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消费评价的社会生产力标准
马克思认为,生产力是人类“全部历史的基础”[20],列宁说,生产力是“社会进步的最高标准”[21],生产力同样也是价值评价的最高标准。凡是促进生产力发展、有利于社会进步的观念和行为,也就具有社会价值。毛泽东指出:“中国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其实践在中国人民中所表现的作用的好坏、大小,归根到底,看它对于中国人民的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帮助及其帮助之大小,看它是束缚生产力的,还是解放生产力的。”[22]邓小平认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必须始终抓住发展生产力这个中心。他认为,社会主义任务很多,但是根本的一条就是发展生产力,为共产主义创造物质基础。判断一切事物“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23]。“三个有利于标准”从根本的意义上来说是生产力标准,生产力的发展能够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增强国家的综合实力。生产力发展首先是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需要的,亦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人民的消费水平,这是发展生产力的基本出发点和目的、归宿。
凡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观念和行为,也就是有社会价值的观念和行为。评价消费也应以它是否直接或间接地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标准。生产决定消费,消费促进生产。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和行为必然促进社会和生产力的发展,反之不健康、不合理的消费观念和行为最终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
首先,生产力是满足人们消费需求的保障。人的消费需求的满足、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都是和生产力分不开的。马克思说,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这个客观事实构成“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因而“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24],离开这个前提,社会就无法存在和发展,没有生产力的发展,消费需求就不会得到满足。正是为了满足人们的消费需求,人们才会进行生产劳动,才会不断发展生产力,并形成了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它们共同构成了人们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25]生产决定消费,生产方式决定生活方式、消费方式。在此意义上,生产力对消费起着最终的决定作用,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消费的发展水平。
另一方面,消费对生产有反作用,消费生产出生产,新的消费需求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消费可以生产出生产力发展的主体性因素——劳动者,消费观念的变化会引起生产力的变化,合理的消费能够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不合理的消费会阻碍生产力发展。合理的消费使消费更有实际效用,有利于生产力发展。所以,反过来,判断一种消费也要看它是否有利于生产的进一步发展。生产力与消费之间的这种作用与反作用的辩证关系,使生产力成为衡量消费是否合理的客观性标准。
其次,生产力是决定消费观念变化的基础。根据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消费的价值观念是一定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反映,消费观念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变化。人不仅是具有无限需求和欲望的消费动物,还有产生需要和满足需要的人的创造性活动本身,通过需要而发生的人与社会的联系是外在的,而不是内在的统一。马克思恩格斯曾经指出:“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这种新的需要的产生是第一个历史活动。”[26]
人们的劳动改造着自然,创造着人类文明,推动着社会进步和自身的发展。生产劳动不能仅从创造物质财富、满足人的需要方面来考察;在满足人们需要的基础上,在本质上,它是人的自我生成活动,是人的潜能的发挥。需要和对满足需要的对象的热烈渴望是促使人活动起来的思想动机,而人消费的需要以及满足消费需要的方式和程度是由生产决定的,因而是历史的、相对的。所以,生产力状况最终决定着消费需求和消费观念的变化。
消费观念的评价的终极标准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而这一切需要以生产力的进步为前提和基础。例如,在中国目前内需不旺的情况下,沿着有利于启动和刺激内需的方向发展,这才能更好地发展生产力。这是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有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精神消费提高人们的科学文化素养,不仅有利于个人的成长进步,而且通过所学知识的智力转化,更有利于社会和生产的发展。相反,一些人把钱用来搞封建迷信,赌博,或挥霍浪费,不仅不利于生产而且败坏社会风气,是应当坚决取缔和反对的。
第三,生产力是引导消费观念变化的核心。消费观念的生产力标准的核心是引导消费,使之趋向合理。在消费结构上,要引导人们的消费方向与国家生产力发展方向相吻合。过去传统的计划经济是短缺经济,是卖方市场,消费品供不应求,而现在是市场经济,是买方市场,消费品比过去丰富得多了,绝大多数消费品供大于求。为了刺激消费需求,进一步推动生产力的发展,我们必须不失时机地转变消费观念。信用消费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一种重要的消费方式,它对于市场繁荣有重要意义。为了更好地推动信用消费,我们必须反思过去对“超前消费”的伦理评价,以更好地实现消费价值观念的转变。对“超前消费”必须具体分析,不应该简单地一概加以否定,适度的超前消费对生产力的发展是有利的,应该接受这种方式。这样,信用消费才可能有现实的思想基础。否则,全盘否定“超前消费”,信用消费就走向了道德的对立面,怎么能更好地刺激需求,发展生产力呢?对于“量入为出”的传统消费道德观念也应作新的解释,这里的“入”不仅指“过去的”、“现在的”,而且也指“将来的”收入。这样,传统的消费观念才能适应分期付款等现代信用消费形式。传统的消费观念在开源节流的关系上,强调“节流”,对“开源”重视不够,这与一定时代生产力的发展状况是相适应的。现代社会的发展表明,“发展是硬道理”,只有首先发展了生产,社会进步才能实现。节流不能过多地抑制消费需求,以致影响生产的发展。一般说来,“开源”是第一位的,而“节流”是第二位的,必须在这个基础上建立现代消费观念。
马克思认为,生产力是人类“全部历史的基础”。就此而言,凡是促进、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消费行为就是合理的消费行为,凡是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就是不合理的消费行为,应当予以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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