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是指“为达到质量要求所采取的作业技术和活动”。质量控制的对象是过程,控制的结果应能使被控制对象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为使控制对象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就必须采取适宜的有效措施,包括作业技术和方法。
[杨晓方. 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应用新规范). 北京: 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167]
2. 质量管理机制
可实行全员质量管理机制,即在全面社会的推动下,项目所有部门、所有组织、所有人员都以质量为核心,把专业技术、管理技术、数理统计技术集合在一起,建立起一套科学严密高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工程质量责任人为业主、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如图3-4所示。
图3-4 质量管理机制图
3. 项目质量控制目标与依据
(1)质量控制的目标。以某项目为例: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目标为分项工程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优良率90%以上,单位工程评分93分以上,项目竣工验收综合评分90分以上; 确保省优质工程奖,争创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 消除质量通病,建设期杜绝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尽可能减少发生质量事故;混凝土工程外观色泽一致,结构物尺寸满足设计要求,线条优美,无明显裂缝、凸凹缺陷; 实现结构物“精品工程”目标;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检查和评比验收中,工程一次性合格率不低于95%,整改后合格率达到100%。
(2)质量控制的依据。主要有合同条件、合同图纸、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等,这些文件是承包人和业主共同承担责任和义务的法律文件,是各方必须遵守的准则。①合同条件: 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关于质量管理的有关条款和规定,是进行质量控制的主要依据之一,也是业主与承包人应当遵守并受到经济合同法保护的法律文件。②合同图纸: 符合本项目合同条件并用于指导承包人施工的设计图纸和文件。除业主和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所包括的设计图纸文件外,还包括经业主同意、监理工程师正式批准颁布的变更设计和修改设计的图纸和文件。③技术规范: 公路施工按照有关的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是承包人在施工中必须遵守的。该工程项目执行的施工技术规范可以是国家的或有关部颁布的通用施工技术规范,也可以是在合同文件中加以明确的专为本工程编制的施工技术堆积。因此,它也是工程施工和质量控制的主要依据,承包人、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施工、监理和验收工作中都必须严格遵守,遵照执行。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及施工工艺,应符合合同文件所列技术规范或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的其他的技术规范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技术规范。④质量标准: 所有工程质量应符合合同文件中的质量标准或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的其他标准; 最新的部颁布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及相关行业管理政策。
4. 质量控制原则
(1)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由于高速公路工程作为一种特殊产品,使用年限长,与人民生命财产息息相关,因此应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质量控制基本原则。
(2)以人为核心。质量是由人创造的,其控制对象应以人为核心,想方设法调动人的责任感、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妥善处理和协调业主、承包人及其他有关方面之间的人际关系,以人的高素质和团结合作赢得工程项目的高质量。
(3)以预防为主。质量控制的着眼点和工作中心应从事后把关切实转变到事前、事中控制中去,不仅要严格进行最终产品的质量验收工作,而且更要注重工作、工序和中间产品的质量,加强跟踪检查,有效保证工程项目的实体质量。
(4)坚持贯彻质量标准。质量标准是评价工作质量、工序质量、中间产品质量和最终产品质量的唯一尺度控制依据,必须据此对工程项目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和控制。
(5)严格遵守行业规范。在质量控制过程中,应坚持尊重事实、不持偏见、以理服人的原则,严格遵守合法、科学、公正、诚信的行业规范,大力开展标准化施工和品牌管理活动。
(6)依靠科技。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高科技的合理运用,能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保证工程质量。同时科研与生产相结合,解决施工中的疑点难点问题,是确保质量的一个有效手段。
(7)安全性、耐久性、舒适性。这样能确保长寿命和较好的性价比。
5. 质量控制的方法
工程质量控制的方法,主要是审核有关技术文件、报告和直接进行现场检查或必要的试验等。审核有关技术文件、报告具体内容有:
(1)审核有关技术资质证明文件。
(2)审核开工报告,并经现场核实。
(3)审核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
(4)审核有关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5)审核反应工序质量动态的统计资料或控制图表。
(6)审核设计变更、修改图纸和技术核定书。
(7)审核有关质量问题的处理报告。
(8)审核有关应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结构的技术鉴定书。
(9)审核有关工序交接检查、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10)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技术签证、文件等。
现场质量检查具体内容:
(1)开工前检查。应着重检查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开工后能否正常施工,能否保证工程质量。
(2)工序交接检查。对于重要的工序或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应在承包人自检的基础上,组织专业工程师人员进行工序交接检查。
(3)隐蔽工程检查。凡是隐蔽工程均应重点检查,得到签认后方能掩盖。
(4)停工后复工前的检查。因处理质量问题或某种原因停工而需复工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后方能复工。
(5)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签署验收记录后,才能进行下一工程项目施工。
(6)成品保护检查。检查成品有无保护措施,或保护措施是否可靠。
6. 实现工程质量目标的系统保障措施
(1)本项目建立“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业主负责”的四级质量保证体系; 各单位成立“一把手”负责制的领导机构,确保制度健全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车辆到位和质量保证体系的通畅运行。
(2)用“铁的心肠、铁的面孔、铁的手段”管理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人员坚决不准进场、不合格的材料坚决不准进场、不合格的设备坚决不准进场、不合格的工程坚决推倒重来。
(3)用制度和办法保障工程质量,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和施工图会审制度、开工审批制度、工程质量与事故报告制度”; 坚决贯彻“工程材料管理办法、监理管理办法、模板暨混凝土工程振捣与养生办法、工程首项工程许可管理办法、拌和站管理办法和竣工文件管理办法等”; 严格执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4)加强源头管理,确保进场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素质合规、进场材料合规、进场设备性能满足施工需要。
(5)重视并加强施工工序管理,实行“工序交接暨质量卡制度”,建立不合格工序和质量追究制度,杜绝不合格工序和不合格质量的出现。
(6)积极推行成熟的“三集中”、桥梁智能张拉等新技术,并加强其他施工工艺和创优方法研讨,及时总结成功的施工经验并形成成熟的“工法”,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7)大力推广标准化施工,将标准化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范畴,业主和承包人可根据情况需要统建或合建标准化预制场,不断节约成本,改进质量。
(8)加强巡查和旁站,各总监办对批准的施工方案应加大巡查的力度,全方位监督和控制施工质量。工程的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必须坚持旁站,并做好旁站记录,确保工程的每一道工序都得到有效控制。
(9)建立健全过程检查档案,原材料试验检测、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完工检查时,对工程的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等检查项目,按照责任段、标段、时间、编号,分门别类建立档案,同时相应的内业资料也要建立电子档案,使整个施工过程具有可控性和可追溯性。
(10)加强技术咨询与指导,对复杂、重点和关键工程的施工技术、施工工艺,除设计跟踪服务外,根据施工过程的需要,应外聘有丰富施工经验的专家或咨询单位进行工程咨询和指导。
(11)加强岗前培训,在工程正式开工前15天,各单位管理、技术人员,统一参加由业主组织的岗前培训,考试合格经业主备案后方可上岗,并佩戴由业主统一制作样式加盖公章的胸卡。未经教育培训及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施工过程中,还应定期或不定期加强专业培训,以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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