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是艺术家智力劳动成果的结晶。它作为一种特殊商品流通于艺术市场,与其他商品相同的是,它也具备普通商品的基本属性:使用价值和价值;不同的是,艺术品的使用价值体现在精神层面而不是物质层面上,它是以满足人们的某种审美需要和精神需要为目的的。因此,艺术品的使用价值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极大。艺术品的价值与其他商品一样,都是凝聚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它的价格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市场对艺术品价值的认同和判定。并且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艺术品的价格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呈现出不确定性。
因此,我们必须采用法律的手段,对艺术品及艺术品的作者进行有效的保护。目前我国现行的相关保护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我们将重点从《著作权法》和《商标法》论述艺术品的法律权益。
一、著作权法
《著作权法》是为了保护作品(文学、艺术和科学)的作者及其相关权益的法规,对他们的保护体现了我国对精神文明建设、对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发展的重视。我国对著作权的保护体现在前后多次制定的相关法规中。1990年9月,我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01年10月,我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法规进行了第一次修正,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此后,2010年2月,我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又对此法规作了第二次修正,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
(一)法律权利
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个部分。[1]人身权指的是作者通过创作作品而获得与其人身不可分割的权利,包括作品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即经济权利,包括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多项权利。财产权与人身权不同,它可以与作者的人身分离,并且可以转让,即作者有权以出租、出售、赠予等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作品,或用摄制影视片的方法将作品转换成另一种表现方式,或将作品的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从而获得经济报酬。
(二)侵权问题
我国国家法律规定,凡是未经著作权本人许可而使用了应当由作者本人行使的权利,即为侵权。侵犯了权利,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著作权法》的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详细列举了具体的侵权行为以及该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著作权法》的相关法律责任处罚较轻,没有提到情节严重的刑罚处罚条例,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于侵犯著作权的相关犯罪行为作出了相应的补充和规定。
【案例精选】
1993年10月27日,上海朵云轩拍卖公司与香港永成古玩拍卖公司联合主办的拍卖会上,拍出了《乡土风情》和《炮打司令部》两幅画家吴冠中的冒名伪作。吴冠中得知后,当即要求拍卖公司撤除作品,但遭到了对方的拒绝。同年11月30日,吴冠中委托中央美术学院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在第一次上诉无果后,吴冠中又提出了第二次上诉,并向有关部门提交了公安部的鉴定书。最终于1996年,法院判决吴冠中胜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凡以营利为目的而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将按照情节是否严重而处以不同程度的刑罚。此项法律还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私自复制、发行、出版他人作品者,出售假冒他人署名并制作他人美术作品者,若违法获利数额较大或情节较严重者,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
二、《商标法》
除了著作权以外,还有一个重要的知识产权,那就是商标权。商标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等多个要素组合构成的商业性标志,用以区分其他品牌的商品或服务。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使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商标权包括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同《著作权法》一样,《商标法》也先后经历了多次修订:第一次修订是在1973年2月,我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发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2001年10月,我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商标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正;2013年8月,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对《商标法》进行了第三次修订。[3]
(一)法律保护
商标权是其法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包括:(1)使用权,即注册人有权依法正确使用商标。(2)注册权,即商标创作者有权依法注册商标,且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取得商标权。(3)继承权,即个体工商业者申请注册的商标,在其有效期内,在注册人死亡的情况下,其继承人应当及时申报并变更注册人名称,完成对商标权的继承。(4)转让权,通过签订有效合同,允许他人使用商标并收取使用费的权利。如果他人未经许可,违法使用商标,注册人有权制止,并获得相应赔偿。
(二)侵权问题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以下行为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近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故意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
(5)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4]
商标权受到侵犯时,当事人可以请求司法机关予以相应的法律保护。具体对侵权行为相应的处罚方式主要有行政处罚、民事处罚和刑事处罚三种。更为具体的处罚内容可参看《商标法》第五十一条到五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艺术成果是艺术家创作的结晶,因此,艺术品的著作权和商标权对于艺术家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两项权利。一方面,艺术家们应该了解相关的法律条文,培养法律意识,以便在遭遇作品侵权时,能够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另一方面,社会要不断普及法律教育,国家也要适时地修订和更新相关法律,努力为艺术市场创造一个更为健康有序的社会环境。
[1] http://baike.sogou.com/v300434.html。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7条,http://www.lawtime.cn/faguizt/23.html。
[3] http://wenku.baidu.com/link?url=lsw YMTq AGIE2n IQUC9hiwelz Cy Vimsx_p HOYymex Tu-ed6Kj FLEe_xdfb Gmi CIgkz MIDk SHZDv Kry3Z5zw Ih-Yqi IOCNwj2o FPiuaaud XJha.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http://www.gov.cn/jrzg/2013-08/30/content_24781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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