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宏观层面的转型,还是产业组织层面的市场结构,都只是分析了我国商贸平台型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但对现实企业问题的研究最终还需要落到企业视角——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ce)层面。本书第4章从商贸平台型企业所处的产业组织环境分析,企业选择市场势力快速扩张的发展战略几乎是必然的,那么在这类企业快速成长的过程中,应该如何化解《企业法》中所涉及的各类相关主体之间的冲突呢?这就需要运用利益相关者理论,在公司治理层面展开研究。
从狭义、静态的角度看,公司治理表现为一种结构和关系,即公司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现代企业是一个由公司治理结构而不是由出资人个人来具体管理的组织。吴敬琏(1994)认为,公司治理结构是指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层经理三者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上述三者在该架构内形成一定的制衡关系:所有者将自己的资金交由董事会托管;董事会是公司决策的最高机构,拥有对高层经理人员的聘用、奖惩及解雇权;高层经理人员受雇于董事会,是董事会领导下的执行机构,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经营企业。从广义、动态的角度看,公司治理表现为一个过程和治理机制,在这一治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主体至少可分为三个层次,如图5-1所示:一是在最外围的全社会的监督,包括伦理、制度、法律等大环境层面的监督;二是在中间层面的企业外部的重要利益相关者对其行为的约束;三是狭义的公司治理,是所有企业公司治理的核心领域,主要指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与经理层人员之间的制衡。
本书从广义、动态的角度研究我国商贸平台型企业的公司治理问题,其中第一层次社会大环境对其公司治理的影响已在本书之前内容阐述,本章从企业利益相关者的视角出发,研究我国商贸平台型企业的公司治理问题,重点关注我国商贸平台型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的界定与分类、多重身份下的利益相关者诉求、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以及企业中关键利益相关者的控制权演化问题。
图5-1 公司治理的层次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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