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 现金流量恒等式
根据会计方程式原理,公司的资产总额等于负债总额加上所有者权益总额,那么通过运用资产的产生的现金流入量减去资产运用过程中的全部现金流出量后的净流量也应当等于对债权人的现金流量和对股东的现金流量的和。这就是现金流量恒等式。
资产产生的现金流量=对债权人的现金流量+对股东的现金流量(1-10)
(1)资产产生的现金流量
资产产生的现金流量由三部分组成:经营现金净流量、净资本费用和净营运资本增加额。即
资产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现金净流量-净资本费用
-净营运资本增加额 (1-11)
①经营现金净流量是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入减去相应现金流出的差额。计算经营现金净流量可以用息税前利润加折旧减税金后得到。即:
经营现金流量=息税前利润+折旧-税金 (1-12)
注意:计算经营现金净流量时不能扣除利息,因为利息是付给债权人的成本,而不是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现金流出。
②净资本费用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花费在固定资产投资上的现金流出和出售固定资产得到的收入的差额。即
净资本费用=期末固定资产净值-期初固定资产净值+折旧(1-13)
上式表明,净资本费用不仅包括当期固定资产的净增加额,还包括本期固定资产折旧。因为如果企业本期没有用折旧购买新的固定资产,那么固定资产净值的期末数就应当等于固定资产净值的期初数减去折旧,因此,新投入的资本费用应当包括固定资产折旧。
③净营运资本增加额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追加的流动资金净额。由于营运资本等于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的差额,故净营运资本增加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营运资本增加额=期末净营运资本-期初净营运资本
=期末流动资产+期初流动负债-期初流动资产
-期末流动负债 (1-14)
注意,这里的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是指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不包括金融性流动资产和融资性质的流动负债。
(2)对债权人的现金流量
对债权人的现金流量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对债权人偿还的债务本金和利息扣减同期新增债务的差额。计算公式为:
对债权人的现金流量=支付利息-融资性债务净增加额 (1-15)
(3)对股东的现金流量
对股东的现金流量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对公司股东支付的股息减去净资本筹集后的差额。计算公式为:
对股东的现金流量=支付股利-资本净增加额 (1-16)
将(1-10)至(1-16)的各个等式连接起来,可以得到下面的等式:
经营现金净流量=净资本费用+净营运资本增加额+支付利息
+融资性负债净减少额+支付股利+资本净减少额
(1-17)
式(1-17)反映了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现金净流量的使用情况。具体地说,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创造的现金净流量,分别用于增加固定资产投资,补充维持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营运资本,支付给债权人的利息和偿还债务,以及支付给股东的股利和减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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