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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促进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时间:2023-11-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上面我们对混合所有制经济进行了一些理论性阐述。把竞争性国有企业改造成为产权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把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造成为员工能够持股的利益共同体,这些工作都离不开建立和完善国有经济运行中的现代产权制度。然而,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多元化产权建设仍有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我们党明确强调,在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中,“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上面我们对混合所有制经济进行了一些理论性阐述。在我国当前实践中,把国有企业改造为产权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也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并不会削弱或者取消了国有经济的作用或者它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主体作用。恰恰相反,对国有企业的这种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改造,却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在这个意义上,这种改造本身就是国有经济转换经营机制、发展壮大自己的积极有效的途径。

(一)要建立和完善国有经济的现代产权制度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首先必须对国有企业本身进行分类并进行不同方式的管理。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就明确强调:要“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国有资本加大对公益性企业的投入,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做出更大贡献。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

把竞争性国有企业改造成为产权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把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造成为员工能够持股的利益共同体,这些工作都离不开建立和完善国有经济运行中的现代产权制度。正如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所说的,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在产权制度建设方面的明确要求是:要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依法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

完善国有经济的现代产权制度,也包括完善国有企业中的法人治理结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就明确强调,要“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深化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改革。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探索推进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

完善国有经济的现代产权制度,更要求实现产权结构的多元化。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强调:“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2014年11月7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上的讲话中也强调,我国“一带一路”建设是一项长期工程,要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企业参与。

然而,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多元化产权建设仍有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重庆民营资本参与混合所有制调研中的问题是:市场改革不配套,垄断性行业不开放,拿两手三手项目现象普遍;对现有的混合清单望而生畏;国企也不主动、热情。从陕西调研的情况看,一是思想认识上不统一,国有和民营双方的持股比例问题,谁混合谁,两种企业的文化上也会有差异。二是混合的层级比较低,是二级或三级公司。这样民企进门难、实力难、改革难。三是企业管理不够规范,三会成了形式,或者民营企业没有决策权。另外,笔者在社会调研中还了解到有一些关键问题需要解决:一是大家对混合所有制理解不一致,尤其是国企和民企的期望值和出发落脚点都不一致,这使操作变得困难;二是现在地方上和中央积极,但企业则普遍不积极,如果强行推行是否成为了政府手段而不是市场行为?这需要在理论上解释清楚。

(二)要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国有企业向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改革,还离不开一个重要方面,这就是要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我国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2003年形成的,它对于解决过去长期存在的国有资产的多头管理而又无人负责的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实践至今,也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如没有形成与国有资本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国有资本布局、优化调整的体制机制;对企业仍实行的是行政化的管理模式,强调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从而导致企业活力不足,难以适应国内外市场形势快速变化。

我国党和政府对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设中,必须做好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选拔、激励和约束机制建设。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国有企业要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8月18日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也强调,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取得积极成效,对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存在薪酬结构不尽合理、薪酬监管体制不够健全等问题。要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出发,适应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进程,逐步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对不合理的高收入进行调整。中央企业负责同志肩负着搞好国有企业、壮大国有经济的使命,要强化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正确对待、积极支持这项改革。

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是改作风的深化,也是反“四风”的深化,国有企业要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表率。要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除了国家规定的履职待遇和符合财务制度规定标准的业务支出外,国有企业负责人没有其他的“职务消费”,按照职务设置消费定额并量化到个人的做法必须坚决根除。

(三)要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我们党明确强调,在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中,“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这应该说,是具有理论上和实践上的一个突破。

从我国现实生活看,20世纪80年代我国许多国企在改制过程中,就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职工持股,地方上也纷纷出台了一些针对本地股份制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如《上海股份企业暂行办法》《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暂行规定》等,职工持股取得了较好效果。进入90年代后,国家体改委印发了《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等文件,对定向募股、社会募股两种类型公司的购股认购者、股份总额进行统一规定。1993年国家体改委颁布了《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持股管理规定》、《关于清理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持股不规范做法的通知》,对职工股持有时间、转让方式做了要求,明确规定定向募集职工股不得上市交易。统一规则的出台,短时间内促进了职工持股的发展,据统计在此之后“职工持股企业占股份制试点企业的47%左右”[14]

然而,各地在实际操作中,也出现了持股不规范、违规操作现象,出现了大量炒作职工股、非法套利,以及一些地方违规审批、发行内部职工股,利用募集资金盲目投资等问题,冲击了国家金融秩序。1994年6月,国家体改委发出了《国家体改委关于立即停止审批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并重申停止审批和发行内部职工股的通知》,要求立即停止审批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停止审批和发行内部职工股。1998年,上市公司(社会募集公司)内部职工股的发行也被证监会叫停。尽管如此,此前发行的内部职工股并未随之消失,职工持股在很多企业仍然存在,而且在实践中的探索完善工作也一直在进行着。

2008年我国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就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职工持股、职工投资开设新公司进行了规范。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更进一步提出了“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员工持股,会使股份制经济中的产权制度更加完善规范,会使企业员工和企业发展之间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

(四)要坚决打击国有企业中的腐败现象

和其他领域一样,我国国有企业发展中也存在很多的腐败现象。据报刊公开披露,中央专项巡视发现,华电集团存在违规支付并购款、违规向民营企业让利等问题,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中国海运一些领导人员以较低甚至低于成本价价格,将运输业务交由自己或亲友的公司经营,损公肥私;神华集团煤炭灭火工程存在利益输送黑洞,一些私人老板得到权力庇佑,打着灭火工程旗号大肆开采和销售煤炭,甚至故意制造煤田火点,谎报灭火项目……这表明一些国企内外勾结围猎国有资产,已经到了明火执仗的地步!

更值得强调的是,上述现象并非个案。在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情况中,利益输送一词反复出现,靠山吃山、靠船吃船、靠油吃油问题普遍存在、花样百出。向谁输送利益?有国企领导干部本人及其子女亲属,也有他们的关联企业、利益共同体。怎么输送利益?有在采购中抬价的,也有在销售中压价的。这些“蛀虫”得到了什么?有直接以权换钱、换色的,也有退休后拿期权的。这一切的代价,就是国有资产的流失。

正因为这样,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3月9日两会期间,在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中强调指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基本政策已明确,关键是细则,成败也在细则。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改革关键是公开透明。

我国党和政府的态度也十分明确:坚持从严治党,国有企业不能例外。2015年,巡视这柄反腐利剑就已指向国企。中央决定,加大对国企巡视力度,实现对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巡视全覆盖。通过巡视等有效措施,一定要清除这些“国企蛀虫”,依据党纪国法严肃处理,公之于世,给人民群众一个交代。同时,要通过改革堵塞制度漏洞,加强监管,从体制机制上减少“蛀虫”,从根本上维护国有资产不受损失。

总之,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当今国际社会主义运动中的一件新生事物,是对国内外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经验和教训的总结,是对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的继承、发展和创造,是党和人民宝贵的财富。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创新历程,为人们提供了指导和启示,就是要不断地推动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通过持续创新来不断消除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因素。马克思主义理论品质是与时俱进,而不是固守成规;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是包容开放,而不是保守封闭。在今后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中,我们仍要避免对经典理论教条化理解;相反,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以现实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运用、改造、发展经典理论。从实际中总结经验,发现规律,并努力上升为理论,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以更好地指导社会主义发展。这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马克思主义必定随着时代、实践和科学的发展而不断发展,不可能一成不变,社会主义从来都是在开拓中前进的。

(贾华强,中央党校经济学部教授)

【注释】

[1]《王珏历史简集》第80页,此观点转自《中国百名经济学家理论贡献精要》一书。

[2]《王珏历史简集》第61页。

[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历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全会重要文献选编》,第286页,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

[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第20页,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

[5]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第20页,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

[6]让-多米尼克·拉费,雅克·勒卡荣著:《混合经济》,第2页,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

[7]王祖强:《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的创新与发展》,第200页,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年版。

[8]曹立:《“混合经济”:一个不容忽视的经典作家的重要思想》,载于《当代经济研究》2009年第11期。

[9]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第48页,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10]恩格斯:《共产主义原理》,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38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1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3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12]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04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3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14]李伯侨、林碧艳:《股份公司职工持股制度立法研究》,《法学研究》1999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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