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产品进出口检验主要包括四个环节:
(一)接受报验
报验是指对外贸易关系人向商检机构报请检验。报验时需填写“报验申请单”,填明申请检验、鉴定工作的项目和要求。同时提供外贸合同、发票、提单、装箱单以及入境货物通知单等单证;实施质量安全许可、卫生检疫注册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在报验单上注明文件号。进口商品检验、鉴定的申请手续一般有下述几种情况:
1.列入《种类表》内的进口农产品
到货后,收货、用货部门或代理接运部门应及时向到达口岸(站)的商检机构报验。商检机构接受报验后,在“进口货物报价单”上加盖“已接受报验单”,供海关据以验放物。
2.未列入《种类表》内的进口农产品
到货后,由收货、用货部门向所在地商检机构申报后自行检验,发现到货品质、规格与合同不符,数量、重量短少,以及残、毁、渍、损等情况,需向责任方索赔的,可申请商检机构检验、鉴定后出证。
(二)抽样
检验检疫机构接受报验后,须及时派员赴货物堆存地点进行现场检验、鉴定。其内容包括货物的数量、重量、包装、外观等项目。现场检验一般采取国际贸易中普遍使用的抽样法(个别特殊商品除外)。抽样时,要按照规定的方法和一定的比例,在货物的不同部位抽取一定数量的、能代表全批货物质量的样品(标本)供检验之用。
(三)检验
商检机构接受报验后,认真研究申报的检验项目,确定检验项目、内容,仔细审核合同(信用证)对品质、规格、包装的规定,弄清检验的依据,确定检验标准、方法,然后抽样检验。
(四)签发证书
在出口方面,凡列入\[种类表\]内的出口商品,经商检合格后签发放行单(或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以代替放行单)。凡合同、信用证规定由商检部门检验出证的,或国外要求签检证书的,根据规定签发所需封面证书;不向国外提供证书的,只发放行单。\[种类表\]以外的出口商品,应由商检机构检验的,经检验合格发给证书或放行单后,方可出运。在进口方面,进口商品经检验后,分别签发“检验情况通知单”或“检验证书”,供对外结算或索赔用。凡由收、用货单位自行验收的进口商品,如发现问题,供对外索赔用。对于验收合格的,收、用货单位应在索赔有效期内把验收报告送商检机构销案。
五、进出口农产食品检验种类
(一)包装检验
包装检验是根据外贸合同、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对进出口商品的外包装和内包装以及包装标志进行检验。
包装检验首先核对外包装上的商品包装标志(标记、号码等)是否与进出口贸易合同相符。对进口商品主要检验外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和衬垫物等是否符合合同规定要求。对外包装破损的商品,要另外进行验残,查明货损责任方以及货损程度。对发生残损的商品要检查其是否由于包装不良所引起。对出口商品的包装检验,除包装材料和包装方法必须符合外贸合同、标准规定外,还应检验商品内外包装是否牢固、完整、干燥、清洁,是否适于长途运输和保护商品质量、数量的习惯要求。
商检机构对进出口商品的包装检验,一般抽样或在当场检验,或进行衡器计重的同时结合进行。
为有效应对国外农产品绿色壁垒等,确保进出口农产品安全卫生,从2006年8月1日起,我国开始对进出口农产食品包装生产企业和包装进口商实施备案管理,由检验检疫机构对备案企业生产的食品包装容器实施周期检测。
(二)品质检验
品质检验亦称质量检验。运用各种检验手段,包括感官检验、化学检验、仪器分析、物理测试、微生物学检验等,进出口商品的品质、规格、等级等进行检验,确定其是否符合外贸合同(包括成交样品)、标准等规定。
品质检验的范围很广,大体上包括外观质量检验与内在质量检验两个方面:外观质量检验主要是对农产品的外形、结构、花样、色泽、气味、触感、疵点、表面加工质量、表面缺陷等的检验;内在质量检验一般指有效成分的种类含量、有害物质的限量、产品的化学成分、使用效果等的检验。同一种农产品根据不同的外形、尺寸、大小、包装类型等而有各种不同的规格。
对易腐烂的农产品,必须批批开件检验品质,应根据不同农产食品、不同季节、不同情况对重点项目进行感官检验;如发现变质须进一步检验的,应酌量抽取样品,按规定进行有关的检验。易腐烂食品主要由冻肉禽类、鲜蛋及蛋制品类、乳制品类、水产品类、肠衣类、鲜果类、蔬菜类等。主要查验软化、冻坏、色泽、气味、变质、霉烂、虫蛀、污染以及货温、车温、舱温等。
(三)卫生检验
卫生检验主要是对进出口食品检验其是否符合人类食用卫生条件,以保障人民健康和维护国家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规定:“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及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进口上款所列产品,由国境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进行卫生监督检验。进口单位在申报检验时,应当提供输出国(地区)所使用的农药、添加剂、熏蒸剂等有关资料和检验报告。海关凭国家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证书放行。”又规定:“出口食品由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进行卫生监督、检验。海关凭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的证书放行。”
六、我国进出口农产食品检验检疫现状
随着国际农产品贸易的巨大发展,各种疫情、传染病、病虫害的国际传播机会也逐渐增加,由此引发的环境问题也日渐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如何维护国际农产品贸易中的食品安全、环境安全问题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2001年,为保证进口农产食品的质量安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按国际通行的管理方法,对生产加工进口农场食品的企业卫生进行注册管理,并对其资格进行认证,只有经过主管当局批准的农产食品加工企业才能向我国出口。
目前的注册工作有三种,一是由生产企业所在国的检验检疫部门提供合格企业的名单,经过我国审查并认可后即注册生效;二是我国对出口国提供的企业名单抽查部分企业,抽查合格后,接受全部注册名单;三是对出口国提供的企业名单按本国标准逐一进行检查,合格后给予注册。
为了帮助我国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出口贸易,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从1984年就开始进行出口农产食品企业的注册工作,帮助他们达到出口国国家的卫生标准。
我国农产品的主要出口市场是日本、韩国、欧盟和美国。不同国家和地区对进口农产食品的管理方式和标准不同。发达国家常常利用非常高的环境标准和农药残留物等技术标准来限制我国部分农产品的出口。对于出口国来说,如果采用上述的第一种注册方法,那是最为便利的。但众多进口国,特别是发达国家都采用派专家对我国推荐企业进行部分抽检且到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合格后,方可批准注册进口。
由于涉及农产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贸易的竞争,在农产食品报关时,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的海关也十分严格,只有在该国注册过的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才能通关。
第三节国际农产品货物运输操作一、国际农产品运输的主要方式在农产品和食品国际贸易中,食品和农产品涉及的运输方式很多,其中包括海洋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河流运输、邮政运输、公路运输、大陆桥运输以及上述运输的组合的国际多式联运等。
(一)海洋运输
海洋运输是国际贸易中最主要的运输方式,占国际贸易总运量中的三分之二以上,我国绝大部分进出口农产品,都是通过海洋运输方式运输的。海洋运输的运量大、运费低、航道四通八达,是其优势所在,但速度慢、航行风险大、航行日期不易准确,是其不足之处。
按照船舶的经营方式,海洋运输可分为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
1.班轮运输
(1)班轮运输的特点
第一,班轮运输有固定的船期、航线、停靠港口和相对固定的运费率;第二,班轮运费中包括装卸费,故班轮的港口装卸由船方负责;第三,班轮承运货物的数量比较灵活,货主按需订舱,特别适合于一般件杂货和集装箱货物的运输。
(2)班轮运费
班轮运费由班轮运价表规定,包括基本运费和各种附加费。基本运费分成两大类:一类是传统的计件杂货运费;一类是集装箱包箱费率。
2.租船运输
租船指包租整船。租船费用较班轮低廉,且可选择直达航线,故大宗农产品一般采用租船运输。租船方式主要有定程租船和定期租船两种。
(1)定程租船
定程租船(Voyage Charter)是以航程为基础的租船方式,又称程租船。船方必须按租船合同规定的航程完成货物运输任务,并负责船舶的运营管理及其在航行中的各项费用开支。程租船的运费一般按货物装运数量计算,也有按航次包租金额计算。租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租船合同(Charter party)规定。
(2)定期租船
定期租船(Time Charter)是按一定时间租用船舶进行运输的方式,又称期租船,船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内提供适航的船舶,并负担为保持适航的有关费用。租船人在此期尚可在规定航区内自行调度支配船舶,但应负责燃料费、港口费和装卸费等运营过程中的各项开支。
(二)铁路运输
在国际农产品和食品贸易运输中,铁路运输仅次于海洋运输的主要运输方式。海洋运输的进出口货物,也大多是靠铁路运输进行货物的集中和分散。
铁路运输的主要优点是:运载能力大、速度较快、污染少、受天气条件限制少、安全可靠。缺点:灵活性差、对包装的要求较高、货物缺失率高、修建成本高。
(三)航空运输
航空运输是一种现代化的运输方式,它相比于海洋运输和铁路运输,在国际贸易中最大的优点是安全可靠、节省时间、速度快。缺点:成本高、运量小、受气候影响大、运输适用种类相对较小。在国际贸易中,花卉、鲜活农产品、高价食品及急需食品最适合航空运输。
(四)公路、内河和邮包运输
1.公路运输
公路运输是一种现代化的运输方式,它不仅可以直接运送或运出对外贸易货物,而且也是车站、港口和机场集散进出口农产品的重要手段。
2.内河运输
它是水上运输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内陆腹地和沿海地区的纽带,也是边疆地区与邻国边境河流的连接线,在运输和集散进出口农产品中起着重要的辅助作用。
3.邮包运输
邮包运输是一种较简便的运输方式。各国邮政部门之间都订有协定和合约,通过这些协定和合约,各国的邮件包裹可以相互传递,从而形成国际邮包运输网。由于国际邮包运输具有国际多式联运和“门到门”运输的性质,加之手续简便,费用不高,也是食品国际贸易中的一种方式。
(五)集装箱运输和国际多式联运
1.集装箱运输
集装箱运输是以集装箱作为运输单位自动化货物运输的一种现代化的先进的运输方式,它可适用于海洋运输、铁路运输及国际多式联运等,在农产品和食品贸易中广泛运用。
2.国际多式联运
按照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货物从一国境内接管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
3.大陆桥运输
大陆桥运输是指利用横贯大陆的铁路(公路)运输系统,作为中间桥梁,把大陆两端的海洋连接起来的集装箱连贯运输方式。简单地说,就是两边是海运,中间是陆运,大陆把海洋连接起来,形成海——陆联运,而大陆起到了“桥”的作用,所以称之为大“陆桥”。而海——陆联运中的大陆运输部分就称之为“大陆桥运输”。
二、国际农产品运输方式的选择
营销成本和运输费用对农产品和零售食品价格的影响很大。运输成本的增加短期内可以降低农产品生产者的收入,长期降低消费者对食品的效用。因此合理选择运输方式,降低运输成本对农产品经营非常重要。
影响国际农产品运输方式选择的主要因素是:
(一)运输成本
据统计,在农产品贸易价格中,运输费用占出口货架的30%~70%。一般而言,海运成本低于陆运成本,但如果海运又大迂回则选用大陆桥运输,在运载成本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
(二)运输速度
国际运输速度也很重要,特别对于鲜活农产品来说。速度可以影响企业的资金周转,同时也会影响市场上市机会。
(三)货物特点及性质
货物特点及性质有时对运输方式的选择起决定作用。经常是由于国际运输方式的限制,有些货物无法进入国际运输从而失去了市场机会。
(四)货物的数量
由于国际运输距离长,使大数量货物运输受到了限制。因为国际运输距离往往超出了汽车灯运输工具的经济里程,大数量货物也不可能选择航空运输,除了运力,运输成本将会很高。
(五)物流基础设施条件
由于国家之间发展的不平衡,在一个国家中可以选择的运输方式,到另一个缺乏采用这种方式的必要基础设施的国家便不能采用。因此,在选择运输方式时,应考虑好所经国家的物流信息技术与物流基础设施是否足够满足要求,否则会降低运输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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