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推进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和生态文化建设,创建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是新农村建设理念、内容和水平的全面提升,是贯彻落实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实际步骤。
1.创建“美丽乡村”是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重点推进生态农业建设、推广节能减排技术、节约和保护农业资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在农村地区建设“美丽中国”的具体行动。
2.创建“美丽乡村”是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农业农村经济科学发展的需要。近年来,农业的快速发展,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是建立在对土地、水等资源超强开发利用和要素投入过度消耗基础上的,农业乃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越来越面临着资源约束趋紧、生态退化严重、环境污染加剧等严峻挑战。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强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有效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率,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发展道路,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
3.创建“美丽乡村”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的需要。我国新农村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总体而言,广大农村地区基础设施依然薄弱,人居环境脏乱差现象仍然突出。推进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和生态文化建设,创建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是新农村建设理念、内容和水平的全面提升,是贯彻落实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实际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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