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务院的统一战略规划下,我国各地各部门出台了相应措施来扶持本地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并且不断创新符合新兴产业发展所需要的财政支持方式。根据前文所述,目前各级政府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财政支持方式主要有:应用示范、引导基金、税收优惠等。
1)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中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研究完善鼓励创新、引导投资和消费的税收支持政策。各地方政府也都相继出台了本地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其中都明确强调要推出针对性的税收支持政策。比如为了扶持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对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对以工业废气、煤炭开采舍弃物等符合规定要求的生产垃圾进行综合再利用的自产货物实行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为了促进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对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为了激励企业投入研发,规定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免征增值税等。戴晨(2008)将税收优惠与政府直接补贴作为相并立的概念进行研究,这些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了企业单位研发的成本,实际已经成为对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资与研发活动的补贴。
2)政府的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各地方政府也积极响应,如四川省出台了《四川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以及常州市出台了《常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各级地方政府通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运用,加大了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并且力争实现“加快推进专项资金从无偿、直接支持为主向兼顾有偿、间接支持转变,构建有偿扶持、引导性投资和无偿补助等多种形式的资金支持体系”,专项资金的运用有利于企业降低新兴产业投资的风险,提高收益风险比,补贴研发投入。
3)政府产业发展引导基金
除了税收优惠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传统财政支持办法外,政府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式的重大创新在于设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即通过设立政府公共基金的方式,激励企业投资新兴产业,试图将政府干预和市场机制相结合,克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初期投资不足以及政府直接投资干预下效率低下等问题,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如广州市推出《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投引导资金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广州市战略性主导产业直投资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建立创投基金,推动新兴产业的发展。这些基金的设立实际降低了企业的投资成本,成为了对企业投资和研发的补贴。
图9- 1和图9- 2分别表示了从绝对值和相对值两方面考察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过程中政府资金的变化。
图9-1 1995—2012年战略性新兴产业细分产业研发经费中政府资金额变化(单位:万元)
政府在R&D经费中的出资额可定义为政府的研发补贴,政府资金在R&D经费内部支出中的比例定义为政府的研发补贴率。图9-1为政府资金绝对值的变化情况,但由于统计数据的原因其中1995—2008年为《高技术产业统计年鉴》中一级细分产业科技活动筹资额中政府资金项,2009—2012年无此统计项,替换为R&D经费内部支出中政府资金项。图9-2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后各二级细分产业政府资金占比,即补贴率的变化。
图9-2 2009—2012年战略性新兴产业细分产业R&D经费内部支出中政府资金占比变化
从图中可以看出,政府补贴的绝对额在1995—2012年间有明显的上升,尤其是在2009—2012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实施以来,政府补贴额增速提升,并且政府补贴比例在不同细分行业中由于市场结构的不同而存在明显的差异。如在飞机制造、航天器和雷达及配套设备等以国有经济成分为主,市场结构高度集中的行业,政府补贴率较高,政府研发补贴的绝对值随着产业的快速发展也增长最为明显;而其他如电子计算机、医疗器械和医药制造等竞争性较强,市场化较为充分的行业市场结构相对分散,政府补贴率较低,政府研发补贴绝对值增长也较为平缓。因此由于市场结构的不同政府补贴所起到的作用也不一致,但总体来说政府补贴率都保持了一个稳定的水平。
为了更为深入研究政府补贴对市场结构的影响,拟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来讨论政府补贴的作用机制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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