失灵,政府应尽量不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更多地让市场发挥作用,以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在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应扩大民营企业的进入范围,允许民营企业进入不具备自然垄断特征的生产环节和行业。政府的职能应该更多地放在建立社会的发展目标和政策上,而不是直接提供诸如自然垄断产业经营的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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