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指出,教育是中华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提高教育质量,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通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自治区“十三五”规划要求: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教育体制机制,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013年以来,自治区按照中央的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办好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围绕“学有所教”,自治区着力推进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在学校硬件设施大幅改善的基础上,安排教育支出27亿元,重点解决学校仪器设备、图书配置、师资培训、远程教育、学前教育,特别是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等薄弱环节,努力向教育现代化目标推进。大力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原则上每个县建设公办幼儿园2所,每个乡建设公办幼儿园1所,5年内建成242所,对民办学前教育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安排3亿元用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实施教师陪餐。支持开展3000名乡村中小学师资培训和100所山区农村学校开通远程教育,为全区100所中小学购置实验仪器和图书,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支持寄宿制学校改造取暖面积40万平方米。实施校园美化工程,对全区具备条件的农村学校进行操场改造和校园美化。支持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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