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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中小企业融资能力的可操作性建议

时间:2023-11-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企业发展战略是企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积极有效的发展战略不但可以增强中小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发展和竞争的能力,更重要的是还能增强中小企业在金融市场上获得资金的能力。信用是影响中小企业融资能力的基本因素,积极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建设是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关键所在。商业银行加强经营机制改革,建立能够体现中小企业融资规律的管理制度。

5.5.1 加强中小企业自身建设

1.实施科学管理,争取长期发展

提高中小企业科学管理能力不仅可以提高中小企业的运营效率,还能很好地解决中小企业的近视行为,一支精良的管理团队是企业持续经营的基础,更是企业融资水平的体现。

(1)制定企业发展战略,提高企业竞争力

企业发展战略是企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积极有效的发展战略不但可以增强中小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发展和竞争的能力,更重要的是还能增强中小企业在金融市场上获得资金的能力。根据市场的发展趋势制定恰当的企业发展策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和预见进行产品结构调整,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凭借高质量产品和科技优势吸引更多合作伙伴。积极有效的企业发展战略还可以使潜在的投资者和债权人了解企业的资金投向和长期效果,从而提高投资者对企业的信心,愿意向其提供更多的融资便利。同时,中小企业要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保持与政府良好的协作关系等来提高企业社会影响、信誉和知名度,立足自身改善融资环境。

(2)增强盈利能力,改善资金结构

盈利能力强、资金结构合理的企业,一方面其留存收益大大增多、自有资金丰富,从而可增强企业内部融资能力;另一方面对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有着较大的吸引力,同时还能提高企业的信誉、扩大企业影响,进而提高企业外部融资能力。

2.培育中小企业信用意识

信用是影响中小企业融资能力的基本因素,积极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建设是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关键所在。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中小企业要充分认识到信用是一种社会资源又是一种经济资源。中小企业必须做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提高信用意识,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道德观和“守信获益,失信受损”的经营观。必须将自身信用建设作为中小企业长期发展的基石,纳入企业的无形资产管理,充分认识到信用在构建自身外部融资环境中的重要作用,形成信用零容忍的自我约束机制。

3.采取开放式运营,规范财务管理

中小企业应该对自身的“中小身份”有更清楚的认识,明白中小企业和大企业相比只是规模上的差别和由此导致的经营方式、管理方式等方面的差别,而非财务制度不健全和健全、信息披露不透明和透明的差异。不能因为自身规模小就采取封闭式的经营方式,而忽视自身的财务制度建设和信息的正常披露,要知道信息不对称是增加融资成本的主要因素。

(1)加强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是对企业资金进行合理的计划、调度、运用及分配的过程,是帮助企业控制风险、提高收益的基本手段。中小企业在财务管理操作之前,其经营决策者与财务负责人首先应该为企业制定合理的财务管理目标;其次必须加强日常资金管理,尽可能使企业资金投放少、回收快、保持良性循环;再次是完善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内部牵制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日常操作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等;最后企业应当根据经营环境的变化,对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等进行结构性调整,使其保持合理的比例;同时还必须通过培训企业内部财务人员,吸引优秀的会计人才加盟,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综合素质能力。

(2)提高会计能力

中小企业种类繁多、行业门类齐全、所有制多样化,但经营规模均不大,经营机构和内部组织机构较简单,没有太多的管理层次等,这些都不应该成为中小企业会计制度不健全、会计信息不透明等的借口。从现实表象上看:会计机构不健全现象明显,有的独资小企业甚至不设置会计机构,有的即使设置了会计机构,也存在层次不清、分工不明、兼职多、人员过于精简、一身兼多职等诟病,导致现金流量表编制难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不完善且没有附注,造成信息使用者很难获得企业的具体财务信息。还有的中小企业信息审核不及时或审核能力有限,造成错误的会计信息对外报送或披露,影响了会计信息的质量。

中小企业必须加强会计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的会计机构和配备充足的会计人员,加强会计核算的监管和会计信息公开化与透明化,提高会计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像大企业那样采取开放的运作方式和信息披露模式,以赢得较高的社会公信度,扫清各种融资障碍。

5.5.2 完善银行等金融机构职能

1.转变经营观念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育和完善,大客户的融资手段已成多样化趋势,银行融资不再是唯一的渠道,他们可以通过资本市场,发行股票债券,取得低成本资金,同时银行对大客户谈判经常处于不对等地位,议价能力不强,收益水平较差,压缩了银行利润空间。因此,银行金融机构应转变经营观念,把中小企业作为新的业务增长点,由于中小企业发展迅速,其对银行的贡献度也在逐步上升,如果国有商业银行、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或城市和农村商业银行能把市场目标定在中小企业上,不但能提高中小企业的竞争能力和融资能力,也能为各类银行金融机构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2.改革经营机制

商业银行加强经营机制改革,建立能够体现中小企业融资规律的管理制度。中小企业融资特点是额度小、需求急、周转快、风险大、损失率高,这是客观现实和市场规律。各商业银行应充分下放经营权限,提高基层经营机构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改变贷款业务多层分级审批、人为增加交易成本和降低服务效率的机制;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激励机制,合理制定业务目标,并适当降低负责中小企业业务的部门和人员的业务指标;追责机制要适度合理,不良业务要公正客观分析产生不良的原因,做到谁失误谁负责,保护客户经理开拓中小企业业务的积极性。

3.完善贷款评价

完善中小企业贷款评价机制,在贷款调查和审查上,既要重视财务报表所反映的企业经营状况信息,也不要忽视企业未来营运中所形成的偿还能力;既要重视抵押担保第二还款来源,也不能忽视企业自身经营所产生的还款能力。相关审查人员要牢固树立帮助客户经理防范风险的思想,杜绝向客户经理显示权利和对项目生杀予夺的不当现象出现;要简化办事程序,明白手续繁杂、环节增多并不能有效地控制风险,力争对低风险业务和额度内循环使用业务建立快捷程序,走快速出账通道。

4.组建专门性银行

这方面国外已经有成熟的经验可供学习和借鉴。在日本,中小企业群体同样面临着融资难的问题,日本政府从立法、担保、融资机构和财政等方面采取了有效措施,同时设立了国民金融公库、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和商工组中央金库三个政策性金融机构,通过它们的协调运作,既缓解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难,也增强了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贷款的信心。同样,德国的复兴信贷银行也是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政策性银行。

因此,各地应积极探索并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做法,组建面向中小企业的专门性银行,该金融机构必须是集专门性、地方性、政策性、专业性于一体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该银行应以政府为主导,在政府出资的基础上广泛吸收各方资金来源,既可以发行政策性金融债券,也可以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其他社会资金入股等。中小企业专门性银行不同于商业银行,在业务经营中必须遵循政策性、非营利性、引导性、非竞争性、市场化经营原则。作为商业性金融的有益补充,中小企业专门性银行要认清自己的定位,并处理好与商业银行的关系。坚持“商业银行抢着做的我让,商业银行不愿做的我上”,做到凡是商业银行能解决的问题由商业银行解决,并积极引导商业银行为中小企业开展融资服务。中小企业专门性银行应与商业银行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充分利用商业银行的网点优势为更多中小企业提供支持和服务。

5.创新金融产品

各类金融机构要根据中小企业融资特点,结合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把银行授信期限、还款方式、担保条件等要素进行必要改造,开发设计出针对性强、适用性广的金融产品。

(1)开展循环贷款业务

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量少、用资分散、求资急切、次数多等特点,金融机构应该对能够提供足值抵押和有效担保的中小企业,积极发行额度内循环贷款或结算账户透支贷款等,做到一次性审批、一次性签订法律文件,随借随还、循环使用。这种贷款方式的最大好处是:企业与银行只需签订一次合同,在规定期间内随时借用,并可以还清后再借,不需要每次借款时都重新签订合约,既可以为双方节省不少程序费用和交易费用,又能为中小企业实现短期贷款长期使用的目的。

(2)探索其他贷款业务

根据中小企业的基本情况和资金需求特点,创新相关贷款产品:对为大型优质客户提供配套产品和服务,处于物流链和供应链中端的,可以发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商业汇票保付保贴业务;对拥有著作权、知名品牌、商标、专利技术的,可以办理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对于连锁经营的,可以发放按揭贷款、经营性物业贷款;对于卖场式商铺经营的,可以发放联保贷款、卖场经营者统一担保贷款等,为中小企业贷款融资提供多种通道。

(3)提高信用卡功能

扩充信用卡使用范围,完善信用卡服务功能,提高信用卡支付额度,在充分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允许中小企业业主凭个人的资产作抵押或担保,通过信用卡获得个人信用贷款用作企业生产经营,进而来满足企业短期流动资金需要。有证据表明,美国有近50%的小企业贷款是以业主个人的信息卡贷款来完成的。这种将贷款的责任同个人挂钩的贷款方式将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中小企业的小额流动资金的需要。

(4)开展金融租赁业务

金融租赁是一种集信贷、贸易、租赁于一体,以租赁物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新型融资方式。金融租赁是指由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请求,按双方事先的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指定的卖方购买承租人需要的固定资产,保证出租人拥有该固定资产权的前提下,以承租人支付租金为条件,将该固定资产使用和收益权让渡给承租人。金融租赁具有融物和融资的双重功能,有直接融资租赁、经营租赁和出售回租三种形式。

银行开展金融租赁,就是银行应中小企业要求购买机器设备等资产出租给企业长期使用,企业按期向银行交付的租金。为了更好地约束中小企业,银行有时会要求承租企业出资一部分的杠杆租赁方式,或者是采用银行与租赁公司合作,即银行把资金贷给租赁公司,由租赁公司购买设备再租给企业形式帮助企业融资。金融租赁不仅帮助中小企业解决了资金短缺问题,还分散了银行的贷款风险。银行只有不断地进行业务创新才能更好地满足中小企业差异化的融资需求,确保中小企业持续发展。

5.5.3 提高社会认知度

中小企业不仅关系到经济发展,而且关系到社会和谐与稳定。近年来,中小企业充分发挥其自身优势,已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就凭中小企业所占GDP比重和纳税比例就能充分说明经济建设不仅要重视发展大企业,更要重视发展中小企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社会和谐安定之基,必须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这与发展中小企业是不谋而合的,中小企业量大面广,提供就业岗位多,吸纳就业人员广,这对稳定就业形势、提高就业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必须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促进就业的主渠道作用。中小企业发展发达的区域往往也是较为富裕的地区,又是率先实现小康发展的地区。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使广大人民群众从中得到实惠、过上更加富裕的生活,社会和谐安定就会有保障。

发展中小企业不仅有利于推动科技创新,而且有利于促进社会科学发展。科技创新是促进科学发展、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中小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力军,近年来,国家65%的发明专利、75%以上的新产品开发都是由中小企业实现的。在创新驱动战略的领召下,中小企业创新活动更加活跃、技术开发更加广泛,促使中小企业不仅能在传统产业中保持旺盛活力,还能在信息、生物制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和信息咨询、工业设计、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中成为新兴力量。国家要想完成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的任务,就必须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充分调动和发挥中小企业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重要作用。

发展中小企业是贯穿整个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一项战略任务。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各地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集聚力量。发展中小企业不仅是权宜之计,更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全国上下齐心协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鼓励大家创业经营,让中小企业发展起来;也要完善相关政策,加大支持力度,让中小企业壮大起来。

5.5.4 建立信用体系

各地应加强中小企业信用评估机构建设,提高中小企业信用评估机构社会责任感,杜绝出示虚假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信用报告等行为。积极吸收国际先进的信用评价理论和方法,结合国内的实际,构建一套符合我国中小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定期开展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及时向社会发布中小企业信用报告。中小企业信用报告是对企业信用状况的基本描述和对信用能力和意愿的权威评价。中小企业信用报告可以作为中小企业贷款、融资担保、争取各种政府补贴和企业商务往来等经济活动的重要依据。

坚持“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机制,形成“守信必奖、失信追究”的激励机制,各级政府应对诚实守信的中小企业在专项贷款、担保、贴息、上市、发行债券、税收优惠、产业扶持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对失信企业,加大监督管理,责令其定期修复失信记录。

国家层面上,应该建立以中小企业信用登记、征集、评价、发布和奖惩为主要内容的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数据库。该数据库信息面广、覆盖范围大:涵盖工商部门登记的中小企业基本信息、年报、商品质量抽查情况等;海关及税务部门记录的纳税记录、通关记录检验检疫记录等;金融机构评估的债务清欠记录、合同履行等。该信用数据库还要保持灵活性,能根据实际情况实时更新,并具有动态录入、数据共享和丰富的查询功能。

中小企业要加紧制定信用管理制度,设置内部信用管理职能部门集中管理各种信用信息,同时要建立有效的信用风险控制与防范机制,避免商业信用违约行为发生。

综上所述,信用已成为一种重要社会资源。据工信部相关中小企业专项调研报告显示,融资难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核心问题,而信用缺失又是造成融资难的关键原因。如果不解决信用缺失问题,中小企业发展就没有活力。故此,各地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刻不容缓。

5.5.5 发挥民间资本优势,助推中小企业发展

防控民间资本的风险,构建合理的民间资本进入与退出机制,对于发挥民间资本优势,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几年国家相继制定了民间资本准入金融业的相关制度。

2005年,国务院颁布“非公36条”,在加强立法、规范准入、严格监管和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区域性股份制银行和合作性金融机构。同年山西平遥日升隆和晋源泰两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成立,标志着发展民间金融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2008年,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为民间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宽松的环境。

2010年,国务院再次颁布“新非公36条”,进一步提出支持民间资本以入股方式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参与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的改制工作,而且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或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放宽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中法人银行最低出资比例的限制。

2013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等措施。

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目前,各地民营资本对申办民营银行的热潮高涨。据媒体披露,已有几十家民营银行名称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预核准。

2014年7月25日,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银监会2014年上半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披露,银监会已正式批准三家民营银行的筹建申请。这三家民营银行分别是:腾讯、百业源、立业为主发起人,在广东省深圳市设立深圳前海微众银行;正泰、华峰为主发起人,在浙江省温州市设立温州民商银行,以及华北、麦购为主发起人,在天津市设立天津金城银行。

2015年5月27日从中国银监会获悉,浙江网商银行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并获浙江银监局正式批复开业。至此,我国首批试点的天津金城银行、深圳微众银行、上海华瑞银行、温州民商银行和浙江网商银行等全部拿到“通行证”。

政府积极打通民间资本进入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充分发挥民间资本作为社会资本“活性细胞”所发挥的“融资活性”。政府还有大幅度地降低民间资本准入门槛,促进新型金融机构发展。村镇银行作为一种新型金融机构,对于提高金融市场资金规模,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具有重要作用。鼓励和支持村镇银行发展,需要放宽村镇银行的金融市场准入条件,鼓励自然人、法人作为主要股东发起设立村镇银行。

小额贷款公司是服务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民间金融机构。鼓励小额贷款公司“收编”民间资本,助长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实力,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面向中小企业开展业务,帮助小额贷款公司制定长远的经营计划,协作小额贷款公司保证民间资本流入实体经济,最大限度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

各地在保障民间资产的合法权益的同时,还要加强民间资本监督管理:加强对民间资本的监管,对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组织形式、财务制度和业务经营等监管制定具体细则;建立健全民间金融的信息披露制度,按照要求披露资金的用途、运行效益等,进一步增强民间资本的透明度,降低中小企业的借贷风险。

加强民间资本流入中小企业的服务职能。首先,要加强财政政策对民间金融的支持,充分发挥财政的杠杆作用,加大对贫困地区民营金融机构的支持。其次,对于符合条件的中小金融机构,适当减征营业税、免征所得税、给予税前拨备优惠、实行其他税收减免等政策,为民间金融组织创造优惠的税收环境。第三,引导财政资金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发展,通过税收优惠减轻其负担。最后,构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由地方政府牵头,根据当地中小企业发展状况和民间资本规模,构建当地企业与民间资本相匹配的融资服务平台。

5.5.6 建立政府支持与服务体系

1.加快相关发展基金的设立

根据中小企业发展的特点和薄弱环节,围绕国家宏观经济目标和产业发展规划,自2012年起,中央财政先后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这些专项资金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国家还应该在创立以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包括中小企业互助基金、中小企业科技风险基金、中小企业创业发展基金等,为中小企业的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等多方位筹集资金。基金来源可在政府预算拨款和其他专项资金为主的基础上,尽可能吸收民间资本。

2.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建立并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应明确信用担保机构设立及变更职能、建立健全信用担保机构审批监管制度,规范信用担保机构担保业务的发展。从宏观层面上,国家应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管理办法,对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市场准入、经营管理、风险控制、监督管理等进行科学规范;从中观上讲,各地应明确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监管部门,强化对担保行业的监管。根据属地监管的原则,按照“谁审批设立、谁负责监管”的要求,各级政府应设立监管部门,该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负责对地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管。财政等有关部门要督促担保机构认真执行担保机构会计制度。各地金融部门(央行地方分行、金融办等)监督担保机构遵循金融规则和金融秩序。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业务操作程序和行业标准,树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和社会公信度。

政府应完善服务机制、加大支持力度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各级政府及中小企业相关管理部门要按照《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本地相关法规积极建立并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加强对信用担保机构的指导和服务。各级地方政府应当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担保费用补贴和绩效奖励,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各级财政要重点对服务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的担保机构进行风险补偿和激励。

3.建立和完善服务体系

中介服务机构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是一项复杂的工作,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财务咨询公司、财务代理公司、投资咨询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信用评级机构、人力资源咨询公司或猎头公司、广告公司等中介服务机构要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以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会计师事务所加强中小企业审计力度和辅导手段,提高中小企业财务信息的质量;律师事务所开展中小企业法律咨询、规范中小企业管理行为;财务咨询公司为中小企业融资出谋划策、提高最优融资方案和最佳资本机构;财务代理公司帮助中小企业办理相关融资手续、提高融资效率;投资咨询公司为中小企业项目投资提供可行性分析、投资决策和最优项目比选等,为中小企业融资资金的投资成功率;资产管理公司为中小资本证券化等提供便利、提高中小企业盘活资产的能力;信用评级机构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监管、准确提供与中小企业融资相关的所有信用信息,同时为中小企业如何提高信用提供建议;人力资源咨询公司或猎头公司帮助中小企业广纳人才或人力资源培训;广告公司帮助中小企业产品推广,扩大产品知名度;战略咨询公司为中小企业长期或战略发展把脉论证。社会中介服务机构齐心协力为中小企业排忧解难,中小企业大有可为。

加强行业协会的职能。各地应建立中小企业的同业工会、行业协会等相关组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职能,帮助中小企业申请贷款,协助银行进行贷前调查评估,协调银企关系;积极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技术指导;帮助中小企业加强自身素质的提高,在发展方向、运转机制、思维方式、管理模式、经营特点、诚实信誉等方面给予指导。

5.5.7 互联网金融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近两年,得益于国家颁布的一系列政策扶植,我国互联网金融实现了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据市场调研数据显示,中国互联网金融市场规模已超过10万亿元,每年呈20%~30%的增长,2020年有望突破20万亿元。仅2015年上半年就有多达200万家中小企业通过互联网融资的方式解决了企业存在的资金困境,累计融资金融超过3500亿。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传统银行等金融机构一直未能有效的解决好融资难的问题,而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大规模增长,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作为金融行业的新型业态,通过将与企业活动密切相关的商流、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等进行全程控制,最大化的降低投资者的理财风险和企业融资成本,是发达国家解决中小型企业融资难的重要模式,这将也会成为我国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重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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