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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市场化改革

时间:2023-11-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年来,在这种市场化改革模式下,中国的国家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经济增长速度位居世界之首,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改善,产业结构不断得到调整与优化,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高,所以这是一条符合中国国情,有利于中国经济发展的改革之路。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从计划经济体制相对薄弱的农村开始。“双轨制”是中国渐进式改革的特殊产物,突出体现在价格改革上。中国的价格改革采取了“调放结合、先调后放、逐步放开”的方式。

一、改革模式的选择及其特征

与苏联和东欧国家不同,中国在经济转轨的路径选择上,没有采取以谋求一步到位为目的的激进式改革,而是采取了渐进式的改革模式。这种渐进式模式是以“问题为导向”的转轨方式,改革总是从最薄弱的环节入手,分步骤分阶段地逐步推进,从而被形象地称之为“摸着石头过河”。实践证明,渐进式改革模式可以在避免社会较大震动,保持社会稳定的同时推进改革,进而使改革所要涉及的各种利益关系均在社会和公众可以承受的范围内进行调整,取得的各种阶段性成果又进一步推动改革向更深层次发展。因此,这种转轨模式兼顾了体制改革、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三者的关系,实现了平稳的经济转轨。20年来,在这种市场化改革模式下,中国的国家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经济增长速度位居世界之首,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改善,产业结构不断得到调整与优化,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高,所以这是一条符合中国国情,有利于中国经济发展的改革之路。

中国实行的渐进式改革模式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从农村起步,逐步向城市推进。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从计划经济体制相对薄弱的农村开始。1979年以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改革迅猛兴起,农村的经济体制经历了一场历史大变动,农业的经营形式由单一的集体经营转变为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户的家庭经营形式成为农业生产的一个重要层次。至1983年底,全国农村分户承包的数目达1.8亿户,比重达到了98%以上。农村改革的直接成果推动了农村生产力的迅速发展,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增加了农产品产量,提高了农民收入,为整个改革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和市场环境,并对城市改革产生了示范和带动作用。1984年以《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为标志,改革由农村开始向城市推进。

第二,由沿海向内地推进。1979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在广东的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的厦门设立经济特区,用来吸引和利用外资,实行对外开放。并且在特区内部以市场调节经济为主,特区政府有较大的经济调控权。1984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又决定了开放十四个沿海城市,并在一些城市开办经济技术开发区。1988年,决定兴办海南经济特区。1990年,作出开发开放上海浦东的重大战略决策。进入20世纪90年代,国家进一步拓展对外开放范围,由沿海向沿江、沿边和内陆中心城市延伸,先后开放了13个内陆边境城市,6个沿江城市,18个内陆省会城市,形成了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区——内地的多层次全方位开放格局。

第三,先在一段时期内实行“双轨制”,逐步并轨后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双轨制”是中国渐进式改革的特殊产物,突出体现在价格改革上。中国的价格改革采取了“调放结合、先调后放、逐步放开”的方式。这是考虑到:①价格改革要有相应的市场培育来适应,由于市场培育是一个相对缓慢的过程,因而价格只能采取分步到位的方式;②传统的计划经济积累了隐蔽的通货膨胀,价格的一步到位意味着物价总水平的成倍上涨,从而超出社会各方面对它的承受能力,必然会破坏经济的稳定;③价格改革涉及到各个利益阶层,价格的逐步放开可以兼顾各阶层的利益,避免大幅度的利益所得或利益损失,减轻改革过程中的各方矛盾,从而降低改革成本。实行“双轨制”后,商品的两种价格(国家定价和市场调节价)逐步拉开,而且市场调节价的比重不断扩大,随着市场发育的不断完善,逐步取消国家定价,实现“并轨”,使市场物价由价值规律和市场供求决定,并且随着国内外市场的融合,逐步与国际市场价格接轨。可以说市场价格体系目前已基本形成。

第四,从发展非国有经济入手,逐步对国有经济进行调整提高。改革开放后,我国采取了鼓励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政策,极大地促进了包括个体私营经济在内的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促进了整个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同时,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蓬勃发展,又推动了国有企业与城乡集体企业的改革。由于非国有企业竞争,打破了国有企业的垄断地位,使国有企业逐步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经济主体。目前,已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局面。

第五,从经济体制改革入手,围绕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其他方面的改革。中国的改革没有急于先走政治体制改革的道路,而是先重点进行经济体制改革,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通过经济体制改革使广大人民享受到改革的成果,再逐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二、经济体制改革的进展

1.宏观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特征,它在新中国建立初期,为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规模的扩大和生产力的不断提高,高度集中的统一管理体制,越来越不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它限制了地方经济管理的权限,束缚了地方和企业积极性的发挥,导致整个国民经济缺乏活力。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针对旧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高度集中的宏观管理体制所暴露出来的弊端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首先,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过去,我国政府机构在管理经济职能方面存在着许多弊端:政企不分,政府过多地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政府过多地参与项目投资和项目审批;政府依靠行政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政府机构重叠,职能交叉,人浮于事。针对于此,在政府职能转变方面,在明确界定政府与市场之间分工的基础上,实行彻底的政企分开,政府的职能应切实转变到宏观调控,制定和组织实施产业政策,维护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等方面。在政府组织结构方面,实行精简机构,克服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弊端,加强政府执法监督的力度,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从而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行政管理体制。

其次,财税体制改革从对地方和企业的放权让利入手,打破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统收统支体制,克服过去统得过死,管得过多的弊病,大大激发了地方和企业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在财政体制上,实现了财政包干制向分税制的转变,打破了高度集中,统收统支的财政管理模式,初步建立起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体制。在税收制度上,拓宽了积极调节的领域,改变了过去单一的税制结构,建立了以增值税为主体、消费税和营业税为补充的新型流转税制度,并建立和完善了所得税制度。在预算编制上,改革了传统的单式预算制度,初步实行了由经常性预算和建设性预算构成的复式预算制度。

再次,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在国务院领导下的独立执行货币政策的中央银行调控体系;建立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竞争、严格管理的金融市场体系。这就要求:第一,把中国人民银行建成真正的中央银行,将维护币值稳定,货币供求平衡和金融监管作为其首要目标,建立按经济区划设置的跨省市分行的机构设置,以建立信贷资产质量管理体系代替信贷资金额度管理。第二,组建国家政策性银行,执行并承担政府宏观调控职能,同时国家各专业银行进行规范的公司改革,成为投资主体多元化,银行经营企业化和运行规则市场化的真正意义上的商业银行。第三,逐步发展各种非金融机构,完善和规范金融市场,提高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水平。

最后,计划投资体制改革转变了计划职能,改进了计划管理方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将计划管理同市场调节有机结合起来,改革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制,投资主体由国家单一投资转为社会多元化投资,计划工作目标的完成通过综合宏观经济政策和经济杠杆。

2.所有制与国有企业改革。1978年以来的所有制改革,其基本趋势是不断放松对非公有经济的限制,个体、私营经济逐步取得合法地位并逐渐发展壮大。目前,中国国民经济统计把多种所有制成分分为9种类型: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其他经济。总的来看,改革以来的中国所有制结构变化具有以下特点:①公有制经济总量发展、比重下降,但依然保持主体地位。公有制经济虽然在总量上呈现不断增长的态势,但是在整个经济中的比重不断下降,据中国国家统计局测算,从1978—1997年,中国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与集体经济)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由94.7%下降到75.8%。从工业总产值结构变化看,1978—1998年,中国国有与集体工业的总产值比重由100%下降到66.7%,从资本投入结构看,在固定资产投资结构中,公有经济投资份额不断下降,从1981年的81.5%下降到1998年的68.9%。②公有制经济中的国有经济的增幅和比重都呈下降趋势,但主导地位依旧。中国的所有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降低国有经济比重,同时保持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1998年与1978年相比,国有经济占GDP的比重下降了42.6个百分点,国有工业产值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下降了49.4个百分点,国有经济投资额比重下降了27.8个百分点。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目前国有经济在基础产业,垄断性行业和一些特殊性行业中,仍然保持着绝对控制力甚至垄断地位。③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促进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国民经济的快速成长。到1998年底,非公有制经济占GDP的比重已达24.2%,从业人员达46399万人。

国有企业改革是中国所有制改革的中心内容,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方面,经历了从放权让利的“政策调整型”改革到以企业制度创新和整个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为重点的改革过程。一般来说,国企改革迄今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20世纪80年代初的扩大企业自主权,通过扩大财权,使企业获得一定利益;二是1984年开始实行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即在国家掌握国有企业所有权的前提下,放开经营权;三是十四大之后,开始实施创建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逐步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使企业成为适应市场的独立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同时,整个国有经济采取“抓大放小”的方针,在“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指导思想下,从战略上对国有经济布局进行调整,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提高国有关键性行业的控制力。通过上述的改革方式,建立在计划经济基础上的国有企业正逐步转变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轨道上来。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已初步建立。改革开放以来,全国人大十分重视立法工作,加快了依法行政,依法改革的力度,在规范市场经济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宏观调控,增强法制意识,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改革开放20年来,经济立法的进展与成就主要是:①多次修改宪法,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提供法律保证。1993年,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使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以根本大法的形式肯定下来;②制定了规范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本法律,主要包括《民法通则》、《合同法》等;③制定和完善了宏观调控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涉及财政预算,财政税收,金融监管等方面;④健全了以规范企业为代表的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企业法》、《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⑤制定了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如《担保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票据法》等;⑥建立健全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主要有《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等,并且我国还加入了一系列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国际公约。

三、改革开放以来产业结构的变化

在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前,中国工业化实行的是一种基本内向型的、追求高速度的、以重工业为重点的粗放式发展战略。这在当时对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起了巨大的作用。但是,重化工业优先发展的赶超战略给中国的经济带来一系列问题。其一,由于资金、自然资源、人力资源过度地长期向重化工业倾斜,客观地抑制了轻纺工业的发展,使消费品短缺成为经常的、普遍的现象,并一度成为限制整个经济发展的结构性矛盾;其二,推行重化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加剧了本来就十分稀缺的资金资源的短缺;其三,重化工业的粗放式发展导致整个国民经济生产领域的高消耗状态。

1978年以后,中国政府已经比较清楚地认识到产业发展中上述结构性矛盾的危害,开始逐步地进行发展战略思路的转变:从片面追求产值增长转变为注重经济效益;从突出发展重工业,到把农业、能源、交通、科学和教育作为重点,综合平衡地发展各产业;从以粗放型为主的发展转到以集约型为主的发展;从过去基本封闭式转变为对外开放的战略。在这样的转变过程中,中国产业结构在良性化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国民经济中许多重要产业都获得了巨大发展,曾长期困扰经济的轻重工业结构的失衡状态已经初步扭转,基础原材料工业如钢铁工业等的生产获得了引人注目的增长,高新技术产业也初步形成了自己的规模;与此同时,第三产业的发展也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新的重要支持力量,人民生活得到有史以来最为明显的改善,而且经济波动的幅度大大地降低。

有关专家认为,根据中国目前的结构组合与产业联结特点,中国现阶段和未来的中、长期发展过程中的支柱产业应当是属于资金与劳动密集为特征的机械、冶金、纺织和轻工。换言之,在新的战略周期内支撑中国经济增长的基本产业仍将是工业化阶段的传统产业。这是根据中国的实际发展水平和现实的国际比较优势所作出的选择。同时,产业结构的优化根本地依赖于对先导产业的培育。培育成功的先导产业就是未来的支柱产业。汽车和电子有可能而且应当在21世纪逐步成长为中国新的支柱产业;国民经济产业结构的高加工度化,资源节约化和向技术密集型转换的过程有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这两个产业从先导地位向支柱地位的转换过程。中国虽然仍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但同时又是一个经济大国,国民经济的总量已经很大,产业结构很微小的变动都需要相当大的资源绝对量相配合。按照一般规律和中国经济发展的现实条件,在新的战略发展时期内,在产业结构“相对稳定”和“转换”的关系中,相对稳定将占支配地位,转换将呈加速度的态势,但中国产业结构工业化形态的基本特征不会根本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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